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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金融监管局五大监管

 乐然读书 2024-01-19 发布于云南

总局表述的五大监管为

坚持风险为本原则,抓准入、抓法人、抓治理,强化机构监管。

坚持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行为监管。

坚持“同一业务、同一标准”原则,强化功能监管。

坚持“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强化穿透式监管。

坚持围绕金融机构全周期、金融风险全过程、金融业务全链条,强化持续监管。

我们根据金融监督管理局的部门设置看如何践行五大金融监管。

机构监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分,新列了“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两栏。其中,机构监管分为综合、政策性机构、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民营银行、农村中小银行、外资机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财产保险(再保险)、人身保险、保险中介机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信托公司和其他非银金融机构等栏目。

对于金融监管局而言,机构监管就是传统的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金融活动的机构设立必须都在监管之下运行,不能无牌经营。

如何理解金融监管局五大监管

功能监管

功能监管包括普惠金融、保险资金运用、公司治理、偿付能力监管、业务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其他等栏目。

对于金融监管局,机构监管的纵向监管即按机构类别分类,功能监管是按照业务分类,更多的是各个单位都会涉及到的同一业务按照同一标准进行监管。

如何理解金融监管局五大监管

行为监管

2008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带来的一个重要启示是,监管者不能仅仅关注金融机构的偿付能力和流动性,而忽视了各金融活动参与者自身的非理性、非均衡等行为以及心理与文化的隐藏风险。行为监管主要侧重于监管金融机构及相互间的经营行为与对待消费者行为、维护金融消费者信心、保障市场公正透明、监督金融机构

金融监管局行为监管,说白了行为监管就是指消费者保护,而之后消费者保护入口都是归国家金融监管管理局管理,但是涉及到人民银行和证监的业务条线,还需要配合。

穿透式监管

穿透式监管”这一政策概念在 2016 年国务院办公厅《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首次被正式提出,该方案要求各监管机构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进行互联网金融监管。2021年密集出台的平台监管与此一脉相承,核心在于“实质重于形式”的理念,以及由此产生的侵入性的监管措施。

穿透式监管意指监管部门“穿透”金融工具的形式以获知真实信息,最早见于2008年金融危机后的监管转型。2008年以前,各国金融监管秉承的理念是“金融机构不应该阻碍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的发展”。然而,资本利用资产证券化多层嵌套的复杂运行结构,通过精巧的产品结构设计躲避传统金融监管体制,导致金融创新产品的风险累积至不可收拾的境地。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世界货币基金组织提出“良好监管的五要素”明确了好的监管应当具备侵入性、全面性、适应性,敢于质疑积极主动,并形成决定性的结论。因此从监管理念上,金融监管从“最少监管”转变为了“实质监管” ,其特点在于“穿透”获知真实信息和事实发现,以此弥补因创新产生的监管漏洞,避免发生监管套利。

对于金融监管局的穿透式监管就是了解背后的股东是谁,了解背后的底层资产是什么,这样才能真正把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让那些伪装的创新,实际的金融活动都受监管。

持续监管

这次机构改革金融监管局设置了机构恢复与处置司。之前监管主要在批机构准入,但是机构退出和出现风险处置的时候往往不是接管就是大事件,手忙脚乱,没有一个较为明确的处置方式。

金融监管局的持续监管就是坚持围绕金融机构全周期、金融风险全过程、金融业务全链条,强化持续监管。从金融机构的出生到死亡整个链条都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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