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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血泪史:女同胞,辛苦了!

 西风影评 2024-03-08 发布于四川

节日快乐

迅哥说历史写满了吃人,是一种非常含蓄和客气的说法。

“女”字在甲骨文中是屈身下跪的形象

儒家献菊于皇权的三纲五常是一种层层叠加、精密设计的社会控制体系。

君为臣纲怕啥,夫为妻纲、父为子纲两大屎缸一罩,无论在外边混得有多窝囊、憋屈,都可以在老婆、孩子领教中华武术的精髓时顾盼自雄、气壮山河。

发泄完了,继续匍匐在权力的脚下,安逸不?安逸。

家中常备出气筒、肉沙袋,心理容易平衡,社会易于稳定。

人是比较的动物。全社会丧心病狂地残害女性,会让男性奴隶产生自己过得还不错的幻觉,这是皇权、神权社会能够维持几千年的诀窍。

传统社会对女性的凌虐,是由内到外、从灵魂到肉体的全面摧残。

儒家将女性与小人等齐的“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

法家“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的表述、

班昭《女诫》“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

《烈女传》、《女儿经》、贞节牌坊,

为歧视、残害女性的民风、民俗提供了深厚的思想基础:

溺女婴、招弟(针刺女婴)、裹脚、幽闭、浸猪笼、骑木驴,其残忍、极端和变态,阎王地府不及其万一。

山东女婴被扎16根钢针部分插入内脏

幽闭让博览群书的迅哥百思不解,后来“查出一点大概,那办法的凶恶,妥当而又合乎解剖学,真使我不得不吃惊”。

学医出身的迅哥,吃惊得有理,耻于公布同胞的兽行:

锤击女子胸腹,致其子宫脱垂,掉出外阴,终生受罪,无法结婚和生育。

千里之虐,始于足下。

裹脚残害女性肢体,限制其行动能力便于控制,如《女儿经》所言:

“为什事,裹了足?不是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

女儿经

1974年 上海五棉厂女工批判《女儿经》

男权社会阴森、扭曲的性心理,经文人雅士推波助澜无限放大:

“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苏轼《菩萨蛮》)、

“淡黄弓样鞋儿小,腰肢只怕风吹倒”(辛弃疾《菩萨蛮》),

“裹脚能使血液向上流,使臀部变得丰腴性感。”(辜鸿铭),

“一双不裹起来的大脚,把线条的和谐破坏无余”(林语堂)。

妲己误国、烽火戏诸侯、陈圆圆,被陪葬、裹脚、歧视、侮辱、一战败就送去和亲的女性成了红颜祸水、狐狸精!

烽火戏诸侯

男人守不住家园,裤子还没穿好就开始抱怨“商女不知亡国恨”——

水浒那么伟大,对女性的态度也极为操蛋。

所谓红颜,潘金莲、阎婆惜、潘巧云,只是带肉骷髅,好不容易出来个女中豪杰孙二娘,卖包子,人肉馅!

红学咋就那么红?

红楼女性仿佛青春中国

或冰清玉洁,柔美、聪慧,才艺、颜值爆表;

或刚烈、泼辣,敢爱敢恨,以讴歌、崇拜、赞美女性突破酱缸。

林妹妹不说这样混帐话

别管《红色娘子军》剧情、表演多么夸张,女性集体军装上阵向歧视、残害了她们几千年的男权社会猛烈开火,鼓掌不分左右,解气、解恨!

红色娘子军

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桎梏下,为迎合变态、畸形审美,亿万女性大裹脚,以自然、健康的天足为耻!

满清“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剃发令,与汉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发生严重冲突;

满清转战烧杀数十年,杀尽汉人的骨气廉耻,强迫所有汉族男子留下一根丑绝人寰的猪尾巴,但对裹脚始终一筹莫展:

顺治元年(1644年)谕旨严禁缠足,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

顺治十七年,抗旨缠足者,其父或夫杖八十,放逐三千里;

康熙三年(1664年)重申禁令,然并卵。

作为男权社会凌虐女性两千年的产物,裹脚是一无所有的奴隶最后的慰藉,再锋利的屠刀也无法夺走他们仅有的东西,除非你把这些可怜虫全部杀光;

暴戾恣睢如满清,面对强大民意亦只能低头,史称“男降女不降”。

陕西女子都是失足妇女, “行路无时可离木杖”,被称为“三足”。

蒋经国《伟大的西北》说西北女性:

“人家说三寸金莲,她们真的连三寸都没有,她们终年不能走路,只能在地上爬。但是她们依旧要到田里去拔草做工,去的时候,由她的丈夫背去,坐在田里,晚上回来,再由她丈夫背回来。”

一半人口都是残疾人,西北伟大在哪里?

“今人每入花丛,不仰观云鬟,先俯察裙下。”(袁枚《答人求妾书》)

逃过溺女婴,裹脚是万万逃不掉的。

相亲先看脚,有的女娃娃大脚嫁不出去,被家人绑在楼梯上,强行把脚掰断。

小脚一双,血泪一缸!

卫道士声言:裹脚使女性阴道狭窄、肌肉紧绷,提高性交快感,且腰髋部发达便于生育。

有的地方为迎合上流社会下流、变态的心理,除了裹脚,还把女孩子的眼睛刺瞎,成为“盲妓”。

“我只觉得所住的并非人间。”

文人意淫的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和乡绅社会的美好可以休矣。

1898年谭嗣同、唐才常等人在长沙创立湖南不缠足会,规定入会者所生女儿不得缠足,儿子不得娶缠足之女,凡8岁以下缠足的一律“解放”。

劝谕不缠足图说方图

1913年云南民政厅长罗佩金颁布《云南通省妇女缠足惩禁令》:

“未缠足者不准再缠,已缠足者立即解放,否则按照五个标准每月科以罚金”。

1940年3月,河南省政府拟以伤害罪判处缠足者家长,行政院给出司法解释:“对于未满十六岁之女子施以缠足,致妨害其自然发育”,以伤害罪论处。

1950年7月15日中国政务院下达《关于禁止缠足的命令》:

“查我国尚有一部分妇女仍有缠足的现象,这是封建社会对妇女的压迫,且有害于妇女的健康,妨碍妇女参加生产,必须加以禁止。”

直到50年代末期,裹脚这一伤天害理的千年痼疾才算彻底根除。

面对“自愿”的裹脚、戴面纱、穿罩袍,“正派社会”何去何从?

一种颇具代表性的意见是:“你不自由就逼你自由,恰恰丧失了自由中最可珍贵的'选择的自由’。”(邵建《一袭罩袍,一对冲突》)

浔阳江上,船火儿张横问宋江吃板刀面(砍下水)还是吃馄饨(跳水),算不算“选择的自由”?

自由最可珍贵的绝非“选择的自由”,而是这种选择能否带来自由。

按照正派社会的理论,一个人的自由、人权、人格尊严受到侵犯或羞辱,即便受害者本人不以为意,社会也有理由感觉受到了侵犯或羞辱,这种反应越强烈,这个社会就越正派。

经过现代文明的洗礼,丢掉女子卑弱第一、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裹脚布,女性能顶半边天在中国逐渐成为现实:

2014年贝恩公司的调查显示,女性占中国大学毕业生的47%和全部工作人群的46%;中国女性就业率高达73%,是全世界女性就业率最高的国家之一。

女权是个容易引起误解的词汇。

你首先是一个独立、大写的人,然后才是男人或女人,强调性别实质上是一种弱者心态。什么女拳,人权而已。

传统仍然在诅咒这片土地。选择胎儿性别、重男轻女导致男女比例严重失调,3000万男性将打光棍:

你家媳妇土里埋,已有二十载,如今没有媳妇爱,活你鸡巴该!

也好,很多渣男的基因无法延续;职业女性有更多的选择余地,就算独身,也要远离男尊女卑、歧视女性的人渣——

远离为歧视、迫害女性的极端宗教辩护的女拳碧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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