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午间学习】每日问答

 萧遥依然 2024-02-20 发布于重庆

每日问答

        一、①过二门后续击中撞击了三门前的③,①落位于三门右门柱旁,由于过门位置不佳,在踩自球放他球时用脚拧了一下自球,裁判做“稍等”手势,击球员抬起脚落地时触及到附近的②。问:如何判罚?

      周正:此题是裁判做出稍等手势后,击球员才抬脚碰到旁边的②。稍等后的时间属于裁判用时,裁判用时期间,场上一切行为都是无效的。所以,裁判把场上球(自球,②)恢复原位后,让击球员继续闪击③就是。

       二、在违反体育道德行为中,哪些违规犯规行为适用于“取消击球权、自球放界外、取消过门、撞中柱的得分,取消教练员或队员的比赛资格、取消全队的比赛资格”的处罚?我们从来没用过此项处罚。请专家解答一下。

       关键:这个问题在我国门球比赛中执行力度确实不够,有不少裁判员反映,规则中“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规定形同虚设。我认为不能简单地这样说,因为这不是规则的问题而是一个认识问题。

      对“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简称“违体犯规”)的处罚在其它体育项目中都能正常执行,如足球比赛,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某队教练或官员因在场边对裁判的判罚不满而指责裁判时,主裁判有权判其“违体犯规”,并让其离开场边驱逐到看台上;对球员出现违体行为时,除黄、红牌处罚外,严重的还可以追加判其停赛几场,或罚款、通报等。据悉,2018年我国篮球职业联赛(CBA)对“违体犯规”的判罚原则是,可判可不判的,要判,使之更加严格了。那为什么门球项目就做不到呢?主要原因,一是门球发展还不够成熟,不少人认为门球是老年人“玩玩”的项目,没必要这样“较真”;二是裁判员的权威意识还没能真正树立起来,对违体行为还不够大胆地去处置;三是球队服从处罚的意识还远远不够,制约因素也少,形成“你判,我不服”的现象。这就需要门球人共同去努力,逐步提高认识,形成规范。

      从执裁角度来讲,规则规定“任何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的行为,均视为违反体育道德行为”。当出现违体行为时,主裁判应酌情判定(裁判法(P63)中,对违体犯规行为举例有很多)。规则中对违体行为没有“对号入座”的规定。主裁判可先对“违体犯规”的性质作出正确评估,再按犯规的轻重程度进行“量刑”处罚,轻者给与警告,重者可判取消击球权、将自球拿出界外、取消得分,甚至取消其比赛资格等。总之,最终目的是“处罚违规者,教育其他人”。


资料来源于《门球规则疑难问题解答115问》。这本书是我国门球规则在颁布执行的过程中,收到了来自全国各级门球裁判员的问题。这些问题在《门球之苑》近几年的裁判板块中,由裁委会专家关键、周正等老师陆续予以解读和说明。现根据基层培训的需要,将这些问题及解答内容予以汇总,总共收录了115个问题,是裁判员正确运用规则的实用性宝典。

     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接下来给大家推荐一本《门球技战术使用指南》。此书陕西渭南陈云琛老师撰写的第四版《门球技战术实用指南》,这本书是一本极具实用价值的门球专著,对门球初学者和提高者都具有指导作用,有需要,可联系!

联系人:陈云琛 

电话:15991133016

图片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