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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豫南郎冬 2024-01-19 发布于河南

一、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检查评定应符合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

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预案。一般项目包括:分包单位安全管理、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安全标志。

保证项目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施工组织设计

3.安全技术交底

4.安全检查

5.安全教育

6.应急救援预案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经责任人员签字确认;

3)工程项目部应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工程项目部应按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5)实行工程项目经济承包的,承包合同中应有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6)工程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7)按照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8)工程项目部应制定以伤亡事故控制、现场安全达标、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9)按照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

10)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11)按照考核制度,对项目管理人员定期进行考核。

2.施工组织设计

1)工程项目在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中,应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照建设部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4)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有关部门或专业技术人员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5)工程项目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3.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负责人在分派生产任务时,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应按施工工序、施工部位、施工栋号分部分项进行;

3)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结合施工作业特点、危险因素、施工方案和规范标准,进行提示要求;

4)安全技术交底应由交底人、被交底人、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

4.安全检查

1)工程项目应建立安全检查(定期、季节性)制度;

2)安全检查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及安全员参加,定期进行并填写检查记录;

3)雨季、冬季应组织季节性专项检查;

4)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明确责任,定人、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完成。重大事故隐患应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按期整改落实。工地应组织复查。

5.安全教育

1)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2)施工人员入场,工程项目部应组织进行以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安全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

3)施工作业人员变换工种,应进行变换后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教育和考核;

4)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每年度应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

6.应急救援预案

1)工程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特点,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制定防触电、防坍塌、防高空坠落、防起重及机械伤害、防火灾、防物体打击等六大伤害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救援预案;

2)施工现场应成立应急救援组织,培训、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3)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备齐应急救援器材;

4)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一般项目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包单位安全管理

2.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3.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4.安全标志

1.分包单位安全管理

1)总包单位应对承揽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进行资质、资格的审查评价;

2)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定分包合同时,应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3)分包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安全组织,配备安全员。

2.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须经建设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应进行一次延期复核;

3)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施工作业时,应持证上岗

3.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1)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按规定及时报告;

2)生产安全事故应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3)工程项目部应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4.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加工区、材料区、生活区、办公区,应按不同区域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施工现场应绘制安全标志布置的总平面图;

3)应根据工程部位和现场设施的改变,调整安全标志牌设置。

二、文明施工

文明施工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的规定。

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包括: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现场材料、现场住宿、现场防火。一般项目包括:治安综合治理、施工现场标牌、生活设施、保健急救、社区服务。

保证项目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现场围挡

2.封闭管理

3.施工场地

4.现场材料

5.现场住宿

6.现场防火

1.现场围挡

1)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应设置高度不得小于2.5m的封闭围挡;

2)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必须设置高度不得小于1.8m的封闭围挡;

3)围挡材料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4)围挡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

2.封闭管理

1)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

2)大门口应有门卫室;

3)应有门卫和门卫制度;

4)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

5)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

3.施工场地

1)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

2)现场道路应畅通,路面要平整坚实;

3)现场作业、运输、存放材料等采取的防尘措施要齐全、合理;

4)排水设施要齐全、排水通畅,且现场无积水;

5)应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的措施;

6)应设置吸烟处,禁止随意吸烟;

7)温暖季节要有绿化布置。

4.现场材料

1)建筑材料、构件、料具要按总平面布局进行码放;

2)材料布局要合理、堆放整齐,并标明名称、规格等;

3)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器具或管道运输,严禁随意凌空抛掷;

4)要做到工完场地清;

5)易燃易爆物品要采取防水、暴晒等措施,并进行分类存放。

5.现场住宿

1)在建工程、伙房、库房内,严禁住人;

2)施工作业区、材料存放区与办公、生活区应划分清晰,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3)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

4)宿舍内要有床铺、且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室内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

5)宿舍要有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

6)宿舍要有消暑和防蚊蝇措施;

7)生活用品摆放整齐,环境卫生要良好。

6.现场防火

1)要有消防措施、制度及灭火器材;

2)现场临时设施的材质和选址要符合环保、消防要求;

3)易燃材料不得随意码放,灭火器材布局、配置要合理且不能失效;

4)要有消防水源(高层建筑),且能满足消防要求;

5)要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且有动火监护人员。

一般项目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治安综合治理

2.施工现场标牌

3.生活设施

4.保健急救

5.社区服务

1.治安综合治理

1)生活区要给作业人员设置学习和娱乐的场所;

2)要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3)治安防范措施要到位,防止发生失盗事件。

2.施工现场标牌

1)大门口处应设置 “五牌一图”;

2)标牌要规范、整齐,统一;

3)现场要有安全标语;

4)要有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

3.生活设施

1)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

2)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3)食堂使用的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4)食堂的卫生环境要良好,且配备必要的排风、冷藏、隔油池、防鼠等设施;

5)厕所的数量或布局要满足现场人员需求;

6)厕所要符合卫生要求;

7)要保证现场人员卫生饮水;

8)要有淋浴室,且能满足现场人员需求;

9)要有卫生责任制度,生活垃圾要装容器、并及时清理的。

4.保健急救

1)现场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且有实际操作性;

2)要有经培训的急救人员及急救器材;

3)要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工作、并提供必备的防护用品;

4)要保健医药箱及药材。

5.社区服务

1)夜间施工前,要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2)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3)现场要有防粉尘、防噪音措施;

4)要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

三、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规定。

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包括:施工方案、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物结构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交底与验收。一般项目包括:小横杆设置、杆件搭接、架体内封闭、脚手架材质、通道、卸料平台。

保证项目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2.立杆基础

3.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4.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5.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6.交底与验收

1.施工方案

1)脚手架搭设应有施工方案,搭设高度超过24m的架体应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设计计算,并按规定进行审批;

2)高度超过50m的脚手架,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并按专家论证意见组织实施;

3)施工方案应完整,能正确指导施工作业。

2.立杆基础

1)立杆基础应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并设排水设施,基础垫木及立杆底座符合规范要求;

2)架体应设置距地高度不大于200mm的纵、横向扫地杆,并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

3.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1)架体与建筑物拉结应符合规范要求,应从脚手架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开始设置连墙件;

2)架体拉结型式应定型化、标准化,并应牢固可靠;

3)高度24m以上的双排架体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4.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1)架体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2)纵向剪刀撑及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3)剪刀撑杆件接长、剪刀撑斜杆与架体杆件连接应符合规范要求。

5.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1)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铺板应严密、不应出现探头板;

2)脚手架外侧应封闭密目式安全网,网间应严密;

3)施工作业层应在1.2m和0.6m处设置上、中两道防护栏杆;

4)作业层架体外侧应设置180mm高挡脚板。

6.交底与验收

1)脚手架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进行量化验收

一般项目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小横杆设置

2.杆件搭接

3.架体内封闭

4.脚手架材质

5.通道

1.小横杆设置

1)小横杆的应设置在大横杆与立杆相交的主节点上,两端与大横杆固定;

2)作业层铺设脚手板的部位应增加设置小横杆;

3)单排脚手架小横杆插入墙内应大于24cm。

2.杆件搭接

1)大横杆杆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且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2)立杆除顶层顶步外,不得使用搭接。

3.架体内封闭

1)架体施工层以下每隔10m应用安全平网或其他措施进行封闭;

2)施工层架体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应进行封闭。

4.脚手架材质

1)钢管直径、壁厚、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2)钢管不应有弯曲、锈蚀严重的现象;

3)扣件应进行复试且技术性能符合规范要求。

5.通道

1)架体必须设置符合规范要求上下通道。

四、悬挑式脚手架

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的规定。

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包括:施工方案、悬挑钢梁、架体稳定、脚手板、荷载、交底与验收。一般项目包括:杆件间距、架体防护、层间防护、脚手架材质。

保证项目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2.悬挑钢梁

3.架体稳定

4.脚手板

5.荷载

6.交底与验收

1.施工方案

1)悬挑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设计计算;

2)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批,架体高度超过20m专项施工方案应经专家论证

2.悬挑钢梁

1)钢梁截面尺寸应经设计计算确定,采用工字钢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60mm;

2)钢梁锚固端长度应不小于悬挑长度的1.25倍

3)钢梁锚固处结构强度、锚固措施应符合规范要求;

4)钢梁外端应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并与上层建筑结构拉结;

5)钢梁间距应与悬挑架立杆纵距相一致。

3.架体稳定

1)立杆底部应与钢梁连接柱固定

2)剪刀撑应沿悬挑架高度连续设置,角度应符合45°~60°的要求;

3)悬挑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4.脚手板

1)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2)脚手板铺设应严密、牢固,探出小横杆长度不应大于150mm。

5.荷载

1)悬挑架荷载应均匀,并不应大于规范规定值。

6.交底与验收

1)悬挑架搭设完毕应按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应量化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2)分段搭设的悬挑架应进行分段验收;

3)悬挑架搭设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一般项目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杆件间距

2.架体防护

3.层间防护

4.脚手架材质

1.杆件间距

1)立杆底部应固定在钢梁处;

2)立杆纵、横向间距、大横杆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2.架体防护

1)施工层应设置1.2m高防护栏杆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

2)悬挑架外侧应封挂密目式安全网。

3.层间防护

1)作业层下部应设置安全平网或其他形式的防护设施。

4.脚手架材质

1)型钢、脚手管、构配件规格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2)型钢、脚手管弯曲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五、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的规定。

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包括:施工方案、安全装置、架体结构、附着支撑、架体安装、架体升降。一般项目包括:检查验收、脚手板、架体防护、操作。

保证项目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2.安全装置

3.架体构造

4.附着支座

5.架体安装

6.架体提升

1.施工方案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设计计算;

2)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批,架体提升高度超过150m专项施工方案应经专家论证;

2.安全装置

1)提升脚手架应安装机械式自动防坠落装置,技术性能应符合规范要求;

2)防坠落装置应按每个提升设备处设置一组;

3)防坠落装置与提升设备应分别固定在两个附着支撑结构处;

4)提升架应安装防倾覆装置,技术性能应符合规范要求;

5)防倾覆装置应不少于两处,间距不应小于2.8m或架体高度的1/4

6)提升架体应安装同步控制或荷载控制装置,同步控制或荷载控制误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3.架体构造

1)架体高度应不大于5倍楼层高度、宽度应不小于1.2m;

2)直线布置架体支撑跨度应不大于7m,折线、曲线布置架体支撑跨度不应大于5.4m

3)架体水平悬挑长度应不大于2m或应不大于跨度的1/2;

4)架体悬臂高度应不大于2/5架体高度或应不大于6m;

5)架体高度与支撑跨度的乘积应不大于110㎡。

4.附着支座

1)附着支座数量、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2)使用工况应将主框架与附着支座固定;

3)附着支座与建筑结构连接固定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

5.架体安装

1)主框架、水平桁架应为整体、分体对接桁架或门式钢架结构,各杆件的轴线应汇交于节点;

2)水平桁架上弦、下弦间应设置水平支撑杆,各节点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

3)架体立杆底端应设在水平桁架上弦杆的节点处;

4)剪刀撑应沿架体高度连续设置,角度应符合45°~60°的要求,剪刀撑应与主框架、水平桁架和架体有效连接。

6.架体提升

1)附着支座处建筑结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2)上下两组导向装置间距应不小于2.8m或应不小于架体高度1/4;

3)两跨以上架体同时升降应采用电动或液压动力装置,不得采用手动装置;

4)塔机等设备的附墙架不得设在架体内,影响架体升降。

一般项目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验收

2.脚手板

3.架体防护

4.操作

1.安装验收

1)安装单位应具有提升架安装(拆除)资质,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2)动力装置、主要结构配件进场应按规定进行验收;

3)架体安装完毕,应按规范要求进行验收,验收表应有责任人签字确认;

4)架体每次提升前应按规定进行检查并应填写检查记录。

2.脚手板

1)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2)脚手板应铺设严密、平整、牢固;

3)作业层与建筑结构间距离应不大于规范要求。

3.架体防护

1)脚手架外侧应封挂密目式安全网;

2)作业层应设高度为1.2m的防护栏杆和高度应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

4.操作

1)操作前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作业人员应经培训并定岗作业;

3)架体安装、升降、拆除时应按规定设置安全警戒区,并应设置专人监护;

4)荷载分布应均匀、荷载最大值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六、高处作业吊篮

高处作业吊篮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的规定。

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包括:施工方案、安全装置、悬挑钢梁、配重、钢丝绳、交底与验收。一般项目包括:动力与制动、防护设施、吊篮稳定、荷载。

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2.安全装置

3.悬挑钢梁

4.配重

5.钢丝绳

6.交底与验收

1.施工方案

1)吊篮安装、拆除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批。

2.安全装置

1)吊篮应安装防坠安全锁、并应灵敏有效;

2)防坠安全锁不应超过标定期限;

3)吊篮应安装行程限位、防坠装置,并应灵敏有效;

4)吊篮应设置挂设安全带专用安全绳,采用锦纶绳其绳径不应小于16mm。专用安全绳应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

4.配重

1)配重数量、重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配重应在钢梁上固定牢固。

5.钢丝绳

1)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应在允许范围内;

2)绳夹应与钢丝绳匹配,绳夹数量、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3)安全绳应单独设置,型号规格应与工作绳一致;

4)吊篮运行时安全绳应张紧悬垂。

6.交底与验收

1)吊篮安装、使用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吊篮安装完毕,应按规范要求进行验收,验收表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一般项目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动力与制动

2.防护设施

3.吊篮稳定

4.荷载

1.动力与制动

1)吊篮动力系统型号规格应一致,上升(下降)速度误差应在设计要求范围内;

2)制动器制动力矩应符合设计要求,手动释放装置有效可靠。

2.防护设施

1)吊篮底板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吊篮防护栏杆应完整,安装高度、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3)吊篮挡脚板高度应不小于180mm,并固定牢固;

4)多层吊篮作业时应设置顶部防护板。

3.吊篮稳定

1)吊篮作业时应采取防止摆动的措施;

2)吊篮与作业面距离应在规定要求范围内。

4.荷载

1)吊篮施工荷载应均匀布置;

2)荷载应不大于设计值。

七、基坑支护、土方作业

基坑支护、土方作业安全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的规定。

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包括:施工方案、临边防护、基坑支护及支撑拆除、基坑降排水、坑边荷载。一般项目包括:上下通道、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变形监测、作业环境。

保证项目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2.临边防护

3.基坑支护及支撑拆除

4.基坑降排水

5.坑边荷载

1.施工方案

1)深基坑施工必须有针对性、能指导施工的施工方案,并按有关程序进行审批;

2)危险性较大应编制专项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安全、质量等专业部门进行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超一定规模的由施工单位组织进行专家论证

2.临边防护

1)基坑施工深度超过2m的必须有符合防护要求的临边防护措施。

3.基坑支护及支撑拆除

1)基坑支护应符合支护设计护方案要求;

2)坑槽开挖应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边坡;

3)应有针对性支护设施产生变形的防治预案,并及时采取措施;

4)应严格按支护设计及方案要求进行土方开挖及支撑的拆除;

5)采用专业方法拆除支撑的施工队伍必须具备专业施工资质。

4.基坑降排水

1)高水位地区深基坑内必须设置有效的降水措施;

2)基坑施工必须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

3)深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必须设置排水沟;

4)深基坑降水施工必须有防止临近建筑及管线危险的防止沉降措施。

5.坑边荷载

1)基坑边缘堆置建筑材料等,距槽边最小距离必须满足设计规定,禁止基坑边堆置弃土,施工机械施工行走路线必须按方案执行。

一般项目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上下通道

2.土方开挖

3.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4.作业环境

1.上下通道

1)基坑施工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人员上下专用通道,以确保施工安全。

2.土方开挖

1)施工机械必须进行进场验收制度,司机持证上岗;

2)基坑开挖应严格按方案执行,宜采用分层开挖的方法,严格控制开挖面坡度和分层厚度,防止边坡和挖土机下的土体滑动,严禁超挖;

3)严禁施工人员进入施工机械作业半径内。

3.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1)基坑工程均应进行基坑工程监测,开挖深度大于5m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监测;

2)总包单位应自行安排基坑监测工作,并与第三方监测资料定期对比分析,指导施工作业。

4.作业环境

1)基坑内作业人员必须有足够的安全立足之地,以保证作业安全;

2)垂直作业必须有隔离防护措施;

3)连续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八、模板支架

模板支架安全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程》JGJ162-2008的规定。

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包括:施工方案、支撑系统、支架构造、施工荷载、模板存放、支拆模板及砼浇筑。一般项目包括:模板验收、混凝土强度、运输道路、作业环境。

保证项目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2.支撑系统

3.支撑支架构造

4.施工荷载

5.模板存放

6.支拆模板及砼浇筑

1.施工方案

1)模板支撑支架施工必须有针对性能指导施工的施工方案,并按有关程序进行审批;

2)危险性较大的应编制专项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安全、质量等专业部门进行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超一定规模的由施工单位组织进行专家论证。

2.支撑系统

1)模板支撑支架的支撑系统必须进行设计计算;

2)支撑系统施工必须按模板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

3.支撑支架构造

模板支撑支架必须按模板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立柱底部必须设置扫地杆;

2)立柱接长应采用同心对接连接方式;

3)立柱顶应设置可调支托;

4)立柱底部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垫板;

5)搭设高度超过5m及以上与建筑物应有固节点;

6)模板支撑支架应按规定设置剪刀撑。

4.施工荷载

1)作业面上模板和配件不得随意堆放,模板应放平放稳应均匀,荷载不能超过设计值。

5.模板存放

1)各种模板要分类存放整齐,堆放高度应符合安全要求;

2)模板存放应有防倾倒措施。

6.支拆模板及砼浇筑

1)砼浇筑应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模板安装高度在2m及以上,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3)模板拆除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并设专人监护,悬空模板必须拆除;

4)在高处安装和拆除模板时,周围应设安全网或脚手架并应加设防护栏杆。

一般项目检查评定应复合下列规定:

1.模板验收

2.混凝土强度

3.运输道路

4.作业环境

1.模板验收

1)支拆模板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模板工程完成后应进行模板验收应有量化验收内容和签字手续;

3)模板拆除应有申请审批严格执行拆模令。

2.混凝土强度

1)模板拆除前应有混凝土强度报告,未达到拆除要求强度值严禁拆模。

3.运输道路

1)砼浇筑路线应搭设走道,应牢固稳定。

4.作业环境

1)作业面临边及孔洞应有防护措施;

2)垂直作业上下必须有隔离防护措施。

九、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

“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规定。

检查评定项目包括: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攀登作业、悬空作业、移动式操作平台、物料平台、悬挑式钢平台。

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帽

2.安全网

3.安全带

4.临边防护

5、洞口防护

6、通道口防护

7.攀登作业

8.悬空作业

9.移动式操作平台

10.物料平台

11.悬挑式钢平台

1.安全帽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现场使用的安全帽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的合格产品。

2.安全网

1)在建工程外侧应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2)安全网的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3)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

3.安全带

1)现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的安全带;

2)安全带的系挂使用应符合规范要求;

3)现场作业人员使用的安全带应符合国家标准。

4.临边防护

1)作业面边沿应设置连续的临边防护栏杆;

2)临边防护栏杆的应严密、连续;

3)防护设施应达到定型化、工具化。

5、洞口防护

1)在施工程的孔、洞应有防护措施;

2)防护措施、设施应铺设严密,符合规范要求;

3)防护设施应达到定型化、工具化。

4)电梯井内应每隔二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

6、通道口防护

1)通道口防护应严密、牢固;

2)防护棚两侧应设置防护措施;

3)防护棚宽度应大于通道口宽度,长度符合规范要求;

4)建筑物高度超过30m时,通道口防护顶棚应采用双层防护;

5)防护棚的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6、通道口防护

1)通道口防护应严密、牢固;

2)防护棚两侧应设置防护措施;

3)防护棚宽度应大于通道口宽度,长度符合规范要求;

4)建筑物高度超过24m时,通道口防护顶棚应采用双层防护;

5)防护棚的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7.攀登作业

1)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2)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设有可靠的拉撑装置;

3)梯子的制作质量或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8.悬空作业

1)悬空作业处应设置防护栏杆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2)悬空作业所使用的索具、吊具、料具等设备应为经过技术鉴定或验证、验收的合格产品。

9.移动式操作平台

1)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高度不应超过5m

2)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连接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得大于80mm;

3)操作平台应按规范要求进行组装,铺板应严密;

4)操作平台四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设置登高扶梯

5)操作平台的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10.物料平台

1)物料平台应有相应的设计计算,并按设计要求进行搭设;

2)物料平台支撑系统必须与工程结构进行可靠连接;

3)物料平台的材质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并应在平台上设置荷载限定标牌。

11.悬挑式钢平台

1)悬挑式钢平台应有相应的设计计算,并按设计要求进行搭设;

2)悬挑是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

3)斜拉杆或钢丝绳应按要求两边各设置前后两道;

4)钢平台两侧必须安装固定的防护栏杆,并应在平台上设置荷载限定标牌;

5)钢平台台面、钢平台与建筑结构间铺板应严密、牢固。

十、施工用电

施工用电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施工用电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包括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箱与开关箱、外电防护、配电线路四项内容,一般项目包括配电室与配电装置、现场照明、用电档案三项内容。

施工用电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2 配电箱与开关箱

3 外电防护

4 配电线路

1.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1)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配电系统应采用TN-S接零保护方式;

2)施工现场配电系统不得采用两种保护方式;

3)保护零线的设置和安装应符合规范;

4)工作接地和重复接地的设置和地极的安装、测试应符合规范;

5)施工现场的防雷措施应符合规范。

2.配电箱与开关箱

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按“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设置;

2)配电箱与开关箱结构设计、电器设置应符合规范;

3)总配电箱与开关箱应安装合格有效的漏电保护器;

4)配电箱与开关箱的闸具应完好,闸具和进、出线路安装规范;箱体应有系统接线图和分路标记,并有门、锁及防雨措施;

5)配电箱与开关箱安装位置及周边环境应便于人员操作;

6)分配箱、开关箱、用电设备间的距离应符合规范。

3.外电防护

1)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含脚手架)、高大施工设备、场内机动车道的安全距离达不到要求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2)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不得进行施工、建造临时设施或堆放材料物品。

4.配电线路

1)线路及接头应保证机械强度和绝缘强度;

2)线路应设短路、过载保护,导线截面应满足线路负荷电流;

3)线路架设或埋设应符合规范。

施工用电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电室与配电装置

2 现场照明

3 用电档案

1.配电室与配电装置

1)配电室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3级并配备合格的消防器材;

2)配电室、配电装置的布设应符合规范;

3)配电装置中的仪表、电器元件设置应符合规范;

4)备用发电机组必须与外电线路进行连锁;

5)配电室应设置警示标志、工地平面图和系统图。

2.现场照明

1)照明用电应与动力用电分设;

2)特殊场所和手持照明灯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

3)照明变压器应采用双绕组安全隔离变压器;

4)照明专用回路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5)灯具金属外壳应作接零保护;

6)照明线路和安全电压线路的安装应符合规范。

3.用电档案

1)施工现场应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用电组织设计;

2)专项用电组织设计应履行审批程序,实施后应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3)用电各项记录应按规定填写,记录应真实有效;

4)用电档案资料应设专人管理,内容确保齐全。

十一、物料提升机

物料提升机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的规定。

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包括:安全装置、防护设施、附墙架与缆风绳、钢丝绳、安装与验收。一般项目包括:导轨架、动力与传动、通信装置、卷扬机操作棚、避雷装置。

保证项目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装置

2.    防护设施

3.附墙架与缆风绳

4.钢丝绳

5.安装与验收

1.安全装置

1)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并应灵敏可靠;

2)安全停层装置应能承受全部工作荷载;

3)上限位开关灵敏可靠,安全越程不小于3m

4)安装高度超过30m的物料提升机应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及自动停层装置、语音影像信号装置。

2.防护设施

1)防护围栏、防护棚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2)停层平台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平台脚手板应铺满、铺平;

3)平台门、吊笼门应符合规范要求;

3.附墙架与缆风绳

1)附墙架结构、材质、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2)附墙架应与建筑物结构可靠连接;

3)缆风绳设置的数量、位置、角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与地锚可靠连接;

4)安装高度30m的物料提升机必须使用附墙架;

5)地锚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4.钢丝绳

1)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量应在正常使用范围内;

2)钢丝绳夹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3)吊笼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钢丝绳必须保证不少于3

4)钢丝绳应设置过路保护装置。

5.安装与验收

1)安装单位资质应具有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资质,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2)安装(拆卸)作业应制定安全专项方案;

3)安装验收表填写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一般项目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轨架

2.动力与传动

3.通信装置

4.卷扬机操作棚

5.避雷装置

1.导轨架

1)基础的承载力、强度、几何尺寸、平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2)导轨架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0.15%,结合面阶差不应大于1.5mm;

3)井架停层平台通道处应进行结构加强。

2.动力与传动

1)卷扬机应安装牢固;卷扬机卷筒与导轨底部导向轮的距离小于20倍卷筒宽度时,应设置排绳器;

2)钢丝绳应在卷筒上排列整齐;

3)滑轮与导轨架、吊笼应采用刚性连接,并应与钢丝绳相匹配;

4)卷筒、滑轮应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装置;

5)曳引钢丝绳为2根以上时,应设置曳引力平衡装置。

3.通信装置

1)通信装置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2)通信装置应具有语音和影像显示功能。

4.卷扬机操作棚

1)卷扬机操作棚强度、操作空间应符合规范要求;

5.避雷装置

1)物料提升机未在其他避雷装置保护范围内、应设置避雷装置;

2)避雷装置设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有关要求。

十二、施工升降机

施工升降机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及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的规定。

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包括:安全装置、限位装置、防护设施、附着、钢丝绳、滑轮与对重、安装、拆卸与验收。一般项目包括:导轨架、基础、电气安全、通信装置。

保证项目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装置

2.限位装置

3.防护设施

4.附着

5.钢丝绳、滑轮与对重

6.安装、拆卸与验收

1.安全装置

1)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并应灵敏可靠,防坠安全器只能在有效的标定期内使用;

2)对重钢丝绳应安装防松绳装置;

3)吊笼的控制装置(含便携式控制装置)应安装非自动复位型的急停开关,任何时候均可切断控制电路停止吊笼运行;

4)底架应安装吊笼和对重用的缓冲器,缓冲器应符合《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规定;

5)SC型施工升降机应安装一对以上安全钩。

2.限位装置

1)应安装非自动复位型极限开关并应灵敏可靠;

2)应安装自动复位型上、下限位开关并应灵敏可靠,上、下限位开关安装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3)正常工作状态下,上极限开关与上限位开关之间的越程距离为0.15m,在吊笼碰到缓冲器前下极限开关应首先动作;

4)极限开关不应与限位开关共用一个出发元件;

5)吊笼门应安装机电连锁装置并应灵敏可靠;

6)吊笼顶窗应安装电气安全开关并应灵敏可靠。

3.防护设施

1)吊笼和对重升降通道周围应安装地面防护围栏,并符合规范要求,围栏门应安装机电连锁装置并应灵敏可靠;

2)应设置地面出入通道防护棚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3)停层平台搭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4)各停层处应安装层门,层门应符合《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规定。

4.附着

1)附墙架应采用配套标准产品;

2)附墙架与建筑结构连接方式、角度应符合说明书要求;

3)附墙架间距最高附着点以上导轨架的自由高度应符合说明书要求

5.钢丝绳、滑轮与对重

1)对重钢丝绳绳数不得少于2根且应相互独立;

2)钢丝绳使用符合规范要求,未达到报废标准;

3)滑轮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4)对重应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除对重导向轮和滑靴外还应设有防脱轨保护装置。

6.安装、拆卸与验收

1)安装、拆卸单位应具有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资质;

2)安装、拆卸应制定专项方案,并经过审批,方案编制应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3)安装验收资料填写应符合规范要求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4)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工、电工、司机应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一般项目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轨架

2.基础

3.电气安全

4.通信装置

1.导轨架

1)垂直安装的施工升降机的导轨架垂直度偏差和倾斜式或曲线式导轨架正面垂直度偏差应符合表1规定;        

2)标准节结合面阶差不不应大于0.8mm;

3)齿条结合处,沿齿高方向的阶差不应大于0.3mm,沿长度方向的齿距偏差不应大于0.6mm。

2.基础

1)基础制作、验收应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2)特殊基础应有制作方案及验收资料;

3)基础应设有排水设施。

3.电气安全

1)施工升降机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和防护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规定;

2)电缆应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并保证在吊笼运行中不受阻碍;

3)电缆导向架应按说明书设置;

4)施工升降机未在其他避雷装置保护范围内、应设置避雷装置;

5)避雷装置设置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规定。

4.通信装置

1)应安装楼层联络装置并应灵敏可靠。

十三、塔式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及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的规定。

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包括:载荷限制装置、行程限位装置、保护装置、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多塔作业、安装、拆卸与验收。一般项目包括:附着、基础与轨道、结构设施、电气安全

保证项目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装置

2.行程限位装置

3.保护装置

4.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

5.多塔作业

6.安装、拆卸与验收

1.安全装置

1)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并应灵敏可靠,当起重量大于相应档位的额定值并小于该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方向上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方向的运动;

2)应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并应灵敏可靠,当起重力矩大于相应工况下的额定值并小于该额定值的110%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2.行程限位装置

1)应安装吊钩上极限位置的起升高度限位器并灵敏可靠;

2)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小车行程开关,动臂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臂架低位和高位的幅度限制开关,并应灵敏可靠;

3)回转部分不设集电器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回转限位器并应灵敏可靠;

4)行走式塔式起重机应安装行走限位器并应灵敏可靠。

3.保护装置

1)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断绳保护及断轴保护装置并符合规范要求;

2)行走及小车变幅的轨道行程末端应安装缓冲器及止挡装置并符合规范要求;

3)起重臂根部绞点高度大于50m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风速仪并应灵敏可靠;

4)塔式起重机顶部高度大于30m且高于周围建筑物应安装障碍指示灯。

4.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

1)吊钩应安装钢丝绳防脱勾装置并完整可靠,吊钩的磨损、变形、疲劳裂纹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2)滑轮、卷筒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并完整可靠,滑轮、卷筒的裂纹、磨损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3)钢丝绳的的磨损、变形、锈蚀未达到报废标准,钢丝绳的规格、固定、缠绕应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5.多塔作业

1)多塔作业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批,方案内容符合《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规定;

2)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6.安装、拆卸与验收

1)安装、拆卸单位应具有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资质;

2)安装、拆卸应制定专项方案并经过审批,方案编制应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3)安装验收资料填写应符合规范要求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4)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工、电工、司机、指挥应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5)塔吊作业应有有效联络信号。

一般项目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附着

2.基础与轨道

3.结构设施

4.电气安全

1.附着

1)塔式起重机高度超过说明书规定应安装附着装置;

2)附着装置水平距离或间距不满足说明书要求应进行设计计算和审批;

3)内爬式塔式起重机建筑承载结构应进行受力计算;

4)附着装置安装应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5)附着前、后塔身垂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2.基础与轨道

1)基础应按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设计、检测、验收,桩基础的桩基宜随同主体结构基础的工程桩进行承载力和桩身质量检测;

2)基础应设置排水措施;

3)路基箱或枕木铺设应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4)轨道铺设应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3.结构设施

1)主要结构件的变形、开焊、裂纹、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2)平台、走道、梯子、栏杆等应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规定;

3)高强螺栓、销轴等连接件及其防松防脱件应符合规范要求,严禁用其他代用品代替,高强螺栓应使用力矩扳手或专用工具紧固。

4.电气安全

1)塔式起重机应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供电;

2)塔式起重机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和防护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规定;

3)塔式起重机未在其他避雷装置保护范围内、应设置避雷装置;

4)避雷装置设置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规定;

5)电缆的使用及固定应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规定。

十四、起重吊装

起重吊装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或国家标准《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塔式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514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的规定。

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包括:施工方案、起重机械、钢丝绳与地锚、吊点、司机与指挥。一般项目包括:地耐力、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作业平台、构件堆放、警戒、操作工。

保证项目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2.起重机械

3.钢丝绳与地锚

4.吊点

5.司机与指挥

1.施工方案

1)起重吊装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起重吊装作业应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3)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审批;

4)使用单位应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

2.起重机械

1)使用前应进行验收检验,取得检验合格标志,并办理注册登记;

2)起重机安装完毕应按规范验收;

3)超高和力矩限制器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

4)吊钩保险等安全装置应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5)起重扒杆应有设计计算书并经审批;

6)扒杆组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7)扒杆使用前应对其机械和安全性能进行检验合格;

8)结构件不得有裂纹和严重锈蚀;

9)主受力构件不得存在塑性变形;

10)连接件不得有严重磨损和塑性变形。

3.钢丝绳与地锚

1)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量等应在正常使用范围内;

2)滚筒滑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的规定;

3)缆风绳安全系数不得小于3.5;

4)地锚应符合现行法规规范要求和设计要求。

4.吊点

1)吊点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2)索具应合理使用;

3)绳径倍数应符合方案要求。

5.司机与指挥

1)操作人员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签订安全协议书;

2)司机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3)非本机型司机不得操作本机械;

4)指挥应持证上岗;

5)高处作业信号传递应明确。

一般项目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耐力

2.起重作业

3.高处作业

4.作业平台

5.构件堆放

6.警戒

7.操作工

1.地耐力

1)地耐力、地面铺垫措施应达到施工方案和说明书要求。

2.起重作业

1)被吊物体重量不明、吊物站人、捆绑不牢不得吊装;

2)超过12m/s风力、大雨、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吊装作业;

3)严禁超载作业;

4)每次作业前应进行试吊检验。

3.高处作业

1)结构吊装应设置防坠落措施;

2)高处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有牢靠悬挂点;

4)人员上下应专设爬梯、斜道。

4.作业平台

1)起重吊装人员作业应有可靠立足点;

2)作业平台临边防护应符合现行法规规范的规定;

3)作业平台脚手板应满铺。

5.构件堆放

1)楼板堆放不得超过1.6m;

2)其它物件堆放高度应符合现行规范规定;

3)大型构件堆放应有可靠稳定措施。

6.警戒

1)起重吊装作业应设置警戒标志;

2)应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7.操作工

1)起重工、电焊工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十五、施工机具

施工机具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或国家标准《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的规定。

检查评定项目包括:平刨、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翻斗车、潜水泵、振捣器具、桩工机械、泵送机械、装修机械、土石方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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