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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的民生实践与社会和谐

 做个幸福的人 2024-02-07 发布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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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荣 朱雪平

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

    要:

抗战时期, 中国共产党为解决民生问题阐发了丰富而深刻的思想, 陕甘宁边区据此开展了一系列具体的实践探索。以改善民生来促进社会和谐, 是陕甘宁边区社会建设的一条重要历史经验, 对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有重要启示。

作者简介:王晓荣, 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教授, 史学博士;;

朱雪平, 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 陕西 西安 710062;

基金:陕西省社科规划办与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共同立项之省社科基金项目“陕甘宁边区和谐社会建设及其现实启示” (06B006Z);

民生是构成社会生活的最基本内容, 也是社会组织活动的重要目的。纵观中国共产党的历史, 关注民生, 关心群众生活, 作为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体现, 始终是贯穿其中的一条红线。抗战时期, 中国共产党既有关于民生问题的宏观性的战略思考, 也有微观层面的实践探索, 这一实践对促进边区社会和谐起了积极作用, 对今天也有重要启示意义。

一、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民生思想

根据主义马克思历史唯物论,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 而真正推动社会发展的主体, 则是在生产力发展中起主要作用的广大人民群众, 人民群众不仅创造了社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 而且是推动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因此, 要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 必须高度关注民生、重视民生问题的解决。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 坚持把主义马克思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 提出“人民, 只有人民, 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的科学论断。对人民群众历史地位的正确认识, 是党的民生思想得以确立的坚实基础。

抗日战争爆发后, 中国共产党承当起挽救民族危亡的历史重任, 党对民生问题的关注, 并未因国内外矛盾错综复杂的形势而有丝毫放松。1937年3月, 毛泽东在与美国记者史沫特莱的谈话中明确指出, 中共在抗战时期将坚持孙中山的革命三民主义, 即“以对外抗战求得中国独立解放的民族主义, 以对内民主自由求得建立普选国会制、民主共和国的民权主义, 以改善人民生活求得解除大多数人痛苦的民生主义”[1] (P491) 。这是对党在抗战时期民生观的直接鲜明的阐释。

1937年8月, 中共中央洛川会议通过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 实际上指出了战时所面临的抗日、民主、民生三大问题, 从党的纲领的高度把实行民族抗战与争取人民民主、改善人民生活结合起来, 并由中共中央所驻的陕甘宁边区为真正实现“民族解放、民权自由、民生幸福三大理想”而作出表率。

纲领的第七项专门讨论“改良人民生活”问题, 其中包括“改良工人、职员、教员和抗日军人的待遇;优待抗日军人的家属;废除苛捐什税;减租减息;救济失业;调剂粮食;赈济灾荒”[2] (P356) 等具体内容。这项规定, 集中体现了党对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不仅如此, 党对抗战时期的民生问题还从宏观上阐发了丰富而深刻的思想, 对抗日、民主、民生之间的辩证关系作了全面分析。

一方面, 争取民主、改善民生是战胜日本帝国主义的重要条件。

中国共产党指出:“应把抗日战争与民主制度结合起来, 以民主制度的普遍实行去争取抗日战争的胜利。”[3] (P130) “大敌当前, 不解决民主民生问题, 就不能建立抗日根据地抵抗日本的进攻。”[4] (P1076) 而民主目标的实现, 又须与民生问题的解决相联系, 抗日根据地建立的民主政权的重要职能就是要改善民生。1943年1月, 毛泽东在给彭德怀的信中指出:“民主政权的实质是改善人民的经济生活与提高人民的政治觉悟, 二者均为抗战。”改善人民的生活条件, “一是减轻农民对地主的负担……二是减轻农民对政府的负担……三是认真帮助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5] (P1) 。1944年12月16日《解放日报》在指出1945年的任务时, 再次强调:“我们的地方工作人员, 必须用绝大精力去帮助人民。”“以便大规模地恢复生产与发展生产。不但应该使人民够穿够吃, 而且应该使人民逐步地有盈余。”[5] (P240) 显然, 与军阀的横征暴敛不同, 中共首次将民主目标的实现与民生问题的解决紧密结合起来, 不仅重视民生, 而且将民生问题提到前所未有的历史高度。

关于“改善民生”所涉及的内容和实施的范围, 1940年12月, 毛泽东在《抗日根据地应实行的各项政策》中指示中共中央中原、北方、南方等各局说:“目前你们的政策只去掉买办大资产阶级及封建大地主的专制主义及作初步的民生改良, 一方面保证工农小资产阶级人权、政权、财权及言论集会结社之自由, 另方面也应保证除汉奸以外一切资本家地主的人权、政权、财权及言论集会结社之自由, 只要不武装暴动, 任何党派、阶层有活动之自由。” [3] (P321) 这里强调的是, 为着团结抗日的目的, 在改善工农生活条件的同时, 也要保证地主资本家的必要权利, 体现了抗战时期党的民生政策的包容性和灵活性。

另一方面, 在抗日战争的时代背景下, 中共在强调民生问题重要性的同时, 也十分注意妥善处理改善民生与坚持抗战之间的辩证关系。

1939年6月, 毛泽东在延安高级干部会议上, 谈到在国民党投降的危险性增大的形势下的民主民生问题, 他指出, 争取民主、改良民生都应该与反对投降继续抗战的运动联结起来, 并强调:“只有抗日才有实行民主可能, 只有抗日与民主才有改良民生可能。这是今日政治形势中的实际, 应该明白。”[3] (P221) 他还在报告的结论部分慎重告诫全党, “不应过分强调民主民生……目前应强调反投降 (强调抗战) ”, 并指出在当时形势下, “民主民生在国民党区域是宣传口号, 不是行动口号”[3] (P234) 。对于国统区, “我们并不要求一下子解决所有的问题”[5] (P225) 。待抗战胜利、与国民党建立和平局面后, “在民主、民生上做文章” [5] (P1) 。也就是说, 改良民生的要求和举措, 应以有利于抗日为前提, 以不破坏抗战为限度, 对民生问题的改善, 要与争取抗战胜利和推动人民民主相结合。

在党的民生思想指导下, 中共中央所驻的陕甘宁边区在社会重建过程中, 开展了一系列改良民生的实践探索, 促进边区在战时条件下形成了和谐有序的内部环境。

二、陕甘宁边区的民生实践与社会和谐

(一) 发展经济, 促进生产, 是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的前提和基础

生产力的发展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前提条件, 也是保证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陕甘宁边区从改善军民生活, 关注民生的现实需要出发, 坚持以解决经济问题为中心, 把发展生产作为保证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利益的基础性工作。

1941年8月, 毛泽东在给谢觉哉的信中指出:“边区有政治军事经济财政锄奸文化各项重大工作, 就现时状态即不发生大的突变来说, 经济建设一项乃是其他各项的中心, 有了穿吃住用, 什么都活跃了, 都好办了。”[6] (P187) 在此思想指导下, 边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工作, 以“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改善人民生活、争取抗战胜利”为经济建设总方针, 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生产发展, 切实解决民生问题。

奖励开荒, 推广各种作物, 提倡深耕细作。边区在1943年开荒九十七万六千多亩, 使耕地面积达到一千三百三十八万余亩, 粮食总产量达到一百八十四万余石, 比1942年增产十六万石, 其中因开荒增产的粮食达到十四万五千石, 因改良耕作技术而增产一万五千石。使全边区出现了有余粮的局面, 广大群众也基本上做到了“足食”。

实行优待移民、难民的政策, 规定移难民开荒可取得土地所有权, 三年不交公粮, 减免义务劳动, 政府帮助其解决吃住困难, 借贷调剂耕牛种子等。按照这一政策, 边区安置了大量移难民, 一方面增加了劳动力, 改变了边区人少地多、土地荒芜的状况, 为开展农业生产创造了有利条件。另一方面也减少了社会摩擦, 初步理顺了社会生产秩序。

此外, 军队实行屯耕政策, 以建立革命家务;引导农民实行变工政策, 以提高劳动生产率;鼓励妇女参加农业生产, 以增加劳动力;发放农贷, 以帮助农民解决耕牛、农具困难等等。这些政策措施的实行, 使长期遭受军阀、土匪蹂躏的边区生产得到很大程度的恢复和发展, 一定程度上重建了边区的社会秩序, 为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 促进边区社会和谐奠定了基础。

(二) 减轻民众赋税负担, 是改善民生、建立和谐社会关系的必要举措

陕甘宁边区在推动生产发展的同时, 也注意减轻民众的赋税负担, 尽量减少取之于民, 最大限度惠利于民。毛泽东指出, 在革命战争的条件下, 为支持长期抗战的需要, 由人民承担一定的赋税负担, 是合理的。 但同时, “我们一方面取之于民, 一方面就要使人民经济有所增长, 有所补充”[4] (P893) , “使人民有所失同时又有所得, 并且使所得大于所失, 才能支持长期的抗日战争”[4] (P894)

在上述思想指导下, 党在边区实行了休养生息的赋税政策。1942年, 毛泽东在《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的报告中, 批评了不顾人民困难, 只顾政府和军队需要的错误观点, 指出这种“竭泽而渔, 诛求无已”的思想是国民党的思想, 我们决不能承袭。他说:“虽在困难时期, 我们仍要注意赋税的限度, 使负担虽重而民不伤。而一经有了办法, 就要减轻人民的负担, 借以休养民力。”[4] (P895) 边区政府根据战争和生产丰收的实际情况, 灵活调整税收, 尽可能降低征税与产量的比例, 保证了人民基本生活的需要。

1941年皖南事变后, 由于国民党停发了八路军的经费, 并对边区实施经济封锁, 致使边区外援断绝, 财政陷入困境, 人民负担随之加重。边区在1943年征收公粮十八万石, 1944年由于发展了自给经济, 公粮减至十六万石, 其他税收也减少了。1945年由于特大旱灾, 粮食作物减产, 公粮又减至十二万石。使人民生活在困难情况下仍有所改善。

为从根本上解决“鱼大水小”的矛盾, 边区从1942年开始实行精兵简政。精简以后, 机关、部队、学校节省了大量的粮食、燃料、日用品等。同时号召机关、部队、学校开展生产自救, 发展自给经济, 使民力动员大大减少。如“延安1941年动员民力六万多个, 1942年只动员两万八千多个, 减少了一倍多。绥德1941年动员民力七万五千多个, 1942年至九百个”[7] (P507)

所有这些举措, 一方面切实减轻了民众负担, 保障了民生之改善。另一方面, 党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与农民群众一起进行生产自救, 共渡难关, 融洽了党群、军民关系, 促进了社会和谐。

(三) 实施民主政治, 是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的根本保证

关注民生, 不仅要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 还要关注群众的政治利益和文化权益, 保护人民的民主权利。抗战时期, 陕甘宁边区在民主的各个层面都表现出了较高的境地, 在全国范围内成为民主的一面旗帜。在边区建设中, 党一方面把发展民主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根本保证, 另一方面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发展民主的良好契机, 使两者相互促进, 在营造社会和谐方面取得了良好绩效。

1.民主制度的推行, 产生有效的民意表达机制, 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

陕甘宁边区实行普遍、平等、直接的选举制度, 由人民直接选出的能代表民意、为人民所信赖的议员组成各级议会, 成为民声表达的实际“平台”。政府组成人员的权力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约束, 促使其忠实代表选举人的意志。“三三制”的政权体制, 从制度上保证各方爱国民主人士代表当选, 并担任实际职务, 使各种不同社会群体和谐相处。

2.广泛而实际的民主权利, 充分保障民生的改善。

陕甘宁边区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政治上, 人们在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参政等方面权利的行使, 不仅不受限制, 而且得到政府的帮助。比如, 报馆通讯员经常访问农村、工厂, 了解基层情况, 倾听群众呼声;农工、青妇等组织的工作, 无不得到政府的指导与帮助。经济上, 农民有减租减息、保障佃权的权利, 免受地主的过分剥削。实行十小时工作制, 在确保资本家正当盈利的同时, 使工人生活大大改善。文化卫生上, 人民有免于愚昧与不健康的权利。总之, 民主政治的广泛实施, 使边区人民的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 正如谢觉哉在边区第二届参议会上总结的, “民主政治是救人民的, 使人民独立、自由、丰衣足食”, “陕甘宁边区人民是比任何未实行民主的地区, 过着穿暖吃饱愉快的生活, 且正在摆脱愚昧和不健康的状态”[8] (P32)

3.民生的改善, 又为民主的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

渗透到人民生活各个层面的民主, 是人民的共同要求, 也正是在创造生活、改良生活的过程中, 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得到启发。一方面, 人民从自己切身利害问题的解决的经验中感受到“民主”的好处, 认识到经济、文化、抗战动员等等, 并不是士大夫阶级的专门事业, 老百姓人人都可以做, 而且能做得很好, 从而积极主动投身于民主政治的建设中。另一方面, 在接受民主洗礼、改良民生的过程中, 人民群众也认识到过去贫穷、愚昧、受压迫的根源, 认识到怎样做可以翻身, “翻身, 不止是由没吃没穿, 翻到有吃有穿, 而且是由奴隶翻到主人的地位”[8] (P34) 。这种认识上的进步, 大大激发了人民群众参加抗战、组织生产的积极性, 直接推动了民主政治的发展。

(四) 发挥民众组织的作用, 促进民生目标的实现

除了不同阶级有不同的利益需求外, 工人、农民、士兵、商人、青年、妇女、儿童都有各自特殊的要求。边区政府通过民主政治的实施, 建立了广泛的民众团体。到1939年第一届参议会时, 边区各业工人有百分之九十以上加入了工会, 农民全体加入了农会, 妇女百分之七十以上加入了妇女救国会, 商人组织了商会, 儿童组织了儿童团, 此外还有各种抗日救亡团体, 以及文化技术性质的组织。这些团体以民主制为组织原则, 将边区人民不同程度地纳入其中, 改变了传统中国社会广大民众的无组织状态。各种民众组织的建立及其活动, 对发展经济以改善生活、净化社会风气、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显著作用。

例如, 在陕甘宁边区1943年的减租运动中, 广大农民以乡或村为单位成立的租户会、减租会、减租保地会和农会等组织, 以群众组织的力量配合政府执行减租法令, 有力对抗地主各种阻挠减租的行动, 保证减租政策的贯彻执行。边区部分农民组织还领导群众发展生产, 推广文化及各种合作事业, 积极协调农民间的租佃纠纷1

在边区政府开展的禁毒运动中, 边区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内部积极进行自我教育, 深入宣传吸食烟毒的危害、党和政府的禁毒决心和采取的措施;各组织团体还开展劝禁和戒绝的竞赛活动, 对如期戒绝的烟民, 安排其到未戒绝的烟民中作示范教育, 戒断的烟民在生活、生产上如有困难, 由组织团体予以帮助解决。这样有效地制约了违禁行为, 保证禁毒命令的执行和禁绝毒品运动的有序开展。

(五) 重视法制建设, 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制度化保障

民生问题的不断改善、社会和谐局面的持续, 离不开法律的有力保障。陕甘宁边区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在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 制定并颁行了大量的法律法规, 围绕着镇压敌人、保护人民利益的根本任务, 在边区建立了新民主主义的司法制度。

陕甘宁边区成立不久的1938年, 先后设立了法令研究委员会、边区法制委员会, 1939年又组建了法令审查委员会, 起草审查边区的各项法例。以后在边区存在的十多年时间里, 依据人民生活实际和革命形势发展的需要, 制定和颁行了大量的法律法规。从1937年到1945年, 先后颁发了《民主政府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三部具有宪法性质的施政纲领, 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确保人民的人权、政权、地权及各项自由权利。此外, 还有诸如刑法性质的《陕甘宁边区惩治反革命条例》;民法方面的《地权条例》《土地租佃条例》《继承条例》《婚姻条例》《劳动保护条例草案》;经济法方面的《暂行决算条例》《税收暂行条例》等, 以及诉讼法方面的《民事诉讼条例》《刑事诉讼条例》《军民诉讼暂行条例》等等。

这些法律法规门类齐全, 涵盖人民生活中的政治、经济、文化、婚姻、继承等各个方面, 既是党的政策的体现, 也是群众实践经验的总结。对于组织社会生活, 维护社会秩序, 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 发挥了重大作用。

三、陕甘宁边区以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现实思考

民生, 是一个恒久的话题。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 必将赋予民生以新的内涵。相对于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较低层次的民生问题, 我们今天面临的民生问题, 已不仅仅是生存和温饱, 而是追求更加富裕, 追求人的全面发展;也不仅仅是利益的分配, 而是要求健全的制度保障。总之, 是全方位的、更高层次的民生问题。但党在陕甘宁边区高度关注民生, 切实解决民生问题, 以此促进边区社会和谐的成功实践和丰富经验, 对我们今天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仍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 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必须高度重视民生

根据主义马克思基本观点, 国家的政治职能或称统治职能的实现, 必须建立在它履行社会职能的基础上。抗战时期, 党在陕甘宁边区高度重视民生, 既着力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又重视 解决社会生活中最直接的现实利益问题, 从人民的柴米油盐、冷暖安危, 到生产运输、参政议政。由于维护了人民利益而赢得广泛的拥护与支持, 为党在边区局部执政以及后来赢得全面执政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得民心者得天下”, 民生问题不仅仅是经济、社会问题, 更是政治问题。在现代民主政治的背景下, 任何一个在民生方面长期没有建树, 或无力解决重大民生问题的政党和政府, 都不可能获得人民的支持, 也不会实现长治久安。今天, 民生问题解决与否以及解决程度如何, 不仅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也影响着党长期执政、稳定执政的基础。只有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项迫切的政治任务来抓, 国计以民生为基础并尽可能地为民生服务, 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落实科学发展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 实现社会和谐必须着力改善民生

抗战时期, 中共在陕甘宁边区大力发展生产, 同时注意减轻民众负担, 切实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种种致力于改善民生的举措, 有力促进并维护了边区的社会稳定与和谐。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 同样需要以民生的改善来保证社会和谐。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 要在经济发展基础上, 更加注重社会建设,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方面通过发展来增加社会物质财富, 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另一方面又要通过发展来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 不断增加和谐因素。为此, 要积极推进社会体制改革, 完善社会管理, 扩大公共服务范围, 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 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社会, 必须以人民民主作为政治保证

抗战时期, 陕甘宁边区在社会民主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并取得了显著成就。广大民众在民主政治的激浪中受到洗礼, 并激发出生产、抗战的积极性。民主政治的实施, 也带来了良好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对缓和冲突、促进社会和谐产生了很大作用。

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要真正做到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 就必须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不断扩大人民民主, 深化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的政治体制改革;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逐步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同时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 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为人民谋利益。只有这样, 才能满足人民的利益诉求, 保障人民的各项权利, 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四) 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 要从实际出发逐步推进

陕甘宁边区从抗日民族解放战争的大局出发, 对民生问题的解决, 十分重视但又并不“激进”, 高度智慧地解决了各阶级、阶层间利益平衡和利益兼顾这一实现社会和谐的核心问题, 体现了从实际情况出发的历史唯物主义态度。

如果说在外敌入侵形势下, 民生之改善需要部分地让位于民族战争, 那么在以发展为主题的相对和平时期, 在市场经济发展和全球化浪潮已经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民生问题的形势下, 我们今天理应把民生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同时, 解决民生问题又是个系统工程, 要求从实际出发, 逐步推进, 除了解决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具体问题外, 还要正确处理改善民生与促进发展、服务民生与深化改革等重大关系问题, 真正通过改善民生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注释

1参见王晓荣、李斌《农民组织在陕甘宁边区减租斗争中的历史作用和现实启示——兼论农民组织对边区和谐乡村建设的作用》, 载《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200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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