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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居:清华简十三《大夫辸速之仪》解析(三) | 中国先秦史

 先秦子居 2024-02-24 发布于江苏

清华简十三《大夫辸速之仪》解析(三)

子居

【宽式释文】

主坐,属醢,客坐,拱之。主起,属食。客者为客辞:「某大夫固辞,不敢辱君灵。」主乃止,复处,负席北末而立,所执食者代主属〖馈。所执食者〗既属馈,主先降,立于初处。

客进,坐礼,就醢,不以兴。复属之其〖□,客〗降,当阶北面,再拜。客者为客告:「某大夫拜君之亲辱灵。」客者为主辞:「某大夫辞君自辱也。既待矣。」宾主致升,客左阶右楹成拜,主右阶左楹答拜。主降,复处。

客进,坐合席,〖降。客者为主辞:「勿〗避命,以君言就某〖大夫。」客者为客告:「某大夫辞,〗重之以仪,拜。」客者为主辞:「某大夫疏食以辱君,岂足以为仪?辞。既待矣。」宾主致升,客成拜,主答拜。

宾主皆降。主立于主阶之东,西面;客立于客阶之西,东向。客者进告于客:「某大夫之所疏食不可食,命所友食。」客者为客辞:「君为仆贶,命独食。」一辞乃许。

【释文解析】

snap273(坐),snap274(屬)30949(醢),客snap273(坐),龔之〔一〇〕。

  整理者注〔一〇〕:“属、相当于《仪礼》之「设」。《公食大夫礼》为宾设正馔,国君亲设醯酱,次宰夫设六豆(韭菹、醯醢、昌本、鹿臡、菁菹、麋臡),郑注云亲设醯酱者,「以其为馔本」。本篇不言设醯酱,主人亲设醢,与《公食大夫礼》不同。[1]”犹言付,在《仪礼》中就有对应辞例,《仪礼·燕礼》:“小臣以巾授矢,稍属。”胡培翚《正义》:“盛氏曰:稍犹渐也,属犹付也。”《仪礼·大射》:“小臣师以巾内拂矢而授矢于公,稍属。”“”盖当读为“拱”,“拱之”,即先秦文献所言的“拱手”,《管子·霸形》:“桓公变躬颉席,拱手而问曰:敢问何谓其本?”《說文·手部》:“拱,敛手也。从手共声。”《说文·手部》:“拱,敛手也。从手共声。”段注:“敛当作捡,与下篆相联为文。《尚书大传》曰:'拱则抱鼓。’皇侃《论语疏》曰:'拱,沓手也。’九拜皆必拱手而至地。立时敬则拱手。如《檀弓》孔子与门人立拱、《论语》子路拱而立、《玉藻》臣侍于君垂拱是也。”与《仪礼·公食大夫礼》:“宰夫自东房授醯酱,公设之,宾辞,北面坐迁而东迁所。公立于序内,西乡,宾立于阶西,疑立。”对比不难看出,《大夫辸速之仪》中的仪节较《仪礼·公食大夫礼》简单很多。

宔(主)𨑓(起),snap274(屬)食〔一〕。

整理者注〔一〕:“「属食」之「食」,当指黍稷稻粱之饭食,食礼以饭为主。《公食大夫礼》为宾设正馔,先设醢酱,次宰夫设六豆,次士设七俎(牛、羊、豕,鱼,腊、肠胃、肤),次「宰夫设黍、稷六簋于俎西,二以并,东北上。黍当牛俎,其西稷,错以终,南陈」,次设大羹湆、四铏(二牛藿、羊苦、豕薇)、饮酒;加馔则公设粱簠、宰夫进稻簠、士羞庶羞十六豆。可参考《公食大夫礼》为宾设正馔加馔图(大羹湆以东為正馔)如下:

大夫食礼图[2]

整理者称此篇为《大夫食礼》,则理论上整理者应该知道不应当简单以《公食大夫礼》的陈设对比,最明显的一点,如果是大夫祭祀,或者大夫招待大夫,常规而言是不会出现牛的,《国语·楚语上》:“其祭典有之曰:国君有牛享,大夫有羊馈,士有豚犬之奠,庶人有鱼炙之荐,笾豆脯醢则上下共之。”《国语·楚语下》:“天子举以大牢,祀以会;诸侯举以特牛,祀以太牢;卿举以少牢,祀以特牛;大夫举以特牲,祀以少牢;士食鱼炙,祀以特牲;庶人食菜,祀以鱼。”《大戴礼记·曾子天圆》:“诸侯之祭,牲牛,曰太牢;大夫之祭,牲羊,曰少牢;士之祭,牲特豕,曰馈食。”《礼记·玉藻》:“君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礼记·王制》:“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皆可证明这一点,因此整理者注实际上与《大夫辸速之仪》关系不大。《仪礼·聘礼》:“众介皆少牢。”郑玄注:“亦饪在西。鼎五,羊、豕、肠、胃、鱼、腊。新至尚孰,堂上之馔四豆、四簋、两铏、四壶,无簠。”贾公彦疏:“知'亦饪’者,依上介知然。知'鼎五’者,以宾九,上介七,众介当五,降杀以两。又约少牢五鼎,此亦少牢,故知亦五鼎也。知鼎实有羊、豕、鱼、腊与肠胃者,以上介无鲜鱼、鲜腊,此又无牛,故从羊豕以下数之得五。案少牢有肤,此无者,生人食与祭异,故《玉藻》'朔月少牢五俎’,亦云羊、豕、鱼、腊、肠胃,不数肤也。案上注皆不言'新至尚熟’,於此言之者,上文宾与上介皆言饪一牢,在西;下归饔饩亦言饪一牢,在西;此众介直言少牢,不言饪;下文归饔饩,亦直言饩一牢,无饪;恐众介飧饔前后皆无饪,故特言之。新至尚熟,对后无饔,直有饩,不尚熟也。必知少牢是饪者,承上介一牢饪,知此亦饪。云'堂上之馔四豆、四簋、两铏、四壶,无簠’,知数如此者,以宾与上介降杀以两,故然也。知无簠者,以宾簠有二,《曲礼》云:'岁凶,大夫不食粱。’非岁凶,大夫食粱。粱,大夫常食,大夫礼多,与宾同簠,盛稻粱,则上介亦二簠,与宾同。士非直不合食粱,差降,亦无簠也。”由其少牢五鼎、五俎、四豆、四簋、两铏、四壶,无簠即可见,整理者注所附图实际对《大夫辸速之仪》的理解恐怕并没什么帮助。再看《仪礼·少牢馈食礼》:“设俎,羊在豆东,豕亚其北,鱼在羊东,腊在豕东,特肤当俎北端。主妇自东房执一金敦黍,有盖,坐设于羊俎之南。妇赞者执敦稷以授主妇,主妇兴受,坐设于鱼俎南;又兴受赞者敦黍,坐设于稷南;又兴受赞者敦稷,坐设于黍南。敦皆南首。”其摆放方式也显然有别。虽然《大夫辸速之仪》中的主人更像是以国君身份自况,但是否会因此就以牛招待宾客,文中并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更为关键的问题在于,《仪礼》的背景是鲁文化,《大夫辸速之仪》的背景则是楚文化,两种文化的饮食习惯是有非常大区别的,是否会按《仪礼》的食谱且按同样的方式陈列食器,同样是很值得怀疑的。由《楚辞·招魂》:“室家遂宗,食多方些。稻粢穱麦,挐黄梁些。大苦咸酸,辛甘行些。肥牛之腱,臑若芳些。和酸若苦,陈吴羹些。胹鄨炮羔,有柘浆些。鹄酸臇凫,煎鸿鶬些。露鸡臛蠵,厉而不爽些。粔籹蜜饵,有餦餭些。瑶浆蜜勺,实羽觞些。挫糟冻饮,酎清凉些。华酌既陈,有琼浆些。”《楚辞·大招》:“五谷六仞,设菰梁只。鼎臑盈望,和致芳只。内鶬鸽鹄,味豺羹只。魂乎归来!恣所尝只。鲜蠵甘鸡,和楚酷只。醢豚苦狗,脍苴莼只。吴酸蒿蒌,不沾薄只。魂兮归来!恣所择只。炙鸹烝凫,煔鹑陈只。煎鰿臛雀,遽爽存只。魂乎归来!丽以先只。四酎并孰,不涩嗌只。清馨冻饮,不歠役只。吴醴白蘖,和楚沥只。”皆足以看出,如果《大夫辸速之仪》遍列诸食物,则其与《仪礼》所举会相当不同是必然的,包山简楚墓遣策和长沙马王堆遣策中列出的食品内容也同样可以证明这一点。

客【一二】者爲客snap258(辭):「某夫〓(大夫)固snap258(辭),不敢辱君霝(靈)。」宔(主)乃snap269(止),snap276(復)凥(處),伓(負)snap272(席)北末而立,所執食者弋(代)宔(主)snap274(屬)【一三】……旣snap274(屬)饋,宔(主)先降,立於初凥(處)。客進,snap273(坐)豊(禮),snap277(就)䀁(醢)。不台(以)興,snap276(復)snap274(屬)之其□□【一四】降,snap278(當)snap252(階)北面,snap264(再)拜〔二〕。

  整理者注〔二〕:“「不以兴,复属之其」以下脱两字,可补「南。宾」二字。宾属醢于南,相当于《公食大夫礼》设正馔时,公亲为聘宾设醯酱,「宾辞,北面坐迁而东迁所」,即将醯酱向东移动,表示不敢当国君亲为己设馔。同理,设加馔时,公亲为聘宾设粱,宾亦「北面辞,坐迁之」。宾降,当阶北面再拜,相当于《公食大夫礼》设正馔讫,「公再拜,揖食。宾降拜。公辞。宾升,再拜稽首」。郑注言「公再拜」者,「拜宾馔具」。本篇主人降于公,故主人亦降堂。[3]“君灵”一词,先秦文献除本篇外仅见于《左传》,且全部出现在人物对话内容中,如《左传·宣公十二年》:“然楚不克,君之羞也,敢藉君灵,以济楚师。”《左传·昭公十四年》:“臣愿受盟而疾兴,若以君灵不死,请待间而盟。”《左传·定公四年》:“若以君灵抚之,世以事君。”由此可见,清华简《大夫辸速之仪》的成文时间当接近《左传》最终成编时间,且《左传》中的对话文本往往是非真实性的拟写。“主乃止”说明之前的动作本来就是做做样子,主人并不会真的为客人服务,所以才有后面的“所执食者代主属”。“执食者”的“”字写法与篇中其它“者”字区别明显,更接近清华简《管仲》篇中的“者”字,故两篇之间可能存在某种关系。“代主属”之后可以考虑补以“馈,所执食者”五字。整理者注所言的“「不以兴,复属之其」以下脱两字,可补「南。宾」二字。宾属醢于南,相当于《公食大夫礼》设正馔时,公亲为聘宾设醯酱,「宾辞,北面坐迁而东迁所」,即将醯酱向东移动,表示不敢当国君亲为己设馔。同理,设加馔时,公亲为聘宾设粱,宾亦「北面辞,坐迁之」。宾降,当阶北面再拜,相当于《公食大夫礼》设正馔讫,「公再拜,揖食。宾降拜。公辞。宾升,再拜稽首」。”在理解上存在明显的问题,所补“宾”字网友汗天山已指出:“揆诸本篇简文行文体例可知,凡遇“宾主”一词,才用“宾”字;凡单独指称宾客,皆用“客”字。因此,若是注释之意见可信,此处当补“南。客”二字,而非“南。宾”二字。[4]整理者所补“南”字恐亦非。这段内容是食礼中的祭礼部分,古人食前必祭以脯醢,如《仪礼·士冠礼》:“冠者即筵坐,左执觯,右祭脯醢,以柶祭醴三,兴。……冠者升筵,坐。左执爵,右祭脯醢,祭酒,兴。”《仪礼·士昏礼》:“妇升席,左执觯,右祭脯醢,以柶。祭醴三,降席,东面坐,啐醴,建柶,兴,拜。”《仪礼·乡饮酒礼》:“荐脯醢。宾升席,自西方。乃设折俎。主人阼阶东疑立。宾坐,左执爵,祭脯醢。奠爵于荐西,兴,右手取肺,却左手执本,坐,弗缭,右绝末以祭,尚左手,哜之。兴,加于俎。”《仪礼·乡射礼》:“宾少退。荐脯醢。宾升席自西方。乃设折俎。主人阼阶东疑立。宾坐左执爵。右祭脯醢。奠爵于荐西。兴。取肺坐绝祭。尚左手哜之。兴。加于俎。”《仪礼·燕礼》:“膳宰荐脯醢。宾升筵。膳宰设折俎。宾坐左执爵。右祭脯醢奠爵于荐右。兴。取肺坐绝祭哜之。兴。加于俎。”《仪礼·大射》:“宰胥荐脯醢。宾升筵。庶子设折俎。宾坐。左执觚。右祭脯醢。奠爵于荐右。兴。取肺坐。绝祭哜之。兴。加于俎。”《仪礼·公食大夫礼》:“宾升席,坐取韭菹,以辩擩于醢,上豆之闲祭。”《仪礼·特牲馈食礼》:“荐脯醢。设折俎。宾左执爵祭豆。奠爵。兴。取肺坐,绝祭哜之。兴。加于俎。”皆可证,《周礼·天官·膳夫》:“以乐侑食,膳夫授祭。”郑玄注:“礼,饮食必祭,示有所先。”《淮南子·说山》:“先祭而后飨则可,先飨而后祭则不可。”同样可以说明,基督教的饭前祷告也是类似的仪式。所以,“客进,坐礼,就醢”是对应于《仪礼》的“祭脯醢”环节,所以“复属之其”后明显不当是“南”字。“坐礼”犹言“坐祭”,《說文·示部》:“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因为是“坐祭”,所以言“不以兴”,“坐祭”于《仪礼》中也是近乎每篇都可以见到的内容。以上述缘故,“主先降”盖是以示礼让。主人既降阶,则客人在祭后自然也不能在堂上,因此有“客降,当阶北面,再拜。

客者爲客告:「某夫〓(大夫)拜君之snap279(親)辱snap271(靈)。」客者爲宔(主)snap280(辭):「某夫〓(大夫)snap262(辭)君自辱也。旣【一五】𠱾(待)巳(矣)。」賓宔(主)誈(致)snap033(升),客snap253(左)階右snap281(楹)成拜〔三〕,宔(主)右階snap253(左)楹弇(答)拜〔四〕。

整理者注〔三〕:“《仪礼》中所谓「升成拜」者,谓不敢拜于堂上,拜于堂下,主人辞之,即升堂,复再拜稽首。如《燕礼》「宾降,西阶下再拜稽首。公命小臣辞,宾升成拜」。反之,堂下未拜,主人辞之,闻命则升,升乃再拜稽首,则不得言「升成拜」。此处客堂下已拜,升堂复拜,故云「成拜」。[5]“亲辱”于先秦文献又见于清华简《越公其事》第一章:“吾君天王,以身被甲冑,敦力殳枪,挟弪秉枹,振鸣铎镯,以亲辱于寡人之敝邑。”《越公其事》第三章:“君越公不命使人而大夫亲辱,孤敢脱罪于大夫。”《国语·吴语》:“今孤不道,得罪于君王,君王以亲辱于弊邑。”《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宋之盟,君实亲辱。”在各文献语境中也同样是只出现于对话中,以文献关系来看,《越公其事》的记述盖是最早,而《国语》、《左传》和清华简《大夫辸速之仪》则很可能都是受其影响。整理者注不知何故要解释《仪礼》的“升成拜”且言《大夫辸速之仪》此处的“成拜”是“此处客堂下已拜,升堂复拜,故云「成拜」。”,本节内容前文已有“宾主致升”,则此处自然不需要再言“升”,那么自然就是只称“成拜”了。而之所以是“成拜”,关键在于之前有主人的“”,而不是因为“客堂下已拜”。因为主人辞拜,所以客人堂下之拜并没有完成礼仪的一个环节,故需要升堂再拜,再拜后主人不会再辞,而是会答拜,所以再拜得以成礼,因此称“成拜”。

  整理者注〔四〕:“客左阶右楹,主右阶左楹,即《仪礼》所谓「楹间」、「两楹之间」。《仪礼·士昏礼》纳采,宾授雁于「楹间」,贾疏:「凡宾主敌者,授于楹间。不敌者,不于楹间。」不于楹间者如《聘礼》「公侧袭受玉于中堂与东楹之间」。[6]不大理解整理者是怎么把“客左阶右楹,主右阶左楹”理解成“《仪礼》所谓「楹间」、「两楹之间」”的。“楹间”、“两楹之间”是指堂的两根楹柱之间的位置,也即堂南段正中。“客左阶右楹”是在堂的西南,客人从客阶升堂,升堂后靠近西楹,因此这时客人的左后是客阶,右前是西楹;“主右阶左楹”是在堂的东南,主人从主阶升堂,升堂后靠近东楹,因此这时主人的右后是主阶,左前是东楹。客人此时北面,所拜的实际上是灵位,主人答拜也是答客人拜灵位的行为,主人和客人此时各在堂的南段之东、西两侧,自然无从如整理者注所指为“即《仪礼》所谓「楹间」、「两楹之间」”,更是与整理者后面所引内容全不相关,由此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整理者实际上并不理解《大夫辸速之仪》此段所说内容,也不理解《仪礼》所述,只是在一厢情愿地将《大夫辸速之仪》和《仪礼》主观比附。

宔(主)降,snap276(復)凥(處),客進,snap273(坐),𣌭(合)snap282(席)□□□【一六】……童(重)之以義snap283(拜)〔一〕。」

  整理者注〔一〕:“snap282」下一字上从「般」。按《公食大夫礼》设正馔讫,宾祭正馔,即祭醢豆、祭簋食、祭肺、祭侧羹、祭饮酒,肺载于俎(《乡饮酒礼》记「宾俎,脊、胁、肩、肺」)简一七脱阙内容或为祭正馔,然前此所属,但有醢豆与簋簠之食,梡俎之进,据记文简五至六「既席,所属馈于主执豆以升,所属馈于大夫与所属馈于友者乃升,所属馈于客乃升,皆自客阶」,则在属馈于主人、友者之时。《公食大夫礼》设正馔、宾祭正馔后又有设加馔、宾祭加馔,本篇皆无之。[7]网友ee补充提出:“《大夫食礼》简16最后一字应为'般’,但与他字相比字形高度不够,其下应还有偏旁,或是'盘’字。[8]网友汗天山则提出:“怀疑最后一字有可能是'祭’字。[9]察书中图片,与二说的字形皆不能说完全吻合,语境上二说也很难读通,以残存笔画和上下文内容分析,这个字很可能是“降”字,此点由下文言“宾主致升”而在此前却未见提及客降可知。网友汗天山另外指出:“我们怀疑'童(重)之以义拜’句,当句读为'童(动?)之以义(仪),拜’;下面'剀(岂)足台(以)为义辞?既寺(待)巳(矣)’句,亦当相应句读为'剀(岂)足台(以)为义(仪)?辞。既寺(待)巳(矣)’。'义(仪)’谓礼仪。[10]其句读当是。这段内容是在说成拜后,主人为了表示礼让,再次下堂而立,客人则因为主人下堂,自己也不好留在堂上开吃,于是就把席子合上,表示自己也不会入席,之后客人也下堂立待。此后,客者代主人对客人的这一行为表示辞让,说:“勿避命,以君言就某大夫。”客者又代客人解释自己的行为,说:“某大夫辞,重之以仪,拜。”也即有个仪式就行了,不是一定要吃什么。客者又再次代主人辞让客人的应对,说:“某大夫疏食以辱君,岂足以为仪?辞。既待矣。”也就是表示不是只有仪节,是真心请客吃饭,饭菜不好,怠慢您了,主人那边已经在等着了。整理者的注文与《大夫辸速之仪》此节内容全不相涉,其对《仪礼》内容的理解也存在问题,不知何以硬要出注。

客者爲宔(主)snap258(辭):「某夫〓(大夫)snap284(疏)食,以辱【一七】君,剴(豈)𧿞(足)台(以)爲義snap258(辭)?旣寺(待)巳(矣)〔二〕。」

  整理者注〔二〕:“snap284,读为「疏」。「疏食」见《论语·述而》、《礼记·丧大记》。义辞,《书·顾命》诸侯「皆再拜稽首。王义嗣,德答拜」,庄述祖读为「王义辞」,「德」从《说文》训为「升」,且谓义辞即固辞,即再辞而许。[11]网友汗天山指出:“简16-17,注释提出'义辞’之说,谓义辞即固辞,即再辞而许;又谓本节内容客降、升成拜,大致对应《公食大夫礼》宾示欲食于阶下。今按:这种理解思路,未免不合情理。首先,《公食大夫礼》宾示欲食于阶下,不过是礼节性的推辞,不可能真的打算食于阶下的,无所谓'义辞(固辞)’。而且《公食大夫礼》原文也是说'公辞’之后,宾即'栗阶升,北面反奠于其所’,古人注云'奠于原所,从君命也’,即宾是'礼辞(一辞)’而许,并非'固辞(再辞)’。”所说是,整理者注所引《顾命》庄述祖说云云,更是不知所谓。“疏食”一词,先秦文献习见,如《礼记·间传》:“齐衰之丧,疏食水饮,不食菜果……父母之丧,既虞卒哭,疏食水饮,不食菜果。”《仪礼·丧服》:“食疏食水饮。朝一哭。”《大戴礼记·曾子制言》:“布衣不完,疏食不饱。”《礼记·杂记》:“吾祭,作而辞曰:'疏食不足祭也。’吾飧,作而辞曰:'疏食也,不敢以伤吾子。’”《孟子·万章下》:“虽疏食菜羹,未尝不饱。”《吕氏春秋·仲冬纪》:“山林薮泽,有能取疏食田猎禽兽者,野虞教导之。”整理者注仅言“见《论语·述而》、《礼记·丧大记》”,不知何故。“疏食”下,明显不当加逗号,而应与“以辱君”连读如前引网友汗天山句读,整理者句读不当。“以辱君”虽然看起来是先秦很普通的句式,但实际上于先秦文献仅见于《国语》和《礼记·檀弓》,《国语》四例,《檀弓》一例,《檀弓》中所记的这一例公子重耳故事与《国语·晋语二》当是同源,因此这个句式其实是集中出现于《国语》中,由此可推测《大夫辸速之仪》很可能也是直接或间接受《国语》的影响,因此其成文时间盖在《国语》成编之后。另外,清华简《治政之道》有“夫乱者,乃违心悒悁,不辑君事,以辱其君。”以同属清华简来判断,极可能是受《大夫辸速之仪》影响所致。

𡧍(賓)宔(主)致snap285(升),客成拜,宔(主)𣌭(答)拜〔三〕。

  整理者注〔三〕:“《公食大夫礼》设加馔、宾祭加馔讫,食馔三饭前「宾降拜,公辞。宾升,再拜稽首。公答再拜。宾北面自间坐,左拥簠粱,右执湆以降。公辞。宾西面坐奠于阶西,东面对,西面坐取之,栗阶升,北面反奠于其所,降辞公。公许,宾升,公揖退于箱」。宾降拜,拜加馔庶羞;执粱、湆降,示「欲食于阶下然也」;又「降辞公」,辞主国之君「亲临己食」。本篇客降、升成拜,大致对应《公食大夫礼》宾示欲食于阶下;主人降于公,故主人亦降堂。[12]《大夫辸速之仪》前文是仅属馈于客人,尚未属馈于主人,而整理者注所引《公食大夫礼》则全文都仅是为客人设食,并未言及为主人设食。《公食大夫礼》中的酱、大羹湆和梁都是公亲设,对此客人则只是“宾辞.坐迁之”,并没有“所执食者代主属”的环节,因此比较来看,《大夫辸速之仪》中的“主人”甚至在仪节等级上比《公食大夫礼》中的“公”还要高,由此也可以看出《大夫辸速之仪》中的“主人”和“”较之《公食大夫礼》中的“”和“大夫”有着显著的疏离感。而因为《公食大夫礼》中并没有为“”设食的环节,《大夫辸速之仪》中也不存在宾客“北面自闲坐,左拥簠粱,右执湆以降”行为和整理者所理解的“示「欲食于阶下然也」”,所以《大夫辸速之仪》中“主人”之降,自然也不是整理者注所言“主人降于公,故主人亦降堂。”以此缘故,整理者注所引《公食大夫礼》内容以及整理者对此的解释,皆不能认为符合《大夫辸速之仪》的这部分仪节,整理者注文的理解,盖皆是出自于“卷重席”在《公食大夫礼》和《大夫辸速之仪》的文字一致性,因而由此前溯推出的简单对应。

賓宔(主)snap286(皆)降。宔(主)立於宔(主)snap252(階)之東,【一八】西面;客立於客snap252(階)之西,東卿(鄉)。客者進告於客:

「某夫〓(大夫)之所snap284(疏)食不可飤(食),命所snap287(友)飤(食)〔一〕。」

  整理者注〔一〕:“snap287,读为「友」或「侑」,谓就君子大夫中命某大夫为友,与宾同食(与「独食」相对)。《仪礼·有司彻》既祭宾尸,亦为尸设侑,犹宾之有介。与《公食大夫礼》「公受宰夫束帛以侑」,《周礼·膳夫》「以乐侑食」,《礼记·玉藻》「凡侑食,不尽食」,《左传》僖公二十八年「王享醴,命晋侯宥」等不同。[13]由“客者进告于客”可以判断,因为宾主的相互表示谦辞,故二人都降至阶下,主客皆退至阶外侧,并且主人让客者表示如果饭菜不好,可以退而求其次让客人带来的朋友吃,这里仍然是礼制等级自带的歧视心理,什么理由如果是“疏食”,自己不吃却让朋友吃呢。而由《大夫辸速之仪》下文明确可见,并不存在整理者注所称的“就君子大夫中命某大夫为友”的情况,整理者此说显然是混淆了《仪礼》和《大夫辸速之仪》后的自行脑补。《仪礼·有司彻》中的“”只会有一人,因此与下文“客者进告于客:「命所友食。」命就某大夫与某大夫”矛盾,故“snap287”也不会是读为“”。

客者爲【一九】客snap258(辭):「君爲Snap1(僕)皇(貺)命蜀(獨)飤(食)。」snap001(一)snap258(辭)乃許〔二〕。

整理者注〔二〕:“皇,读为「贶」,训为「赐」,《左传》飨礼礼辞多见。客者为客辞友者同食,云客独食为君之贶赐。[14]把吃独食当作“君之贶赐”,这显然只是整理者自己观念的反映,在《大夫辸速之仪》中原作者应该无论如何是不会堂而皇之地讲出来的。因此,该段“客者为客辞”的内容盖当句读为“君为仆贶,命独食”,“命”如前文所述训为“告”,也就是客者代客人表示,虽然主人说是疏食,但这是主人对客人所赐,如果是疏食就不好让朋友吃了,我自己吃就好。

先秦时期所谓“礼仪”的变态程度,在前文所解析的这仅仅一小段内容中就有着显著的体现,主人与客人前前后后基本什么都没干,大部分时间都只是一再地来回在台阶上上下下摆样子,如果说演员的演出至少还有很多观众可以获得观看的社会效益,那么《大夫辸速之仪》中主人与客人的这种木偶一般的互相表演行为自然没有任何实质社会贡献度可言,然而因为其特权属性,这种病态到极限的行为仍然会被涂脂抹粉,如《礼记·聘义》即称:“质明而始行事,日几中而后礼成,非强有力者弗能行也。故强有力者将以行礼也。酒清人渴而不敢饮也,肉干人饥而不敢食也,日莫人倦,齐庄、正齐而不敢解惰,以成礼节,以正君臣,以亲父子,以和长幼。”如果这种为了证明自身特权归属的自虐叫“非强有力者弗能行也”,那么搬砖算什么,种田又算什么呢?所谓“以正君臣,以亲父子,以和长幼”的目的,其本质无非就是等级的森严固化,强行抹杀人性中天然的进取心与竞争心,不允许人们去质疑资源分配的极端不公正,把人训练成呆板服从的工具,更绝对不允许人们考虑什么自由,更遑论僭越到去设想什么平等。这样,对于拼命宣传礼教的统治者而言,通过资源的垄断和配给上的巨大差异,形成被统治者基本很难有充分的物质条件去反抗统治者的暴政,普通百姓更是每天都只在生存线上挣扎,《汉书·食货志》所载李悝尽地力之教就明确说:“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亩一石半,为粟百五十石,除十一之税十五石,余百三十五石。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终岁为粟九十石,余有四十五石。石三十,为钱千三百五十,除社闾尝新、春秋之祠,用钱三百,余千五十。衣,人率用钱三百,五人终岁用千五百,不足四百五十。不幸疾病死丧之费,及上赋敛,又未与此。此农夫所以常困,有不劝耕之心,而令籴至于甚贵者也。”一边是贵族每天挥霍压榨来的物质资源与时间,另一边是数十倍的农民辛苦劳作一年养活一个权贵而自己却要欠债。这些农民人身被所耕种的土地绑定,也即没有人身自由;终年劳动却会负债,也即实质上没有劳动报酬。除了不会被任意买卖之外,这些农民与奴隶没有什么区别,自然难以有发展动力,所谓“有不劝耕之心”,而统治者却在这种情况下整天设想什么万世太平、江山永固之类的春秋大梦。可惜历史无数次证明,从来不存在被什么“礼教”维护住的江山社稷。与“礼教”的宣传相反,恰恰是整个社会的文明会因为贵族这种毫无效益的时间消磨和资源靡费,导致社会运作水平日益低下,直到崩溃之日的降临,所以在《晏子春秋·外篇第八·景公上路寝闻哭声问梁丘据晏子对》中才有“晏子曰:「古者圣人,非不知能繁登降之礼,制规矩之节,行表缀之数以教民,以为烦人留日,故制礼不羡于便事;非不知能扬干戚、钟鼓、竽瑟以劝众也,以为费财留工,故制乐不羡于和民;非不知能累世殚国以奉死,哭泣处哀以持久也,而不为者,知其无补死者而深害生者,故不以导民。今品人饰礼烦事,羡乐淫民,崇死以害生,三者,圣王之所禁也。贤人不用,德毁俗流,故三邪得行于世。是非贤不肖杂,上妄说邪,故好恶不足以导众。此三者,路世之政,道事之教也。公曷为不察,声受而色说之?



[1]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叁)》第110页,上海:中西书局,202310月。

[2]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叁)》第110页,上海:中西书局,202310月。

[3]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叁)》第111页,上海:中西书局,202310月。

[5]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叁)》第111页,上海:中西书局,202310月。

[6]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叁)》第112页,上海:中西书局,202310月。

[7]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叁)》第112页,上海:中西书局,202310月。

[11]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叁)》第112页,上海:中西书局,202310月。

[12]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叁)》第112页,上海:中西书局,202310月。

[13]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叁)》第113页,上海:中西书局,202310月。

[14]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叁)》第113页,上海:中西书局,2023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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