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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无法全部继承父母遗产?答案来了!

 gudian386 2023-02-26 发布于山东
律师说法
近日,上海的独生女宋女士的消息冲上了热搜。由于宋女士的母亲突然去世,父亲早已失智,为了厘清母亲遗产的继承份额,她不得不将“自己”告上了法庭。网友大呼费解,独生子女难道还不能全部继承父母的遗产吗?如何能避免出现这种尴尬呢?对此,红网《百姓呼声》栏目联动律师——广东君言(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易耀辉作出了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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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不能全部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此,遗产继承有三种类型,即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三种类型,其中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如报道中宋女士的情况,我们仅从法定继承这一类型进行讨论。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是民法典关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的规定,如报道中宋女士的母亲突然去世,那么在无遗嘱的前提下,将依法适用法定继承方式进行继承,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宋女士的母亲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有:宋女士的父亲、宋女士的外公外婆(如在世)、宋女士。因此,虽然宋女士为其父母的独生女,但其未必为其母亲的唯一法定继承人,也就不能继承其母亲的全部遗产,在法定继承方式下,只有其为其母亲唯一法定继承人的前提下,作为独生女方能继承其母亲的全部遗产。


如何处理能避免出现这种尴尬呢?

如前所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条规定了三种继承方式,其中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因此,如想避免报道中出现的这种尴尬,宋女士的母亲在生前可以立相应遗嘱,如通过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法定方式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宋女士一人继承。

*本文由广东君言(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易耀辉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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