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在古代家里有盔甲不会被当作谋反,真正的叛逆重罪是私藏红衣大炮

 朝_五_晚_九 2024-02-12 发布于湖北

为什么古代家里有盔甲会被当作谋反?

首先说清楚,盔甲在古代工艺复杂、价格昂贵,不是普通人家养得起的。私藏甲胄在历朝历代被发现,那可都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但是要说家里有盔甲会被当作谋反,那却是大谬不然。真正私藏就等于谋反的,其实是红衣大炮。

在古代家里有盔甲不会被当作谋反,真正的叛逆重罪是私藏红衣大炮

这事儿首先要说清楚,甲胄在古代相当于什么。

在过去的时候,普通刀剑大概就是现在的自卫手枪,长枪大斧基本上相当于自动步枪,弓弩就相当于火炮。而要是职业军人穿上盔甲拿起武器的话,这成群的重甲步兵打普通人那就是无敌,而要是重甲骑兵的话,那在古代军队里面,可就相当于现在装甲车的地位了。

在古代家里有盔甲不会被当作谋反,真正的叛逆重罪是私藏红衣大炮

所以这以前的重甲具装骑兵,在战场上那就是碾压级的存在。以名将杨再兴领的小商河一战为例,他先派一骑军指挥为硬探,后率两都先行。然后他就靠这点人,杀了金军包括万户忒目、千户猛安、百户谋克、蒲里衍 在内的百余敌人。最后是马陷淤泥,被金军大队攒射才战死的。而努尔哈赤起兵的时候,也不过是只有十三副铠甲啊。在战场上这些重甲兵就是突破的箭头,就像现代的坦克一样,后面大队步兵跟着冲就是了。

在古代家里有盔甲不会被当作谋反,真正的叛逆重罪是私藏红衣大炮

而甲胄的工艺复杂,制作成本很高,一般家庭也根本养不起。按照宋绍兴四年(1134)年的规定,一副步人甲由1825枚甲叶组成,这样复杂的甲胄,哪怕是富户能做个三五副顶天了。没事你在家里藏这玩意儿干嘛?追究你的罪责有问题吗?

真正的问题是,私藏甲胄虽然有罪,但是也并非传说中的等同谋反。只要不是数量巨大,那么还是要根据数量来适当量刑的。以唐宋为例:

唐律:私有禁兵器斷徒一年半。“疏”议曰:谓甲弩、矛矟、旌旗、幡帜及禁书、宝印之类,私家不应有者,是名“犯禁之物”。彼此俱罪之赃以下,并没官。

宋《刑统》:“甲弩、矛、旌旗、幡帜”都属犯禁之物,不得私藏,诸私有禁兵器者,徒一年半”“疏”议:诸盗禁兵器者,徒二年;甲、弩者,流二千里。若盗罪轻,同私有法。盗余兵器及旌旗、幡帜者,杖九十。若盗守卫宫殿兵器者,各加一等。即在军及宿卫相盗,还充官用者,各减二等。

所以哪怕是私藏一两件盔甲,也没有被当成谋反的。皇帝也没有那么闲,达官贵人重臣大将收藏个几副甲胄,那人家也是当看不见。普通人家私藏,也只是犯了私有禁兵器罪,判刑也不过是徒一年半而已。如果是偷回来的甲,那就是判流两千里。

在古代家里有盔甲不会被当作谋反,真正的叛逆重罪是私藏红衣大炮

即使是到了菜刀都要公用、对私藏兵器惩罚最严厉的元代,对私藏甲胄也是要分级别的:

诸私藏甲全副者,处死;不成副者,笞五十七,徒一年;零散甲片下堪穿系御敌者,笞三十七。

至于到了明清的时候,规定的刑责就更细了:

在古代家里有盔甲不会被当作谋反,真正的叛逆重罪是私藏红衣大炮

凡民间私有人马甲、傍牌、火筒、火炮、旗纛、号带之类应禁军器者,一件杖八十,每一件加一等。私造者,加私有罪一等,各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非全成(不堪用)者,并勿论,许令纳官。其弓箭、鎗、刀、弩及鱼叉、禾叉,不在禁限。

所以事情很清楚,随着军事技术的发展,在明代私藏甲胄,和火筒火炮一样,一律是打80棍子。而到了清朝的时候,因为火器的盛行,甲胄的作用大大减小,这时候真正惩罚的,是私铸大炮:

在古代家里有盔甲不会被当作谋反,真正的叛逆重罪是私藏红衣大炮

私藏应禁军器 一,私铸红衣等大小炮位及抬鎗者,不论官员军民人等,及铸造匠役一并处斩,妻子给付功臣之家为奴,家产入官。铸造处所邻佑房主里长等知情不首者,倶拟绞监候。专管文武官,革职。兼辖文武官及该督抚提镇,倶交该部议处。其私藏炮位及抬鎗之犯,除讯有不法重情仍照各律例以复位拟外,如讯无别情,仅止私藏者,即于私铸罪上减一等,杖一百,流三千里。失察之地方官,交部分别议处。

   此条系康熙十九年定例,雍正三年删改,嘉庆十四年、道光十四年改定。

   谨按。此条例文最严,盖谓非有叛逆重情,铸此何为。则直以反叛目之矣。

所以这历朝历代,还真没把私藏甲胄直接视同谋反。真正直接判为叛逆的,其实是私藏私铸红衣大炮。人家也说得清楚,甲胄还可以说成是防身,你没事家里藏门炮干嘛?那就直接定你谋反没商量。

在古代家里有盔甲不会被当作谋反,真正的叛逆重罪是私藏红衣大炮

至于著名的周亚夫藏甲事件,那其实一点都不冤。根据《汉书·周勃传附子亚夫传》记载:“亚夫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取庸苦之,不与钱。庸知其盗买县官器,怨而上变告子,事连污亚夫。”看清楚了吗?这可是甲楯500,是成套的武器装备,发根长矛就已经足够装备500甲兵了,讲能力平推一个郡县都没问题。你说你没有谋反之心,谁信啊?

在古代家里有盔甲不会被当作谋反,真正的叛逆重罪是私藏红衣大炮

至于说这500甲楯是随葬品,那也是托词。你买的是“工官尚方甲楯”,是官方制式兵器,并不是纸人纸甲啊。而即使用途是殉葬,那也是大大的逾制。汉代哪怕是亲王公爵,弄个十副八副盔甲陪葬也就顶天了。你周亚夫要500甲兵陪葬,这规模已经直逼秦始皇了。怎么,你还要“旌旗十万斩阎罗”不成?所以啊,他为这个事而自杀,其实一点也不冤啊。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