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打工人的你,有多久没有使用你的年假了? 一年到头一直都处于忙碌的状态,喘不过气的工作任务压的你根本就不敢奢望能停下来休息一下。 等到年底将至,才发现自己的年假大多处于未休的状态,这个时候你本想找公司协商一下能不能按工资折算补偿给你,得到的答复是不是年假不休过期自动作废?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未休的年假真的就过期自动作废吗? 王明在公司已经工作3年,2023年年底与公司协商离职,但是在年假的补偿上没有达成一致。 王明由于工作比较忙,所以每年都会有几天年假没有使用。 今年也是如此,马上年底将至,依然还有4天剩余年假未休。 王明找到了公司说明年假折算的事情,公司告诉王明,未休的年假会自动作废处理,不会给补偿折算。 王明不满意公司的答复,于是去仲裁机构发起了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最近三年未休年假的补偿。 仲裁机构受理了王明的申请,根据公司提供的举证材料,最后确认王明在公司存在2021年5天、2022年3天、2023年4天未休年假的事实。 于是判决公司依法向王明支付2021年5天年假的2倍补偿,2022年3天年假的2倍补偿以及2023年4天年假的3倍补偿。 看到这判决是不是觉得不可思议,过期的未休的年假不但没有过期自动作废,反而还可以按照日工资的2倍甚至是3倍来折算补偿,以上判决的依据来源是什么?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
其中以上的规定里面所说的300%其实是包含两部分: 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即100% 未休年假的法定补偿即200% 即如果企业已经发放过年假期间的工资,那么就可以主张2倍的折现,反之则可以主张3倍的折现。 王明在2021年和2022年期间,由于已经收到了在职期间的工资收入,所以公司只需要再支付2倍的补偿就可以。 但是在2023年,公司与王明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支付未休年假期间的工资收入,所以需要向王明支付3倍的补偿。 这里再总结一下年假折算的标准: 针对往年未休的年假,可以主张日工资的2倍补偿 针对当年未休的年假,可以主张日工资的3倍补偿 这里再给大家留一下小问题思考,如果工作未满一整年就离职,年假的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你们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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