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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居:清华简十三《大夫辸速之仪》解析(一) | 中国先秦史

 先秦子居 2024-01-15 发布于江苏

清华简十三《大夫辸速之仪》解析(一)

子居


整理者在说明部分言:“《大夫食礼》与《大夫食礼记》编连为一卷,分别有竹简五十一支与十四支,简长约四十六厘米,宽约〇.六厘米,各自编号,简背有刻划痕迹,篇题为整理者根据简文内容拟定。《大夫食礼》内容为楚地大夫之食礼,主体载大食之礼,兼记小食;《大夫食礼记》则论执事者行事。两篇关系类于《仪礼》诸篇与附经之「记」。简文词句类于《仪礼》,行礼节次与《公食大夫礼》最为接近,与该篇记主国国君以食礼待下大夫之聘宾、兼记上大夫与下大夫之别亦相类。两篇是亡佚的先秦礼书,对于研究礼书的形成、流传与经记之关系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1]以“名从主人”的原则,整理者所命名的《大夫食礼》、《大夫食礼记》的两篇内容,实际更适合按篇首所题而名为《大夫辸速之仪》(或《大夫辸速》)和《大夫之大食》,毕竟这样命名对任何读者而言才都是客观性的,网友汗天山就已明确称“大夫辸𧫷(速)之義(儀)”为“篇题[2],《仪礼》各篇就是皆题篇名于篇首,其中《大射》的首句“大射之仪”言“某某之仪”的模式更是与清华简整理者所命名的《大夫食礼》篇首句模式相同。笔者曾在《先秦文献分期分域研究之三 诸子百家的分合界定(上)》[3]中提到过先秦的礼家可以分为重视理论构建的礼法家和重视仪式规范和程序的礼仪家,《仪礼》虽然是礼仪家的代表作品,但仍不足以体现先秦所有礼仪家作品的特征,早在《仪礼》之前而风格不同的礼仪倾向篇章可以举出《尚书·顾命》和《逸周书·尝麦》,此后还有《左传·昭公四年》:“王使问礼于左师与子产。左师曰:'小国习之,大国用之,敢不荐闻?’献公合诸侯之礼六。子产曰:'小国共职,敢不荐守?’献伯、子、男会公之礼六。君子谓合左师善守先代,子产善相小国。”虽然“诸侯之礼六”和“伯、子、男会公之礼六”是否确为楚灵王时期的作品无从判定,但《左传》这节内容的作者无疑是知道战国时期存在着这样的作品的,这些内容显然与《仪礼》有别,类似的内容在先秦传世文献中还有《小戴礼记》的《奔丧》、《投壶》,《大戴礼记》的《投壶》、《诸侯迁庙》、《诸侯衅庙》等篇,而其中非常明显《诸侯衅庙》就不能认为是《诸侯迁庙》的《记》,以此即可以看出清华简整理者命名方面的问题。在清华简中另外还有相当多内容相关的篇章、如《尹至》和《尹诰》、《廼命一》和《廼命二》、《参不韦》和《五纪》、《祷辞》和《祝辞》、《筮法》和《别卦》、《邦家之政》和《邦家处位》、《郑武夫人规孺子》和《郑文公问太伯》等等,整理者皆未将其中某篇视为另一篇的《记》。因此清华简整理者仅以《仪礼》类比就径名为清华简第十三辑的前两篇为《大夫食礼》和《大夫食礼记》,而其命名方式却又并不与《仪礼》名篇方式相合,这反映的当仅是整理者自身的主观观念,并不能因为整理者的命名就认为这两篇内容的作者也是秉持这样的观念,也就是说实际上没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原作者认为后一篇内容是前一篇的《记》。

【宽式释文】

  大夫应速之仪。

  既筵,君子既毕入,主人乃出,立于主阶之东南,西南向。客造于庭,客者入告,入门而左,负屏,乃告:「某大夫待在庭。」稍进,命君逆客。客者左还走,出门,左客而立。主人去处,揖君子,既揖君子,乃出逆,右屏,出门稍左。讶客而立。客者告客:「某大夫将拜君之辱。」如主贵,客避,客者为客辞:「某大夫辞,避不敢答拜。」客者以主命就客:「某大夫待矣,就某大夫。」再辞,乃进,答拜。如客贵,主辞,毋敢拜辱,若客辞之告。一辞,乃进,拜辱,客答拜。

【释文解析】

夫〓(大夫)辸𧫷(速)之義(儀)〔一〕。

整理者注〔一〕:“辸,《广韵》:「往也。」𧫷,《说文》「速」字古文。《诗·伐木》「既有肥羜,以速诸父」,郑笺:「召也。」《仪礼·乡饮酒礼》:「主人速宾。」《乡射礼》:「主人朝服,乃速宾。」本篇为大夫(宾客)受召,往赴食礼之仪,兼大食、小食。《仪礼》各篇篇首,有「公食大夫之礼」、「大射之仪」等目,此即其类。[4]《说文·乃部》:“𠧟,惊声也。从乃省,西声。籀文𠧱不省。或曰𠧟,往也。读若仍。𠨅,古文𠧱。”《玉篇·乃部》:“𠧟,如乘切。往也,《说文》曰:'惊声也。’𠨅,古文。辸,同上。”《广雅·释诂一》:“乃,往也。”王念孙《疏证》:“乃者,《众经音义》卷十八引《仓颉篇》云:「迺,往也。」《说文》:「𠧟,往也。」「迺」、「𠧟」竝与「乃」同。《赵策》:「苏秦谓赵王曰:『秦乃者过柱山。』」《汉书·曹参传》「乃者我使谏君也」,顔师古注云:「乃者,犹言曩者。」是「乃」为「往」也。”而《说文·乃部》:“乃,曳詞之难也。象气之出难。”是“𠧟”、“”、“”是往及、往行义,虚词义则以“”为正字,“𠧟”、“”、“”与虚词义的“乃”只是通假关系。整理者注所言的“大夫(宾客)受召,往赴食礼”显然不能称为“辸速”,相对于此,网友ee指出:“《大夫食礼》简1“大夫辸速之仪”,“辸”应读为“应”,二字语音相近,参孟蓬生:《“辸”读为“应”补证》《“辸”读为“应”续证》。它是应对的意思。[5]所说当是。召宾义的“𧫷”字与疾义的“速”字也应原非一字,“𧫷”字当是来源于“𩱫”字,《说文·䰜部》:“𩱫,鼎实。惟苇及蒲。陈留谓䭈为。从速声。餗,或从食束声。”“鼎实”为“”,因此召人来食的字易“食”为“言”作“誎”,《说文·言部》:“誎,餔旋促也。从言束声。”《庄子·盗跖》:“盗跖乃方休卒徒太山之阳,脍人肝而餔之。”成玄英疏:“餔,食也。”《广雅·释诂二》:“餔,食也。”故“”即催促进食义,所以能引申有速义,𧫷”字应即”的繁形,从而与“速”存在通假关系,才在《说文》中被视为“速”字的古文。

snap251(梡)〔二〕,君子旣snap248(畢)内(入),宔(主)人乃出,立於宔(主)snap252(階)之東南,西南卿(鄉)〔三〕。

整理者注〔二〕:“snap251,字见于《望山楚简》二·四五「一牛𣘝,一豕𣘝,一羊𣘝,一尊𣘝」,注释八三:「此简『𣘝』字四见,据文义当是盛放牛、羊、豕等体积较大的食物的木器。」「『䙴』、『延』音近,疑『𣘝』当读为『梴』。此墓出大型『高足案』四,大小不等,疑即简文所记之『𣘝』。」(《望山楚简》,中华书局,一九九五年,第一二三页)该书补正又疑「𣘝」当读为「断木为四足」之「梡」(第一三一页)。《礼记·明堂位》「俎用梡嶡」,孔疏:「虞俎名梡,梡形四足如案。……夏俎名嶡,嶡亦如梡,而横柱四足中央如距也。」嶡则包山简、信阳简之「㭾」,「㭾」、「梡」古音相近,形制亦无区别。参看李家浩《包山二六六号简所记木器研究》(《著名中年语言学家自选集·李家浩卷》,安徽教育出版社,二〇〇二年,第二二三—二二九页)。「𣘝」释「梡」可从,简文「既𣘝(梡)」相当于《仪礼》所谓羹定(肉羹既熟)、载俎。《公食大夫礼》曰「羹定。甸人陈鼎七(牛、羊、豕、鱼、腊、肠胃、肤),当门,南面,西上,设扃鼐」云云,既陈具,乃迎宾、拜至;宾既入,士乃举鼎入门,雍人陈俎于鼎南,旅人加匕于鼎,大夫以序盥,以匕载鼎食于俎。本篇则「既橐(梡)」,主人乃出迎宾。一说,「snap251」字或读为「筵」,「既snap251(筵)」,指既已布席。《仪礼·士冠礼》「主人之赞者,筵于东序,少北西面」,郑注:「筵,布席也。」[6]所言“羹定(肉羹既熟)、载俎”由整理者所概述内容即可见并不是同一个环节,因此明显无法与《大夫辸速之仪》的“snap251”对应,故整理者注所言“简文「既𣘝(梡)」相当于《仪礼》所谓羹定(肉羹既熟)、载俎”当不确。试比较下文的“立於snap251西北末”、“snap251西端”、“snap251西端而立”、“立於snap251西端”与“方席南末之东”、“负席北末而立”、“客立於席南末,主亦立於席北端”、“客乃自席南端坐”,可见篇中的“snap251”字语境每每与“席”类似,再比较于先秦传世文献的《仪礼·士冠礼》:“赞者奠纚笄栉于筵南端。……冠者奠爵于荐东,立于筵西。”《仪礼·燕礼》:“宾降筵西,东南面立。”(又见《仪礼·大射》《仪礼·公食大夫礼》:“宾降筵北面。”《仪礼·有司彻》:“尸升筵。立于筵末。”也可见“筵”与“snap251”语境相当,故当以“snap251」字或读为「筵」,「既snap251(筵)」,指既已布席。”为是,《墨子·节葬下》:“鼎鼓几梴壶滥,戈剑羽旄齿革,挟而埋之,满意。”毕沅校注:“梴,同'筵’。”与《大夫辸速之仪》书“筵”为“snap251”正可对观。《仪礼·聘礼》:“几筵既设,摈者出请命。”郑玄注:“有几筵者,以其庙受,宜依神也。宾至庙门,司宫乃于依前设之。神尊,不豫事也。席西上,上摈待而出请受宾所以来之命,重停宾也。”贾公彦疏:“此对《公食》'宰夫设筵,加席几’,而后迎宾,彼食礼,与此异也。”《仪礼·公食大夫礼》:“宰夫设筵,加席几。”郑玄注:“设筵於户西,南面而左几。”贾公彦疏:“以其宾在户牖之閒,南面,又生人左几,异於神右几故也。”皆可见在宾客登堂入室之前有明确的设筵环节,即可以对应于《大夫辸速之仪》的“既筵”。宰夫负责牢礼,《周礼·天官·宰夫》:“凡朝觐会同宾客,以牢礼之法,掌其牢礼。”因此掌牢礼的宰夫设筵是整个大夫食礼可以开始的一种象征。

整理者注〔三〕:“君子,泛称士大夫,本篇当指众宾,简三九:「凡大食,所职速者,必待于廷以聚君子。」《仪礼·乡饮酒礼》等篇皆迎宾、迎介、迎众宾,本篇则君子先入。snap248,读为「毕」,皆也。《仪礼》阼阶在东,为主阶;宾阶在西,为客阶。本篇亦然。《仪礼》阶皆为三级,本篇简四四云「主降二级,不至下」,可见亦为三级。《士冠礼》主人「立于阼阶下,直东序,西面」,东序为堂之东墙,则亦在主阶东南,唯西面与本篇西南乡小异。又,《仪礼》各篇记面位多云东面、西面、东南面等,唯论国君(公)时,如《燕礼》、《大射》、《聘礼》、《公食大夫礼》等篇,则云西乡、南乡等。[7]《大夫辸速之仪》是大夫招待大夫,显然不会包括“士”,故篇中的“君子”当只是指大夫。《大夫辸速之仪》与《大夫之大食》两篇皆未见虚词“于”字,而是全部书“於”,自然说明两篇内容最可能成文于战国末期。一般情况下,主人是应该出门迎客的,《仪礼·公食大夫礼》明记“大夫相食:亲戒速,迎宾于门外。”这还可证于《仪礼·士昏礼》:“主人如宾服。迎于门外。”《仪礼·乡饮酒礼》:“主人一相,迎于门外。”《仪礼·乡射礼》:“主人一相,出迎于门外。”只有《仪礼·公食大夫礼》的公食大夫是“公如宾服,迎宾于大门内。”证于《仪礼·聘礼》:“摈者入告,出辞玉,纳宾。宾入门左,介皆入门左。”可见只有“主人”身份高于宾客,才会出现不出门迎客的情况。而《大夫辸速之仪》的“君子既毕入,主人乃出”说明在此环节前主人未出门迎客,这也就意味着《大夫辸速之仪》主要内容的原始状态应是默认主人的身份高于宾客的,但下文却言“如主贵,客辟……如客贵,主辞……”如果是“客贵”,主人却不出迎于门外,显然属于不敬之举,因此作者应该是没有意识到“如主贵,客辟……如客贵,主辞……”与主人不出门迎客的矛盾,也即对作者而言,主人不出门迎客是一种习以为常的状态,这也就说明作者不是专门的礼家学人,而只是在尝试以自己的经验构建一个大夫招待大夫的食礼仪式模板。笔者在《清华简八〈治邦之道〉解析》中曾言:“《治邦之道》的作者很可能就是战国末期著名的春申君黄歇。[8]在《清华简〈邦家之政〉解析》中又推测:“《邦家之政》的作者,很可能就是战国后期、末期某位封君的傅。[9]《清华简八〈邦家处位〉解析》中再推测:“无论是'如前处,既如无察’还是'子立代父,自定于后事’都颇有某位邦君之傅在邦君新莅政不久所作教训的口吻,所以《邦家处位》篇和《邦家之政》篇的作者,都很可能是战国末期某位邦君的傅。……那么归结之前的推测,则清华简诸篇是有多种来源的,而其最后或是被战国末期某位封君之傅收藏,该傅是子产后学,而且与春申君黄歇很可能关系密切。[10]将这些推测代入到《大夫辸速之仪》中,则虽然篇中一再称“某大夫”,表明该篇内容是记录用来在某种程度上泛用的,但篇中“主人”的身份也仍可用于指称广招门客的黄歇,则该篇的作者也正可对应于“某位邦君的傅”。据《仪礼·聘礼》:“宾立接西塾。”则《大夫辸速之仪》中被称为“君子”的诸宾客在入庭前当是立于外门西塾一侧。整理者注所言“《士冠礼》主人「立于阼阶下,直东序,西面」,东序为堂之东墙,则亦在主阶东南,唯西面与本篇西南乡小异。”将《士冠礼》的“西面”与《大夫辸速之仪》的“西南乡”类比不知是基于什么考量。《士冠礼》的“主人「立于阼阶下,直东序,西面」”时,“宾如主人服,赞者玄端从之,立于外门之外”,并没有如《大夫辸速之仪》这样“君子既毕入”,所以《士冠礼》中主人“西面”是面对宾客将会在的位置。《大夫辸速之仪》中则已是“君子既毕入……造於庭”,立于庭西,则主人在堂上,要面对庭中的宾客才能有下文的“揖君子”,因此主人自然当“西南向”。整理者注所言“《仪礼》各篇记面位多云东面、西面、东南面等,唯论国君(公)时,如《燕礼》、《大射》、《聘礼》、《公食大夫礼》等篇,则云西乡、南乡等”即使是在《仪礼》中也是不准确的,如《仪礼·聘礼》即有“与介入,北乡哭”,此“北乡”之人就并非国君,《仪礼》之外《大戴礼记》与《小戴礼记》则更是并无这个区别,《大夫辸速之仪》中主、客言“乡”、言“面”不定的情况同样存在,如下文即有“主立于主阶之东,西面;客立于客阶之西,东向”。

客誥(造)於廷(庭),客者【一】内(入)告,内(入)門而snap253(左),伓(負)snap254(屏),乃告:「某夫〓(大夫)寺(待)才(在)廷(庭)〔四〕。」

整理者注〔四〕:“客者为傧相。客者入告从门左,谓自门西人。伓,读为「背」或「负」,指背向,典籍多用「负」字。屏,《尔雅·释宫》「屏谓之树」,郭注:「小墙,当门中。」即《论语》「管氏亦树塞门」、《礼记·郊特牲》「台门而旅树」之「树」,后世所谓照壁。又《荀子·大略》:「天子外屏,诸侯内屏。」本篇屏在门内,即所谓「诸侯内屏」。《大戴礼记·武王践阼》:「(师尚父)奉书而人,负屏而立。」客者负屏,则北面。[11]“宾”、“客”二称虽可互称浑言,但细别则有异,《说文·宀部》:“宾,所敬也。从贝𡧍声。”段注:“《大宰》八统。八曰礼宾。《大宗伯》:'以宾礼亲邦国宾客。’浑言之也。析言者之则宾、客异义。又宾谓所敬之人,因之敬其人亦曰宾。又君为主,臣为宾。”《说文·宀部》:“客,寄也。从宀各声。”段注:“自此托彼曰客,引伸之曰宾客。宾、所敬也;客、寄也。故《周礼·大行人》'大宾’、'大客’别其辞。诸侯谓之大宾。其孤卿谓之大客。《司仪》曰:'诸公、诸侯、诸伯、诸子、诸男相为宾、诸公之臣、侯伯子男之臣相为客’是也。统言则不别耳。”因此虽然泛言称宾称客俱可,但细别则“宾”是敬称,“客”则原只是指寄居者,兵家更习惯上以“客”称来敌,所以《大夫辸速之仪》中称“客”实际上不如称“宾”尊敬,从这方面可见《大夫辸速之仪》的作者并不是专门的礼家学人。而由篇中当客人与主人连称时皆称“宾主”而不言“客主”来看,作者应该是知道称“宾”更为标准的。先秦传世文献中傧相习见称“傧(摈)”或“傧者(摈者)”,从未见称“客者”的情况,由此可以推知,《大夫辸速之仪》的作者很可能无意依从《仪礼》、《礼记》中的各篇文献所体现的那种措辞模式的。《礼记·郊特牲》:“台门而旅树,反坫,绣黼丹朱中衣,大夫之僭礼也。”郑玄注:“言此皆诸侯之礼也。旅,道也。屏谓之树,树所以蔽行道。管氏树塞门,塞犹蔽也。礼:天子外屏,诸侯内屏,大夫以帘,士以帷。”可见若以礼制,只有天子和诸侯可以有“屏”,大夫只当有“帘”,而《大夫辸速之仪》中的“主人”有“”,是僭越礼制自比于诸侯,有着明显的权臣特征,此种情况也说明《大夫辸速之仪》主体部分的“主人”其原身份并不是一般的“大夫”,而这一点也与黄歇的情况相合。

小(少)進,命君逆客〓(客,客)者snap253(左)還,走出門,snap253(左)客而立〔五〕。

《仪礼·士冠礼》:“宰自右少退,赞命。”郑玄注:“命,告也。”《尔雅·释诂》:“命,告也。”故“命君逆客”即告君迎客。

整理者注〔五〕:“左还,《仪礼·大射》作「左旋」。《仪礼》中「左还」为右转,「右还」谓左转,如《乡射礼》上射「执弦而左还,退反位,东面揖」,谓右转;《士冠礼》「筮人许诺,右还,即席坐,西面」,谓左转。据孔疏,「左还」据右转时左手向外、「右还」据左转时右手向外而言。但本篇中「左还」即谓左转,与《仪礼》有别。[12]《仪礼·大射》篇中只有“左还”而无“左旋”,不知道整理者注所言“《仪礼·大射》作「左旋」”是从哪个版本的《仪礼·大射》中看到的。本篇中言及左右的“”仅此一处,前后文也没有任何可以辅助判断所转方向的文字依据,故也无法知道整理者是怎么读出“与《仪礼》有别”这种理解的。网友汗天山指出:“注释对'左还’'右还’的理解有偏差。……首先,《诗·郑风·清人》'左旋右抽’,此'左旋’即礼书之'左还’。古代战车上,手持长兵的甲士在右,战车只有向左转,车右的甲士才能'右抽’,用长兵向右击打敌方。其次,《逸周书·武顺解》记载:'吉礼左还,顺天以利本。武礼右还,顺地以利兵。将居中军,顺人以利阵。’又《老子》云:'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又《礼记·檀弓上》:“孔子及门人立,拱而尚右,二三子亦皆尚右。孔子曰:'二三子之嗜学也。我则有姊之丧故也。’二三子皆尚左。”孔子因'有姊之丧’故'拱而尚右’,也可为证。也即,先秦时期,'吉礼左还’是当时礼制的硬性规定。——只要是吉礼场合的转身'皆尚左’,都应当是'左还’,而无论原本面朝哪个方向;凶礼场合'尚右’,按照规定才是'右还’。……简文'左还’与《仪礼》中'左还’的含义应当完全一致,都是指左转。[13]所说是,这里还可以补充一些例证,《淮南子·地形》:“江出岷山,东流,绝汉入海。左还北流,至于开母之北,右还东流,至于东极。”江水东流入海,是左北、前东、右南、后西,所以“左还”是逆时针转向北流;北流至“开母之北”,是左西、前北、右东、后南,因此“右还”是顺时针转向东流,现在太平洋洋流仍是这个走向。《淮南子·天文训》:“紫宫执斗而左旋,日行一度,以周于天。”北斗的视运动是逆时针旋转的,由此不难知道“左旋”是逆时针转向,也即左转。由“吉礼左还”还可推知,《仪礼·士冠礼》:“筮人许诺,右还,即席。”《仪礼·燕礼》:“司正降自西阶南面,坐取觯,升酌散,降南面坐奠觯,右还北面少立。”《仪礼·大射》:“司正降自西阶南面,坐取觯,升酌散,降南面坐奠觯,兴,右还北面少立。”的三个“右还”盖皆是“左还”之讹。《仪礼·士丧礼》:“主人西面拜工。左还椁。”《仪礼·既夕礼》:“二人还重,左还。”两处则盖皆是“右还”之讹。以“吉事尚左”的缘故,所以有前文的“客者入告,入门而左”。因为“入门而左”的位置毕竟离主人所在的位置有一些距离,所以才“少进,命君逆客”。左转还是右转,本来是无所谓的事情,之所以会在礼制中被强调,由《逸周书·武顺》可见完全是原始思维中的巫术式观念在作怪,再加上世袭贵族往往是徒有其表之辈,既然没有什么干实事的能力,自然就只会在表面文章上下功夫。“「左还」据右转时左手向外、「右还」据左转时右手向外而言”则更只是古代注疏者饱食终日脑洞出来的谬说。《说文·走部》:“走,趋也。”段注:“《释名》曰:'徐行曰步,疾行曰趋,疾趋曰走。’此析言之,许浑言不别也。今俗谓走徐、趋疾者非。”而《晏子春秋·内篇杂上·景公使鲁有事已仲尼以为知礼》:“夫礼曰:登阶不历,堂上不趋,授玉不跪。”《礼记·曲礼》:“帷薄之外不趋,堂上不趋,执玉不趋。”《礼记·少仪》:“执玉、执龟策不趋,堂上不趋,城上不趋。”《尔雅·释宫》:“室中谓之时,堂上谓之行,堂下谓之步,门外谓之趋,中庭谓之走,大路谓之奔。”因此本篇“走出门”的“走”在“出门”之前只能理解为段玉裁注“今俗谓走徐、趋疾”的“走”,也即相当于“徐行曰步”的“步”,或也可考虑训“走”为“出”,《仪礼·士相见礼》:“主人对曰:某也固辞,不得命,将走见。”郑玄注:“走,犹出也。”而无论取这两种的哪种解释,都显然不能按《说文》理解为“走,趋也”,也不能按《释名》理解为“疾趋曰走”,这与前面提到的“客”类似,盖也表明作者的措辞比较世俗化。

宔(主)【二】人迲(去)凥(處),咠(揖)君子,旣snap255(揖)君子,乃出逆〔六〕,右snap256(屏),出門少snap253(左),snap257客而立〔七〕。

  整理者注〔六〕:“去处,去阼阶之东南、西南乡之处。揖君子,犹揖众宾。《仪礼·乡饮酒礼》:「主人一相迎于门外,再拜宾,宾答拜。拜介,介答拜。揖众宾。」《乡饮酒礼》门外主人与宾东西相当,介、众宾差在宾南,东面,则主人正西面拜宾,侧身向西南拜介、揖众宾。snap255,楚简多用作「一」,而包山简「snap255祷」即新蔡简「弌祷」、「咠祷」,故此处读为「揖」。[14]整理者以《乡饮酒礼》来对照《大夫辸速之仪》是不妥当的,《乡饮酒礼》中主人是先“正西面拜宾”,而后才“侧身向西南拜介、揖众宾”,而在《大夫辸速之仪》并未记载先“拜宾”,如此自然不能“揖君子,犹揖众宾”,否则就是敬“众宾”而轻慢自己所主要召请的“宾”,显然是非礼制举。因此,“揖君子”当是在揖所有的客人,“君子”就是对应前文“君子既毕入”的“君子’,指包括主要被邀请的客在内的所有客人。

  整理者注〔七〕:“「右屏」,谓从屏东。「出门少左」,谓在门东。《士冠礼》「主人迎,出门左」,郑注:「左,东也。出以东为左,入以东为右。」snap257,一般用为「呼」,但「呼客而立」不辞,此处试读为「迕」,谓主人逆客,当客而立,主客东西相对。[15]《说文》无“”字,先秦文献可能属于“”字的辞例皆是负面的违背义,因此相对于读为“”字,“snap257”更适合读为“訝”,字又做“迓”,《说文·言部》:“讶,迎也。从言牙声。《周礼》曰:'诸侯有卿讶发。’迓,讶或从辵。”在《仪礼》中“讶”字辞例数见,如《公食大夫礼》:“宾朝服以拜赐于朝,讶听命。”《聘礼》:“厥明。讶宾于馆。”整理者既然已频繁在说明和注释中言及《仪礼》,不知何故不考虑“讶”字而言“此处试读为「迕」,谓主人逆客,当客而立”。

客者告客:「某夫〓(大夫)𨟻(將)拜君【三】之辱〔八〕。」

整理者注〔八〕:“此处「某大夫」指主人。客者告客,主人将拜辱,拜客自屈辱来此。下文分述主贵于客、客贵于主两种情况。[16]《大夫辸速之仪》中主人与客人全篇都未曾有直接的语言交流或肢体接触,双方的距离感是非常明显的。古代虽然也偶有拒绝阿附权贵的有气节者,但其行为必然不会模式化地被视为礼仪,因此如果客贵于主,主人曲意逢迎尚恐不及,怎么会与客人保持如此明显的距离感?以此故也可以知道《大夫辸速之仪》中的主人身份本是高于客人的,“主贵于客、客贵于主两种情况”应是作者为使该文适用面更广而后期加入的文字。先秦传世文献习见“拜命之辱”、“拜君命之辱”,只有《大戴礼记·朝事》:“君使士迎于境,大夫郊劳,君亲拜迎大门之内而庙受,北面拜贶,拜君之辱,所以致敬让也。”言“拜君之辱”与《大夫辸速之仪》同,大致相同的内容在《小戴礼记·聘义》则是作“拜君命之辱”,后人校《大戴礼记·朝事》多据《小戴礼记·聘义》增“命”字,由《大夫辸速之仪》来看,《朝事》原即无“命”字也是很可能的。

女(如)宔(主)貴,客辟,客者爲客snap258(辭):「某夫〓(大夫)snap258(辭),辟不敢合(答)拜〔九〕。」

  整理者注〔九〕:“如主贵于客,则客辟,不敢答拜。《仪礼·聘礼》「公再拜。宾辟,不答拜」,郑注:「辟位逡遁,不敢当其礼。」又《礼记·曲礼》「君若迎拜,则还辟不敢答拜」,郑注:「嫌与君亢宾主之礼。」客者为客辞之「某大夫」指客。[17]不大理解整理者为什么没在“辟”后扩注“避”字,《礼记·曲礼》的内容,整理者注并未全引,原文为“大夫、士见于国君,君若劳之,则还辟,再拜稽首;君若迎拜,则还辟,不敢答拜。大夫、士相见,虽贵贱不敌,主人敬客,则先拜客;客敬主人,则先拜主人。凡非吊丧,非见国君,无不答拜者。大夫见于国君,国君拜其辱。士见于大夫,大夫拜其辱。同国始相见,主人拜其辱。君于士,不答拜也;非其臣,则答拜之。大夫于其臣,虽贱,必答拜之。”由此可见,《曲礼》所言“不敢答拜”更符合“大夫、士见于国君”且“君若迎拜”的情况,而《曲礼》后文即明言“非吊丧,非见国君,无不答拜者”,这也就意味着“如主贵,客避,客者为客辞:「某大夫辞,避不敢答拜。」”的假设实际上是在套用“大夫、士见于国君”情况下的“君若迎拜,则还辟”,而《大夫辸速之仪》篇中又明言是大夫见大夫,因此这也表明篇中的“主人”虽是大夫,但其背景原型却是近于国君的存在。

客者台(以)宔(主)命snap259(就)客:「某夫〓(大夫)寺(待)巳(矣),【四】snap260(就)某夫〓(大夫)。」snap261(再)snap262(辭)乃進,𣌭(答)拜〔一〇〕。

整理者注〔一〇〕:“snap259,即楚文字「就」字,简文或作「snap263」,或从辵、或从彳、或从攴,snap263声。如鄂君启节(《殷周金文集成》一二一一〇—一二一三,中华书局,一九八四年)「就某地」谓行至某地;楚简中「就」字又有使动用法,如上博简《郑子家丧》「庄王就大夫而与之言曰」,可以训为「敦请」。本篇从snap263之字多为后者,大致对应礼书之「肃」或「宿」,即客者敦请某大夫(客者本身位置不变)。只有「就阶下」(简八)「就醢」(简一四、简三四)、「就饮」(简三二、《记》简一〇)、「就它七大夫」(简四一)、「就七大夫」(简四二)、「就觯」(简四九)等处才是训为「至某处」的「就」。《仪礼·士冠礼》「宿宾」,《礼记·曲礼》「主人肃客而入」,郑注皆云「进也」。按宿、戒往往连文,郑注「宿者必先戒,戒不必宿」,则宿宾有敬戒、迎进之义。「snap264」字见于清华简《摄命》「肆余snap264繇卜乃身」、安大简《诗经·小戎》「snap264snap264兴」,后者对应《毛诗》「载」。此处作「snap261」,字形又见于慈利简,从「二」会意,读为「再」。「再辞」,礼书所谓「固辞」,即再辞而许;下「一辞」,礼书所谓「礼辞」,即一辞而许。《士冠礼》「主人戒宾,宾礼辞,许」,郑注:「礼辞,一辞而许。再辞而许曰固辞。三辞曰终辞,不许也。」[18]整理者此处所讨论的“”、“”、“宿”实即篇首的“𧫷”的通假,为召请义,《仪礼·特牲馈食礼》:“乃宿尸。”郑玄注:“'宿’读为'肃’。肃,进也。进之者,使知祭日当来。古文'宿’皆作'羞’。凡'宿’,或作'速’,记作'肃’,《周礼》亦作'宿’。”贾公彦疏:“云凡'宿’或作'速’,谓一部之内或作'速’者,若《公食大夫》'速宾’之类是也。”可见虽然郑玄训为“进也”,但这几个字非常明显就是召食义的“𧫷”引申出的召请义的通假字而已,整理者注所言“按宿、戒往往连文,郑注「宿者必先戒,戒不必宿」,则宿宾有敬戒、迎进之义”将词义迥别的“敬戒”与“迎进”两个词混合在一起的,使用的是明显的原始思维方式,未免缺乏逻辑。《仪礼》、《礼记》各篇多出鲁地,里面的“固辞”本来就是做做样子,再请一次就会答应,所以才有郑玄注所谓“再辞而许曰固辞”,但郑玄的这个解释,放其它先秦文献中都是不成立的,其它先秦文献中的“固辞”都是坚决拒绝之义,甚至《大夫辸速之仪》下文即有“主起,属食。客者为客辞:「某大夫固辞,不敢辱君灵。」主乃止”也明显不是以“再辞而许”为“固辞”,这一方面说明,战国时期的鲁国有着比其它诸侯国虚伪得多的礼仪氛围,另一方面也说明《大夫辸速之仪》作者的行文措辞习惯并非是受《仪礼》影响,虽然文章内容与《仪礼》相似,但作者并非鲁地礼仪家的后学。

女(如)客貴,宔(主)snap262(辭),母(毋)敢拜辱,若客snap262(辭)之告。snap255(一)snap262(辭)乃進,拜辱,客𣌭(答)拜〔一一〕。【五】

  整理者注〔一一〕:“如客贵,则客无辟不敢答拜,主人有辞不敢拜辱。[19]如果是客人身份更高,应该先有客者为客人告主人:“某大夫将拜君之辱。”原因见前文所引《礼记·曲礼》内容,但《大夫辸速之仪》这里并没有写出这个环节,很明显是作者行文思虑不周。在此后,才应该是“主辞毋敢拜辱”,而不是如整理者注所言的“客无辟不敢答拜”,因为应该是客人先拜,根本就谈不上客人“无辟不敢答拜”的问题。这里的“一辞”是主人之“”,也即“主辞毋敢拜辱”者,而非郑玄注“礼辞,一辞而许”的客人之辞,所以整理者前注“下「一辞」,礼书所谓「礼辞」,即一辞而许。”也是不正确的。“一辞乃进”是说在客者代主人表示辞避后,客人就直接走向主人,在此之后,才是主人拜客人的“拜辱”和客人的“答拜”。



[1]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叁)》第105页,上海:中西书局,202310月。

[3]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s://www./2022/03/12/4066/2022312日。

[4]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叁)》第106页,上海:中西书局,202310月。

[6]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叁)》第106页,上海:中西书局,202310月。

[7]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叁)》第107页,上海:中西书局,202310月。

[8]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9/05/10/735/2019510日。

[9]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9/02/15/707/2019215日。

[10]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9/03/20/712/2019320日。

[11]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叁)》第107页,上海:中西书局,202310月。

[12]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叁)》第107页,上海:中西书局,202310月。

[14]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叁)》第107页,上海:中西书局,202310月。

[15]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叁)》第107页,上海:中西书局,202310月。

[16]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叁)》第108页,上海:中西书局,202310月。

[17]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叁)》第108页,上海:中西书局,202310月。

[18]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叁)》第108页,上海:中西书局,202310月。

[19]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叁)》第108页,上海:中西书局,2023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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