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2023年,对3个区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前调查,涉及17个项目,总投资87.95亿元。截至2023年7月,累计核减投资额4000余万元,损失浪费金额70万元,督促整改非金额计量问题180个,对上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81项,整改问题金额99.08亿元,完善制度52项。”福建省莆田市:
2021年该市财政评审全年共审结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工程89个,总送审造价72.67亿元,审定造价为69.43亿元,净核减造价为3.24亿元,平均核减率为4.46%。广西省:
广西已完成的7084个项目审结情况,核减总额13.3亿元,平均核减率1.9%。其中,送审金额100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299个,平均核减率1.7%;送审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6785个,平均核减率1.9%。
从项目类型看,在已完成的7084个项目中,政府投资类项目有2522个,涉及送审金额133.3亿元,平均核减率2.1%;社会投资类项目有4562个,涉及送审金额383.3亿元,平均核减率1.8%。
在7084个项目中,区本级有987个,涉及送审金额76.2亿元,平均核减率1.9%;市县有6197个,涉及送审金额561.9亿元,平均核减率1.9%。
下一步,广西财政厅将进一步强化财政评审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继续加大对各地各部门财政评审工作的培训指导力度,推动提升财政评审质量和效率。同时,将进一步强化对评审项目的跟踪监管和督促整改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予以纠正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安徽省:
2023年1月至7月,省财政厅对安徽省展会、信息化系统等25个预算项目进行了评审,报审金额由2.89亿元审减为1.61亿元,综合审减率超过40%。
对于具有收益来源的项目,如可以获取广告收益的项目,在安排预算时予以统筹考虑,相应减少财政资金投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此外,对于项目中涉及工程技术、网络信息等14个行业领域的专家库,省财政厅在评审中借助专家的力量,优化项目方案,压实量价,使预算能进一步贴近实际、符合市场。
2.知缘由:工程造价结算审计为何“审减”不“审增”?
审核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报送结算送审额进行审核,简单说就是原来结算中,有些计算错了、多了,经过审核,最终确定造价是审定额。两者差额是审减额。审减额=送审额—审定额。实践证明;经审查的工程结算对比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造价,中标合同的项目其审减率在10%也有高达40% ,并不是说项目中标后就不能被审减,审计局在项目中标价格后审计掉工程款的现象普遍存在。
若是概算审核、清单控制价审核或预算审核,发现编制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存在缺漏项或者量少的情况,可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审增,目的是为了保证该项目的顺利进行,减少变更签证量以及在施工过程中的争议。对于结算审核,原则上也应遵循公平公正、实事求是,该增的增,该减的减,但是基于以下几点,导致实际的审减工作中,大部分选择了“只审减不审增”:
主要存在2种因素,一种是对咨询单位不信任,担心和承包单位糊弄自己;另一种就是利用审减额来控制投资不必要的付出,审减越多对建设单位来说越节约成本、减少投入。付给咨询单位的费用也就是百分之几,真正获利的是建设单位。02 咨询单位
在目前环境下,只能接受一些不公平的压价和各种不合理的条件来承揽业务,审核的基本审核费很低,很多是要靠审减额来获得相应费用,按文件规定审减额超过5%才能绩效收费,审减额越多越好,导致有些造价人为了获得薪酬对审减额费尽心思,有的甚至把造价人的执业操守都违背,造成审核工作失去公理,有的也出现贿赂和索要礼金等一些不良现象。03 施工单位
从施工单位的心理来看,审核就是多审出问题,多核减结算造价,也就有意将一些工程量放大,多报结算,造成审核工作量增加,审核时间延长,在核对过程中也出现两种情况,一种就是据理力争、争论不休,导致双方搁置结算,造成一个结算拖至一年或两三年,给施工单位造成资金压力;另一种就是和审核人达成一种私下交易默契,来达到自身利益的保证。这样也给行业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1.审核的目的:大都是为了消除施工单位不合理的造价,保证甲方或者委托方的利益,所以“审减不审增”,成为了默认的审计工作的前提。
2.经过招标确定的施工单位,我们认为是中标单位是有承担责任的能力的,整个施工过程,不可能会发生漏报、少报的情况,这个是大前提。3.一般招标文件里都会明确,漏报少报都会被认为已经包括在其他项目中,或者做为让利,在中标后不能要求增加。作为施工单位的结算书,应该是乙方权利的申诉,施工方自己漏报或者是少报,可以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5.对于重大的漏项,施工单位可以履行手续,请示甲方是否可以重新上报结算,或者按照约定通过诉讼解决。
一、投标报价时的盲目使用不平衡报价致使结算时审减额度增加,在项目管理第一阶段,由于商务报价人员对投标文件及现场情况不清楚,不了解施工工序及市场价,对施工难度想当然去理解,在投标过程中盲目使用不平衡报价造成投标单价过高。
二、商务人员对现行定额了解不足造成组价错误,项目报价的主标商务人员专业性不强,对《GB50500-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文件了解不透彻。三、工程量清单核算时中标清单及图纸与实际施工图纸及清单不一致。四、最关键的一点:结算过程资料确认不及时
面对“审减不审增”这个问题,无论是站在施工方的立场还是站在公正的第三方立场,一般都会认为:审计应该按照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审计准则,该增就增该减就减,审计单位只审减不审增有违基本准则,是不合理的。审计就相当于法官,不应该偏袒任何一方。这种观点不错。并且,审计方也拿不出“只审减不审增”的依据。但是,我们还应该分析审计的初心和案例的背景,对于工程造价结算审计而言,审减是审计方履职的重要体现,同时,审减也反映了诸多项目商务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和通病。
3.案例:竣工结算工程造价审减的5个方法(审计方视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