这两天有个热点,就是上海一个独生女继承两亿遗产后被离婚。后来律师出来说,这个案子是她多年前经办的案子,但在今天一样有提醒的意义。 女的是公司行政主管,上海人,家境优渥。男的是公司年会举办酒店的对接人。两人一个28,一个29,男追女,体贴入微,结婚。 后来,女的父母在一次外出旅游途中发生车祸去世,男的体贴陪伴,处理丧事。 有一天,女的在公司收到一份法院发来的离婚传票,赶回家,发现男的已经搬走。此时,距新婚才一年。 关键是男的之所以要起诉离婚是为了分割财产。女方父母在上海有九套房产和商铺,还有1000多万存款及理财产品,加起来价值约2亿。 女的说,你凭什么要分割父母留给我的遗产,男的说:凭结婚证啊! 新闻比较毛糙,不足以让我们了解到两个人感情的过程,只提醒一件事:根据婚姻法,如果子女已婚,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方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另一方有权分割。 有一口血好吐对吧,法定继承就是这样。那怎么办呢?之前我有亲戚想立遗嘱,现在不是可以自书遗嘱嘛,有几个条件,必须立遗瞩的人亲笔书写,年月日缺一不可。倒不需要见证人,但打印出来签字,不行。 亲戚当时立好了,自己百年之后房子归女儿。她让我给公证处的人看看,行不行。公证处的朋友说,要加上房子归女儿个人所有,不作为夫妻共有财产。 如果不加这句,房子就是女儿女婿的婚后财产了。离婚,或者挥霍,问题多了去了。 我去网上查了一下,美国各个州的法律有些不同,但有关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的继承所得基本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还有一个不同是,双方结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在中国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了,算是对婚姻的赠与,但在美国,除非你特别说明是送给小两口的,否则哪怕你们领了证,父母出钱的赠与都是算给自家孩子的。 咱也不说哪个更合理,就是提醒大家,我们的继承法目前是这样的,如果你不想这样来处置自己的财产,就早点立个遗嘱。反正死之前遗嘱都可以改的,可以不断更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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