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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周文化的考古学探索

 多余复杂 2024-02-25 发布于四川
一、缘起、概念及主要观点
 
    从考古学角度探索先周文化始自1933—1937年前北平研究院史学研究所在陕西宝鸡斗鸡台的发掘,其成果见于1948年出版的《斗鸡台沟东区墓葬》[1]。苏秉琦先生利用器物类型学的排比分期手段,对瓦鬲墓进行了分期,并指出瓦鬲初期墓葬属于武王灭殷以前的先周墓葬。这一研究为先周文化的考古学探索揭开了序幕。1943年,前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在陕西武功、枸邑、彬县、岐山、扶风、长安等传说和文献记载的周人早期活动地区考察寻找周人都邑——邰、豳、岐、丰、镐等遗址[2]。这是从考古角度探讨姬周民族起源的另一次重要尝试。
    解放后,围绕先周文化这一课题进行了大量的考古工作。对先周文化研究具有重要价值的考古发现有沣西地区早期遗存[3]、刘家墓地[4]、礼村遗址墓葬[5]、郑家坡遗址[6]、岸底遗址[7]、壹家堡遗址[8]、凤翔西村墓地[9]、宝鸡纸坊头遗址[10]、碾子坡遗址[11]、扶风北吕先周墓地[12]等等。基于这些重要考古发现,学者根据自己对各遗存时代和文化属性的认识,分别提出了各自对先周文化的观点。根据我们的理解,这些观点可分为以下六类。
    1,认为以长方体瘪裆鬲(或称联裆鬲、弧裆鬲)为代表的极少见高领袋足鬲的郑家坡——北吕类遗存是姬周文化,它们主要分布于周原及漆水中下游一带。以高领袋足鬲为代表,不见或少见瘪裆鬲的刘家墓地、碾子坡遗址和墓地及宝鸡纸坊头早期遗存是“姜戎文化”。这两类遗存融合为第三类文化遗存。第三类遗存中,长方体瘪裆鬲和高领袋足鬲共存。此类遗存在泾渭地区普遍分布,其典型遗址如宝鸡斗鸡台、凤翔西村、岐山贺家、长安马王村、张家坡以及甘肃崇信于家湾[13]等遗址和墓地。这类遗存中,前两种文化因素已逐渐融合为一体,再加之来自以殷墟为代表的商文化,共同演变为晚期先周文化[14]。再向前追溯,姜炎文化源自西部的辛店、寺洼文化,而山西的光社文化则被视为姬周文化的源头[15]。这一推论无疑是受到了钱穆以文献考证为依据提出的周人源自晋南说[16]的影响。由于碾子坡遗存居址、墓葬及陶器、工具等与先周晚期、西周早期文化有许多共性,故每一个研究先周文化的学者均不能避开对碾子坡遗存性质的认定。除认为碾子坡遗存是先周文化的观点外,不同意见则认为碾子坡遗存的族属或为姜戎文化或其分支[17],或为豳人[18],或为密须[19],或为阮人[20]。
    2.认为以瘪裆鬲为代表的郑家坡类遗存是先周文化,以袋足鬲为代表的刘家文化(包括先周晚期的袋足鬲墓,如斗鸡台、沣西地区的袋足鬲墓等)是姜戎文化[21]。在这种观点中,又有学者将郑家坡类遗存分为早中晚三大期[22],或更细分为三大期六小期八组,并将郑家坡一期的时代定为二里冈下层甚至更早,二期相当于二里冈上层或上层前段,三期相当于殷墟一期(上限或可到二里冈上层后段),四期相当于殷墟二期,五期相当于殷墟三期,六期相当于殷墟四期[23]。这样,郑家坡文化的上限便同文献中“后稷居邰”,邰在武功的记载对应上了。另外,这一观点还认为郑家坡文化早、中期之间有缺环,如此就为周先祖不窟奔戎狄提供了解释的空间。对于刘家文化,则将该墓地分为六期或六期八组,其中一期墓葬年代与齐家文化接近,与二里头文化晚期相当或略晚,相当于二里冈下层时期,二期至五期的时代为商代前期至周人迁岐,六期约相当于迁岐后至周灭纣前。总之,刘家文化与郑家坡文化在时间上相始终。由此前推,刘家文化与齐家文化年代上相连接,刘家文化源自齐家文化。郑家坡文化与客省庄文化双庵类型时间接近,郑家坡文化源自客省庄文化双庵类型〔24〕或客省庄类型[25]。如此,则至少在关中西部,从新石器时代至周代的考古学文化序列也就基本完整了。然而,对于这一考古学分期断代的可信性,刘家文化与齐家文化、郑家坡文化与客省庄文化之间是否有明显的文化继承发展关系,如何解释刘家文化与郑家坡文化之间相邻数百年而互相影响甚少,以及郑家坡文化早中期间是否有较大缺环等问题,学术界尚有很大争议。
    3.认为“以斗鸡台瓦鬲墓初期为代表的文化遗存最有可能是先周文化”,其早期代表性遗址是碾子坡早期居址和墓葬。由此向前,先周文化源自什么,作者未予直接回答,但对于客省庄—期文化说、光社文化说、齐家文化说、寺洼文化说均进行了初步分析,指出任何一说都还不具说服力。这一观点同时认为郑家坡类遗存作为一个整体更接近于张家坡西周早期遗存,其年代上限大约在文王作邑于丰之时[26]。
    4.认为已知最早的先周文化分布在泾水中上游,主要代表性遗存是碾子坡早期居址和早、晚两期墓葬,其年代大约在古公宜父迁岐之前。先周文化南迁到关中地区后,晚期先周文化的居址以郑家坡为代表,墓葬以北吕、斗鸡台、西村、贺家村为代表,年代相当于古公禀父、王季、文王三世。晁峪、石咀头、刘家类遗存则属古羌人遗存。至于先周文化更早的源头,则认为不是辛店文化和寺洼文化,而可能是该地域一种未知的更古老的考古学文化[27]。
    5.将先周文化分三期:第一期典型遗址和墓葬是碾子坡先周文化早期遗存,年代约稍早于太王时期,大致与殷墟二期文化相当。第二期居址遗存以那县下孟村[28]为代表,墓地有碾子坡晚期墓地、刘家墓地、贺家先周葬、晁峪墓葬,时代约属于古公、季历时期,大致与殷墟三期文化的年代相当。第三期居址以客省庄、礼村、柿坡、郑家坡等遗址为代表,墓葬有岐邑、丰邑、北吕、西村、斗鸡台等多处先周墓葬,时代属文王至灭殷前的先周遗留,年代与殷墟四期文化相当[29]。这一观点认为“周文化是在寺洼文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并可能是从寺洼文化中分化出来的一种新类型文化”,“姬周文化渊源于寺洼文化”[30],并认为“姬周属戎狄族群体中的一支”[31]。这一观点将关中西部商代后期的主要遗存均视为先周文化。
    6.认为先周文化包括两个类型:第一类遗存称为姬家店·石嘴头·晁峪一刘家一斗鸡台类型;第二类遗存称为郑家坡一北吕类型。持这一观点的学者认为:辛店文化的姬家店·石嘴头·晁峪类型一刘家类型一斗鸡台类型呈现了文化遗存连续发展、不可分割的三个阶段。由此前推,辛店文化的姬家川类型及寺洼文化是先周文化的重要源头之一,而先周文化实际是从西北羌戎文化中分出的一支。至于齐家文化,则可能是辛店文化、寺洼文化乃至先周文化的共同祖源[32]。先周文化的两类遗存在陕甘地区自始至终保持着共生共存的关系,相互之间不断融合、交汇,最终形成先周文化内涵中缺一不可的有机整体,它们代表的两大集团可能就是古代文献中记载的姬周集团和姜炎集团。这一观点对于郑家坡一北吕类型的文化属性、来龙去脉未予说明。
    以上诸说均是在现有考古学资料基础上的各种解释,他们繁荣了先周文化的学术讨论,对先周文化的深入研究均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仔细分析每一种观点,均有其合理的部分,但似也有不能令人信服,或对某些问题未能给予圆满解答的地方。我们在思考以上各种观点时,结合我们近年的考古新收获,也形成了自己的一些看法。现将其发表出来,以就正于方家。这是我们对现有考古资料结合文献记载研究后给予的解释,它同样是一种假说,同样需要通过今后的考古资料来检验。当然,我们希望这种解释或假说更合理一些,考虑得更周到些。
二、主要分歧及我们的研究途径
    综观以上观点,我们感到先周文化探索中存在分歧的症结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即如何看待古代文献记载,如何理解“先周文化”以及古公直父迁岐前周人与戎狄的关系及其文化相似程度,迁岐后周人的文化是否发生了较大变化,灭商前后周人文化是否有新的变化等。这些问题都与先周文化探索密切相关,而对先周文化的不同认识,也往往与对这些问题认识的不同有关。因此,探索先周文化必须首先在研究方法和认识前提上加以认真思考,否则将难有突破。
    1.文献记载在先周文化探索中的地位
    考古学研究无疑应以考古学材料为基础,但在已有较可信文献资料的商周时期,文献在提供线索、时空框架和考古学文化属性认定上的作用不应忽视。先周文化研究课题的提出,以及在关中西部或山西南部寻找先周文化之源的考古工作均来自于古文献记载的启示。同样,无论我们认定姬周是否是羌戎的一支,还是认定关中西部的商后期哪支文化是姜戎文化,哪支文化是姬周文化,我们均明显地受到文献中姬姜联盟记载的影响。可以说,文献记载是我们讨论先周问题的一个基本前提。因此,古文献中对于早期周人活动的一些可信程度较高的记载,应在我们今天的研究中,尤其是结合考古发现对某些考古学文化进行文化归属的认定中予以重视。比如,《诗·大雅.生民》周人追述自己祖先远古时称“厥初生民,时维姜嫄”。《史记·周本纪》载周先祖不窑“奔戎狄之间”,至古公直父迁于岐下,“贬戎狄之俗”。这些记载显示早期周人具有明显的戎狄文化特点。孟子说“文王西夷之人也”。故近代学者提出“循此以推,得谓周人与戎同一种族”[33],姬周族属戎狄族群体中的一支[34]。据此,早期姬周文化与羌戎文化应具有密切的关系,表现在考古学文化上,两者有较大的共同性是很有可能的。
    虽然我们主张应重视古代文献中关于周人早期活动的记载,但这并不是说可以对所有文献记载一概信从,而应首先对文献的可信性进行分析。关于周之始祖后稷为夏之农官的记载,我们认为出自后人附会的可能性较大。后稷很可能是后世周人附会的一个神话祖先。我们的理由有二:首先,文献上关于后稷的记载很模糊,在时间上不明确,其为帝喾之子,然其子不窜已到夏代末年,故后稷是否存在,令人怀疑。我们曾指出,在中国古史传说中,古代各族想方设法将自己的始祖挤入古代祖先神谱系,以便为自己立足中原寻找依据的现象屡见不鲜[35]。如《史记,匈奴列传旷匈奴,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史记·东越列传》“越虽蛮夷……盖禹之余烈也”等等,不一而足。其次,从文献记载的周先公先王世系看,窜于戎狄间的不窜以后的世系是清楚明白的,而不窜以前只有一个模糊、神话色彩浓厚的后稷。
    2.关于先周文化面貌特征的认定基准问题
    将何遗存作为先周文化的代表,究竟如何来判断先周文化的特点,是研究先周文化的一个根本问题。文献记载,古公迁歧以前,周人居豳,传统说法及多数学者均认为豳在今泾水中上游的彬县、旬邑——带。古公去豳,度漆、沮,逾梁山,止于岐下。岐下在今岐山脚下扶风与岐山两县交界处的周原一带,历来无大争议,历年考古发掘也证实了这一点。文王迁丰,武王都镐,丰镐遗址在今长安县沣河两岸的马王镇、斗门镇一带,这也为考古发现所证实。由此,我们在认识先周考古学文化面貌时.应从这些已知材料去认识未知,比如由丰镐的先周晚期文化面貌追溯其早期文化面貌。我们要强调的一点是,应以周原、丰镐这些明确的早期周人活动的中心区的文化面貌为基准,来认识姬周文化的基本面貌,如陶器组合、比例、形制等,而不应以这些中心区以外的其它考占学文化特征作为先周文化的代表,如漆水河下游一带的某些遗存。
    3,对关中西部地区文化复杂性的认识
    关中西部自新石器时代晚期即是多种文化的交汇地带,各种文化在此接触、碰撞、进退、融合。龙山时代的齐家文化和客省庄二期文化,夏商周时期的辛店文化、寺洼文化、巴蜀文化、北方的李家崖文化、东方的商文化、当地的某些文化均在这一带接触交汇,各支文化在此地区的兴衰进退,情况极为复杂。至秦汉时期,这一带仍是中原文化与西北各种文化,如羌人文化、匈奴文化等的交界地区。因此,研究该地区古代文化遗存时,必须充分认识这一地区文化的多元性、复杂性,注意分析各种考古学文化的文化归属及各支文化的兴衰年代。笼统、简单地将这一地区的考古发现归纳为大跨度的一两支文化是缺乏说服力的。
    4.关于先周文化的概念及内涵
    我们基本赞同如下提法:先周文化是指武王克商以前周人的文化。这一文化有特定的年代和分布地域,有其显著的文化特征,可以作为一种考古学文化单独存在[36]。众所周知,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都与周围其它事物互相联系,互相影响,考古学文化也不例外。任何一种考古学文化都不“纯粹”,都包含有多种文化因素,其中有些是该文化固有的,有些则是接受其它文化的影响。武王克商以前的周人文化包括有多种文化因素是学术界公认的,如“先周青铜文化主要来源是商文化”[37],“周人的青铜铸造技术主要是从商人那里学来的”[38]。从陶器分析,先周文化也是由多种文化因素相互融合而形成的。周人的文化在不同的历史阶段,融合了诸多不同文化的因素,这一点是与周族的历史密切相关的。周人的势力经历了一个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发展过程,其文化亦经历了同样的过程,不同的文化环境使它与不同的文化发生关系。随着自身势力的不断强大、扩张,不断吸收各种文化因素,最后形成一个有明显特征和文化认同的周文化。周人的文化从先周到西周文化面貌的变化正是周文化成长演变过程的一种反映[39]。因此,我们要对从先周文化到西周文化发展过程中的演变因素给予足够的重视。邹衡先生将周文化融合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在姬姜联盟形成以前,周族应基本上指姬姓族。姬姜联盟形成以后至武王克商以前,姬姜二姓逐渐融合为新的周族,其文化也由姬周文化与姜炎文化融合为泾渭地区的先周文化。武王克商以后,在更广阔的地域内,经过更大规模的民族融合,形成空前庞大的周族,其中姬姓族居于特殊重要的地位[40]。这一分析同样启发我们在认识周文化发展过程中要重视周文化的变化及不同时期文化特征可能存在的区别。不能认为周文化是一成不变的,对于古代各种文化发展过程的认识都应重视这一原则。
    仔细分析灭商以前周人的文化遗存,可以看出其文化构成的多元性。除传统认为的姬周、姜戎及商文化因素外,还有其它一些周边文化的因素,如北方文化的花边鬲、蛋形瓮,西部文化的带耳罐,南方巴蜀文化的尖底器等。认识先周晚期文化的构成多元性,对其进行文化因素分析并分别探讨其来源,才有可能对姬周族群及姬周文化的起源给出较令人信服的解释。由此我们认识到,先周文化探索这一课题的价值不仅仅在于确定姬周文化的来源,还在于以此为契机,对关中西部夏商时期各种文化的分布演变及其相互关系有一个明确的认识。
    5.周文化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演变实例及其给我们的启示
    前面已简单地提到周文化发展过程中的演变问题,下面我们用一个无争议的灭商前后周文化面貌演变的实例,来看看它对我们认识早期先周文化有何启示。
    我们通过沣西97SCMHl8、H16、H11等单位和一些以墓葬为代表的先周晚期遗存与西周早期遗存陶器群的比较分析,可看出周文化在灭商前后文化面貌确有很大变化。首先在陶质上,前者以褐陶为主,质地疏松;后者以灰、红陶为主,质地坚硬。纹饰方面,前者以细绳纹为主,有少量几何印纹等;后者以中绳纹为主,不见几何印纹。在陶器组合上,前者器类较多,有袋足鬲、联裆鬲、直口甗、敞口甗、周式簋、大口尊、小口罐、大口罐、长颈壶、敛口钵、盆、盂、直口罐、瓮、双耳长颈罐等。西周早期的陶器群种类减少,组合固定,基本是鬲、盆、豆、罐、殷式簋,其中分裆鬲、豆、殷式簋与先周时期不同,豆、簋来自商文化影响,不见袋足鬲。先周墓中陶器只有鬲、罐两种,鬲为袋足鬲或联裆鬲;西周墓中陶器包括鬲、簋、豆、罐组合,不见袋足鬲(图一)。
    除宗周地区外,周文化在各诸侯国内也广泛吸纳了当地的文化,从而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文化。如在原商王朝直接统治区,大量地保留了商文化的陶器群,如鬲、罐等;在燕文化中,除有周、殷文化的因素外,还有大量当地文化因素。在吴、强、邢等方国文化中也是如此。因此,我们认为周人在文化方面基本上采取兼容并蓄、宽容吸纳的态度。这首先因为周人人口少,势力较小,面对广大区域内的不同人群及其文化,只能采用宽容、妥协和安抚的政策。其次,周人文化卜比较落后,在不断接触先进文化时,自身也不断吸收先进文化,以丰富发展自己。关于这一问题,我们有专文讨论,此不多谈。对新文化的吸收会不断改变自身传统文化的面貌,物质形态的文化如遗物特征往往会因此而发生某些变化,比如西周早期,大量吸收了商文化因素,一些周人传统的器物,如袋足鬲、周式簋、大口尊等消失,而原属于商文化典型陶器的殷式簋、鬲、豆等被周文化所吸收。由此反观古公禀父迁岐时,情况也应大致如此。当时周族被戎狄所逼,南下居岐下周原后,明确采用了“贬戎狄之俗”的政策,这当是广泛吸收某些新文化因素,较大地改变原周人文化中所包含的戎狄族文化因素的重要决策。这一决策在考古学文化面貌上必然有所反映,在先周文化研究中必须予以重视。简单地回避这个问题,或者只强调文化中的继承,而忽视迁岐之后周人文化中的变化,均是不可取的。
    当然,在重视周人文化面貌发展演变时应充分尊重考古类型学的原理,寻找文化早晚之间各种主流现象间的内在联系。如若将晁峪·刘家类文化遗存视为先周文化的一个环节,就无法解释它与先周晚期遗存如斗鸡台、沣西、周原等在墓葬形制、埋葬习俗、随葬品种类、形制等方面的明显差异。
    6.工艺技术的改进对考古学文化中器物形态变化的影响
    工艺技术尤其是陶器制作工艺技术的改进和发展,往往会对某些陶器器类的兴衰产生影响。在先周文化中,我们认为,表现最明显的就是乳状袋足鬲的兴衰。从制作工艺看,乳状袋足鬲首先模制出三个袋足,然后将三个袋足拼捏在一起,为了拼接牢固,在拼接缝外侧附加上泥条,并压实。在三袋足的上侧加上口沿,然后在口沿外侧附加鋬或泥条花边,袋足底部下则加上足根。联裆鬲则是由一个泥圆筒下端三等分切割开来,然后将每等分泥片向裆部捏合,拍打结实,加上三足根。口沿部分也是对原泥圆筒上端加工而成,其制作工艺较之袋足鬲要简单。因此,先周晚期袋足鬲的减少和联裆鬲的增多当与此有关。周王朝建立后,模制分裆鬲取代了袋足鬲。邹衡[41]、张长寿[42]、胡谦盈[43]诸先生均认为,西周分裆鬲是由先周袋足鬲演变而来的,我们赞同这一观点。分裆鬲的制作技术应来自于商文化,它采用模制法,制作简单,工艺先进。西周初期分裆鬲在造型上还保留了袋足鬲的特征,如直高领,袋形足,有小足尖等,沣西地区西周初期墓葬中常见这类分裆鬲。分裆鬲取代袋足鬲应主要是周人制陶工艺发展和吸收其他文化新技术的自然结果,分裆鬲代替乳状袋足鬲也正是技术工艺进步影响陶器形态和器物群构成的一个例证。分裆鬲与联裆鬲共存于西周文化中,显示两者在技术和实用中各有优势。
    有些学者认为袋足鬲代表姜戎文化,联裆鬲代表姬周文化,这种认识似过简单。一个部族文化是包含了各个方面的综合体,其日用陶器也应是多种器类的组合。因此,我们观察分析其文化时应注重其组合,而不应仅重一两种器物,否则可能会以偏概全,影响结论的准确性。
    在沣西客省庄H11出土的联裆鬲上刻有“田”字[44],武功岸底、郑家坡遗址出土的中期折肩陶罐上也刻有不规范的“田”字符号。或认为陶器上的此类刻符即是“周”字,并据此推测以联裆鬲为代表的郑家坡类遗存为姬周文化。我们认为,这一推论同样可商。首先,从客省庄H11出土物看,联裆鬲与袋足鬲共出,属同一群人同时期使用后留下的,将它们分为两种文化的遗留物难以让人信服。其次,我们注意到老牛坡商代墓地出土的陶罐(M43c 1)上刻有四个与“田”字相近似的符号,且同一陶罐的肩部还刻一“亞”字形符号。老牛坡墓地被学界普遍认定为属商文化,如将刻此类字符的遗物及遗存作为姬周文化的一种证明,那么老牛坡商代墓地的文化性质又当如何归属?另外,被郑家坡文化先周文化论者排除于先周文化之外的碾子坡遗址早期陶器上也多有这类刻符存在,这又如何解释呢?因此,以武功、岸底等遗址陶器上有此类刻符的存在论证该遗存属姬周文化遗存是缺乏说服力的。
    7.各类遗仔时空关系的确立对先周文化探索具有关键意义
    在商代,关中西部地区文化分布复杂,多种族属文化出现于这一舞台上,或兴或衰,或进或退,最后姬周文化脱颖而出,联合、征服了其它文化,最终东进战胜商王朝,建立了西周王朝,形成了强大的周文化。在这一过程中,几支考古学文化在关中西部地区并不是一直齐头并进,相伴始终,而应是此消彼长,兴衰更替。通过对该地区各考古学文化时空分布的研究,可以看到这种不同文化的更替分合现象。有鉴于此,商代关中西部各文化时空框架的建立对于认识各文化的性质,进而确认先周文化有重要价值。
    需要指出的是,研究一个地区各种文化的相互关系,最重要的前提便是确认各文化遗存的年代和分布区域,而对一种文化遗存时空分布的不同认识.往往会导致截然不同的结论,有些认识还会产生一些无法解答的问题。比如,如果认为郑家坡文化和刘家文化均可早到二里冈下层,甚至更早,并各自一直延续到先周晚期,除了两者地层关系和文化内涵的分期断代难以令人信服外,如何理解两者相邻分布数百年而文化面貌竟差别如此之大.如何解释商文化京当类型与郑家坡文化的关系及不窗窜于戎狄时期的“戎狄化”周文化.也都还是问题。有人认为郑家坡文化早、中期间有差距。这一差距即是周人窜于戎狄时期。然而,郑家坡文化早中期的文化面貌差别并不大,文化传承性很强。周人于戎狄间数百年。回归本土后却能保持与-几百年前如此一致的文化,这是很难理解的。况且根据迄今所知的郑家坡早期文化因素与商文化因素共出的现象,它不可能如此之早(图二)。另外,将郑家坡文化、刘家文化上限定到夏末商初,探索其源头只能在龙山时代的齐家文化和客省庄二期文化上寻找继承的关系,但彼此间差距似太大,尚无让人信服的直接传承的证据。如果我们将郑家坡类遗存、刘家类遗存认定在商后期一个较短时间内,就会有不同的结论。
    同样,目前对商文化在关中西部的京当类型的认识似也尚有局限。我们理解,京当类型是商文化的一个地方类型。商人强大时,它接受商王朝政治文化的影响,甚至可能有商人在此统治、驻防。商势力衰弱东退后,它则走上独立发展的道路。从老牛坡文化面貌中,也能看到这种关中地区商文化与土著文化结合发展成具有地方特色文化的同样道路。
    另一例证是通过对庄浪徐家碾[45],尤其是宝鸡蠓峪沟、竹园沟遗址[46]的发掘。我们知道,寺洼文化遗物,如马鞍形双耳罐、单鋬双联罐、袋足鬲,与先周甚至西周时期遗物,如联裆鬲、折肩罐、簋、青铜鼎、簋等共存[47]。这说明寺洼文化同先周和西周文化是共存关系,彼此互相影响,而不是前后的母子关系。
    我们认为,在先周文化探索中,只有将以上这些前提综合考虑,才可能得出一个合乎逻辑的解释和较为合理的结论。
三、主要遗址的时代推断
    1.具有标尺意义的几处考古发掘收获
    (1)以1997年春季在沣西毛坊厂东发掘的沣西H18为代表的一批先周晚期遗存,包括H18、F1、H12等居址灰坑[48]。60年代和80年代在沣西地区张家坡、客省庄一带发掘的早期墓葬,如67SCCM89、M54[49]、83SCKMl、83沣毛M1[50]。出土于丰京遗址内的这批遗存被学术界认定为先周晚期,即文王迁丰至武王伐纣期间的典型先周文化遗存。其文化特征反映了先周晚期的典型文化面貌,为我们探讨先周文化提供了一个基点。以此为标尺,有助于了解其它遗址的文化属性和年代。
    (2)宝鸡纸坊头遗址④A、④B层[51]。通过这一组地层关系,使我们认识到高领乳状袋足鬲早晚的区别,为判定刘家、碾子坡、斗鸡台等出袋足鬲的墓葬和遗址的年代提供了地层学依据。过去大家对各遗址墓葬的分期断代多据器物的类型排比,缺少地层依据,说服力不足。通过纸坊头的地层关系,我们知道袋足鬲的演变趋势为:早期鬲袋足呈椭圆形,足尖多呈扁平锥状且内敛,口沿内敛或直沿。晚期鬲袋足作圆形,足尖呈圆锥状外撇,口沿多侈口[52]。此外,纸坊头先周晚期遗存,如④A层可与斗鸡台类墓葬一起构成宝鸡地区先周文化的完整面貌。
    (3)壹家堡遗址的发掘收获[53]。该遗址的价值在于包含了多种文化因素,并从地层上给出了周原附近地区几种文化共存或早晚更替关系的线索,为构建关中西部商代中后期各种文化的时空框架提供了依据。虽然我们并不完全赞同发掘者对各期文化的定年和文化属性的推论,但我们赞同这一“年代分期序列给我们衡量关中商代诸遗址提供了一把可以信赖的标尺”的评价[54]。
    2.相关遗址年代讨论
    (1)碾子坡遗址
    发掘者胡谦盈先生将遗址分两期,第一期包括居址和早期墓葬,第二期为晚期墓葬,并认为第一期时代略早于古公宜父时期,大致与殷墟二期文化的年代相当,第二期可能是周人迁岐前夕或稍晚的遗留。从碾子坡早期居址中所出铜器、陶器看,其对早期居址年代的推断是可信的。碾子坡晚期墓葬似还可细分,时间跨度也应更大,晚期或可到商末周初。从已发表的晚期墓袋足鬲M17l:l、M109c1看(图三,3、4)[55],有先周晚期的特征。尤其M17l:1与丰镐地区先周遗存所出陶鬲T32:2B接近(图三,6)[56],。碾子坡还有多座西周初期墓葬。我们认为碾子坡晚期墓葬中有相当一批属季历、文王时期的先周文化晚期墓葬,并与西周初期墓葬相接续。
    (2)沣西地区先周遗存
    如前所述,包括遗址和墓葬,时代属先周文化最晚期,文王迁丰至武王伐纣时期。这一点在学术界基本无争议。
    (3)刘家墓地
    发掘者认为可分六期,第一期与二里头文化晚期相当,第二、三、四、五期的时代为商代前期(即二里冈下层)至周人迁岐,第六期为西周文武之际[57]。我们认为这一分期断代有可商之处。我们基本同意卢连成先生将刘家墓葬划分为三期的观点[58],因第一期仅M3一座,且器物系农民破坏后回收之物,故存疑。第三期仅M49一座,墓葬为竖穴墓,随葬器物也较特别,那么刘家墓地的其余16座墓实际上均属于一个时期。关于这一期的年代,当于商文化在岐邑一带退潮之后求之,其上限不早于殷墟二期。又第三期M49时代约在先周晚期。结合纸坊头遗址地层所示袋足鬲的演变规律,刘家二期的年代上限可早到殷墟二期,下限约在毁墟三期,约到古公迁岐之时。刘家墓葬二期墓葬出土袋足鬲多属于该种的较早形态,有些属于向斗鸡台墓地所出晚期袋足鬲的过渡形态。因此,刘家墓葬是在一个不太长的时期内形成的。从刘家墓地与郑家坡文化早期遗址中互有对方的代表性陶器,如前者中的折肩罐,后者中的扁足袋足鬲看,两者在时代上也应约略相当。与刘家墓葬属于同一类的遗存在周原以西的宝鸡地区多有发现,如姬家店、石嘴头、晁峪[59]、高家村[60]等地出土的刘家文化类陶器。从袋足鬲的形制看,宝鸡地区刘家文化类遗存较早。刘家文化类遗存的主流和源头当在周原以西地区探求。
    (4)郑家坡一岸底遗址
    根据壹家堡遗址的地层依据,我们赞同如下的分期断代:郑家坡遗存早期约在殷墟二期,即相当于商王祖庚、祖甲时期;中期约相当于殷墟三期,即古公迁岐以后;晚期约在殷墟四期[61],部分单位可能已至周初。
    郑家坡遗址区曾征集到鼎、瓶、觚三件青铜器[62],与殷墟武丁时期的同类器形态特征相近,这是目前所见郑家坡遗址内最早的一批遗物。
    (5)北吕墓地
    北吕墓地包括商至西周的墓葬283座,其中与先周文化相关的是第一、二、三期。据《北吕周人墓地》结论[63],第一期相当于殷墟三期,约为王季之时;第二期相当于殷墟四期,约为文王“作邑于丰”之前;第三期约当文王“作邑于丰”到成王时。这一判断是可信的。北吕墓地可能反映了郑家坡类遗存的埋葬习俗,其一、二、三期的时代约与郑家坡一岸底遗址的中晚期相当。
    (6)宝鸡斗鸡台墓地
    苏秉琦先生将1934—1937年发掘的45座瓦鬲墓分为三期,其中初期9座,中期29座,晚期7座[64]。先周时期的墓葬包括出袋足鬲的9座初期墓和原划定的属中期的出联裆鬲的一些墓葬,如c1、D3、E6、N1、E9等,它们的时代应基本相同,共同构成斗鸡台先周墓葬的全貌。其时代约相当于殷墟四期。
    (7)宝鸡纸坊头遗址
    与先周文化有关的是④A、④B两层。原《简报》认为④A层不晚于马王村H11,约相当于先周晚期,与沣西97SCMH18约略同时。两者出土陶器的种类与形制比较接近,如袋足鬲、联裆鬲、单耳罐、尊、盂等。④B层的年代,《简报》认为不可能早于刘家墓地二至五期(即本文的第二期)[65]。从④B层出土物看,保持了较纯正的晁峪·刘家类遗存的文化特征,不见先周晚期文化的多元文化特征。这可能表明它尚未与周原以东、以北的某些文化发生密切接触,暗示可能姬周文化尚未渗透至此,因此,定其下限在古公迁岐以前较为合适,
    (8)凤翔西村墓地
    这是一处较完整的先周至西周时期墓地,其中有部分先周墓葬。据《简报》,第一期有31座墓,年代为“先周中期”;第二期有65座墓,年代为“先周晚期”[66]。对于原《简报》中这两期中有些墓葬的分期定年,李峰、孙华二位先生均提出了疑问,如79M5、M9、M21似属西周早期。我们认为这一分析是有道理的。本墓地先周墓葬中,联裆鬲墓与袋足鬲墓共处一个墓地,其年代分期不明显,约同属先周晚期季历、文王时期。
    (9)岐邑范围内的遗存
    主要指周原一带的商时期居址和墓葬,其时代跨商前期至商末周初,文化性质分属商文化、刘家文化和先周文化等不同文化。
    1960—1962年,礼村附近采集到先周文化陶鬲及铜鼎、铜簋[67]。1963年,贺家村发现一批墓葬[68]。1973年,贺家村发现几座小墓[69]。1973年,白家窑水库又出土一批陶器,可能出自一座墓葬[70]。1972年,岐山京当公社出土一批窖藏铜器[71]。1997年,王家嘴又发现一批商代遗存,因此批资料尚未发表,故暂不论。不过,其它几处资料已为我们认识周原地区商代文化面貌提供了基本线索。这几批遗存时间跨度大,文化属性复杂,反映了各种文化在这一地区的盛衰进退。第一期包括白家窑水库墓葬、京当铜器窖藏、贺家村第一期墓葬、王家嘴一期遗址等,出土器物包括典型商文化陶器,如假腹豆、商式分裆鬲、商式罐、尊等,铜器有爵、觚、鬲、戈等。总体看,本期文化性质属商文化,或称之为商文化京当类型[72]。其时代上限均为二里冈上层,下限约到殷墟一、二期间。第二期属刘家文化,以刘家墓地为代表,时代在殷墟二期或略晚。第三期遗存包括1973年和1960—1962年发掘的贺家基地中的早期墓葬、刘家墓地M49、礼村、王家嘴先固中后期遗址和墓葬。从墓葬和遗址中所出袋足鬲、联裆鬲、陶罐的形制看,似可分早晚两段,大部分为晚段,与沣西、斗鸡台同类器接近,时代也应相当,即约为殷墟四期。
    从1973年发掘的贺家墓地M49、M7、M27等出土的部分袋足鬲形态看[73],口沿内敛,有早期风格(图三,5),但袋足呈圆形,足尖呈圆锥状,又有晚期特征,整体特点显示出过渡特征。此类鬲与刘家墓地部分袋足鬲形态相似,而两者的墓葬形制、葬俗及随葬品却有很大不同。这种现象显示,周原地区尚有第三期较早段的遗存存在,时代约在殷墟三期,同类遗存在距周原很近的壹家堡遗址第三期中可以见到。
    据此分析,我们基本同意将王家嘴遗址分为三期,其中第一期为商文化遗存,第二期为刘家遗存,但不同意将第三期称为“郑家坡遗存”。主要理由是,周原地区第三期居址和墓葬均出有相当数量的袋足鬲,联裆鬲与袋足鬲共存,而郑家坡一北吕类遗存均以联裆鬲占绝对多数,极少见袋足鬲,两者存在明显的区别。周原地区第三期文化遗存与沣西、斗鸡台遗存接近,袋足鬲及袋足鬲墓均占相当比例。
    (10)壹家堡遗址
    壹家堡遗址离周原较近,地处周原边缘地带。据《简报》,壹家堡遗址分为四期,第一期年代约当殷墟一期,在武丁前后,文化性质属于商文化范畴,是商文化因素占主导地位,而关中地方文化因素占次要地位的商文化地方类型。第二期时代相当于毁墟二期,文化性质属“郑家坡类遗存”。第三期时代约为殷墟三期,文化性质属“刘家类遗存”。第四朗时代约为殷墟四期,文化属性为周文化。我们认为《简报》对各期断代可以成立,其中第四期无疑属先周文化晚期,但对第三期的文化定性,我们有不同看法。梁星彭先生曾将本期遗物与碾子坡早期遗物做了对比研究,并认为“壹家堡第三期与碾子坡遗存实属同一文化”[74]。这种对比很有意义,从袋足鬲、豆、折肩罐、尊等器类和器型看,两者很接近,可视为同一文化。从壹家堡三期的袋足鬲、折官罐、大口尊等器型看,更接近沣西H18所出的同类器(图四)。因此在时代和文化面貌上,壹家堡三期似介于碾子坡早期遗存和沣西先周晚期遗存之间,具有承前启后的性质。
    (11)耀县北村遗址
    北村遗址位于耀县城北约30公里处,属关中地区的北部边缘[75],是迄今关中地区已发掘的最重要的商文化遗址之一。原《简报》将遗址分为连续的三期,其中第一期的年代约相当于二里冈下层,第二期的年代约相当于二里冈上层或稍晚,第三期的年代约相当于殷墟二期或偏早。至于其文化性质,《简报》认为,北村遗存与郑州、殷墟等地典型商文化遗存总体面貌相同,二者应属于同一考古学文化的不同类型,因而提出“北村类型”的命名。我们同意《简报》的分期断代及文化属性的推断。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孙华先生的分析,即“在北村第三期遗存中,的确开始出现了一些有别于典型商文化的地方特色,如墓葬的陶器器类只有鬲一种,折裆鬲变成了卷沿方唇,假腹豆变成了平沿方唇等。这些均与西安老牛坡墓地和扶风壹家堡第一期遗存的特点近似”[76],显示了彼此间的影响。该期遗存应是这一文化“土著化”的结果。
    (12)西安老牛坡遗址
    老牛坡遗址是关中地区一处商文化遗址[75],这在学术界争议不大。1986年,老牛坡发现商代墓葬38座。《简报》认为这些墓葬年代大多相近,未予分期,并说其中M44应早于其它墓葬,相当于殷墟文化早期,M10年代应在殷墟第一期或稍晚。同一遗址的袁家崖墓被视为这一遗址殷墟四期时期文化的代表。老牛坡遗址属商文化的一个地方类型,虽然其在葬俗、铜礼器和部分陶器上与殷墟商文化类似,但在陶器上也有鲜明的个性,如联裆鬲、折肩罐、鬲罐组合等均与典型商文化不同,而与郑家坡一北吕类遗存相似。
    与老牛坡属同类遗存的遗址有华县南河村[76]、蓝田怀真坊[77]等。
    (13)淳化黑豆嘴墓葬
    1982年底,淳化黑豆嘴村发现四座墓葬,因被毁,形制不明,出土器物有青铜礼器、兵器、工具和金饰等[78]。关于其时代,有学者定为殷墟三期[79]。从其文化内涵分析看,具有明显的北方青铜文化的色彩,与陕北清涧、绥德、山西石楼等地的青铜文化极相似,学者一般将之归为北方青铜文化,或称之为李家崖文化[80]、光社文化[81]。
    (14)淳化官庄乡赵家庄遗址
    赵家庄遗址是一处面积较大的先周—西周时期遗址。1983年在这里发现二座先周铜器墓,墓中除出土铜器外,尚有一件联裆陶鬲,年代约为殷墟四期。从陶鬲口沿的剔刺纹装饰看,有北方文化因素的影响[82]。
    (15)耀县丁家沟墓葬
    此墓出土一组青铜器,包括鼎、尊、爵、觚、觯各1件,与之共存的有一件折肩绳纹罐,年代在殷墟三、四期之交[83]。从折肩罐看,文化性质似可归于先周文化。
    (16)彬县断泾遗址[84]
    彬县断泾遗址位于彬县县城东南9公里。据发掘者研究,遗址分两期,第一期时代约当殷墟一期,第二期年代约与迁岐以后的先周文化相当,个别器物如AⅣ式鬲甚至可以晚到先周末年或西周初年。
    关于断泾遗址的文化性质,发掘者指出:一期遗存与碾子坡先周文化早期的陶器有较多共同之处,应是居豳时期的先周文化。第二期遗存文化面貌较为复杂,一方面其部分陶器如鬲、罐、簋、豆等与迁岐以后的先周文化同类型陶器相同;另一方面,其索状附加堆纹AⅢ陶鬲、环柱尾铜刀、笔帽状铜或金饰等则不见于先周文化,具有浓厚的北方戎狄遗存风格,属戎狄文化因素。我们注意到,第一期遗存中有与碾子坡先周文化早期遗存不同的文化因素,如陶鬲以空锥足类型为多,口部多饰花边状附加堆纹,内壁有“反绳纹”印痕,皆分裆,未见弧形裆。另有高领圆腹单耳罐等。对于这一现象,发掘者推测是因为断泾——期遗存年代或可能略早于碾子坡先周文化早期遗存。我们认为另一种解释是可能的,即这种独特文化特征可能是受到与之相邻的北部或东北部某一文化影响的结果,是来自某支北方戎狄文化的因素。一般认为,与北方戎狄文化更密切的淳化等地的商后期文化中多有同类文化特征,内蒙古朱开沟和清涧李家崖有典型分裆鬲存在,其中李家崖陶鬲还是典型细花边或附加泥条的分裆鬲。正是这一文化迫使居于豳地的周人南迁。这在逻辑上也与断泾二期遗存戎狄文化因素更加浓厚的现象相符。
四、文化遗存的区分和时空框架的构建
    1.文化遗存的分类及探源
    根据对各主要遗址的各期遗存内涵分析比较,我们将关中西部商代文化遗存划分为如下几大类.确定其时代跨度,并尽可能去追溯其源流。
    (1)沣西—斗鸡台类遗存
    由于沣西H18、凤翔西村、宝鸡斗鸡台等多处遗址和墓地的发掘,学术界对这类文化遗存的特征、分布及文化性质的认识较为一致,一般均认为其属先周文化晚期遗存。先周晚期,周人已强大起来,随着军事势力的扩张,其文化分布范围日益扩大,文化因素则体现出多元化的特征。本期文化与西周文化联系密切。
    属于本类遗存的主要遗址有沣西先周遗址和墓葬、岐邑先周晚期遗存、北吕先周墓、郑家坡、岸底中晚期遗址、西村先周墓、斗鸡台先周墓、旭光先周墓”“、纸坊头④A层、长武碾子坡先周晚期墓葬、邠县下孟村、彬县断泾先周晚期居址、淳化赵官庄、耀县丁家沟先周墓、旬邑崔家湾[86]、甘肃崇信于家湾[87]等处遗址和墓葬,其分布范围已经覆盖整个关中中西部,并扩展至陇东一带,显示出周人势力强盛的时代特征。这些遗存彼此间还有相对早晚之分,如沣西先周遗存当是最晚的,壹家堡某些单位、贺家某些墓葬则较早,但作为一个大期基本不误,约相当于季历、文王时期。这一时期遗址墓葬往往同西周遗址墓葬在一起,先周与西周墓葬往往处于同一墓地,显示出一种文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文化呈一种稳定发展的态势。
    此类遗存的文化特征是褐陶居多,灰陶较少。浅细绳纹为主,其中又以细绳纹居多,素面陶次之,少量几何印纹类陶片和麦粒状绳纹。器类较多,庞杂而不规范,包括联裆鬲、袋足鬲、直口甗、敞口甗、周式高圈足簋、大口尊、小口折肩罐、大口折肩罐、圆肩罐、敛口钵、盆、盂、直口罐、瓮、双耳圆腹罐等。其中联裆鬲占多数,虽然袋足鬲呈下降趋势,但仍占一定比例。如沣西H18中出袋足鬲有26件之多,墓葬中更是常见,葬俗有一定保守性,说明周人还是很重视这种陶器的。这些陶器种类来源复杂,显示出周人文化成长过程中的多元融合特征。墓葬基本上是土坑竖穴墓,墓主多为直肢葬,随葬陶器多为一鬲或一鬲一罐,鬲有袋足鬲、联裆鬲,罐有折肩罐、圆肩罐。
    本类遗存中的郑家坡、北吕、岸底等分布于漆水下游一带的遗址所出遗迹遗物,如房址、墓葬、窖穴、窑址、生产工具、卜骨、陶器等,主体上与其它遗址相似,如长方形和圆形半地穴式房子,袋状、锅底状及筒状窖穴,陶器组合包括袋足鬲、联裆鬲、盆、罐、盂、尊、瓮、甑等,形制也均接近,纹饰以中细绳纹为主等。但另一方面,这些遗址也有一些独特之处:以联裆鬲为绝大多数;居址和墓葬中有袋足鬲,但数量不多;纹饰上,较早阶段多麦粒状绳纹和几何印纹;黑皮陶占较大比例,灰陶比例大。总体上呈现出某种程度的区域性特征,与沣西、周原等周人政治文化中心区的文化面貌有一定的差别。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我们认为这是当地某种早期文化的影响结果。关于这点,后面我们将细加讨论。
    (2)晁峪·刘家类遗存
    代表性遗存有刘家墓地、晁峪、石嘴头、纸坊头④B层、高家村、甘肃平凉翟家沟等遗址[88]。其中除刘家墓地外,均在宝鸡及其以西地区,北到平凉。
    刘家墓地以其独特的偏洞墓、随葬袋足鬲、带耳圆肩鼓腹罐、铜管、双联小铜泡以及在陶器上放石块的特殊葬俗等系列特征而迥异于其它遗存。其主要分布在周原以西的宝鸡地区,最东到达周原,并曾在周原短暂立足,留下刘家墓地。在壹家堡一期文化中也见到刘家类遗存扁锥足袋足鬲,显示出某种共存现象。其年代上限早于殷墟,宝鸡地区似有这类文化的更早遗存[89]。其来源可能是西北的辛店文化,也有学者具体提出刘家文化来源于渭水上游的董家台类型[90],或认为来源于客省庄文化的双庵类型[91],有待探讨。关于其文化属性,多数学者从多角度认定为“羌戎文化”,我们赞同这一观点。其在关中地区的独立存在时间约到殷墟三期,后融入先周晚期文化,刘家墓地晚期墓和纸坊头遗址④A层已经限定了其下限。其文化影响在先周晚期还存在,如沣西H18、纸坊头④A层中均发现刘家文化因素的带耳鼓腹罐、直口甗、袋足鬲等。
    (3)碾子坡类遗存
    早段以碾子坡早期居址和墓葬为代表,包括麟游蔡家河、园子坪[92]、彬县断泾等遗址的早期遗存,主要分布于泾水上游地区。陶器以灰陶为主,但炊器类陶器基本是红褐陶。纹饰主要是绳纹。最常见的器类有鬲、簋、豆、盂、罐、瓿、尊、瓮等,鬲多为高领袋足,有少量“瘪裆鬲”。墓葬形制基本是土坑竖穴,墓主为仰身或俯身直肢葬,随葬品基本上是一件袋足鬲。居址中还发现一处窖藏,出土鼎、瓿等三件青铜礼器。从以袋足鬲为主的现象看,碾子坡早期遗存有明显的西北戎狄文化特征,但从青铜礼器及陶器尊、罐、盂、簋及葬俗风格看,又与西部羌戎文化系统的晁峪·刘家类遗存、寺洼文化及更早的辛店文化明显有别。从陶器群、埋葬习俗、居址等看,与以沣西地区沣西H18为代表的先周晚期文化一致性最大。如在居址方面,两者均有形制相似的长方形半地穴式和圆形深土窑式房址。在埋葬习俗方面,两者均为覆斗式或长方形土坑竖穴墓,墓主葬式均为单人直肢葬,其中仰身直肢为主。随葬品中陶器为一鬲或一'鬲一罐,鬲多为袋足鬲。从陶器看,两者纹饰都以中细绳纹为主,其它纹饰较少,陶器中袋足鬲、瓿、簋、盆、尊、罐等在组合和器物形态上均很接近(图四)。从工具看,两者也往往相同,尤其是两者常见的一种近似三角形的石锤斧,较为独特。结合文献汜载,我们认为碾子坡早期遗存可视为先周晚期文化的主要源头。
    有学者强调,碾子坡墓地中男女葬式有别,男为俯身直肢,女为仰身直肢,因而可视之为与周代墓葬区别的主要证据。其实,这种现象在偃师商城、殷墟等地商人墓及沣西地区周墓中均有存在,唯周墓中数量少。有学者提出它可能是某种原始宗教信仰的表现,但无论如何,这种现象并不为碾子坡遗存所独有。
    晚段以壹家堡第三期和岐邑范围内先周晚期早段文化,如贺家M49、M7、M27等为代表,时间约在殷墟三期偏早时期。本段文化面貌有郑家坡类遗存的因素,如麦粒状绳纹、方格纹、折肩罐等。
    (4)商文化京当类型一郑家坡类遗存
    商文化京当类型在周原一带的典型遗址和墓葬包括周原岐邑范围内的白家窑墓葬、贺家早期墓、王家嘴早期遗址、京当窖藏、壹家堡一期遗存等,其时代跨度从二里冈上层至殷墟二期早段。文化面貌以具有较典型的商文化特征的陶器和铜器占主流,如折裆鬲、假腹豆、罐、大口尊等,另外也有—'些地方特色,如联裆鬲、折肩罐、大盘豆等。还有少量袋足鬲,似是西部早期刘家类遗存文化因素影响的产物。从典型商文化因素占主流的情况看,京当类型当是受商王朝控制的一支文化。在京当类型分布区以西的宝鸡地区仅见刘家、晁峪类遗存,迄今未见商文化遗存。可见京当类型是殷商在西部的最远前沿,支持它的势力后盾当是以耀县北村、西安老牛坡等遗存为代表的商文化势力,当时受到商文化影响或某种程度控制的文化遗存在西部还有碾子坡遗存,碾子坡早期遗址中出土的青铜礼器鼎、瓿和陶尊、簋等暗示了这一信息[93]。
    商文化势力因某些原因在殷墟二期日才退出关中西部。从考古材料看,北村遗址商文化在此时中断,代之而起的是淳化等地出现的北方青铜文化。在周原、武功一带,则出现郑家坡类遗存。本文的郑家坡类遗存与过去学界常提的郑家坡文化或郑家坡类遗存不同,我们提出的郑家坡类遗存是指以郑家坡遗址早期为代表的遗存,其它代表性遗址有壹家堡二期、岸底早期遗址。如前所述,郑家坡、岸底中晚期遗存归属沣西—斗鸡台类遗存的大的先周文化范畴。
    郑家坡类遗存陶器的主要特征是褐色陶、麦粒状绳纹、几何印纹,陶器群包括联裆鬲、折肩罐、盆、簋、豆、尊、瓮、甗等。居址中也出土少量袋足鬲,似是西部文化影响的结果。
    从文化面貌看,淳化等地的北方青铜文化具有明确的来源,其在关中北部的出现,是其势力南下的反映。那么,漆水下游一带的郑家坡类遗存的前身是什么呢?这个问题至关重要,但迄今未能解决,只是被以郑家坡遗存一联裆鬲一先周文化这样模式化地解释。我们注意到,商文化京当类型中已经包含了郑家坡类遗存的代表性器物群和纹饰,如联裆鬲、折肩罐、大盘豆、尊及麦粒状绳纹、几何印纹等,这是迄今所见地层明确的最早的郑家坡类遗存文化因素。壹家堡一、二期间不管文化归属如何不同,在主要器物联裆鬲、折肩罐上是一脉相承的,演变轨迹清楚。郑家坡类遗存联裆鬲的裆部虽已是联裆,与商式鬲不同,但有些联裆鬲的口沿仍保留了商式鬲方唇的特征,同类现象在圆肩罐上也有表现(图二)。以壹家堡一、二期为例,从陶色看,两者相差不大,纹饰上两者均以麦粒状绳纹为主,条索状绳纹次之,几何形印纹较多。麦粒状绳纹是商文化陶器上最具代表性的纹饰,与周人的浅细绳纹明显不同。大约在郑家坡类遗存受到周人文化的影响后,麦粒状绳纹才迅速被浅细绳纹代替。几何形纹也明显是商文化因素,有学者就北村遗址与郑州商城的这类印纹做过比较研究,认为两者明显相似或相同[94],而郑家坡类遗存的纹饰又多与北村的相似或相同。从铜器看,现知郑家坡遗址出土的早期青铜器与殷商文化同类器一致。这些相似性可以有多种解释,一种解释是多组文化因素的结合,其中一组文化因素来自某一支独特的文化,即较纯的有独特文化特征,有一定区域,与商文化至少并行,甚至更早的,分布于漆水流域及其附近的一支古文化,它可能是郑家坡文化的前身。但从现有考古发现看,商文化京当类型与郑家坡类遗存的分布区基本一致,从现知年代和地层关系看,郑家坡类遗存晚于京当类型,迄今尚未见到与京当类型同时或更早的典型郑家坡类遗存。另外,关中中东部此时已是明确的商人文化区,西部和北部是晁峪·刘家类遗存和碾子坡类遗存分布区,因此,如果有一支早期郑家坡类遗存存在的话,它的生存空间也是极有限的。由此推测。在周原以东及漆水下游一片不大的区域内能否较长时期地共存两种文化,或者是否有一支独特的文化存在,是值得怀疑的,至少需要有确凿的考古学证据,这是今后需要做的I作。
    另一种较为合理的解释是,随着商人政治军事影响退出关中西部,京当类型先民得以自由发展,自身特征逐渐强化。京当类型有别于商文化的一些因素后来得到强化,形成了有特色的郑家坡类遗存。这些文化因素可能来源于自己的创造,也可能是受到现尚不清楚的早期某周边文化的影响,这是今后应重点探索的课题。
    郑家坡类遗存后来又与其它文化接触,互相影响,不仅吸收了一些新因素,如细浅绳纹、袋足鬲、几何纹骤减,而且电将联裆鬲、几何印纹等文化因素融入别的文化中。
    从商文化陶器在关中地区的发展规律看,将郑家坡类遗存视为商文化京当类型的延续也是可能成立的。老牛坡墓地所出陶器能明显地看出由早期商式鬲向地方特色的联裆鬲演变的趋势,如标本M40:l,口沿为商式,裆则是联裆,与壹家堡二期鬲H25:3相似。老牛坡墓地相当于殷墟时期的墓葬基本只随葬联裆鬲和折肩罐,与北吕等地先周墓相同,而与殷墟典型商人墓葬不同。这一现象为我们认识早期商文化陶器在关中地区的演变趋势提供了很好的参照系,除非我们否定老牛坡遗存属商文化范畴。
    从分布地域看,郑家坡类遗存集中分布于漆水下游地区[95],其中心区如郑家坡、岸底遗址的先周晚期遗存基本上保持了这一文化的延续性。周原附近的壹家堡则与其它文化发生接触,互有进退,显示出它分布的西部边缘地带在这一带。周原岐邑范围内更呈现出文化的复杂性,既有以袋足鬲为特征的文化因素,也有以联裆鬲为代表的文化因素,前者更为引入注目。我们认为,研究先周文化必须先辨识姬周文化的面貌,而欲认识姬周文化的面貌则应以古公直父迁岐后周人政治文化中心——岐邑一带商代晚期后段的主要文化特征为标准。
    综合上面分析,我们认为,郑家坡类遗存是商文化京当类型的延续。据文献记载,古公亶父迁岐之后,周围多有小国归附,即“他旁国”。郑家坡类遗存很可能即是归附于周人的某“他旁国”。由于文化的传承性、保守性及周人的兼容、吸纳、联盟的政治文化政策,这一文化在一段时期内较多地保存丁原文化特征,并对周文化产生了较大影响。我们认为这也正是漆水下游一带先周晚期文化面貌较为独特,与周原、沣西地区有一定差别的原因所在。周人能在岐下立足,并迅速发展起来,似与这支文化的支持有关。周人能得到它的支持,可能与此前他们均受到商文化的影响,彼此比较接近有关。
    从商文化京当类型——郑家坡类遗存的发展过程看,我们认为,从文化面貌看,它从早到晚在考占学文化特征-卜有传承性。从政治角度看,其在关中西部这一多文化舞台上则与其它势力不断组合,首先主要受商文化影响,为其一地方类型。商文化势力东去后,其曾相对独立发展,后来又融入先周文化之中。这种政治关系的变化,对其文化面貌也产生了相应的影响。
    如将上述几大类遗存进行比较,它们的区别是明显的。除分布区域不同外,各自还有一些突出特征。其中沣西—斗鸡台类遗存时代最晚,地域上覆盖了其它三类遗存分布区,文化面貌也包含有其它三类遗存的因素。碾子坡类遗存中不见晁峪·刘家类遗存的鼓腹罐、偏洞墓及其独特的葬俗,不同于郑家坡类遗存以联裆鬲为主,麦粒状绳纹和几何印纹突出,褐陶和黑皮陶多见的文化特征。郑家坡类遗存与晁峪·刘家类遗存在陶器组合、葬俗方面的区别也很明显,如前者少见后者的袋足鬲、鼓腹罐、细绳纹、偏洞墓、多件陶器随葬等特征,后者少见或不见前者的盆、豆、瓮、甗、尊、麦粒状绳纹、几何印纹、仅随葬一鬲或一鬲一罐的土坑竖穴墓等。
    2.各类遗存时空框架的构建
    通过前面对各类遗存的划分和年代确定,我们可以对以上几类遗存间的时空关系构建一个初步的框架,并推测商代晚期关中西部政治局势的演变。
    晁峪·刘家文化主要分布于周原以西的宝鸡地区,时代下限在先周晚期,上限现不清楚,似存在了较长一段时间。商文化京当类型曾见这类文化的袋足鬲,在殷墟二、三期间,因商人势力东退,该文化势力曾一度东进到周原。
    在关中西部,二里冈下层时期,商文化进至耀县、西安一线;二里冈上层时,势力最西已达周原一带,并形成京当类型。商人的势力和文化影响在关中西部存在至殷墟二期,其间,商文化还对泾水上游的碾子坡类文化产生了很大影响,在关中北部顶住了北方青铜文化的南下。至殷墟二期时,商人势力退出关中西部,在西安以东,形成独具特色的老牛坡类型;在关中西部,则演变出郑家坡类文化。关中北部,北方青铜文化也一度乘虚南下,对当地文化产生压力。
    碾子坡文化早期集中分布于泾水中上游地区,并受到商文化的影响。后出现于周原一带,并与当地多种文化发生关系。
    以上三种类型的文化分布地域不同,但在一段时间内曾共存于关中西部这一大的区域内,彼此为邻,并互有影响。
    先周晚期文化在时间上晚于以上各文化,地域上覆盖了以上三种文化的全部分布区,在关中西部形成一个文化面貌较统一的文化分布区,并呈一种扩张态势,文化内涵则呈现多元性,多种早期文化的因素融汇其中。从这些文化因素中,尚能见到其源头文化的特征。也就是说,这一文化还处于形成过程中,尚未定型。
    3.几类遗存间部分文化因素相似的现象及其原因推测
    壹家堡一期商文化遗址中出现了多件属晁峪·刘家文化系统的袋足鬲,如标本T23⑤:48等。郑家坡类遗存中也有刘家文化系统的袋足鬲,如壹家堡T11⑦出土的—一件袋足鬲,郑家坡遗址早期文化单位H35中也出有形制较早的袋足鬲[96]。刘家墓地则出有郑家坡类遗存常见的小口折肩罐。碾子坡早期居址中出土的小口罐、敛口瓮、盆、尊、方唇联裆鬲等与郑家坡类遗存同类器物相似,仅在口沿等细部有所区别,这与两者在青铜礼器上均为商式特征一致。虽然碾子坡类遗存以袋足鬲居多,而郑家坡类遗存以联裆鬲为多,但彼此也互见,如碾子坡H13l:74方唇联裆鬲与壹家堡H25:3相似。
    沣西—斗鸡台类遗存明显包含以上二类文化因素,如联裆鬲、袋足鬲、双耳罐、鼓腹罐、折肩罐、圆肩罐、盖、簋等及细绳纹、麦粒状绳纹、几何印纹。
    这种部分文化因素的相似现象反映了两种可能性:若各文化彼此同时,则可能是文化间相互影响,文化因素传播的结果;若各文化间有早晚之别,则可能反映的是一种文化继承关系。结合前面对关中西部商代后期各文化遗存时空框架的认识,我们认为,晁峪·刘家类遗存、碾子坡类遗存及郑家坡类遗存间某些文化特征的相似性,反映的是彼此因相邻而处而发生的互相影响。沣西—斗鸡台类先周晚期文化遗存与这三类遗存间部分文化特征的相似,反映的应是晚期文化对早期文化的吸收和继承。碾子坡类遗存和郑家坡类遗存之间共性较多,则可能与两者同受商文化影响控制而彼此交往更密切有关。
五、文化遗存的族属认识
    前面我们已经推断,晁峪·刘家类遗存是姜戎文化,郑家坡类遗存是商文化京当类型裔续,那么,碾子坡类遗存就很可能是姬周文化。
    除了排它法外,我们还用文化因素追溯法,由已知的先周晚期文化前推未知的先周早期文化,同时考虑到与文献记载的符合,并参照我们在前面提出的几个前提。
    学者从房屋形制、陶窑结构、陶器组合、形制、纹饰、陶质以及墓葬形制、埋葬习俗、随葬品组合等多方面进行分析比较,认为碾子坡类遗存与以斗鸡台、沣西早期遗存为代表的先周晚期文化最接近,有一脉相承的关系[97]。我们认为这些分析是有道理的,在此不再重复。1997年沣西发掘的先周晚期长方形半地穴式房子与碾子坡同类房子形制相似,亦可为证。
    碾子坡类遗存在周原一带的分布应是岐邑范围内的先周晚期早段遗址和墓葬以及壹家堡三期遗存,其时代似在古公迁岐之初。固人到周原后,很快与西部以晁峪·刘家类遗存为代表的羌戎文化和以郑家坡类遗存为代表的东部当地文化结合,迅速强大起来。这与文献记载的周人居豳及居豳时的戎狄化倾向,迁岐和迁岐后的贬戎狄之俗,姬羌联盟政策等均不矛盾。
    从沣西H18等一批遗存的文化面貌看,先周晚期文化确是一种混合型文化,既有来自羌戎文化系统的带耳鼓腹罐、直口甗及偏洞墓,又有来自郑家坡类遗存的联裆鬲、小口罐、敞口甗、圆肩罐及几何印纹装饰风格等,还有与碾子坡风格相近的袋足鬲、大口尊、敛口瓮、大口罐、盆、浅细绳纹装饰风格和埋葬习俗(图四)。
    在先周文化的讨论中有一种颇具影响力的观点,即认为先周晚期联裆鬲多,西周初期联裆鬲更多,而袋足鬲消失,由此认定联挡鬲必代表姬周文化。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首先,西周初期以后,袋足鬲系统的陶鬲并未消失。只是被模制的分裆鬲代替了。其次,新技术的传入,工艺技术的改进肯定会影响器物种类的兴衰更替。再次,正如前文所论,周文化的成长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吸收各种新文化,不断丰富改变自身文化以适应新环境的过程。文化本身就是人类不断适应环境的产物,这一点可以从西固文化中大量商文化因素的存在得到证明。另外,文化是一个多种文化因素的综合体,因此,以一种陶器的有无多少为主要依据来认定某种古代族属文化并追寻其历史,而不综合考虑其它因素,其结沦是难以令人信服的。
    由碾子坡类遗存再进一步向前追寻先周艾化的源头,门前的条件还不成熟。认为先周文化来自客省庄二期文化,或来自齐家文化,或来自光社文化的观点,均是假说,迄今似无令人信服的考古学证据。
六、关中西部商后期政治形势演变推论
    基于前文对关中西部各类文化遗存的时空框架建构和文化属性的推断,我们可以对关中地区商代后期的形势演变和周人的兴起做一大致推论。
    大约在商代二里冈下层时,商人势力进至铜川、西安一线,至二里冈上层时,商人势力更进至周原,并在此形成一支商文化的地方类型——京当类型。这一类型文化以商王朝为后盾,同西部的羌族部落在周原一带对峙,彼此有战有和,文化上彼此互有影响。商人在关中西部与羌人对峙的同时,在关中北部则与北方青铜文化(可能是文献中的鬼方、俨狁等戎狄部落)对峙,阻止了其南下。其间商人与具有羌戎文化色彩的周人发生关系,并控制了周人部落,在文化上给予后者以很深的影响,在政治上可能给予一种保护与支持。武丁时期卜辞中较多记载的与周侯的战和关系大约反映的即是这一情况[98]。商势力的存在大致维持了各种族势力布局的平衡稳定。至殷墟二期时,商人势力因某些原因退出了关中西部。武丁以后,殷墟卜辞中关于周的记载极少,可能与商人失去与周人的联系有关。商人势力的退出,使关中西部各支文化的稳定局势失去了有力的维持力量,各种势力在这一舞台角逐,争夺控制权。北方青铜文化乘机南下至淳化一带,西部羌戎势力东进至周原。原在周原、武功一带商文化京当类型先民的后裔退守于漆水下游一带,周人因失去商人的支持保护,被南下、东进的戎狄部落所逼迫。周人与郑家坡类遗存先民均与商文化有特殊关系,彼此在文化、政治上关系密切。《史记·周本纪》载周先祖公刘时,“自漆、沮度渭,取材用”,说明两地之间早有来往。因此,周人南下寻求避难立足之地成为可以理解的一种选择。此时,周原一带是各种势力的交接之处,没有一种势力在此形成稳定的控制,所以周人方能乘虚而入,立足周原。在此地,周人首先得到了东南边的以郑家坡类遗存为代表的“他旁国”的支持。又因为周人与羌戎文化系统的天然联系,便很快与西部的羌戎部落结成联盟。经过数十年的励精图治,屏弃自己落后的、不适应新环境的部分文化习俗,广泛接纳吸收各种新的文化,迅速崛起。至季历时,周人势力已遍及关中西部、陇东一带,向北击退了南下的北方青铜文化,游化、耀县、长武、彬县一带重又回归周人的控制。《后汉书·西羌传》注引《竹书纪年》“太丁二年,周人伐燕京之戎,周师大败”,“太丁四年,周人伐余无之戎。太丁七年,周人伐始呼之戎,克之”。这些记载可能即是周人向北扩张的反映,它与考古发现可互相呼应。周人扩展、巩固了其在西部、北方的统治后,开始东向翦商,至武王灭纣,建立西周王朝。
七、结    论
    一、在探索先周文化时,首先应对有关文献记载进行认真分析,去伪存真,既不可盲目全信,也不可一概排斥。
    二、应以古公亶父迁岐后周人活动中心区,即周原一带的文化面貌作为识别文王迁丰之前先周文化面貌的基准。
    三、一个文化由多种文化成分构成。仅以联裆鬲作为判断先周文化的基准,是不全面的,不可取的,应注重陶器的组合及形制变化。
    四、任何一种文化都并不纯粹,都包含来自周边各个文化的因素。先周文化亦不例外,迁岐后的先周晚期文化不仅包括姜戎文化因素,还包括了商文化京当类型、北方青铜文化诸因素。
    五、联裆鬲和袋足鬲最主要的差别是制造工艺的不同。进入西周之后,袋足鬲因制作工艺的改变而衍生为分裆鬲。因此,不能以袋足鬲的消失作为它不是先周文化因素的理由。
    六、郑家坡类遗存可能是商文化退出关中西部地区后,由商文化京当类型衍生而成的一种文化遗存。随着周人迁岐后的势力扩张,被并入周人势力,其文化因素也随即被周人所吸收,并构成先周文化晚期遗存的组成部分。其联裆鬲似是由京当类型的陶鬲衍生出来的,将其视为先周文化早期便已具备的传统器类的观点并无确凿的证据。
    七、存在于商代晚期的先周文化可以分为早、晚两期,早期以碾子坡早期遗址和墓葬为代表,晚期以周原地区、宝鸡斗鸡台、沣西等先周文化遗存为代表。郑家坡一岸底中晚期遗存也町包含其中,但它应是迁岐后随着周人势力扩张而并入周人势力范围的、原与商人具有密切关系而与羌戌系文化相对疏远的人群集团,可能不是姬周文化的主干。
注    释:
[1]  苏秉琦:《斗鸡台沟东区墓葬》(1948年北平版)及《图说》(1954年中国科学院版)。
[2]  石璋如:《传说中周都的实地考察》,《历史浯言研究所集刊》二十本下册,1919年。
[3]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沣西发掘队:《陕西长安户县调查与试掘简报》,《考占》1962年6期;中国社会
    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沣西发掘队:《1967年长安张家坡西周墓葬的发掘》,《考古学报》1980年4期;中国
    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沣西发掘队:《长安沣西早周墓葬发掘纪略》,《考古》1984年第9期。
[4]  陕西周原考古队:《扶风刘家羌戎墓葬发掘简报》,《文物》1984年7期。
[5]  陕西省博物馆等:《陕西岐山礼村附近周遗址的调查和试掘》,《文物资料丛刊》2。
[6]  陕西周原考古队:《陕西武功郑家坡先周遗址发掘简报》,《文物》1984年l期。
[7]  陕西省考古研究所:《陕西武功岸底先周遗址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1993年;
[8)  北京大学考古系:《陕西扶风县壹家堡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93年1期。
[9]  韩伟、吴镇烽:《凤翔南指挥西周墓的发掘》,《考古与文物》1982年4期。
[10]  宝鸡市考古队:《宝鸡市纸坊头遗址试掘简报》,《文物》1989年5期。
[12]  罗西章:《北吕周人墓地》,西北大学出版社,1995年。
[13]  甘肃省文物工作队:《甘肃崇信于家湾周墓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1986年l期
[14]  邹衡:《再论先周文化》,《周秦汉唐考古与文化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1988年。
[15]  邹衡:《论先周文化》,《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0年。
[16]  钱穆:《周初地理考》,《燕京学报》第10期。
[17]  同[14]。
[18]  田仁孝、张天恩、雷兴山:《碾子坡类型刍议》,《文博》1993年3期。
[19]  张天恩:《先周文化早期相关问题浅议》,《西周史论文集》(上),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
[20]  刘军社《论碾子坡文化》,《远望集(上)——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华诞四十周年纪念文集》,陕西人民美术
    出版社,1998年。
[21)  陕西周原考古队:《扶风刘家姜戎墓葬发掘简报》,《文物》1984年7期。
[22]  尹盛平、任周芳:《先周文化的初步研究》,《文物》1984年7期。
[23]  刘军社:《郑家坡文化与刘家文化的分期及其性质》,《考古学报》1994年1期。
[24]  最早提出周文化是继承龙山时代客省庄二期文化而来的假说见徐锡台先生《早周文化的特点及其渊源
    的探索》,《文物》1979年10期。
[25]  牛世山:《试论周文化的渊源》,《考古与文物》2000年2期。
[26]  张长寿、梁星彭;《关中先周青铜文化的类型与周文化渊源》,《考古学报》1989年1期。
[27]  李峰:《先周文化的内涵及其渊源探讨》,《考古学报》1991年3期。
[28]  陕西考古所泾水队:《陕西邯县下孟村遗址发捆简报》,《考古》1960年1期。
[29]  胡谦盈:《试谈先周文化及相关问题》,《考古学研究——纪念夏鼐考古五十年》,文物出版社,1989年。
[30]  胡谦盈:《姬周族属及其文化探源》,《亚洲文明》,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年。
[31]  胡谦盈:《太王以前的周史管窥》,《考古与文物》1987年1期。
[32]  卢连成:《扶风刘家先周墓地剖析——论先周文化》,《考古与文物》1981年2期;卢连成:《先周文化及
  周边地区的青铜器文化》,《考古学研究》,三秦出版社,1993年。
[33]  岑仲勉:《汉族——一部分西来之初步考证》,《西周文吏沦丛》,商务印书馆,1958年。
[34]  同[31]。
[35]  徐良高:《中国民族文化源新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
[36]  同[14]。
[37]  同[15]。
[38]  同[26]。
[39]  徐良高:《夏商周关系的考古学探索的几点思考》,《先秦史研究动态》1995年2期。
[40]  同[14]。
[41)  同L15]。
[42]  同[26]。
[43]  胡谦盈:《姬周陶鬲研究》,《考古与文物》1982年l期。
[44]  徐锡台:《陕西长安户县调查与试掘简报》,《考古》1962年6期。
[45]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泾渭工作队:《甘肃庄浪县徐家碾寺洼文化墓葬发掘纪要》,《考古》1982年
    6期。
[46]  卢连成:《宝鸡竹园沟等地西周墓》,《考古》1978年5期。
[47]  南玉泉、郭晨辉:《寺洼一安国系统陶鬲的序列》,《文物》1987年2期。
[48]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丰镐工作队:《1997年沣西发掘报告》,《考古学报》2000年2期。
[49]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沣西发掘队:《1967年长安张家坡西周墓葬的发掘》,《考古学报》1980年4
    期。
[50]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沣西发掘队:《长安沣西早周墓葬发掘纪略》,《考古》1984年9期。
[51]  宝鸡市考古队:《宝鸡市纸坊头遗址试掘简报》,《文物》1989年5期。
[52]  张天恩:《高领袋足鬲的研究》,《文物》1989年6期。
[53]  同[8]。
[54]  孙华:《关中商代诸遗址的新认识——壹家堡遗址的意义》,《考古》1993年5期。
[55]  同[11]。
[56]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沣西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1962年。
[57]  同[4]。
[58]  同[32]《考古与文物》文。
[59]  刘宝爱:《宝鸡发现辛店文化陶器》,《考古》1985年9期。
[60]  高次若等:《宝鸡高家村发现刘家文化陶器》,《考古与文物》1998年4期。
[61]  同[54]。
[62]  同[6]。
[63]  同[12]。
[64]  同[1]。
[65]  同[10]。
[66]  同[9]。
[67]  同[5]。
[68]  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岐山贺家村周墓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1980年l期。
[69]  陕西省博物馆:《陕西岐山贺家村西周墓葬》,《考古》1976年1期。
[70]  罗西章;《扶风白家窑水库出土的商周文化》,《文物》1977年12期。
[71]  王光水:《陕西省岐山县发现商代铜器》,《文物》1977年12期。
[72]  邹衡:《试论夏文化》,《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0年。
[73]  同[69]。
[74]  梁星彭:《壹家堡商周遗存若干问题商榷》、《考古》1996年l期。
[75]  北京大学考古系商周组等:《1984年陕西耀县北村遗址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1988年2期。
[76]  同[54]。
[75]  西北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西安老牛坡商代墓地的发掘》,《文物》1988年6期。
[77]  西安半坡博物馆、蓝田县文化馆:《陕西蓝田怀真坊商代遗址试掘简报》,《考古与文物》1982年3期。
[76]  北京大学考古教研室华县报告编写组:《华县、渭南古代址调查与发掘》,《考古学报》1980年3期。
[78]  姚生民,《陕西淳化县出土的商周青铜器》,《考古与文物》1986年5期。
[79]  同[32]《考古学研究》文。
[80]  吕智荣:《试论陕晋北部黄河两岸地区出土的商代青铜器及有关问题》,《中国考古学研究论集》,三秦出
    版社,1987年。
[81]  邹衡:《关于夏商时期北方地区诸邻境文化的初步探索》,《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0
    年。
[82]  同[78]。
[83]  贺梓城:《耀县发现一批周代铜器》,《文物参考资料》1956年11期。
[84]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泾渭工作队:《陕西彬县断泾遗址发捆报告》,《考古学报》1999年1期。
[85]  王桂枝:《宝鸡下马营旭光西周墓清理简报》,《文博》1985年2期。
[86]  曹发展、景凡:《陕西旬邑崔家河遗址调查记》,《考古与文物》1984年4期。
[87]  同[13]。
[88]  乔今同:《平凉县发现新石器时代遗址》,《文物参考资料》1956年12期。
[89]  同[23]。
[90]  李水城:《刘家文化来源的新线索》,《远望集(上)——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华诞四十周年纪念文集》,陕西
    人民美术出版社,1998年。
[91]  牛世山:《刘家文化的初步研究》,《远望集(上)——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华诞四十周年纪念文集》,陕西人
    民美术出版社,1998年。
[92]  田仁孝等:《碾子坡类型刍论》,《文博》1993年6期。
[93]  胡谦盈:《商周关系和先周文化中的商文化因素管窥》,《中国商文化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科学出版
    社,1998年。
[94]  徐天进:《试论关中地区的商文化》,《纪念北京大学考古专业三十周年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90年。
[95]  宝鸡市考古工作队:《关中漆水河下游先周遗址调查简报》,《考古与文物》1989年6期。
[96]  同[52]。
[97]  同[26]、[27]、[29]。
[98]  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科学出版社,1956年。
本文曾发表于:《考古学报》2000年第3期
(责任编辑: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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