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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节日里的荆州1】云梦之会:楚人的春游很浪漫

 郢都故事 2024-03-10 发布于北京

【传统节日里的荆州1】云梦之会:楚人的春游很浪漫

文\图 张卫平

  编者小语  龙年新的专栏又开栏了!2024年2月28日出版的《荆州日报》“文化荆州”专版,推出了我的新专栏“传统节日里的荆州”,第一篇刊登的是《云梦之会:楚人的春游很浪漫》。现予转发。 

   正月一过完,就是中国传统的“春龙节”。“二月二,龙抬头”,这个时间与惊蛰节气非常吻合。今年的农历二月初二,是惊蛰日后的第六天,刚刚进入“二候”。此时,百虫萌动,神龙登天。民间传说,神龙会在这一天苏醒,升天布雨。从民俗文化的角度来看,每年直到此时,“年”才算真正过完,一年一度的农事活动也就此拉开序幕,谓之“春耕节”。

   龙年说龙,媒体上很是热闹。不过,南方楚地农历二月初二的节日,并非“龙抬头节”,而是与龙无关的“云梦之会”——社日,也称春社。一系列热热闹闹的节庆活动,都在仲春二月的楚地展开,流传几千年的春社习俗,不断冲击着北方地区,让龙抬头节日的习俗逐渐裂变和调整,带入了些许荆楚的味道。

   社日,是甲骨文里记载的中国最为古老的节日之一,当然不是由楚人发明创造的。《史记·封禅书》里说的很清楚,“自禹兴修社祀,郊社所从来,尚矣”。社日源于商,经秦汉、魏晋南北朝的发展、融合与调整,在唐宋时期达到鼎盛,后逐渐衰微于明清。只是,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里,社日的时间都不固定,是用龟卜来选择节期。直到唐朝时,春社才正式确定为节日,并明确为立春后的第五个戍日,朝廷甚至还在社日给官员们放假,以示对江山社稷的重视。

   “千寻古栎笑声中,此日春风属社公。”从北宋画家李公麟的《春社出郊》诗中,我们可以触摸到春社的“内核”。“社”,在古代专指司土地之神。古人也将社神称之为“社公”。李公麟诗句中的“社公”,就是土地神。战国时期的春社,祭祀对象主要是社神。东汉末年儒家学者郑玄在《礼记·月令》注中说,“后土亦颛顼之子,曰犁(即重黎),兼为土官。”可见,楚族的社神,就是祖先重黎。

北京玉渊潭公园里的梅花开了

   远古时期,人们充满了对土地的敬畏,便将土地之神想象为社神而祭之。同时,楚人还在春社时祭祀饮食神。据我国现存最早农事历书《夏小正》记载,二月“祭鲔”。《说文》里也说:“楚俗以二月祭饮食,曰𦝼魝。楚人谓治鱼。”𦝼是楚人的一种祭祀习俗。饮食神,是楚人传说中教导人们播种五谷、生火烹食,摆脱原始的茹毛饮血状态的先农。

   通过对楚国春社异常丰富的民俗事象与活动分析,其活动主题,主要是祭祀社神、祈求丰年和祭高禖。

   看来,南方的春社与北方的龙抬头,似乎是两个处于同一时间段,内涵却几乎完全不同的节日。

   在古代汉语中,禖与妣同音,高禖就是高妣,既是始祖母,也是专司爱情、婚姻和生育的女神。传说,华胥是始祖伏羲的母亲,是一位母系氏族的首领。有一天,华胥在外出游玩时,在雷泽湖畔发现了一个巨大的脚印,便好奇地踩了上去,感应受孕,生下伏羲和女娲,传嗣于炎帝黄帝,从而成为中华民族的始祖母。楚人祭高禖,其实就是祈生育。同时,主宰人的生死与婚配、生育的大司命与少司命,也在战国时期成为楚人祭祀的对象。以上说明,楚人祭祀的社神,不仅主管土地和农业生产,还管着着婚姻、爱情和繁衍子嗣。因此,楚国的春社,还是上古青年相恋、婚配的节日。于是,祈子也成为“云梦之会”的主要内容之一。

   所谓“云梦之会”,是楚国少男少女在春社活动中一个公开性的恋爱节日。这里的“云梦”,就是官方为婚前男女自由交往和恋爱选择、打造的佳地。春社期间,少年少女争们相赴云梦之野,踏青求偶,成为楚地相沿已久的社交活动与传统习俗。与男女婚前自由交往习俗相适应,楚国有些地区还专门建有供年轻人幽会甚至同居的的“兰房”或“女儿楼”。这在《楚辞·湘夫人》可以找到明确的记载。由于春社节时的男女相会,以求子嗣,是远古时期统治者所倡导的。因而,在具有浪漫风俗的楚国,就表现得更加突出。

   从文献记载来看,“楚之有云梦”,在当时各诸侯国中十分有名,男女青年在参加活动时,分散择偶野合。相传,先秦时期不少圣贤如孔子,都是其母在社祭野合时怀孕而生。如楚国历史上非常有作为的令尹(丞相)子文,也是其父母在“云梦之会”野合后出生的。有学者认为,“云梦狂欢、兰房幽会,既是楚地原始群婚遗风的体现,又是楚人本真狂放个性的表现”。

   “春社在楚地不仅是一个祭社,厌胜,祈求收成丰穰的节日,而且是一个借游戏形式群体狂欢的节日。”正如《楚国风俗志》中所说,楚国春社狂欢的氛围比其他地方更为浓烈。“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登春台。”老子用寥寥几字,就描述出楚国云梦之会盛大、热闹的场景。最能体现楚人春社狂欢盛景的,是“牵钩之戏”。这个类似于现在拔河的游戏,队伍“绵亘数里,鸣鼓牵之”,围观的拉拉队“群噪歌谣,震惊远近”,其规模之宏大,场面之热烈,参与的人数之众多,空前绝后,令人咋舌。这个源于楚伐吴时兵嬉的民间习俗,后来仅仅只是在楚国故地荆州、襄阳两地流传了下来。

   “梼木兰以矫蕙兮,凿申椒以为粮。播江离与滋菊兮,愿春日以为糗芳。”楚人为了便于人们在野外嬉游时携带,还特别制作了用于春社活动的干粮。我们从文献和荆州望山楚简中得知,这个节日食品就是《楚辞》里曾经说到过的“糗”,是楚人以主食加工而成的干粮,类似于现在的炒米、炒豆。

   另外,从荆门包山楚墓里还出土了不少楚人用梨、枣和荸荠等水果蜜制成“糖糗”。后来,春社的习俗虽然流传了下来,但荆楚的“社饭”却与楚是不大一样了。《隋书·地理志》中说,“荆楚于社日,以猪羊肉调和其饭,谓之社饭”。那时,还没有发明饭盒,荆州人就用“葫芦盛之”,这样饭菜丰盛了,同样也好携带。

   “春江月出大堤平,堤上女郎连袂行。”在历史的蜿蜒变幻中,春社一直是荆楚民间最为流行的节日。唐代文学家刘禹锡的《踏歌词四首》,就生动地描绘了楚地仲春二月“云梦之会”在后世演化为“江汉好游”后的场景。随着时代的进步,楚人春社中的“云梦之会”习俗,在楚地逐渐演化成为了“江汉好游”。

   如今,战国时期红红火火的春社习俗,在荆州也演变成为最受年轻人欢迎的春游了。这不,周末之时,在杨柳青青的护城河边、碧波荡漾的海子湖畔、鸟语花香的八岭山上,到处都回响着人们踏青郊游时那欢快的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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