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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项目的规范

 微信用户hhdv8o 2024-01-15 发布于贵州

第一篇:土地整理项目的规范

。本规程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规划编制与实施,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初步设计

1范围

1.1本规程规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总则、内容、程序、方法、成果等的基本要求和项目设计的原则、内容及技术要求。

1.2本规程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规划编制与实施,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作为与设计有关的概预算、审批等方面的依据。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程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程的条文。在规程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程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15772-199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 GB/T7929—1995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

GB/T7829—1995;GB/T5791—93地形图图式1:20001:5000,1:10000 GB50188-93村镇规划标准

GB/T16543.1—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 GB/T16543.3—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壑治理技术 GB/T16543.4—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引水工程 GB50288—99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6—98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JTJ021-89公路涵桥设计通用规范 GB/T50265-97泵站设计规范

SDJ217-87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 GBJ7—8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SL73—95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GB50162—92道路工程制图标准 LYJ002—87林业工程制图标准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383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SL/T18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SL72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规划 3.1总则

3.1.1本规程的适用范围

包括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含土地复垦)。3.1.2规划的基本原则

a)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b)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c)可持续发展。d)因地制宜。3.1.3规划的内容

a)确定项目规划的目标和任务。b)评价土地资源的适宜性。c)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d)配置工程设施和提出保护生态环境的生物工程措施 e)项目规划的可行性论证 f)项目规划方案的实施计划和措施 3.1.4规划的依据

根据项目任务书的要求,在该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

3.1.5项目规划用地分类以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分类为基础。

3.1.6项目规划,除执行本标准外,应符合国家现行其他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3.2规划编制程序 3.2.1规划准备

规划准备指在项目规划前期所要进行的工作。包括制订工作计划、成立领导小组、成立规划工作小组、收集整理资料等。3.2.1.1制订工作计划

根据项目任务书制定。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内容、工作步骤与方法、日程安排、人员组成与分工、工作经费预算等。

3.2.1.2成立领导小组

项目规划在专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领导小组确定工作计划,协调部门关系,研究解决规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查确定规划方案,并以领导小组的名义上报规划。3.2.1.3成立规划工作小组

规划工作小组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编制工作。3.2.1.4搜集整理资料

资料要求具备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和具有法律效力。(1)项目规划应搜集以下资料:

a)项目区基本概况。行政辖区、地理位置、四至、总面积、区内人口等。

b)自然条件。包括项目区地形、地貌、土壤、水文、气候、地质、植被、自然灾害等情况。c)自然资源。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光热资源、矿产资源等。

d)社会经济条件。包括经济状况、市场状况、基础设施、人民生活水平、民族、文化、地方风俗习惯等。e)土地利用现状。包括各类用地的数量、布局、土地利用的有利及不利因素、土地权属状况等。f)土地利用潜力状况。包括待开发整理土地的数量、质量、生产潜力、开发整理潜力及布局等。

g)土地政策、法规及相关的规定、标准等资料。包括涉及土地利用的有关各业规划资料,涉及城建、林业、环保、水利、交通、能源、牧业、水产、工业等的规定和标准。(2)资料分析整理

a)原始资料审核。应审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可靠性、计量单位的规范性等。b)对原始资料按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土地利用等分类分组。c)数据资料初步计算、整理、汇总。3.2.2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及评价

对确定为开发整理项目区的土地进行现状分析,并确定土地的适宜用途和适宜程度。3.2.3确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目标、任务和要求

根据项目任务书的要求及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条件、土地质量、社会需求、经济建设需要、经济发展水平、技术水平等,确定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3.2.4确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总体布局

根据项目区的自然条件、资源状况、社会经济条件、交通水利设施状况以及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确定土地的适宜性用途及其总体布局、主干交通线路和水利干渠等重点开发整理工程设施的位置和规模、村镇的位置和发展方向。3.2.5规划编制

根据项目目标,当地的社会、经济、自然和技术条件,以及土地适宜用途和总体布局,合理确定各业用地的数量、各项工程设施及生物工程措施的布置和用地规模,并将其落实到具体地块。3.2.6规划方案评价与确定 3.2.6.1技术可行性分析

技术可行性分析包括项目规划的技术可行性和实施项目规划拟采用的技术可行性的分析。

a)规划技术可行性分析。对规划所采用的各项技术参数和指标是否准确可靠,规划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要求以及规划方案是否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和要求等方面进行分析。b)实施项目规划拟采用的技术可行性分析。分析在土地开发整理中投入的人力、物力和技术保障体系(如道路修筑、土地平整、表土处理、排灌工程及其建筑物修筑、生物工程等),对项目规划目标实现的保障程度。

3.2.6.2社会效益评价

评价项目规划对社会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效益指标为:农产品人均占有量、农产品商品率、城乡居住就业条件、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改善程度、每亩耕地供养人数等。3.2.6.3经济效益评价

分析物质技术要素组合和利用的经济性,分析可能实现的经济目标和实效性。效益指标为:土地利用率、投入产出率、集约度、技术措施增产率等。3.2.6.4生态效益评价

评价项目规划对生态环境的改善作用。效益指标为:森林覆盖率、水土流失防治、土地污染治理、土地质量提高、人均绿地面积等。3.2.6.5规划方案确定

组织有关专家对规划方案进行论证修改,确定最佳规划方案,提交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和附件。3.2.7上报审批与实施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应由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批准权的单位审查批准。

经批准后的项目规划方可按照规划要求对项目组织实施。项目规划的实施应有利于保证工程安全,降低工程成本,优先安排保证防洪、排涝等对生产建设有重大影响的重点工程和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工程。农用地开发整理项目应注意不违农时,优先安排不影响农作物生长或影响不大的工程,其他工程尽量安排在农闲季节。

3.3农用地及村镇用地整理项目规划

农用地整理是指采用工程技术措施,对农用地利用现状进行调整、整治和改造,改善农用地质量,增加土地有效供给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过程。农用地及村镇用地整理项目规划的目标是: a)提高农田集约化、机械化、水利化水平。b)提高农村人口聚居程度。

c)完善给排水、通电、通路等配套设施。d)增加有效耕地数量。e)提高土地质量。f)增加耕地收益。g)提高土地利用率。h)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农用地整理根据整理后土地的主导用途分为耕地整理、园地整理、林地整理、牧草地整理和养殖水面用地整理。重点是耕地整理。3.3.1耕地整理项目规划 耕地整理项目规划是指对以耕地为主导用途的项目区,采用一定的工程措施,进行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与改造,完善或配套基础设施,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所作的安排和布局。3.3.1.1目标确定

根据社会需求、经济建设需要、项目区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和土地的适宜用途,确定耕地整理项目规划的具体目标。

3.3.1.2项目总体布局 a)原则

1)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2)经济发展需要及社会需求相结合。3)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生产力。4)工程技术可行、经济合理。b)总体布局

1)根据项目区的地形条件、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社会经济综合发展及农业现代化的要求,确定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水面的布局及分布范围。

2)根据项目区及其外围的水文条件和水资源状况及已有的水利设施,确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及其数量、等级、位置。

3)根据项目区外围已有交通设施状况和区内陆形、水利干、支沟渠布局情况,确定项目区内交通线路的类型和位置。

4)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主导风向和风的强度,确定生态防护林的布局、规模、结构、树种和数量。5)根据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确定村镇用地及工矿用地的数量、规模、位置、发展方向。3.3.1.3水利工程项目规划

水利工程项目规划是指在对洪、旱、涝、渍、盐、碱等进行综合治理及水资源合理利用的原则下,对水土资源、灌排渠系及其建(构)筑物等进行的统筹安排。a)排灌工程系统规划

排灌工程系统规划的内容是确定排灌沟渠的规划布局和用地数量。1)骨干沟渠规划布置

——对沟渠的自流排水与灌溉面积、渠线、工程量、输水损失、设施安全等进行综合考虑和规划布置,同时应考虑上下级渠系协调配套。

——骨干沟渠用地指标。干支渠长度与水源有关,干支沟渠占地宽度参见附录A表A1。2)田间排灌沟渠布置

——平原区田间沟渠系,可依条件分别采用灌排相邻、灌排相间、灌排兼用布置。

—— 丘陵山区田间沟渠系、岗田间农渠垂直于等高线沿土旁田短边布置,可为双向控制或灌排两用。冲田沟渠系布置随地形在山坡来水较大的一侧沿山脚布置排水沟,山坡来水较小、地势较高一侧,布置灌排两用渠,兼排山坡或土旁田来水。在开阔的冲田地区,可在两侧土旁脚布置排水沟,在冲田中间布置排灌两用渠,控制两侧冲田。

——田间排灌沟渠用地指标。斗渠、农渠及排水沟用地面积按其控制范围及占地宽度来确定(参见附录A表A2、附录A表A3、附录A表A4)。3)地下排灌工程

应考虑渠(管)首(泵站)位置,渠(管)线最短;干支沟渠互相垂直,各级排灌设施配套;渠(管)线沿高地布置,路渠(管)结合。布置形式根据地形可分为:两边分水式、一边分水式。4)排灌系统的其他工程规划

——排灌系统的其他工程规划要求。满足渠系输水、分水、蓄水、泄水、排水及防洪等要求,保证渠系正常运行;建(构)筑物数量、类型在满足安全运行,便于管理的条件下,做到数量少、工程量省,应尽量采用联合布置形式;应使流态稳定、水头损失小,能控制较大自流灌溉面积;保证灌区交通顺畅,满足生产、生活需要。

——小型水库规划。包括库址、坝址、坝型选择,库容确定以及其它水库建(构)筑物的规划设计。——小型抽水站规划。包括抽水站布置与站址选择,抽水站流量、扬程的确定及机组配套与选择等。——排灌水工建筑物配置。进行水工建筑物规划与设计,必须保证排灌水顺利通过各种天然与人工的障碍,并能调节水量、工程联结等。其中包括控制泄水建筑物,交叉建筑物,联结建筑物和量水建筑物的配置。b)喷滴灌工程规划

1)喷滴灌系统的选择。根据地形、土壤、气象、水源、土地利用规划及土地利用方式选定喷滴灌系统的类型。

2)管(渠)道系统布置。根据水源、地形、作物分区及喷灌系统工作特性,对干、支管进行布置。滴灌系统分干、支、毛三级管道,布置时应相互垂直。c)竖井工程规划

1)竖井工程规划一般与排灌系统配合进行。竖井工程规划时要进行地下水资源估算,查清地下水储量、可采量及可利用量;计算降雨入渗补给,灌溉回渗补给,河渠引水补给及地下径流补给量;进行水资源采、供平衡计算,确定宜开采水层,合理规划井位、井距,确定井的数量。大面积开采地区,必须进行总体规划,避免造成地下水源的恶化和产生地面沉降。

2)竖井工程规划。包括井型选择、井数确定、井的平面布局等。d)排灌电力工程规划

确定电力排灌设备总容量,受载系数和同时率,计算负荷量。合理布设变电站,确定主变容量和电压等级,确定馈线分布、负荷分配及保护方式,保证经济、有效、安全供电。3.3.1.4道路规划

一般农村道路分干道、支道、田间道和生产路。

项目区内道路网应尽量与水利工程渠系一致,沿水利沟渠布局,并与项目区外已有道路相连接,路宽选择参见附录A表A5。3.3.1.5田块规划 a)规划要求

整理后的田块应有利于作物的生长发育,有利于田间机械作业,有利于水土保持,满足灌溉排水要求和防风要求,便于经营管理。b)耕作田块方向

方向布置。-45耕作田块方向的布置应保障耕作田块长边方向受光照时间最长,受光热量最大,宜选用南北向。在水蚀区,耕作田块宜平行等高线设置;在风蚀区,则应与当地主害风向垂直或与主害风向垂直线的交角小于30 c)耕作田块的长度

根据耕作机械工作效率、田块平整度、灌溉均匀程度以及排水畅通度等因素确定耕作田块的长度。田块边长一般为500-800米,具体可依自然条件确定。d)耕作田块宽度

耕作田块宽度应考虑田块面积、机械作业要求、灌溉排水以及防止风害等要求;同时应考虑地形地貌的限制。下列为田块要求宽度参考数据: 机械作业要求宽度 200-300米 灌溉排水要求宽度

防止风害要求宽度 100-300米 200-300米 e)耕作田块形状

要求外形规整,长边与短边交角以直角或接近直角为好,形状选择依次为长方形、正方形、梯形、其他形状,长宽比以不小于4:1为宜。f)耕作田块土壤

耕作田块土壤的质量,主要取决于土壤结构、土壤质地、土壤理化性质等。各地应因地制宜,提出符合当地条件的土壤质量改良要求。g)耕作田块内部规划

根据地形、地貌、气候等自然特征及土壤质量要求,对耕作田块内部作进一步设计。1)平原地区

水稻宜采用格田形式。格田设计必须保证排灌畅通,灌排调控方便,并满足水稻作物不同生育阶段对水份的需求。格田田面高差应小于±3厘米,长度保持在60-120米为宜,宽度以20-40米为宜。格田之间以田埂为界,埂高以40厘米为宜,埂顶宽以10-20厘米为宜。旱地田面坡度应限在1:500以内。2)滨海滩涂区

滨海滩涂区耕作田块设计应注意降低地下水位,洗盐排涝,改良土壤,改善生态环境,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可采用挖沟垒田,培土整地方法。

以降低地下水位为主的农田和以洗盐除碱为主的滩涂田块田面宽宜应为30-50米,长宜为300-400米。3)丘陵山区

丘陵山区以修筑梯田为主,根据地形、地面坡度、土层厚度的不同将其修筑成水平梯田、隔坡梯田、坡式梯田等。具体规划要求如下:

——梯田规格及埂坎形态宜因地制宜,视地形、地面坡度、机耕条件、土壤的性质和干旱程度而定。梯田应尽量集中,并考虑防冲措施。

——梯田田面长应沿等高线布设,梯田形状呈长条形或带形。若自然条件允许,梯田田面长度一般不小于100米,以150-200米为宜。

——田面宽度应考虑灌溉和机耕作业要求,陡坡区田面宽度一般为5-15米,缓坡区一般为20-40米。3.3.1.6防护林规划

包括整理过程中涉及的农田防护林、水土保持林、护岸固滩林、固砂林、海防林、防岸林、护路林和保护草等规划。a)农田防护林规划

根据自然条件和土地利用的要求对林带配置方向、林带防护间距进行规划。规划应参照林业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相关标准。b)其它防护林规划

水土保持林、护岸固滩林、固沙林、海防林、防岸林、护路林等其它防护林规划,应参照林业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相关标准。c)保护草规划

在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的地区,在种树的同时种植草本植物,恢复草被,增加覆盖率,蓄水保土,防风固沙,减少径流和沙移。草场根据项目区地形、土壤、草被情况及固坡要求,与林业的工程措施配合进行规划。

3.3.1.7生态环境保持工程规划 a)治坡工程规划

1)坡地梯田规划。包括水平梯田、隔坡梯田和坡式梯田规划。

2)鱼鳞坑与水簸箕工程规划。鱼鳞坑一般布置在坡地上部,上下两排呈“品”字形分布;水簸箕布置在较缓的坡地,集水凹地,根据集水面积、地面坡度等确定其大小和间距。3)坡地蓄水工程规划。指对截留沟、蓄水池、水窑等工程设施的布局安排。具体规定参照《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GB/T16543.1)b)治沟工程规划

1)沟头防护工程。包括修筑土埝、树桩埝、截水沟埂及造林护沟。主要布局于沟头。2)谷坊工程。布局在沟谷比降较大、沟谷狭窄、切割较深,一般难以耕作的山区。3)淤地坝。布局在沟谷较宽、比降较小的沟谷中下游。

具体规定参照《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壑治理技术》(GB/T16543.3-1996)c)治滩工程规划

主要是通过人工垫土、水力冲土办法,治理河滩地、淤地造田,包括修堤、改河道、引洪淤滩工程等规划。d)防洪防潮工程规划

根据洪潮特点,合理确定堤围位置。按防洪、防潮标准,设计堤顶高程和堤线。联围筑堤工程,要合理联围布局,缩短防洪堤线,应对上下游、左右岸统筹安排,合理规划干、支流的联围和分流,并要进行联围水利计算。e)潮排工程规划

包括潮排与机电排工程规划。通过潮位频率计算及围内水位推算决定排水方式,确定排水面积,潮排、抽排范围及配合方式,进行排潮工程布局。f)引淡防咸工程规划

包括防咸标准、咸田淡水压咸用水量确定,淡潮期“偷淡”工程,筑闸拒咸工程及蓄淡工程等规划。蓄淡工程包括海滩地围海蓄淡,海港堵港蓄淡,挡潮堤蓄淡和围垦区内港道和低洼滩地蓄淡等规划。3.3.2园地整理项目规划

园地整理项目规划是指对以种植果树、茶树、桑树、橡胶树等为主要用途的项目区,采用一定的工程措施,进行整治和改造,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所做的部署和安排。3.3.2.1目标确定

根据社会需求与待项目区的区位条件、技术水平以及土地的适宜性和水资源条件,确定园地整理项目规划目标。

3.3.2.2园地种类的确定

根据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的要求确定园地的种类。3.3.2.3园地小区规划

a)面积。根据地形条件、田间排灌工程、生产管理和机械操作的需要确定。

b)形状。平原地区以正方形为宜,丘陵地区以沿等高线走向等宽弯曲形状为宜,其它地区以长方形为宜。c)方向。平原地区以南北向为宜,长边应与主害风向垂直。3.3.2.4排灌渠系、防护林网规划 可参照耕地整理项目的相关内容进行。3.3.2.5道路规划

项目区一般布设干道、支道、田间道和生产路。干道设在中部,呈十字形或井字形布局,外与村镇、公路相通,内与支路相接。支路一般垂直于干路,设于小区边界上,小区内设置田间道和生产路,供人畜行走和作业。

3.3.2.6生态环境保持工程规划 可参照耕地整理项目相关内容进行。3.3.3林地整理项目规划 3.3.3.1目标确定

根据社会需求与项目区的地形、气候、土壤、水文、植被等自然条件以及周边土地的用途,确定林地整理项目规划目标。3.3.3.2林地种类确定

根据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的要求确定林地的种类。3.3.3.3树种的选择和配置

根据已确定的整理目的,按不同树种的生态习性,结合适地适树的原则选择和配置树种。3.3.3.4道路规划

根据采伐、集材、营林、护林的要求规划道路网,并与林外的道路网连接。3.3.4牧草地整理项目规划 3.3.4.1目标确定

根据社会需求、项目区牧草地资源调查和评价结果以及地形和气候条件,确定牧草地整理项目规划目标。3.3.4.2放牧地规划

根据草地生产力和牧畜习性及便于管理的要求,划分季节牧地,合理配置各畜牧群固定放牧地段。在各放牧地段内划分轮牧小区,确定轮牧小区的数目、面积、位置及其配置。3.4.3割草地规划

选择割草地,划分轮割区,制定轮割制度,确定贮草场的位置、面积及其内部配置。3.5水面用地整理项目规划 3.5.1目标确定

根据社会需求,项目区地形、水文和水域生态系统的特点,确定水面用地整理项目规划目标。3.5.2水源地保护规划

根据当地需水量、地形和水源地的来水条件,确定水源地的整治方式和保护范围。3.5.3水产用地规划

根据气候和水域生态系统的特点,选择和确定水产养殖的种类和布局。3.6村镇用地整理项目规划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项目区村镇人口预测、服务半径、土地适宜性、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区位条件等确定村镇数量、用地规模和布局。3.6.1村镇数量和规模确定

a)按村镇地位和职能将其划分为村庄和集镇两个层次,并按规模划分为大、中、小三个等级,参见附录A表A6。

b)预测各层次、各级别村镇数量及人口数量。根据各层次、各级别村镇的服务半径及经营半径,结合项目区内现有村镇规模、布局情况,确定各层次、各级别村镇数量及人口数量。c)各村镇用地规模

各村镇用地规模按下列公式确定: S村镇=n×S人均×10-6 式中: S村镇——村镇用地规模,km2;n——村镇人口,人;

S人均——人均建设用地,m2/人。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根据GB50188(见附录A表A7)确定,同时,应根据建设用地构成比例,进行人均建设用地的控制(见附录A表A8)。3.6.2村镇用地评价

根据气候、水文、地质、地形、地貌等条件和农村居民点用地的建设要求,对村镇用地进行评价: a)适用修建用地:是指地形平坦、坡度适宜、地质条件良好,没有水灾等危害的地段。若是扩建原村镇,一般要求村镇基础设施良好、建筑物布局合理。

b)基本适宜修建用地:是指必须采取一些工程准备措施才能修建的用地。

c)不宜修建的用地:指农业生产价值很高的丰产田或土地承载力低或地形坡度陡、常受自然灾害侵袭等用地。

3.6.3村镇用地布局

综合考虑当地的生产力水平、自然条件、生活习惯、生态环境、经营半径、服务半径、社会经济发展态势及村镇用地现状等因素,确定村镇用地布局。

当涉及多个村镇合并时,应征求相关村镇居民、单位与政府的意见,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村镇归并协议,并得到上一级人民政府的批准。3.6.4村镇内部用地整理规划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用地的建设规划进行村镇内部用地的土地整理,供水、道路、供电、通讯、灾害防治工程等用地规划参照GB50188。3.6.5村镇的复垦整理

按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要求需要搬迁的村镇,根据土地的适宜性实施村镇用地的复垦规划,以达到满足农业生产对用地要求。

3.4建设用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 4.1目标确定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项目区土地的适宜用途,当地的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平,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确定城市建设用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目标。a)完善城市土地功能分区和布局;

b)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土地资产效益; c)增加绿地面积,改善生态环境。4.2开发整理类型

a)新增城市建设用地开发整理;

b)低容积率、高建筑密度、无规则、杂乱地区的城市建设用地开发整理。c)闲置和废弃城市建设用地开发整理。4.3原则

建设用地开发整理应以集约用地,因地制宜,统筹兼顾,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促进流通,繁荣经济,推进科学文化事业建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原则。4.4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

a)项目区建设用地构成按城市规划对该区的要求确定。

b)城市建设用地开发整理以提供适宜的城市建设用地为目标,同时根据城市规划对该区的用地规划要求,布局各类用地。4.5基础设施用地规划

以有利于生产、生活、建设和美化环境为原则,项目区按城市规划要求布局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系统,并制定保护环境的工程措施。5土地开发项目规划

土地开发项目规划是指对荒山、荒地、荒水、荒滩涂等未利用的土地,采取工程或其他措施,使宜农荒地改造为可利用农用土地的统筹安排和具体部署。5.1目标确定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当地的技术水平和经济实力以及待开发土地资源的适宜用途,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确定土地开发项目规划目标。a)增加耕地面积。b)改善生态环境。c)提高土地利用率。d)增加土地收益。

5.2待开发土地适宜用途确定

以满足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对土地条件的最低要求为标准。根据土壤侵蚀程度、地形坡度、土层厚度、土壤质地、水文与排水条件、盐碱化改良条件、微地形起伏程度、温度条件和水份条件确定待开发土地适宜用途。5.3原则

5.4土地利用结构确定

根据待开发土地的空间特性、区位因素、土地适宜用途、各业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要求,确定开发用地结构(具体参见农地及村镇用地整理项目规划),合理布局各业用地。大型的土地开发项目应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面用地、居民点用地的合理配置以及沟渠、道路等基础设施和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用地的综合配套。5.5配套设施规划

土地开发的主要配套设施有道路、灌排水、防洪、防涝、水土保持、防止风沙、改良盐碱、引水蓄淡等设施,各配套设施的规划参见耕地整理项目规划的具体要求。3.6土地复垦项目规划

土地复垦项目规划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根据其可恢复能力的适宜用途,对其复垦后土地利用方向及配套设施作出的具体安排。

土地复垦类型包括水灾、地质灾害及其他自然灾害引起的灾后土地复垦,矿山开采引起的矿地复垦,各种污染引起的污染土地复垦。交通水利等已废弃的建设用地复垦。3.6.1目标确定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当地的技术水平和经济实力以及待复垦土地资源的适宜用途,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确定土地复垦项目规划目标。a)重建永久景观地形; b)恢复土地生产能力; c)提高土地利用率; d)增加土地收益; e)改善生态环境; f)增加有效耕地面积。3.6.2待复垦土地适宜用途确定

以满足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对土地性质的最低要求为标准,根据土壤侵蚀程度、地形坡度、土层厚度、土壤质地、水文与排水条件、盐碱化改良条件、微地形起伏程度、温度条件和水份条件等确定待复垦土地的适宜用途。3.6.3原则

a)遵循自然规律,合理复垦土地资源,实现良性生态循环; b)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c)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满足人民生活和社会日益增长的需求。3.6.4土地利用结构确定

根据待复垦土地的空间特性、区位因素、土地适宜用途、各业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要求,确定复垦用地结构(具体参见农用地及村镇用地整理项目规划),合理布局各类用地。大型的土地复垦项目应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面用地、居民点用地的合理配置以及沟渠、道路等基础设施和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用地的综合配套。3.6.5配套设施规划

土地复垦的主要配套设施有道路、灌排水、防洪、防涝、水土保持、改良盐碱等设施,各配套设施的规划参见耕地整理项目规划的具体要求。3.7大型工程破坏复垦

因大型工程建设,使部分土地破碎零乱,为合理、高效地利用土地,必须对其进行整理,若涉及到农用地及村镇用地整理,则按农用地及村镇用地整理项目规划要求进行,若涉及建设用地整理,则按建设用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要求进行。3.8规划成果

3.8.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和规划附件。3.8.1.1规划文本的主要内容

a)前言。简述规划的目的、任务、依据和规划期限。b)项目区基本概况 1)项目区基本概况 2)自然条件。3)自然资源 4)社会经济条件。5)土地利用现状。6)土地利用潜力状况。

7)土地政策、法规及相关的规定、标准。

c)规划目标与方针。简述规划目标和开发利用的方针。d)规划方案 1)规划标准。

2)项目的总体布局及各项工程规划 3)各类用地指标调整计算 e)规划方案评价

对规划方案进行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评价,论证规划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f)实施规划的措施。根据项目区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为了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可提出在组织领导、机构、经费、政策、科学研究、技术培训等方面需要采取的具体措施。所提出的措施应具有针对性、现实性和可操作性。

3.8.1.2规划说明的主要内容 a)编制规划的简要过程 b)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任务

c)规划中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规划方案的可行性研究、规划的多方案比较、规划的协调情况及其他必要问题的说明。3.8.1.3规划图件

a)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图件包括主件和附件。1)主件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图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现状图 2)附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或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图 b)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现状图编制要求

1)比例尺:不小于1:10000。土地开发整理现状图应分幅编制。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现状图的主要内容: ——境界线、土地权属界线。

——地类界及符号,线状地物,明显或重要地物点。

——现状图例应符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GB/T7929—1995)及《地形图图式》(GB/T5791—93)。c)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图编制要求 1)比例尺:不小于1:10000。

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图应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现状图为基础进行编制。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图的主要内容: ——必要的地理要素。——设计高程。——水流方向。

——沟、路、林、渠及建(构)筑物等的位置。——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布局 ——权属界线

4)图面配置内容应包括:图名、图廓、方位座标、坐标系统、指北针、邻区名称、界线、图签栏等。图签栏应包括图名、图号、核定人、审查人、校核人、规划单位、制图单位、制图者、比例尺、制图时间等内容。5)图例

图例应符合规范(见附录D)3.8.1.4规划附件

a)规划方案审议及重要会议纪要 b)规划数据、图表等基础资料

c)涉及到村镇改造的项目区,应附上村镇建设规划图 4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设计 4.1基本规定 4.1.1设计依据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以项目规划和设计任务书为依据。4.1.2设计原则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要求。(2)工程技术可行、经济合理。(3)因地制宜。

(4)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兼顾。4.1.3项目设计的类型 a)耕地整理工程设计 1)农田平整工程设计; 2)农田水利设施工程设计; 3)排灌电力工程设计; 4)农村道路工程设计; 5)农田生态防护林设计; b)园地整理工程设计; c)牧草地整理工程设计; d)养殖水面用地整理设计; e)林地整理工程设计; f)水土保持工程设计; g)城市、村镇用地整理设计; h)废弃地复垦设计 i)土地开发工程设计。

4.1.4项目设计应由项目提出者委托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4.1.5项目设计应由具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批准权的单位审查批准。4.1.6项目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4.2农田平整工程设计 4.2.1农田田面高程设计 4.2.1.1农田田面高程设计原则 a)因地宜制。

b)确保农田旱涝保收。c)填挖土方量最小。

d)与农田水利工程设计相结合。4.2.1.2农田田面高程设计

a)地形起伏小,土层厚的旱涝保收农田田面设计高程根据土方挖填量确定 b)以防涝为主的农田,田面设计高程应高于常年涝水位0.2米以上。c)地形起伏大,土层薄的坡地的田面高程设计应因地制宜。

d)地下水位较高的农田,田面设计高程应高于常年地下水位0.8m以上。4.2.2梯田田坎设计 4.2.2.1梯田田坎设计原则 a)安全稳定。b)占地少。c)用工省。

d)因地制宜选用田坎材料。4.2.2.2梯田设计要素

梯田田面宽B,田坎外侧坡度a,原地面坡度I,田坎高H(见图1)。从图中可推算出各要素间关系式。图1梯田断面要素 式中:

θ——原地面坡度; α——埂坎坡度; H——埂坎高度,(m); B——田面净宽,(m); Bn——埂坎占地,(m); Bm——田面毛宽,(m); B1——田面斜宽,(m)。4.2.2.3梯田田坎设计

土质粘着力愈小或田坎愈高,田坎外侧应愈缓。田坎高度在3米以下的外侧坡,一般可选用45°~80°,田坎内侧坡可选用45°~60°。田坎稳定性要求按土力学方法进行计算。4.3农田水利设施工程设计 4.3.1目的

保证适时适量提供,并满足作物不同生长发育阶段需要的人工补充水量。

农田水利设施工程有两类,一是配水工程,其作用是将适宜的水量从灌溉水源中取引出来,该项工程有蓄水工程、引水工程、提水工程和蓄、引、提相结合的工程等。二是输配水工程和田间工程,输配水工程的作用是将适宜的水(量)逐级输送并分配到田间,这类工程包括渠道或管道系统,以及系统上的建(构)筑物等,田间工程包括排灌沟渠、畦、格田工程以及土地平整工程等。4.3.2设计标准 4.3.2.1堤防工程的级别及设计标准 a)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及级别

1)堤防工程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确定。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应根据防护区内防洪标准较高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确定。堤防工程的级别应符合附录B表B1的规定。

2)遭受洪灾或失事后损失巨大,影响十分严重的堤防工程,其级别可适当提高;遭受洪灾或失事后损失及影响较小或使用期限较短的临时堤防工程,其级别可适当降低。采用高于或低于规定级别的堤防工程应报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当影响公共防洪安全时,应同时报有批准权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3)海堤的乡村防护区,当人口密集、乡镇企业较发达、农作物高产或水产养殖产值较高时,其防洪标准可适当提高,海堤的级别亦相应提高。

4)蓄、滞洪区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应根据批准的流域防洪规划或区域防洪规划的要求专门确定。5)堤防工程上的闸、涵、泵站等建筑物及其他构筑物的设计防洪标准,不应低于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并应留有适当的安全裕度。b)安全加高值及稳定安全系数

1)堤防工程的安全加高值应根据堤防工程的级别和防浪要求,按附录B表B2的规定确定。1级堤防重要堤段的安全加高值,经过论证可适当加大,但不得大于1.5米。

2)无粘性土防止渗透变形的允许坡降应以土的临界坡降除以安全系数确定,安全系数宜取1.5~2.0。无试验资料时,无粘性土的允许坡降可按附录B表B3选取,有滤层时可适当提高。特别重要的堤段,其允许坡降应根据试验的临界坡降确定。

3)土堤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不应小于附录B表B4的规定。

4)滨海软弱堤基上的土堤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当难以达到规定数值时,经过论证,并报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适当降低。

5)防洪墙抗滑稳定安全系数,不应小于附录B表B5的规定。6)防洪墙抗倾稳定安全系数不应小于附录B表B6的规定。4.3.2.2灌溉标准

a)设计灌溉工程时应首先确定灌溉设计保证率。南方小型水稻灌区的灌溉工程也可按抗旱天数进行设计。b)灌溉设计保证率可根据水文气象、水土资源、作物组成、灌区规模、灌水方法及经济效益等因素,按照附录B表B7确定。4.3.2.3排水标准

a)排涝标准的设计,暴雨重现期,应根据排水区的自然条件、涝灾的严重程度及影响大小等因素,经技术经济论证确定,一般可采用5—10年,或参照经国家或相关权威部门批准过的地区性提法。经济条件较好或有特殊要求的地区,可适当提高标准;经济条件目前尚差的地区,可分期达到标准。

b)设计暴雨历时和排除时间应根据排涝面积、地面坡度、植被条件、暴雨特性和暴雨量、河网和湖泊的调蓄情况,以及农作物耐淹水深和耐淹历时等条件,经论证确定。旱作区一般可采用1~3d暴雨从作物受淹起l~3d排至田面无积水;水稻区一般可采用1~3d暴雨3~5d排至耐淹水深。具有调蓄容积的排水系统,可根据调蓄容积的大小采用较长历时的设计暴雨或一定间歇期的前后两次暴雨作为设计标准;排空调蓄容积的时间,可根据当地暴雨特性,统计分析两次暴雨的间歇天数确定,一般可采用7~15d。

c)农作物的耐淹水深和耐淹历时,应根据当地或邻近地区有关试验或调查资料分析。无试验或调查资料时,可按附录B表B8选取。

d)设计排涝模数应根据当地或邻近地区的实测资料分析确定。无实测资料时,可根据排水区的自然经济条件和生产发展水平等,选用经过论证的方法计算。

e)设计排渍深度、耐渍深度、耐渍时间和水稻田适宜日渗漏量,应根据当地或邻近地区农作物试验或种植经验调查资料分析确定。无试验资料或调查资料时,旱田设计排渍深度可取0.8~1.3m,水稻田设计排渍深度可取0.4~0.6m;旱作物耐渍深度可取0.3~0.6m,耐渍时间3~4d。水稻田适宜日渗漏量可取2~8mm/d(粘性土取较小值,沙性土取较大值)。

f)有渍害的旱作区,农作物生长期地下水位应以设计排渍深度作为控制标准,但在设计暴雨形成的地面水排除后,应在旱作物耐渍时间内将地下水位降至耐渍深度。水稻区应能在晒田期内3~5d将地下水位降至设计排渍深度。土壤渗漏量过小的水稻田,应采取地下水排水措施使其淹水期的渗漏量达到适宜标准。g)适于使用农业机械作业的设计排渍深度,应根据各地区农业机械耕作的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可采用0.6~0.8m。

h)设计排渍模数应采用当地或邻近地区的实测资料确定。无实测资料时,可采用公式(2):

式中:qh——设计排渍模数,m3/s·km2;

μ——土壤给水度(释放水量与土壤体积的比值); H——地下水位设计降低深度,m; T——排渍历时,d。i)改良盐碱土或防治土壤次生盐碱化的地区,其排水标准除应执行上述各条规定外,还应在返盐季节前将地下水控制在临界深度以下,地下水临界深度应根据各地区试验或调查资料确定。无试验或调查资料时,可按经验值确定,其数值可查附录B表B9。4.3.2.4防洪标准

a)蓄水枢纽工程建筑物的防洪标准,应根据其级别按附录B表B10确定。b)引水、提水枢纽工程建筑物的防洪标准,应根据其级别按附录B表B11确定。c)灌排建筑物、灌溉渠道的防洪标准,应根据其级别按附录B表B12确定。d)潮汐河口灌排(兼挡潮)建筑物的防洪标准,应根据其级别按附录B表B13确定。

e)灌区内必须修建的排洪沟(撇洪沟),其防洪标准可根据其洪流量的大小,按重现期5~10年确定。f)灌区内防洪堤或挡潮堤的防洪标准,应根据防护对象的重要程度和受灾后损失的大小,按GB50286的规定确定。

4.3.2.5灌排水质标准

a)以地面水、地下水或处理后的城市污水与工业废水作为灌溉水源时,其水质均应符合GB5084的规定。b)在作物生育期内,灌溉时的灌溉水温与农田地温之差宜小于10℃。水稻田灌溉水温宜为15~35℃ c)灌区内外农田、城镇及工矿企业排入灌排渠沟的地面水和污水水质必须符合GB3838和GB8978的规定;回灌地下水的水质除应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符合GB5084的规定。4.3.3蓄水工程设计

蓄水工程是指通过人工修筑工程的方法拦蓄天然降水或利用地下水,以供灌溉用。本项工程应由有资质的水利工程设计部门专门负责。4.3.3.1设计要求

a)灌溉供水水库工程设计,应以项目规划和灌区灌溉设计标准为依据。

b)大、中型灌溉供水水库工程设计规模应根据灌溉设计保证率、水资源的可利用条件、灌溉用水量和其他用水量等,经调节计算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c)以灌溉水稻为主的水库,应采用分层取水的方式。取水口的分层及底部高层应根据当地或相邻地区水库的水温与水深相关关系及其季节性变化的特点等分析确定。大、中型水库可采用塔式取水建筑物,小型水库可采用卧管式取水设施。4.3.3.2用作农田水利设施的水库

蓄水量在10万~1000万立方米范围内,筑坝材料应因地制宜,采用当地材料,如土料、砂砾、石料以及混凝土。4.3.3.3水库工程

包括挡水建筑物、放水建筑物和溢洪道。挡水建筑物即蓄水坝,是水库的主体工程,按建筑材料分,蓄水坝分土坝、堆石坝、土石混合坝,习惯上还包括浆砌石坝等。4.3.3.4水库位置

应充分利用天然地形,根据经济与安全原则考虑。坝址尽可能选择河谷较窄,库内平坦的地形,地质可靠,不漏水,不坍塌,不滑动;水源可靠,有足够的来水量的地段,集雨面积应是灌溉面积的1.5倍以上;坝址附近有足够的适宜筑坝材料。坝址尽可能接近灌区,缩短渠道线路长度,减少渠系建筑物数量和沿途渗漏及蒸发损失;要注意保护库区内的山林绿化,防止水土流失,避免造成水库淤积。4.3.3.5设计内容

包括水库容积、来水量、用水量计算和水库建筑物设计。4.3.4引水工程

4.3.4.1渠首引水工程设计

应根据河(湖)水位、河(湖)岸地形、地质条件和灌溉对引水高程、引水流量的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后选择采用无坝引水或有坝(闸)引水方式。4.3.4.2渠首工程布置方式 当河(湖)岸地形较陡、岸坡稳定时,渠首工程宜采用岸边式布置;当河(湖)岸地形较缓、岸坡不稳定时,可采用引渠式布置。4.3.4.3引水角度、宽度

无坝引水的渠首的引水角度宜取300-600。引水角前沿宽度不宜小于进水口宽度的2倍。4.3.5灌溉泵站设计 4.3.5.1灌溉泵站设计

应对扬程、流量、泵的数量进行计算,泵址应根据地形、地质、水流、动力源等条件确定。4.3.5.2泵站设计内容

应进行泵房、泵房机电设备、进、出水管系及配套设施的设计计算。4.3.5.3灌溉泵站设计标准

详见〈〈泵站设计规划〉〉GB/T50265和〈〈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划〉〉GB50288-99。4.3.6机井设计 4.3.6.1机井设计

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和地下水资源可利用情况进行设计,并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4.3.6.2机井设计内容

应计算机井最大可能出水量、最大可能水位降落值,单井、群井影响半径、机井数量、井距。详见〈〈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4.3.7灌溉输配水工程

输配水工程的作用是将适宜的水量逐级输送并分配到田间。这类工程包括渠道或管道系统及相应的建筑物等。

4.3.7.1灌溉渠道系统设计

a)输配水渠道系统通常分为干、支、斗、农渠四级。各级渠道上可根据需要修建渠系建筑物,包括分水闸、节制闸、渡槽、跌水、陡坡、倒虹吸、桥梁、涵洞、涵管和量水建筑物等。

b)灌溉渠道系统设计包括横断面设计和纵断面设计。灌溉渠道设计流量计算及渠道横断面、纵断面设计具体方法参见附录C中C1、C2、C3。4.3.7.2灌溉管道系统设计 a)灌溉管道系统组成及配置

1)灌溉管道系统可根据地形、水源和用户用水情况,采用环状管网或树枝状管网;

2)各用水单位应设置独立的配水口。配水口的位置、给水栓的型式和规格尺寸,必须与相应的灌溉方法和移动管道连接方式一致;

3)各级管道进口必须设置节制阀,分水口较多的输配水管道,每隔3~5个分水口应设置一个节制阀;管道最低处应设置排水阀;

4)水泵出口逆止阀或压力池放水阀下游,以及可能产生水锤负压或水柱分离的地方安装进气阀; 5)管道的驼峰处或长度大于3km但无明显驼峰的管道中段安装排气阀; 6)水泵出口处(逆止阀下游或闸阀上游)安装水锤防护装置。7)在适当位置设置压力、流量计量装置。b)地下灌溉渠道断面形状

1)圆形管,以预制混凝土管套接埋设或现场浇制。

2)马蹄形管,上圆下方,可以预制构件装配,也可现场浇制。3)椭园形,宜现场浇筑。c)灌溉管道系统设计;

1)系统进口设计流量应根据全系统同时工作的各配水口所需要设计流量之和确定,设计压力应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如局部地区水压不足,提高全系统工作压力又不经济时,可另行增压;部分地区水压过高时,应安装减压装置。2)管道沿程水头损失和局部水头损失计算可详见附录C中C4的有关部分。

1.5m/s,超出此范围时应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3)管道设计流速应控制在经济流速0.9 4)管道的纵、横断面应通过水力计算确定,并应验算输水管道产生水管道产生水锤的可能性及水锤压力值。管道转角不应小于90°。

5)输水管道的强度可按下列各种荷载组合情况进行计算; ——填土和运输工具对放空管道的压力

——管道中水的工作压力、土压力和运输工具压力; ——管道中产生水锤时的水压力和土压力。d)管材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所选管材的工作压力应大于或等于灌溉管道系统分区或分段的设计工作压力。

2)固定管道宜优先选用硬塑料管、钢丝网水泥管或钢筋混凝土管,选用钢管、铸铁管时,应进行防腐蚀处理。

3)所选管材外形、规格、尺寸、公差配合和技术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管材使用年限应符合SL72的规定。

4)所选管材必须经国家计量认证的质检机构抽检合格。e)千亩以上连片的灌溉管道系统,宜采用优化方法进行设计。4.3.7.3渠道防渗工程设计

a)渠道防渗工程是节约用水、保护水土资源、提高水的利用效率的重要措施。

b)渠道防渗工程设计应结合地区的自然条件、灌区规模、水资源丰缺情况以及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等诸因素综合评价,经论证确定,优选符合当地具体条件的防渗工程。

3)防渗材料的运用应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量力而行和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可选用土料、砌石、塑膜材料、沥青混凝土、混凝土等材料。各种材料的防渗性能应经过科学试验,材料配合比应经过试验确定。详见SL18。

4.3.7.4喷灌、滴灌系统设计

喷灌系统一般包括水源、动力、水泵、管道系统及喷头等部分。喷灌系统设计包括灌水定额和灌水周期的设计及计算喷头数、支管数、管道系统的水头损失及水泵选择动力功率。

滴灌系统一般包括压力源、输配水管路、滴头等部分。滴灌系统设计确定系统用水率、确定系统面积及进行滴灌系统布置设计、滴灌系统水力设计。具体方法参见附录C中C4、C5。4.3.8农田排水工程设计

农田排水工程,根据排水的目标基本分为除涝降低地下水位和洗盐除碱二种类型。4.3.8.1排水方法

有明沟排水、暗沟排水、竖井排水以及生物排水法。按照排水在地面水水位与容泄区水位之间垂直距离,也可分为自流排水和机械抽排水。4.3.8.2排水系统

由田间排水集水沟、各级输排水沟道、承泄区以及附属其上的控制建筑物(水闸)、交叉建筑物(涵洞、渡槽、倒虹吸、桥梁等)、联接建筑物(跌水、陡坡)组成。4.3.8.3农田排水工程断面设计

应进行排水沟纵断面设计和排水沟横断面设计。

排水沟设计流量、排水沟设计水位计算及排水沟纵断面、横断面设计具体方法参见附录C中C6。排水暗管埋深、间距、设计流量、管径及比降的具体计算方法参见附录C中C7。4.4排灌电气工程设计 4.4.1电力电压要求

根据电力排灌站的特点、重要性,确定电动机的额定电压、单机容量及台数。200KW以下的电动机额定电压一般采用380V,200KW及以上的电动机额定电压一般采用6KV。4.4.2电气主接线的设计 4.4.2.1电气主接线的设计的原则 a)满足电动机起动要求。

b)尽可能与成套设备标准方案相符合。c)不影响近区农村电安全。4.4.2.2电气主接线设计

根据电力排灌站安装的电动机额定电压、单机容量、台数及供电电网情况确定电气主接线、供电电网、输送容量,输送距离的关系,一般可参考附录B表B14。

a)一般排灌站在非排灌季节短时停电对排灌形影响不大,其主接线可以比较简单,可采用一回路电源进线,一台主度压器,单母线接线。

b)短时停电对排灌站排灌影响较大,其主接线的可靠性要求相应提高,可寻找二个电源,采用二回进线,母线分段等。

c)排灌站专用变电站的电压多为35/6kv、35/0.4kv、10/0.4kv。变电所一般为露天布置,电动机配电装置放在机房内。.4.4.3配电装置设计 4.4.3.1配电装置组成

低压配电屏,动力,照明配电箱高压开关箱。4.4.3.2配电装置的确定

根据额定电流,内部电器设备要求及安装要求确定低压配电屏,动力照明配电箱和高压开关箱的型号,500V以下低压动力系统中,多采用BDL-1,PGL型配电屏,其主要技术数据见附录B表B15,动力照明配电箱普遍采用XL(F)-

14、XL(F)-15型,其主要技术参数见附录B表B16,高压开关箱大多采用固定式GG-1A(F)型。4.4.3.3室内配电装置布置

a)室内配电装置布置的尺寸,与电气设备的电压等级、操作元件的型式以及载流部分两侧是否有廊道等因素有关。不同相带电部分之间,带地部分与接地部分之间,带电部分与建筑物其它部分间的最小距离见附录B表B17,设计尺寸要略为放大,以便安装和检修。配电装置前面的走廊宽度,应保证设备搬运和维护方便,但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设备一面布置时1.0米 设备两面布置时1.2米

对于有开关及隔离开关操作机构的走廊,其宽度应为 设备一面布置时1.5米 设备两面布置时2.0米

b)高低压母线空墙安装,载流母线的布置距地面应有2.5m以上的高度。

c)电缆与导线敷设,排灌站采用的电缆和绝缘导线,在数量较少时,一般穿管敷设。1)管内穿一根电缆时,电缆管内径为电缆外径的1.5倍。

2)一根管子内穿过多根绝缘导线时,导线的总载面一般不大于管子截面的40%。3)电缆弯曲半径一般为15d(d是电缆外径)。4.5农村道路工程设计

农村道路是乡镇道路网的延伸,沟通乡镇、村庄与田块之间的联系。设计应参考交通管理部门和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道路设计的标准。4.5.1项目区内的农村道路

按主要功能和使用特点可分为干道、支道、田间道路等三大类。4.5.2干道、支道技术要求: 4.5.2.1交通量

根据旺季交通运输及生产运输车流量保证率确定 A=2N/dP 式中:A——交通量(辆/昼夜)N——一定时段内的年平均货运量(吨)D——汽车运输期(天)P——每辆汽车平均载重量(吨)4.5.2.2道路宽度

干道路面宽6—8米,路基宽10-12m,高出地面0.7-1.0m,支道路面宽3-6m,路基宽度5-8m,高出地面0.5-0.7m。4.5.2.3道路纵坡

主要指干道。平原地区一般应小于6%,丘陵山区应小于8%,个别大纵坡地段以不超过11%为宜。4.5.2.4道路弯道半径

根据地形、工程难易及行驶安全确定。平原区或丘陵区弯道半径不小于20米,山区最小半径可为15米;对翻山越岭回头弯道半径一般取12m。4.5.3田间道路设施设计原则

a)道路中心线以平直线为主,路长最短,联系简捷。b)道路坡度、转弯角度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

c)应与田、林、村、渠、沟等项目设施布局相协调,有利于田间生产的管理。d)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4.5.4田间道与生产路技术要求 4.5.4.1田间道

主要为货物运输,作业机械向田间转移及为机器加油、加水、加种等生产操作过程服务。路宽宜为3-4米。4.5.4.2生产路

为人工田间作业和收获农产品的运输服务。路宽宜为1米左右。4.5.5田间道纵坡 4.5.5.1最大纵坡 宜取6-8% 4.5.5.2最小纵坡

以满足雨雪水排除要求为准,一般宜取0.3-0.4%,多雨地区宜取0.4-0.5%。4.6农田生态防护林设计 4.6.1设计原则

a)应结合当地最主要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防护林设计。

b)建立以农田生态防护林为主,多林种相结合的综合防护体系。创造新的农业地理景观,建立结构合理、良性循环的农业生态系统。

c)统一规划,全面整治。实行山、水、田、林、路、村统一规划,综合治理。e)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4.6.2林带结构设计

根据地形、气候条件、风害程度和特点,因地制宜地确定林带结构、种类、高度、宽度及横断面形状。4.6.3林带走向设计

林带走向一般与主害风垂直,偏角不得超过30°。在一般灌溉地区,林带应尽量与渠向一致。4.6.4林带间距和网格面积确定 4.6.4.1主副林带间距

根据土壤条件、防护林类型、害风频率、害风最大风速和平均风速、林带结构和疏透度、林带高度和有效防护距离;同时考虑灌溉条件、地物、地形、田块形状、原有渠系和道路分布等因素确定。

在有一般风害的壤土或沙壤土耕地,以及风害不大的灌溉区域水网区,主林带间距为200-250米,副林带400-500米,网格面积8-12.5公顷;风速大,风害严重的耕地,以及遭受台风袭击的水网区,主林带间距为150米左右,副林带间距约为300-400米,网格面积4.5-6.0公顷。4.7园地整理工程设计

园地整理工程设计以提高园地集约利用率、园地产出率、土地利用效率、永续利用土地资源等为基本要求。4.7.1园地耕作小区设计

耕作小区是道路、林带分隔而成的耕作地块。4.7.1.1设计原则

a)小区布置达到道路、林带占地少原则 b)小区配置结构便于生产组织管理原则 c)小区规格与走向有利于提高整体防风效能原则 d)小区规格与走向有利于水土保持原则 e)小区形状和边长有利于机耕作业原则 f)小区宽度以有利于品种异花授粉原则 g)小区设计服从灌溉渠系要求原则 h)小区内土壤性质一致原则 4.7.1.2园地小区规格设计

a)面积:根据地形条件、生产规模、机械化水平以及田间工程规定确定。一般为几十亩至几百亩,平原地区、机械化水平高的大型果园,小区面积宜大些。

b)形状:无风平原地区宜采用正方形形状,其它地区均以长方形形状为宜。丘陵山区亦可沿等高线走向构成等宽弯曲形状。

c)长度、宽度:根据机耕作业和人工管理确定小区长度,一般宜取300-400米。根据运输适宜距离和有效防风距离确定小区宽度,一般宜取150-200米。

d)方向:小区方向应与果树栽植方向一致。平原地区宜取南北向,主害风严重地区,小区长边应与主害风向垂直。

4.7.1.3果园道路设计

根据果园田间管理和运输确定。

a)一般果园外围防护林内侧宜布置5米宽的道路。

b)果园内部防护林两侧配置3-4米道路,主干道宜取5-6米,两侧加设路肩1-2米。4.7.1.4果园防护林网设计

果园小区长边和主林带均宜与主害风向垂直。果园区外围防护林带一般可栽种速生林带3-5行,行距2-2.5米,林带外侧辅种灌丛以1-2行为宜。较大果园每隔1-2区宜设置一条主林带,必要时沿小区短边设副林带。林带与果树行间宜留有林缘带。陡坡区每隔50-100米宜栽种一行水土保持灌丛。4.7.1.5果园灌、排渠系

a)支渠宜沿短边设置,灌水沟沿长边设置。干渠比降宜取1/1000,支渠宜取1/500。有条件的地区可设计固定式管道喷灌系统。b)排水系统宜以暗管埋设。

c)设计流量计算及渠(管)道横段面设计参见耕地整理工程设计的相关内容。4.8牧草地整理工程设计

牧草地整理工程设计以提高牧草地集约利用率、牧草地产出率、牧草地利用效率、永续利用牧草地资源等为基本要求。

4.8.1畜群放牧地段面积设计

根据畜群采食、轮牧设计畜群放牧地段面积,其计算公式如下: 牲畜头数×放牧天数×每头牲畜每天的食草量 放牧地段面积=

单位面积牧草地的产草量 4.8.2畜群放牧地段配置 4.8.2.1配置原则 a)牧草均衡性原则。b)牧草地相对集中原则。c)顺坡设置原则。

d)天然放牧地水源、畜舍、饲料轮作地相对集中原则。4.8.2.2不同畜群放牧地段配置

平坦谷地、河流沿岸宜配置牛群;崎岖坡地宜配置羊群;平坦宽广或略有起伏的丘陵地宜配置马群。4.8.3轮牧小区设计

4.8.3.1轮牧小区的数目和面积计算参见附录C公式8 4.8.3.2轮牧小区形状和规格 a)形状:以矩形为宜

b)规格:具体参见附录B表17。4.8.4放牧地畜圈、畜道、水源配置 4.8.4.1畜圈配置

畜圈配置要求保证卫生和休息,位置适中,便于组织管理,应远离主干道、死牲畜埋葬地、传染病源区;应选择地势高燥,具有一定坡度,出入方便,有遮荫条件的地段。4.8.4.2畜道

a)设计原则:占地小、驱赶距离短。

b)畜道种类:畜道分主干牲畜道,主要牲畜道,临时牲畜道三类

c)畜道宽度:根据牧畜头数通行密度及土壤性质确定,具体可参考附录B表B19。4.8.4.3饮水点配置

饮水点应配置在水量充足、水质好、位置适中、卫生良好的地段。一个放牧地段设置一个饮水点。4.9养殖水面用地整理工程设计

养殖水面用地整理设计以提高集约养殖和水面产出率、永续利用水资源等为基本要求。4.9.1自然养殖水面整理设计 4.9.1.1池塘

宜使水区面积达到0.3-0.7公顷,水深2-3m左右,塘堤能满足保水、水源灌排自如的要求。4.9.1.2河道、湖泊

河道应控制水流速度。湖泊水区面积及水深要求同池塘。4.9.1.3水库

应设置拦鱼设施及修筑越冬池。4.9.1.4较大江河 宜采用网箱养殖。

4.9.2人工养殖水面整理设计 4.9.2.1场地选择要求

场地选择要求水源充足、水质适用,土质良好;含盐、铁量少,渗漏少,地形平坦开阔;无大风洪水;交通便利。

4.9.2.2鱼池规格

a)形状:宜采用长方形,长宽比在2:1~3:2范围内,应尽量做到整齐划一。b)面积、深浅:根据不同鱼类生长发育期确定,具体参考附录B表B20 4.9.2.3鱼池布局原则

a)场房、办公室、试验室、加工厂、抽水机站等设施应布置在养鱼场中心位置,并有公路相通; b)鱼池、产卵池及孵化设备应距场房较近;

c)鱼苗池靠近孵化设备,鱼种池围绕鱼苗池,外围为成鱼池;鱼池送水应分池输送,不能串流; d)鱼池的走向应尽量呈东西向;

e)灌排系统的布置,在一般情况下,注水渠与排水沟应分别设置,各成系统。4.9.2.4鱼池设计 鱼池由堤坝和池底组成。

堤坝——临水坡一侧坡度大小视土质而定。一般为1:1.5~1:2。在堤高的3/4处需设栈道,宽度为1米左右。

池底——应平坦,从两侧堤脚向中部逐渐加深。排水口处挖坑状鱼潭,以利排水捕捞。从灌水口至排水口处的池底应成一坡度(1:300~1:1200)。鱼池面积大小可根据生产需要而定。4.10林地整理工程设计

林地整理工程设计以提高林地集约利用率,林地产出率、土地利用率、永续利用土地资源等为基本要求。4.10.1营林区设计

a)营林区面积:根据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地形地势特点、居民点分布疏密程度、树种特点、火险等级、交通条件、经营水平等确定。

b)营林区界线:宜以地形自然物为界。4.10.2林班设计

林班为营林区内具有永久性经营管理的单元地段

a)林班划分:根据护林、抚育、采伐、集运材要求,结合地形、树种、经营水平、永久性道路划分。通常林班为两山夹一沟划分。

b)林班面积、形状:林班面积以50—200公顷为宜,小林场亦可在50公顷以下。林班应集中连片,形状规整。

4.10.3小班设计

小班为林班内根据经营和林木特性划分的林分地段。

a)小班划分:根据土壤、林种、优势树种、龄级、郁闭度、林型、地位级、出材率、林权、自然条件划分。b)小班面积:小班最小面积以使图上按一定比例能明显、标准地反映为原则确定。通常1:2.5万的比例尺图,小班面积应在3公顷以上。4.10.4道路及附属建筑物设计

a)道路:根据采伐、集材、营材、护林等要求规划林区道路,并与林区外道路衔接,做到服务范围广、运距短、运营条件好。

b)附属建筑物:林区应配置了望台、防火设施、贮木场、仓库、机械修理站、宿舍、办公室等建筑物。4.11水土保持工程设计

水土保持工程设计的具体规定参照GB/T16543执行。4.12城市、村镇用地整理设计

拆除原有建筑物,按照项目规划要求,需整理成农用地的,在清除石块、地基等所有防碍农作物生长的杂物后,按农用地整理设计要求进行设计;需整理成建设用地的,在平整土地后,按城市和村镇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4.13土地复垦工程设计

按照项目规划的要求,整理成农用地的,按照农用地整理设计要求进行设计;整理成建设用地的,按建设用地整理设计要求进行设计。4.14土地开发工程设计 4.14.1治滩造田开发工程设计

治滩造田就是采用工程技术措施,结合江河整治、裁弯取直,在治好的河滩上,引洪促淤,围涂造地,变滩地为良田的工程。4.14.1.1治滩造田工程类型

a)束河造田工程。在河流中下游处的宽阔河滩上,修建顺河堤等治河工程束窄河床,在一般正常年份时,不受洪水淹没的河滩,将其改为良田。

b)裁弯造田工程。过份弯曲的河道往往形成河环,在河环狭径处开挖新河道,变弯道为直道,截弯取直,在老河弯内造田。4.14.1.2河堤断面设计

a)堤线选择。应根据防洪规划,地形、地质条件,河流或海岸线变迁,结合现有及拟建之建筑物的位置、施工条件、已有工程状况以及征地拆迁、文物保护、行政区划等因素,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综合分析确定。堤线布置应平顺,适应河水流向,避免急弯和局部突出;尽可能少占耕地、少拆村庄;堤线应选择地势较高,土质较好,节约工程量。b)堤身横断面设计。

1)土堤横断面一般为梯形或复式梯形。

2)根据堤防设计标准确定设计流量,推算水面线,求出沿程各断面的设计洪水位,再加上波浪爬高及安全超高(土堤为0.5-1.0米),定出各处的堤顶高程。3)初步拟定断面尺寸。

4)边坡、渗透、抗震稳定性的校核计算。

c)堤顶宽度。考虑防洪抢险,物料堆放和交通运输等要求。1)堤高6米以下,堤顶宽度3米; 2)堤高6-10米,堤顶宽度4米; 3)堤高10米以上,堤顶宽度5米以上。

d)堤防边坡设计。应进行渗透、稳定分析计算。在洪水持续时间不长,用壤土或沙壤土修筑堤防,而堤高又不超过5米时,内、外边坡均可采用1:3。4.14.2海涂开发工程设计 4.14.2.1工程促淤技术

促淤,是低、中滩涂进行围垦的前期措施,通过人工促淤,加速滩涂淤涨,达到高滩围垦条件后再进行筑堤围垦,开发利用。a)长丁坝促淤工程设计

在海岸堤坝沿线伸出,朝着迎强浪方向建筑起向海涂延伸的丁字形堤坝,利用波浪和水流带来的泥沙,在大致平行岸线的水流于丁坝之间往复运动而消力,使泥砂沉积下来,从而达到滩涂涨高到适用高程之目的。1)长丁坝的组成。丁坝由坝头、坝身、坝根组成。坝根与河岸相连,坝头伸向涂外,在平面上与河岸连接呈丁字形,坝头与坝根之间的主体部分为坝身。

2)长丁坝长度。一般长度应≥1500m,相邻丁坝长度应大致相等。

3)长丁坝方向。由强浪方向确定,单长丁坝走向与强浪方向交角应≤18°;长丁坝群走向应正对强浪方向,交角为零。

4)长丁坝布置。丁坝的布置宜采用丁坝群的方式布置。相邻丁坝的长度应大致相等。5)丁坝间距。应考虑:

——二坝间的距离,要保证相应的输沙能力,并使滩地较快淤积,尽快形成高的边滩;

——坝后的流态不影响下一座丁坝坝根的稳定。布置在凹岸的丁坝,间距应密一些;在凸岸的丁坝,坝距应大一些;在直段的丁坝,坝距介于二者之间。确定丁坝间距有经验方法和分析计算方法二种,一般工程项目可采用经验方法,坝距为上游丁坝长度的1-2倍;重大工程项目应采用理论分析和试验相结合的分析计算法。长丁坝断面设计。长丁坝以块石抛筑为主,坝面可用干砌块石。中、小河流坝顶宽度采用1-2米,大河流采用3-4.5米。上、下游边坡小于1:0.6。坝高和整治水位相等。b)顺坝促淤工程设计。

在离岸线一定距离处,修建走向与岸线大致平行的堤坝工程,以达到消浪、减速、促淤、防止海涂冲刷的作用。

1)顺坝的组成。由坝头,坝身和坝根三部分组成。

2)顺坝的类型。按坝面高出水面分为,淹没顺坝(坝面低于水面)和非淹没顺坝(坝面高于水面)二种。3)顺坝断面设计。用于促淤造田工程的顺坝,其筑坝材料主要用块石抛筑。非淹没顺坝坝高于整治水位,坝顶宽度3-4.5米;淹没顺坝坝顶宽度1.5-3米。c)格坝促淤工程设计

格坝为顺坝和河岸之间的横向连接的坝。

1)格坝间距。一般采用格坝长的1-3倍,格坝方向与水流流向垂直。

2)格坝断面设计。格坝顶高略低于顺坝,以能挡水促淤为原则。格坝材料以块石为主。断面设计可参考丁坝与顺坝确定。

4.14.2.2海涂排水工程设计

a)海涂排水系统由排水沟、挡潮沟、排水泵站、滞涝水库以及洪沟等工程组成。b)洗盐水量定额计算,确定冲洗后土壤脱盐达到预期标准所用的水量。c)海涂排水系统设计。可参阅一般排水系统设计。应掌握以下原则: 1)骨干排水河道和挡潮闸应按明渠不恒定流进行水力计算;

2)修建滞洪水库,应利用海涂垦区内的天然洼地修建的蓄水工程,汛期滞涝蓄洪,旱期灌溉。4.14.3治坡治沟造田开发工程设计 4.14.3.1治坡造田开发工程

a)治坡造田开发工程以梯田建设为主。b)梯田工程设计,参见耕作田块内部设计。4.14.3.2治沟造田开发工程

在黄土丘陵地区治理沟道中,兴建缓洪泥淤地工程-淤地坝,达到控制沟蚀,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之目的。

a)治沟造田开发工程以淤地坝工程为主。

b)淤地坝工程由大坝、溢洪道、放水设备三大部分组成。

c)淤地坝工程规模可分为大型、中型、小型淤地坝(见附录B表B21)。

d)淤地坝工程设计,可参阅水库工程设计。但淤地坝主要是为造田造地服务,与水库工程设计有一定区别,在设计时应充分注意到这方面的特殊性。4.14.3.3治坡治沟配套工程

治坡治沟配套工程包括沟头防护、谷坊工程及小型蓄洪、排洪、引洪漫地工程等,设计技术详见GB/T1645.3、GB/T16453.4。4.15设计成果

设计成果包括设计说明、设计图件。4.15.1设计说明

要求简明扼要,包括以下内容: a)工程概况

设计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地点、地理条件、对外交通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形式、主体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b)设计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根据设计项目的具体特点和问题,提出不同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c)设计的依据 d)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4.15.2设计图件 a)田块工程设计图

1)土方工程图:土方工程图上应标出挖方或填方位置的高程并注记该位置的填高或挖深。同时附土方工程量计算表。

2)典型田块设计图:绘制出田间路、田间沟渠、农田防护林等的位置,标出田块的设计尺寸。绘制出田块四边沟、路、林、渠组合关系剖面图。b)农田水利工程设计图

农田水利工程设计的制图标准参照SL73执行。c)农村道路工程设计图

农村道路工程及道路附属建(构)筑物设计的制图标准参照GB50162执行。d)农田防护林工程设计图

农田防护林工程设计的制图标准参照LY/J002执行。e)城市、村镇用地整理设计图件

应依据建设部门关于城市、村镇设计的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

第二篇:土地整理验收材料规范

审查内容

(一)验收报件的齐全性;

(二)验收报件装订的规范性;

(三)验收报件内容:

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县市二级项目竣工自验与初验报告;

3、项目竣工报告,包括;

(1)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情况、资金使

用管理情况、资料档案管理情况、工程管护措施、土地权属调整情况、投资效益分析,项目组织实施的主要做法及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

(2)统计表格(项目建设情况表、项目经费收支情况表、项目投资预期效益表、土地开发整理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表);

(3)附图:项目规划图(变更)、项目竣工图、土地开发整

理后的土地利用现状图。

4、项目工程造价审核报告;

5、项目财务决算与审计报告(含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的审计报告);

6、工程监理总结报告;

7、土地权属调整协议或土地权属认定书;

8、项目竣工后影像资料。

审查方法及标准

(一)县市两级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原件、针对性

(二)县市二级项目竣工自验与初验报告——原件、针对性、明确性

(三)项目规划建设任务是否完成——省、市、县国土资源行政部门下达的项目批准文件

(四)验收报件是否齐全性——八大类材料

(五)报件编排装订是否规范性——报件按顺序胶装

(六)竣工报告编制是否规范——项目内容,图文表数据的一致性;表格及竣工图加盖项目承担单位公章;竣工图编制(图例、图签、图章、比例尺、工程内容);整理后土地利用现状图(万分之一标准分幅图)

(七)项目承担单位委托相关单位编制的工程造价审核报告、项目承担单位编制的项目财务决算报告、省厅委托的审计单位编制的项目审计报告、工程监理总结报告是否规范——报告编制内容完整性、针对性,相关数据的一致性

(八)项目变更手续是否办理——存在变更、按变更内容确定的省、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第三篇:土地整理项目工作汇报(模版)

xxxx年,我县的“金土地工程”项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加强了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了工作机制,规范和强化了管理,各工程项目建设已全面启动,进展顺利。

一、基本情况

xxxx年,我县实施土地整理项目共三个,有xx镇xx村、xx镇xx村,xx镇xx村,预算总投资xxxxx万元(工程直接投资xxxxxx万元),项目县总面积xxxxx亩,整理面积xxxxx亩,新增耕地面积xxxxx亩。

二、工程进展情况

7月23日第一个项目开工建设起,截止目前,三个项目工程已累计完成投资xxx万元、土石方xx万m3、投工xx万个,在建山平塘xx口、囤水田xx口、蓄水池xx口、石河堰xx道、田间道路基整治xx公里、生产道路基整治xx公里,硬化田间道xx米。

三、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全机构,明确职责

1、县委、县政府及时组建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金土地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整个项目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同时,县委、县政府实行了县级领导对口联系项目工作制度,加强了领导力量。各项目所在镇建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落实了人员,明确了职责

2、从国土资源局、农工办、项目实施乡镇抽调骨干力量,组建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直接指挥下,专职开展项目组织管理工作。

3、构建了县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通力协作,项目乡镇积极配合的运行体制。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规范管理,有序推进工作

1、根据统筹城乡发展及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本着“结合产业发展,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完成了3个项目的规划、可研报告、申报立项、施工设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工程施工招投标等施工前准备工作。

2、依法确定项目工程施工,完善相关手续,及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开工建设。

3、加强工程管理,确保质量和工期。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根据工程建设内容与农时季节的要求,本着“既要保证工程建设,又要兼顾农业生产”的原则,合理编制了“施工方案”,确保3个项目工程在11月底竣工,12月通过省级检查验收。在施工过程中,充分考虑不利因素和不可预计因素,及时调整和优化方案,以“周”为单位,倒排工期,督促施工单位大力组织机械设备和劳力,严格遵守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强工程监理和技术指导,加快工程建设。

四、工作体会

(一)领导重视、各级努力是关键。我县项目取得有效进展,得益于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正确指导;得益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得益于各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和积极配合;得益于镇村组干部的扎实工作和群众的支持参与。

(二)规范运作是保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照规范程序完成相应工作,各项工作才能有序推进。

(三)强化监督管理是核心。强化监督管理,重在任务和责任的落实,重在施工组织的统筹,重在质量和进度的监控。一是我县的三个工程项目在规划设计、代理比选、招投标等重要环节,均有市土地整理中心、县发改局、县监察局等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了各环节的合法、公正性。二是每个项目都明确了业主代表和技术负责人,并在开工前,组织召开技术交底会议,提出明确的项目建设技术和质量要求。三是在施工过程中,始终坚持了维护施工设计、加强质量监控,对不合格的工程做到坚决返工。

(四)广泛宣传,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是基础。项目立项后,县政府及各项目镇相继召开了动员会,在项目村还召开了村民大会,对项目建设的目的、意义和内容,以及群众应当如何参与、配合等,做了广泛宣传动员,群众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营造出了良好的工程建设氛围。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注重加强各方间的沟通协调,解决建设整体需要与个别群众局部利益之间的矛盾,在求得信任和理解基层上,确保了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

(五)施工单位的不懈努力是保证。在项目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施工单位顾全大局,积极自筹资金应对难关,如期开工建设,并保证了前期工程施工所需材料、机械设备和人员的组织到位,确保了工程进度。xx镇xx村项目施工单位自8月3日开工建设以来,短短1个月时间,完成在建山平塘xx口、蓄水池xx口、石河堰xx道、田间道路基整治xx公里,硬化田间道xx米。同时,在该项目的带动和促进下,其余两个项目的工程进度也得到较大提速。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加强工程质量和工期管理,加强工程建设督促检查和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合格、进度满足要求、验收顺利通过。

(二)畅通信息,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学习与交流,不断提高规范化运作和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和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四)加大工作上下衔接的力度,取得各方面的支持和理解。

第四篇:土地整理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

一、基本情况

二、权属及地类

三、图件要求

1、项目区位置图:可用1:5000至1:20000的行政区略图代替,用红线标注项目区大体位置。

2、土地利用现状图:1:10000详查图,用红线标注项目区位置和规划用途。权属及地类审查责任人:

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审查责任人:

项目建议书审查人:

县(区)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市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第五篇:土地整理项目管理

第二章土地整理项目管理

主要内容

一、我国土地整理项目的产生与发展

二、土地整理项目的立项管理

三、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管理

四、土地整理项目的资金管理

五、土地整理项目的权属管理

六、土地整理项目的验收管理

七、土地整理项目的评价

一、我国土地整理项目的产生于发展

1。1土地整理项目的产生

1。2土地整理项目的相关政策

1。3土地整理项目的类型

1.1 我国土地整理的产生

1999年2月12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设立土地开发整理示范区的通知》,目的是为了积极探索土地整理的新机制,制定政策、技术、资金等措施;

并于1999年确定首批土地整理示范区20个。

国土资源部成立了专门机构——土地整理中心,负责对全国土地整理业务工作及理论技术方面的运作、指导。

1999年以后,各省(市、区)、市(地)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也相继成立了土地整理中心。

土地整理的管理体制初步形成,在全国初步形成了完整的土地整理执行体系。

2000年,国土资源部开始启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到目前为止,全国形成了省级、市(地)级、县(市、区)级的土地整理项目,年投资上千亿元。

1.2 我国土地整理的相关法规

1.2.1 相关政策

法律依据

1999年1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跳规定。相关文件

《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316号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几个重要通知,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正式启动

1.2.2 技术规范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TD/T1011-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

土地整理有了自己的行业标准,这标志着我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进入新的阶段,成功地实现了新的历史跨越。

1.3 土地整理项目类型

土地整理项目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按照活动类型,可划分为:

1、土地整理项目(包括耕地整理项目、其他农用地整理项目、农村居民点整理项目)

2、土地复垦项目

3、土地开发项目

按照投资主体的不同,可划分为:

1、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

2、地方投资土地整理项目

3、其他投资项目

按照投资性质不同,可划分为:

1、重点项目

2、示范项目

3、补助项目

按照土地类型不同,可以分为:

1、农地整理项目

2、市地整理项目

重点项目:指国家以增加耕地面积为主要目的,集中资金成规模进行耕地开发的土地整理项目。

示范项目:指国家在耕地开发整理中,为完成有关土地开发整理管理与技术方面的改革、创新任务,具有示范作用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补助项目:指国家对特定地区耕地开发整理给予适当资金补助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二、土地整理项目的立项管理

1.土地整理项目立项的原则

2.土地整理项目的立项条件

3.土地整理项目的立项程序

4.土地整理项目的可研、初设和预算的编制

2.1土地整理项目立项原则

1.符合规划原则

2、生态保护原则

3、与旧村改造和存进当地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4、以新增耕地为主,有利于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原则

5、坚持以土地整理、土地复垦为主,适度开发未利用土地原则

6、权属明确,调整方案切实可行原则

2.2 土地整理项目的立项条件

1、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是指国家以增加耕地面积为主要目的,集中资金成规模进行耕地开发的土地整理项目。

在选择重点项目时,应在基础条件、净增耕地比例、建设规模等方面具备一下条件:

(1)基础条件:项目具备土地整理所必须的路、水、电等配套基础设施;或者已经一定相关的道路、水利、电力工程、村庄改造等建设方案,有关措施与资金已经落实拟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或者上树机箱建设正在实施。

(2)净增耕地比例

土地开发净增耕地面积不低于项目规划设计面积的60%;

土地复垦净增耕地面积不低于项目规划设计面积的40%

土地整理净增耕地面积不低于项目规划设计面积的10%

(3)建设规模

①土地开发

丘陵地区:项目区的总面积为100-600公顷,项目相对集中连片,单片面积不少于20公顷,片块不超过10片

平原地区:项目区项目区的总面积为400-2000公顷,项目相对集中连片,单片面积不少于50公顷,片块不超过10片。

②土地整理

丘陵地区:项目区的总面积为100-1000公顷,项目相对集中连片,单片面积不少于40公顷,片块不超过10片

平原地区:项目区项目区的总面积为400-2000公顷,项目相对集中连片,单片面积不少于60公顷,片块不超过10片。

③土地复垦

丘陵地区:项目区的总面积为60-100公顷,项目相对集中连片,单片面积不少于20公顷,片块不超过10片

平原地区:项目区项目区的总面积为200-1000公顷,项目相对集中连片,单片面积不少于60公顷,片块不超过10片

2、示范项目

示范项目:指国家在耕地开发整理中,为完成有关土地开发整理管理与技术方面的改革、创新任务,具有示范作用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1)项目区具有土地整理所必须的道路、水、电等配套基础设施;或者已经拟定相关的道路、水利、电力工程、村庄改造等建设方案,有关措施与资金已经落实,你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或者上述几项建设正在实施,项目具有代表性。

(2)项目所在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土地整理有关政策配套、管理机制与手段、应用先进科学技术等方面工作比较突出。

(3)新增耕地比例不低于重点项目同类比例、建设规模不高于重点项目同等类型建设规模。

3、补助项目

补助项目:指国家对特定地区耕地开发整理给予适当资金补助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1)项目所在地区主要是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受灾地区。通过项目建设增加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当地经济。国家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其余资金由各省(市、区)根据地方各级财力自行解决。

(2)建设规模是指项目相对集中连片,丘陵地区100公顷以上,平原地区200公顷以上。

2.3 土地整理项目的立项程序

1、土地整理项目申报

根据《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项目申报实行一年一包,每年申报时间为第四季度(各省级项目在申报时间油各省自行决定)

在收到申报有关材料后,将其列入吸纳灌木申报库

国土资源部门对所有地方申报材料,一律实行窗口办公制度,由国土资源部门的办公厅设窗口核收有关申报材料

2.土地整理项目的立项审查

(1)依据

国土资源部门编制项目审查、立项要点。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审查内容

申报资料审查、现场踏勘、编制踏勘报告

(3)审查方法

限产踏勘由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更具具体情况以及项目资料审查情况,进行重点踏勘或随机抽查

3.土地整理项目的立项批复

国土资源部门在完成对申报项目的立项审查后,首先形成项目立项建议,经国土资源部门联席会审定通过,批复立项的项目泪如某级国土资源部门的项目备选库。

2.4 可研、初步设计和预算编制

2.4.1 编制程序

2.4.2 可行性研究审查

2.4.3 初步设计及预算审查

2.4.1编制程序

1.拟上报国土资源部申请国家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应按照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规定开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生国土资源厅立项批复后,再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和预算报告的编制工作。

2.省级重点、示范项目,经省国土资源厅立项通知后,开展初步设计和预算编制。补助项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3、项目初步设计和预算编制单位实行项目责任追究制

2.4.2 可行性研究审查

国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评审论证通过后,向项目所在地的市国土资源局下发项目入库通知,同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省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由项目单位提交国土资源局会同财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报告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报省国土资源厅申请立项。

2.4.3 初步设计及预算审查

1.项目初步设计及预算完成后,由项目申报单位上报国土资源厅,经省厅组织相关单位审查后,提交专家审查论证

2.完成初步设计及预算的项目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业论、审查。编制单位应按照专家的意见,对初步设计及预算进行补充修改,省国土资源厅对修改后的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复审。批复

3、另外,补助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由省国土资源厅审查批准后执行

三.土地整理相聚的实施管理

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的特点

2、土地整理项目实施管理的主要内容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的工作流程

4、土地整理项目实施管理的组织管理

5、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的公告管理

6、土地整理项目实施管理的招投标管理

3.1 实施管理的特点

1.土地权属复杂,使权属管理成为必要工作和特色内容

2、风险分散且隐含,不易引起重视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投资方、项目法人和受益主体往往相分离

4、项目工程的综合性和工程呈面状分布,管理难度大

5、土地开发整理成果分享与管护的分离性,增加了项目后期管理管护的难度

3.2 实施管理的主要内容

1.建立项目组织机构

2.项目法人管理

3、项目公告管理

4、项目招投标管理

5、工程建设监理

6、合同管理

7.采购管理

8.权属管理

9.资金管理

10.项目监督检查

11.信息档案管理

12.项目竣工验收

13.项目竣工决算

14.项目审计

15.项目后期管护

16.项目后评价

3.3 项目实施管理的工作流程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的工作流程大致上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工作准备

2.工程施工

3.竣工验收

4.后期管护

1.工作准备阶段

工作准备阶段包括管理工作主要有:

(1)成立组织机构(2)核实权属现状(3)公告(4)招投标(5)委托工程建设监理

(6)签订有关合同(7)编制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8)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地方自行制定的有关实施管理制度)(9)实施准备总结

2.工程施工阶段

管理工作主要有

(1)项目法人或项目承担单位建立现场办公制度(2)项目规划设计变更和预算调整

(3)监督检查(4)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报告(5)验收

3.竣工验收阶段

主要管理工作有:

(1)验收准备

(2)竣工验收

(3)竣工决算

(4)审计

4.工程后期阶段

(1)后期管护

(2)项目后评价

3.4项目实施管理的组织管理

1.土地整理项目实施管理的组织机构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的完整组织机构主要包括: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的国家及省、地(市)。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的具体单位或项目法人;具体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监理单位等

2、土地整理项目实施管理的组织形式

(1)总分包方式

(2)平行承发包方式

(3)施工联合体

(4)施工合作体

3.5项目实施管理的公告管理

公告是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公文。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公告实际上是一种专业性公告,是为了保证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准确的后去招标信息;项目的受益者可以清楚了解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通过各种媒体手段对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各项实施内容的一种通告。

1.公告的类型

项目基本情况公告、项目招投标公告、权属管理公告等

2.公告的手段

公开粘贴、广播、电视盒报纸、刊物和互联网发布等。但是发布公告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发布的范围和时效性,一定要有足够的时间让当地的老百姓和投标单位了解公告内容

3.公告的时效性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或执行前的14-28天就应进行公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公告应注重途径的多样性。范围的广泛性,通过多种途径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的有关问题进行公告

4.公告的基本程序

有项目法人或承担单位按照规定的内容、期限。方式、范围等发布项目公告;并负责对公众提出的有关问题及反映的情况进行解答

3.6 项目实施管理的招投标管理

1.土地整理招投标的作用意义

土地整理项目实行招投标,可以择优选定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控制工期,确保工程质量量,降低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健全市场竞争机制,对退工项目规范化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2.土地整理项目招投标的基本程序

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与定标、决标成立等阶段。

招投标工作原则上有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知道、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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