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公共区域成了“吸烟室”, 烟民过了瘾,可邻居却遭了殃, 到底谁能来管? 近日, 家住上海新闸路1068弄 的邸女士向媒体求助: 她家隔壁住着一位 30多年烟龄的“老烟民” 经常在公共楼道里抽烟, 自己进出常常被二手烟呛到。 根据邸女士提供的视频, 这位“老烟枪”差不多 隔半小时就要出来抽趟烟。 (这楼道的空气质量也是可想而知了) 而邸女士所住的楼栋 为两梯三户, 邸女士是中间户, 这位爱抽烟的邻居为东侧住户。 楼道窗台边还放着他 抽烟后用来收集烟灰的瓶子。 为什么他总是在公共楼道抽烟呢? 原来这位邻居的太太 也反感他抽烟, 不让其在家抽烟。 邸女士认为, 他太太害怕得肺癌, 但是不能把风险转嫁给邻居啊。 为此, 邸女士数百次向有关部门反映, 连民警也曾上门做过工作, 但这一现象却始终未得到实质性改善。 记者联系到了东侧住户的妻子 对方“无奈”表示: 我也不想他抽烟 我们查出来都是有肺结节 目前先生抽烟频率已从 一天一包减到一天抽10根了。 妻子还表示, 已经让先生尽量去楼下抽烟了, 但有时候下雨或者不高兴下去了, 他就在楼道窗户旁抽 平时这扇窗是24小时开着的。 在邸女士提供的一份录音中, 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 一位工作人员表示: 居民区我们没有执法权, 就是哪怕我们查到了, 按照法律法规我们都不能处理。 工作人员这样解释 立法的时候,大家考虑的是邻里之间、公摊面积就是不算在一个公共区域,例如两梯四户、或一梯两户,这个区域就算你们几家的,别人是轻易不能到你家来的,所以就没有在公共场所的范围内;所以这块有投诉的话,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各个部门都没有管辖权。 所以问题就出在 对“楼道”的定性上: ✦ 如果楼道被界定为非公共场所,而是居民的私人场所,那么这就是居民间的纠纷; ✦ 而如果把楼道界定为公共场所,那就可以依照控烟条例,由相关主管部门,对违规吸烟的个人依法处罚。 根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控烟工作的监督执法, 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 为此,记者找到静安区 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负责人, 请教了楼道是否属于公共场所的问题。 得到的答案也是模棱两可。 江琼 静安区卫健委 监督所副所长 居民楼很多是商品房,商品房是包括公用面积的。严格来说,过道是属于业主产证上的,还是公用面积,我们也不能确定,所以,我们只能说卫生监督部门在法条规定的范畴内都是进行监督执法的。 相关负责人还表示: 抽一根烟只需一两分钟, 我们接到投诉再过来, 在现场不一定能抓到现行, 然后抓到现行,他要不听劝阻, 我们才能进行处罚, 所以对居民楼抽烟, 行政处罚手段就很少。 相关专业人士 则又有不同的意见 陈德 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副主任、上海市控制吸烟协会副会长: 对于居民楼道场所,一定是属于现行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法定禁烟场所,这一条禁烟场所管理部门,是我们卫生监督部门进行主管。 天气冷了, 很多烟民都不愿意去露天场所抽烟了。 转而选择楼道、地下车库等场所 加上大家比较少开窗通风, 烟味也就更不容易散去了。 大家在生活中 有没有遇到类似的困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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