爻象、爻数与爻位在《易经》中的应用 爻象就是爻之物象。先有爻象,而后再有卦象。 爻象只有两种,也就是八卦所组成的基本符号,一为阴爻,用“- -”表示,一为阳爻,用“—”表示。 阳爻象阳、天、君、君子、大人、父、男人、奇数,阳性之物、刚、健、动等。 阴爻象阴、地、臣、民、母、女人、小人,偶数,阴性之物、柔、软、静等。 爻数来源于“天地之数五十有五”,以卦象六画之数,而只用其四十九。一卦的爻数,也就是各爻所居的位数。 一卦六爻,自下至上排列,第一爻用“初”字表示,如:初六、初九。第六爻用“上”字表示,如上六、上九。 又为区别六个爻的阴阳性质之分,阴爻用“六”字表示,如:初六、六二、六三、六四、六五、上六;阳爻用“九”字表示,如:初九、九二、九三、九四、九五、上九。因有的卦中不全是阴爻或阳爻,而是阴阳爻相混,此时,就只要按阴阳性质的不同,在爻符的前面加上阴为“初”字,阳为“九”字即可。 以坎卦为例: 第六爻为:上六 - - 第五爻为:九五 ━ 第四爻为:六四 - - 第三爻为:六三 - - 第二爻为:九二 ━ 第一爻为:初六 - - 六十四卦中,只有乾坤二卦为七个爻外,其余的均为六个爻。乾卦多了一个“用九”,坤卦多了一个“用六”。因为乾卦变为坤卦,要以“用九”的爻辞来定吉凶;坤卦变为乾卦,则要以“用六”的爻辞来定吉凶。 在每个卦的六个爻象中,六爻、五爻为“天”位,四爻、三爻为“人”位,二爻、初爻为“地”位。其中,五爻、三爻、初爻为天、人、地之正位,余则次之。又可分为上、中、下,上爻为上位,上卦和下卦之中的爻为中位,初爻为下位。又可分为阴阳,上爻、四爻、二爻为阴位,五爻、三爻、初爻为阳位。还有同位之说,四爻与初爻分居外卦和内卦之下,同在下位;五爻与二爻分别居在外卦与内卦之中,同在中位;上爻与三爻分居外卦与内卦之上,同在上位。 总之,弄清了这些爻位的分布,就能很好的在今后的易断之中得到合理的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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