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 言 / 一、境外矿业投资的复杂性 境外矿业投资是一项复杂的投资活动,涵盖勘探、开采、选矿、冶炼、贸易等多个环节。境外矿业投资通常呈现出以下几个显著特征: 一是跨国性。由于涉及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政策、文化、环境等方面的广泛差异,投资者需深入了解相关法规和政策,以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这种跨国性增加了投资者在全球范围内经营的挑战,也提高了沟通障碍的可能性,从而促进了潜在的纠纷。 二是长期性。境外矿业投资从勘探到生产,可能需要数年甚至数十年的时间,在这个时间跨度内,投资者可能会面临各种不可预见的变化和挑战,如政策调整、环境问题、市场波动等。这使得投资者需要具备更高水平的决策和项目管理能力,也增加了纠纷发生的机会。 三是多元性。境外矿业投资不仅涉及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之间的关系,还关乎与当地社区、民间组织等社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沟通和协调。这些社会利益相关方对投资者的期望可能存在差异,甚至可能引发冲突。这种多元性增加了投资者在各方利益之间平衡和协调的难度,也为纠纷的产生创造了条件。 二、境外矿业投资纠纷的类型及成因 1. 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的纠纷 典型案例: 紫金矿业巴布亚新几内亚波格拉金矿项目 2015年8月,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紫金矿业”)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金山(香港)国际矿业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2.98亿美元收购了巴理克(新几内亚)有限公司(下称“BNL”)50%的股权,后者持有波格拉金矿项目95%的权益。波格拉金矿特别采矿权证于 2019 年 8 月到期,BNL于2017年向政府提交了20年的延期申请,但在2020 年 4 月,巴新政府拒绝了该延期申请。就巴新政府拒绝波格拉金矿特别采矿权延期申请事宜,BNL于同年7月向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提请启动调解程序。经过漫长的谈判和沟通,BNL 与巴新政府在2021年4月签署了具有约束力的框架协议。根据协议,波格拉金矿将由巴新各方和 BNL 组建的新合资公司持有,巴新各方合计持有 51%权益,BNL 持有 49%权益。 在该案例中,巴新政府拒绝BNL特别采矿权的延期申请,表明了政府对矿产资源的控制和国有化趋势,以确保更多的经济利益流向本国。紫金矿业作为投资方,由于政府的决定而面临投资回报减损的风险,凸显了资源类投资中存在的政治风险。最终,双方通过调解和谈判达成合作方案,合资公司的结构使得波格拉金矿的控制权在巴新政府方面,这反映了双方之间的妥协,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投资者与当地政府的利益。 2. 投资者与项目合作方的纠纷 在境外矿业投资中,投资者与项目合作方的纠纷是一种常见的风险,可能牵涉到合同履行争议、经营管理分歧、资金安排等多个方面的问题。 在合同履行方面,可能涉及合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包销合同等各种合同的履行问题,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可能出现对合同条款理解不一致的情况,尤其是在价格和付款时间等关键条款上。 在经营管理方面,对于合资项目而言,公司治理结构和决策权分配是潜在的争端来源。投资者和项目合作方可能就重大决策、财务管理以及项目发展战略等方面存在分歧,特别是当这些方面的职责和权利没有事先明确约定时。 典型案例: 中信泰富西澳铁矿项目 2006年3月,中信泰富有限公司(下称“中信泰富”)通过两家子公司Sino Iron与Korean Steel,与澳大利亚富商Clive Palmer持有的Mineralogy公司签署《采矿权和矿区租赁合同》。根据该合同,Mineralogy公司以大约4.15亿美元的价格将其拥有的位于西澳大利亚州西北部的磁铁矿石的开采权利出租给Sino Iron和Korean Steel,作为对价,中信泰富需向Mineralogy支付权利金(Royalty)。然而, 自2013年以来,由于合同条文存在许多模棱两可之处,双方就权利金的支付起始时间、计算方式以及土地使用权和环保等问题发生了争执。这些分歧导致了一系列旷日持久的诉讼,双方在西澳最高法院和澳大利亚其他高级法院中至今仍有未决诉讼。 在该案例中,合同的模糊性约定为双方争端埋下了伏笔,使得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了分歧。合同的不明确性不仅增加了纠纷的可能性,还对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各方之间的信任关系产生了不良影响。漫长的诉讼过程不仅导致项目进度延迟,也给中信泰富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这个案例突显了在境外矿业交易合同中确保清晰、具体的合同条款以及谨慎的法律审查的重要性。 3. 投资者与社会利益相关者的纠纷 社会利益相关者是指在矿业投资中可能受到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各方,包括环保组织、人权组织、土著居民、工会等。在矿业项目涉及环境保护、社会责任、人权保障以及劳工权益等问题时,社会利益相关者往往容易与矿业投资者产生纠纷。 典型案例: 五矿资源秘鲁拉斯邦巴斯铜矿项目 2014年4月,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下属五矿资源有限公司与国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金属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从Glencore Xstrata收购秘鲁拉斯邦巴斯铜矿,该铜矿是当时全球最大的在建铜矿项目。然而,自2016年开始投产以来,该铜矿引发了多次抗议和围堵活动,导致项目多次停产。纠纷的主要原因在于该矿运输道路经过的土著社区的居民认为其从采矿获取的经济利益不足,且未获得相应的环境污染补偿。 该案例反映了在采矿项目中,特别是在资源丰富的地区,公平分配经济利益、确保环境可持续性以及对环境影响提供公正补偿是至关重要的。 三、境外矿业投资纠纷的预防和解决路径 1. 针对与东道国政府之间的纠纷 首先,在进行境外矿业投资之前,投资者应当深入了解当地的矿业法规、政策和标准等要求,谨慎评估投资东道国的政治和法律环境,全面了解潜在的风险以及可行的解决方案。在与东道国政府签署合同和协议时,务必确保文件内容明确具体,双方权责清晰,避免合同术语模糊,以降低后期争议的可能性。 其次,在实施矿业投资的过程中,投资者应严格遵守东道国的法律规范,积极履行环境保护、税收、海关、劳动等方面的法律义务,并及时了解政府的政策变化,保持与当地政府部门的良好沟通和协调。 2. 针对与项目合作方之间的纠纷 首先,在选择项目合作方之前,投资者应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了解合作方的背景、经验、信誉、财务状况以及之前的业务记录,以评估其是否为可靠的合作伙伴。 其次,在签署合同时应寻求专业法律意见,务必确保所有条款都清晰明了且具有可执行性,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项目目标、支付条款等关键要素,避免使用模糊或含糊不清的措辞,以减少后期解释和争议的可能性。 再者,确保建立高效的沟通渠道,定期进行项目进展会议、报告和沟通,了解彼此的期望,并及时解决潜在问题,防止问题升级成为纠纷。 3. 针对与社会利益相关者的纠纷 第一,建立全面的社区参与计划,包括及早进行透明的社区咨询,了解社区的需求和担忧,以便在项目实施前进行适当的调整。 第二,制定明确的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政策,包括经济利益的公平分配、环境的可持续性和社区的长期福祉。 第三,制定并执行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以最小化对当地生态系统的负面影响,并确保符合东道国和国际的环保标准,预防环境污染引发的社会不满。 第四,建立并维护与当地社区的有效沟通渠道,通过定期社区会议、开放日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解决问题,避免误解和不满的积累。 第五,建立有效的冲突解决机制,确保在纠纷发生时能够迅速、公正地处理,包括与独立中介机构合作,以促成对话和调解。 结语 境外矿业投资是中国企业实现国际化战略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国内资源安全的有效途径。但是,境外矿业投资并非一帆风顺,往往伴随着各种复杂的纠纷和争端。这些纠纷的产生既有客观的原因,如地缘政治变化、国际贸易摩擦等,也有主观的原因,如企业对当地法律文化不熟悉、与当地社区沟通不畅等。为了有效地预防和解决这些纠纷,我们建议投资者在进行境外矿业投资时,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四是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处理各方的诉求和关切,寻求共赢的解决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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