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证监局和深交所相继对金通灵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和纪律处分。原因在于金通灵及其相关人员在多个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严重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据了解,从2017年到2022年,金通灵通过多种手段调节EPC总承包项目的完工进度,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其中,有些年份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虚增金额相当可观,导致公司年度报告存在严重虚假记载。 江苏证监局认为,金通灵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涉及多个年度报告,且涉及金额巨大。因此,对金通灵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罚款和纪律处分。 值得一提的是,深交所对金通灵及相关责任人的处分非常严厉。除了公开谴责外,还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的处分。 其中,金通灵的时任董事长季某被公开认定为十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袁某被公开认定为五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此之外,还有其他责任人也分别被处以不同程度的罚款和纪律处分。 对于时任董秘袁某来说,此类事件的发生无疑是一次沉重打击,也势必会对其董秘的职业生涯产生负面影响。 为了避免更多董秘犯此类错误,人社部教育培训中心和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结合实际,围绕董秘的必备的综合素质和实际需求,分别开设了线上班和线下班,帮助大家全面开启金牌董秘进阶之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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