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小明(10岁)在马路上随意乱扔垃圾,被环卫工人制止后,不但不听劝阻,还辱骂、推搡环卫工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小明被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案例二:小红(12岁)在网吧玩游戏,拒不配合网吧工作人员进行身份登记。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第二十四条规定,小红被处以警告处罚。 案例三:小刚(11岁)在学校里欺负同学,多次敲诈勒索其他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小刚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但因其未满14周岁,不予执行。 案例四:小华(13岁)在公共场所故意损毁公共设施,造成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小华被处以罚款1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 这些案例提醒我们,作为小学生,要增强法治意识,尊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同时,家长和学校也要加强法治教育,培养孩子们的法治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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