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何强:北宋与西夏交往交流的秩序与话语——以交聘文书为中心

 黑龙江波涛 2024-03-10 发布于广东
宋夏交聘文书是反映双方交往交流的重要历史文献。通过交聘文书可以发现北宋与西夏都遵循儒家王道理想下的天子与臣属的关系秩序,运用儒家君臣话语进行交往交流。政治实践上,双方虽因缘边蕃部问题而多有争战,但都有诉诸“誓书”与“公理”等比较成熟的协调机制,双方的军事冲突亦都是儒家话语下“明刑罚罪”的教化工具,往往以西夏谢罪、宋朝宽贷自新而结束。儒家王道理念不仅仅是作为一种书写话语,而是深刻影响到政治实践的。也正因此,西夏方面亦产生了高度的中华文化认同,还将其体认到的儒家文化理念运用到与宋的交涉之中。研究宋夏交聘文书中所固有的秩序结构与话语体系,无疑对重新审视华夷关系,理解文化中国及中华一体观念的形成都具有重要理论价值。
北宋与以党项族为主体民族而建立的西夏的关系一直是政治军事史方面的研究重点。[1]而近年来随着话语、历史书写及文化认同等新研究的兴起,研究者从“华夷”、“中国”等概念入手,对宋夏关系亦有新的认识。[2]但囿于研究视角,多有将华夷对立起来的倾向,当然这并不能如实反映宋夏交往交流的全部,在儒家文化传统中华夷仅是一种文野区隔,且都统一于“天下”这一空间结构。就古代国家、民族或政治实体之间的交往交流而言,“交聘”相关研究无疑是重要研究视角。据信周代就有根据来访对象不同而分为诸侯国之间的“敌国”、“贵国”交聘类型和天子与诸侯框架下的“王吏之至”和“王自巡守”交聘类型。[3]学界关于宋夏交聘的研究起步早,水平高。顾吉辰1986年就撰《宋—西夏交聘考》[4]一文,对宋夏交聘中使节的名称、使副的选择、使副的官位、两国君后的互相称谓、国书格式、礼物的名色、仪注和线路问题进行了全面论述。随后顾氏又撰一文补正了宋夏交聘的一些史料。[5]李华瑞在其1998年版的《宋夏关系史》一书中独辟《北宋与西夏交聘》一章,制作了详细的宋夏交聘表,且就双方的信使制度和交聘活动的文书类别等进行了专门研究。[6]此后便少有专门研究[7],相关研究则主要集中在宋夏对外政策及对外关系的研究中[8]。因此,回归历史现场,以“天下”这一更宽广的视野,研究宋夏交聘文书中所固有的秩序结构与话语体系等,无疑对于展现宋夏交往交流历史面相,重新审视华夷关系,理解文化中国及中华一体观念的形成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天子与藩臣/国主关系及其政治文化理念
传统社会中“天”被认为是人间秩序的终极来源。殷商时期奉行“我生不有命在天”的天命神权论。“武王革命”动摇了这种“天命恒常”观念,“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9],以周公为代表的统治者构建了以“民”为基础的“天命转移”理论,逐渐形成了以“敬德”、“保民”、“慎罚”等为核心的新天命观。[10]当然这种新天命观并不意味着神格意识的消退,传统社会中最高统治者除了称天子,代天理物外,还叠加了帝、皇、君、圣等新称谓,从而实现了“天、道、圣、王”等政治统治思维的合一。[11]“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12]既反映了神格意识下至广的天下观念,也反映了至上的王权主义[13]。
上引周公“敬德保民”及后来孔子“为政以德”[14]思想所奠定的政治文化意识也即所谓“王道秩序”一直是后世崇奉的典范。王道秩序下天子与臣属关系中天子仁、德、慈、圣,臣下忠、顺、恭、贤等都是各自的理想角色。[15]在“内诸夏而外夷狄”的天下结构中,“仁”、“德”等亦被认为是天子的必需品质,孟子曾言“不仁而得国者有之矣,不仁而得天下者,未之有也”[16]。因此,“王者不治夷狄”[17],“中国既安,远人自服”[18],怀德以绥远人,夷狄慕义而归等就成为儒家天下治理的基本理念。推重尊王攘夷的《春秋》亦坚守儒家“先京师而后诸夏,先诸华而后夷狄”,“内治未得,不可以正外;本惠未袭,不可以制末”的理念。[19]
北宋继承了五代瓜剖豆分的天下格局,但这并不影响宋太祖的天子自称与天下叙事,在后周恭帝柴宗训禅位两天后,太祖就正式定国号,曰“定有天下之号曰宋”,且“遣中使乘传赍诏谕天下”[20]。以党项部族为主体民族建立的西夏及其前身定难军节度一直都是臣于宋的藩属,元昊及其后西夏“帝其国中自若”[21],但在名分上仍与宋保持君臣之分,承认宋朝皇帝的天子权威。
太平兴国七年(982)五月李继捧入朝,献银夏绥宥静五州之地于宋太宗。族弟李继迁不愿徙居京师,借机逃入地斤泽,开启其叛宋之路。然李继迁叛宋主要是欲恢复祖宗家业,因此李继迁在致北宋朝廷的文书中,都严格遵天子的权威,谨守为臣之道,如其走上叛宋道路之初,即太平兴国八年(983)三月在遣所部贡马及橐驼时,就上表请太宗遂其“肯构肯堂之志”,继承祖宗之业,“常为不侵不叛之臣”。[22]至道元年(995)六月李继迁上表乞封夏州时曰“怀携柔远,王者之洪规;裕后光前,子臣之私愿”,“臣虽拓跋小宗,身是荩臣后裔”,“恭惟皇帝陛下,垂天心之慈爱,舍兹弹丸”,“伏祈圣主宽仁,远降哀全之诏,曲成靡既,再造莫酬,臣不胜惶悚恐惧”。[23]表中臣子的谦卑、诚惶诚恐与太宗怀柔远人、慈爱、圣明、宽仁的形象刻画,完全遵循儒家政治文化中臣子与天子的叙事模式和话语。
至道三年(997)二月宋太宗崩,真宗即位,实行对李继迁妥协政策。十二月李继迁复上书请降,真宗授李继迁定难军节度使,复姓名赵宝吉。咸平元年(998)正月李继迁出于礼制而遣使辞让恩命时,有表曰“天子宅中,声教讫于海遮;王者无外,怀柔溥及戎方,恭维皇帝陛下,恩深继绝,度豁包荒”,接着曰“念祖祢之功”,“全家细小”,“皆出于皇帝至仁之所赐也”,“惟是臣远处夷落,贱属草莽。初无汗马之劳,克勤王事;继肆凭城之技,屡扰边陲;虽蒙圣主施仁,神武不杀,自念渺躬负罪,梦寐何安?”[24]表中对天子、王者居中以怀远,天子恩德深远的称颂,对天子、圣主“施仁”,对自己“屡扰边陲”、“神武不杀”的书写亦都深谙儒家政治文化中的天下治理理念。
咸平六年(1003)十二月李继迁死,真宗又积极招纳李德明,景德二年(1005)六月,李德明遣牙将入贡请降,表曰“同轨同文,王者大车书于一统;至神至圣,远人瞻天日于无疆”,“臣父承阃边陲,蒙恩优渥。方且心乎王室”,又言自己“赋性颛蒙,素怀恭顺”,称真宗“德超邃古,道建大中。海不择乎细流,朝宗者必纳;山岂遗乎土壤,环向者咸依”,希望真宗“俯鉴孤忠,得尽小心翼翼;垂怜微末,克遵先训谆谆。存没衔恩,子孙感德”。[25]表中李德明对天子至神至圣、无限恩德、宽大慈爱的书写以及自己瞻仰崇敬之心、恭顺忠诚之性、可怜微末的臣子之形象的描写,亦无不体现着儒家政治文化所规范的君臣关系。
在太宗、真宗所赐李继迁与李德明的诏书中,亦都体现着儒家话语下天子至仁、至慈、至大、至德的形象,体现着天子德服远人、臣子忠诚孝顺的关系。
太宗对李继迁太平兴国八年(983)三月表奏的回文中,首先称其“日照月临,罔非臣庶”的天子权威,接着肯定了李继迁家族“世分旄钺,久任边疆”的“忠节”与“丰功”,劝李继迁与李继捧一样“业经同族共列王朝,何忍一夫远居荒俗”。[26]淳化二年(991)李继迁奉表归顺,太宗颁赐李继迁姓名并除银州观察使诏,诏中亦首叙“王者推赤心以待人”之道,将李继迁的反叛说成是“因献提封,偶怀疑惧”,表现出了王者的宽仁之心。[27]淳化五年(994)太宗遣内侍张崇贵持诏谕继迁,曰“朕握图御宇,恭己临民,务推含垢之仁,式示戢兵之武。向者以卿远输诚款,愿革前非,朕道在纳污,情深赦过,特授察廉之任,厚加赐抚之恩,宠以嘉名,赐之国姓。朕之于汝,无所负焉”,对李继迁的又一次反叛,太宗仍愿以天子“好生为德,以禁暴为心”表示原谅,希望李继迁投诚归顺。[28]
至道三年(997)十二月李继迁又上表请降,真宗则以“天无私覆,作善者降之百祥;国有彝伦,伏顺者享其高位”为论,说李继迁“天资正气,世袭雄名,孝以承家,宽能御众”,正式除李继迁为定难军节度使。[29]景德元年(1004)初真宗赐诏谕德明,曰其父继迁“生于边陲,素有勇敢,朝廷赐以土地,授之节钺,其于心诚,亦本忠顺”,将其反叛说成是“因间谍,自起忧疑”,以至“事一境之干戈,隔二纪之声教”,又曰自己“为人父母,富有寰区,思息战以安民,俟输诚而改节,终期彼志,遐副朕心”,希望德明葬父后“释服禀命”。[30]
对李继迁以来臣宋局面形成真正挑战的是李元昊。宝元元年(1038)十月元昊筑坛称帝,国号大夏。宝元二年(1039)正月又上表,要宋承认其“受册即皇帝位”的事实,要仁宗“许以西郊之地,册为南面之君”[31]。收到元昊公“反书”,朝廷莫衷一是,激进者如王德用等欲斩来使,仁宗“不许”,送还了使者。[32]后又颁《赐西平王赵元昊诏》,劝元昊“去尉佗越帝之名,复吴芮汉庭之令,洗心响善”,诏书中仁宗先自省曰“朕奉承端命,抚有万方,上席祖宗之谋,靡佳兵革之举,专任德教,以统华夷,推心信人,自谓无负”;次言元昊恭顺的历史及自己的恩信,曰“卿世怀恭顺,名冠翰垣,嗣享王封,守我西土。朕不矜官爵之贵,不吝禄秩之优,任倚中权,宠均同姓。关市交易,行李无猜,贡献颁分,道路相属”;接着对元昊“遽形表疏,轻述僭差,且将徇过分之谋,举非常之号,冒陈世系,辄改岁元”的行为深感“嗟惋”;接着又陈其父盟表“以晓尔心”;最后再次表达了自己的宽仁与恩信,曰“自卿表之来,内外咸愤”,是自己“独排群议”给予其自新机会的。[33]仁宗劝诫,一心称帝的元昊自是置若罔闻。仁宗对元昊不能感恩悔过的行为颇为气愤,是年六月颁《削赵元昊官爵除去属籍诏》,称“赵元昊戎汉余妖,边关小种,性含虺毒,志负狼贪”,但出于天子至仁理念,对朝臣、边吏“愿举偏师”的行为,仍以元昊“一夫肆狂”,其属“余众何罪?”的名义予以否决,只取元昊“魁恶”,故下诏削赵元昊官爵除属籍,希望元昊属部“结党归义,执贼建功”。[34]
康定元年(1040)正月元昊在三川口大败宋军。宋采取韩琦攻策,对夏强硬措施,元昊又诱敌深入于庆历元年(1041)二月在好水川重创宋军。十月张方平上书仁宗曰“夫王者,以天下为度,含生之类,罔不亭育”,宜因南郊大礼推恩,“以示绥怀之意”,是则“天下知陛下深谋远虑,为生灵计,至于天地鬼神亦当助仁而德顺”,仁宗喜“是吾心也”。[35]于是朝廷遂决议招纳元昊,然元昊并未停止攻宋,庆历二年(1042)九月又发起定川寨战役,全歼大将葛怀敏部。宋廷不得不启用范仲淹、韩琦等共同经制边备,革新内政。庆历三年(1043)正月元昊终遣使致书延州欲议和,然上书却称“男邦泥定国兀祖曩霄上书父大宋皇帝”,称父而不称臣。仁宗不许,“请归更议之”。[36]七月元昊复遣使议和,然犹“称男而不为臣,犹执前议”[37],被宋拒绝。无奈于是月再遣使如宋乞称臣,并请市青盐,纳盐易茶及增岁赐,朝廷不许。庆历四年(1044)初元昊与其盟国的辽朝关系因辽与宋达成增币协议单独媾和而逐渐恶化[38],于是又对宋妥协,五月元昊又遣使来“复称臣,号夏国主”[39]。是月元昊又上誓表重申君亲之义、臣子之心,乞“立誓自今,愿藏盟府”。[40]宋为免西夏腹背受敌,使其专意与辽对抗,亦从余靖言而迅速答应册封元昊为夏国主。[41]
以上可见,国主之于宋亦系臣属,庆历四年十二月册封元昊诏书亦曰“外为余屏,既有以效其绩;内信厥赏,亦所以异其宠”,“册命尔为大夏国主,永为宋藩辅”,要元昊以孝济美,以忠奉上,“保人禁暴,克绥尔功”。[42]元昊及其后继者在与宋的交往交流过程中都一直保持臣属地位,即使元昊上表求“册为南面之君”时亦尚称臣。
二、誓书与公理”:誓约模式下的缘边秩序及协调机制
前揭,李继迁去世后真宗便积极招纳李德明,景德三年(1006)九月德明进誓表并“请藏盟府”[43]。从此宋夏达成和议,双方关系进入了“誓约时代”。显然“藏于祖庙”,“质之日月,要之鬼神”[44]的誓约要比朝贡关系更具约束力,双方都较看重,王安石就曾曰“中国与夷狄要以宗祀殄灭为誓非得已”[45]。可以说西夏上誓表,宋朝降誓诏的“誓约模式”奠定了以后双方关系演变的基础。
德明誓表原文现已不存,但对宋夏缘边社会秩序的规范无疑是重点内容。誓约一经颁布就成了双方共同遵守的规范,如是年十一月,蕃部酋长苏尚娘求归附,宋朝便以“使德明缘此为词”而不纳。[46]此外,缘边的工役建设等亦是誓书所限制的,如景德四年(1007)五月真宗有诏曰“自德明纳款,缘边城池依誓约应行修葺外,自余移徙寨栅,开复河道,无大小悉禁之”[47]。在誓约模式下,对蕃部叛归,德明追击的情况宋方亦有相应预案,曰“自今蕃部归投诸州者”,“如德明果遣骑追击入境”,边将不得擅动,一定要“则具以闻”上奏朝廷处理。[48]
仁宗明道元年(1032)十一月德明卒,元昊继立,仁宗颁《赵元昊静难军节度西平王制》授元昊定难军节度使,又强调了双方的“盟府之勋”与“山河之誓”,希望元昊谨守誓约,共继盟好。[49]然元昊少时便有王霸之心,宝元二年(1039)正月上表仁宗,要宋承认其“受册即皇帝位”事实,“册为南面之君”[50]。仁宗即《赐西平王赵元昊诏》指出元昊已然违背誓约,希望元昊“去尉佗越帝之名,复吴芮汉庭之令,洗心响善”,给其自新之机。[51]是年闰十二月元昊又上“嫚书”,指责宋“先违誓约,又别降制命,诱导边情,潜谋害主”,挑起争夺蕃部的边境战争。[52]庆历四年(1044)十月元昊遣使上誓表,曰:“今立誓之后,其前掠夺过将校及蕃汉人户,各更不取索。自今缘边蕃汉人逃背过境,不得递相袭逐酬赛,并逐时送还宥州、保安军,无或隐避。臣近者以本国城寨进纳朝廷,其系栲栳、镰刀、南安、承平四处地分及他处边境见今番汉人户住坐之处,并乞以蕃汉为界,仍于本界修筑城堡,各从其便。”[53]宋夏重订誓约,规范了缘边蕃部秩序。
庆历八年(1048)元昊被刺,谅祚幼年即位,外戚没藏讹庞专政。时辽夏尚处于战争状态,宋皇祐五年(1053)谅祚进降表,辽夏恢复和平。宋嘉祐六年(1061)谅祚亲政后对宋强硬,嘉祐七年以后不断“侵蹂元禁之土田”、“焚荡近边之族帐”,英宗治平二年(1065)十月又“大驱兵众”,迫大顺城,“奄至塞垣,拒敌官军,赛酬蕃户”,对此英宗先发《赐夏国主取问无名举兵迫大顺城诏》要求环庆路经略司“移文理辩”与谅祚交涉。[54]然谅祚一方面仍遣使称臣奉贡,一方面又不断犯边。治平三年(1066)九月更是大举进攻大顺城,分兵围柔远寨。因此十一月英宗又颁《诫约夏国诏》曰谅祚对此前“移文理辩”的戒谕诏书“是边上首领攻围城寨,又指说作小可边事”的回复完全是狡辩,言“誓诏所载,岂容如此”,“傥欲善继前勋,不渝先志,则当专遣使人,别贡誓表”,并强调“鄜延环庆泾原秦凤等路沿边一带,久系汉界熟户并顺汉西蕃,不得更行劫掳及逼胁归投,所有汉界不逞叛亡之人,亦不得更有招纳”。[55]
治平四年(1067)正月宋英宗崩,神宗即位。谅祚仍不时侵掠缘边蕃部,而神宗亦换以颜色,积极拉拢蕃部。闰三月谅祚遣使献方物并请神宗戒敕缘边蕃部酋长守封疆,神宗遂《赐夏国主诏》,曰“昨以夏国累年以来,数兴兵甲,侵犯疆陲,惊扰人民,诱逼熟户。去秋乃复直叩大顺,围迫城寨,焚烧村落,抗敌官军。边奏屡闻,人情共愤。群臣皆谓夏国已违誓诏,请行拒绝。先皇帝务在含恕,且诘端由,庶观逆顺之情,以决众多之论”,又曰自己“纂极云初,包荒在念,仰循先志,俯徇乃诚”,愿“坚于永好”,若谅祚“忠信无渝”则自己也会加恩礼,“岁时如旧”。[56]
谅祚不断侵夺缘边蕃部,“意欲有为”的神宗亦从种谔招纳横山族帐首领嵬名山的建议,派张穆之赐种谔“金二百两、银五百两,使招纳嵬名山”[57]。治平四年(1067)十月种谔偷袭了嵬名山,迫其率众归降,并占领了西夏绥州城。作为报复,谅祚亦诱杀了杨定。幸谅祚暴卒,才避免了局势进一步升级。继立的秉常在内外交困的压力下亦寻求与宋缓和,熙宁元年(1068)三月遣薛宗道等来告哀,文彦博令押伴官孙构以己意问西夏继嗣及册封相关事,曰:“自古外国必须中国册命者,方可取重于诸蕃。今者西夏以累世贡率,故当册命嗣子。然朝廷以夏国自嘉祐以来,于麟州界上掩杀郭恩,及于泾原侵掠固家堡子,后又于大顺城作过,有违誓表,如此非一。以至先帝上仙,不时来祭,今上登极,亦不入贺。……夏国终不省过,又于去年十一月中,宁顺褒界上杀害印知保安军杨定等三人。如此不道,今来朝廷未必便行封册之礼,须与夏国重别商议,再具誓表信纳。”[58]神宗为平息朝廷反战舆论及安抚西夏,期间又令韩缜喻夏使薛宗道“当以绥州还赐,却使归安远、寨门二寨”[59]。
五月西夏便遣人奉誓表,送杀杨定的人,并表曰“累受列封,本宜存信以推忠,岂谓轻盟而易动,盖此酋戎之画,助成守土之非。……傥给还于一城,即纳归于二寨,惟赖至仁抚育,钜德保安”[60]。十二月神宗赐诏曰“详览来请,朕意嘉之”,“既再修职贡,所宜谨守信誓,无或扰犯边圉,重取悔尤,至于顺汉西蕃,亦毋得辄有侵掠”,所乞“归纳塞门、安远二寨,仍乞别进誓文”,“候誓表到日,即遣使封册,并以绥州给还”。[61]因此熙宁二年(1069)二月西夏又上誓表,神宗亦册封秉常为夏国主,并颁《赐夏国主给还绥州誓诏》,要郭逵携诏致书西夏并负责具体交割事宜。然郭逵派主管机宜文字赵卨往受二寨时,西夏却“欲二寨、绥州同日交”,且只愿交“二寨塞基”,并不愿交割二寨所附地界。郭逵便藏赐还绥州誓诏不出,奏乞神宗召趙卨赴阙询交割的具体情况。神宗得奏,于十月下诏“城绥州,不复以易二寨”,改绥州为绥德城。[62]西夏便企图武力夺绥州城,且又因西夏于庆州缘边筑堡而大战于大顺城。熙宁四年(1071)五月西夏请和,六月神宗同意议和,九月西夏入贡仍欲“依旧约”,以二寨易绥州。神宗不许,令西夏与鄜延路经略司“定立绥德城界”,并令其余诸路亦“依见今汉蕃注坐、耕作界止,立封堠、掘壕堑,内外各认地分,樵牧耕种,贵彼此更无侵轶”重建缘边秩序,“俟定界毕,别进誓表,回颁誓诏”。[63]熙宁五年(1072)西夏进誓表,曰“臣依准制命,将绥德城下界至打量二十里。明立封堠。交付了当讫”,神宗降誓诏令边吏“各守封疆”,并再谕秉常“所宜显谕国人,永遵先誓”。[64]
元丰八年(1085)三月神宗崩,哲宗即位,高太后垂帘,行元祐更化之政,一意对夏妥协。元祐元年(1986)七月秉常薨,三岁乾顺继立,梁乙埋女梁太后与其兄梁乙逋专权。梁乙逋为控制军队不断对宋发起进攻。元祐八年(1093)九月高太后逝世,哲宗亲政实行绍圣开边,梁太后亦针锋相抗,宋赢得了平夏城等系列战役的胜利。元符二年(1099)正月梁太后死,乾顺亲政。乾顺一方面求援于辽,一方面遣使如宋谢罪“许修前约”。哲宗赐诏曰“尔既亲事,而能抗章引慝,冀得自新。朕喜尔改图,姑从矜贷”,并“已指挥诸路经略司,各据巡绰所至处,明立界至,并约束城寨兵将官”,并要乾顺“亦当严戒缘边首领,毋得侵犯边境”,为彻底解决缘边蕃部问题,还需乾顺“进纳誓表”。[65]十二月乾顺上誓表曰“谨当饬疆吏而永绝争端,戒国人而常遵圣化”[66]。哲宗亦诏“尔以凶党造谋,数干边吏。而能悔过请命,祈绍先盟……嘉尔自新,俯从厥志,尔无爽约,朕不食言”。[67]
宋夏对于缘边蕃部的争夺,传统认为主要发生在宋夏矛盾激化时期,是作为一种抵御西夏进攻,削弱西夏战斗力的手段。[68]然从战斗的结果看,双方每次都有通过誓书不断重新划定缘边区域的行为,因此对于缘边蕃部的争夺本身就是宋夏战争的主要目的之一。然而,双方誓约作为一个原则性的“死文本”,并不能解决一些具体的“新问题”,尽管从德明到乾顺都有新订。誓约模式下“凡于交争,须尽公理”[69]的原则,无疑又为规范宋夏缘边秩序提供了一种新的协调机制。于是“理索”、“理会”等便成为沟通解决缘边问题的常用话语,只有在双方产生大的冲突时才会以“藏之祖庙”的誓约进行交涉。当然,誓约作为一种高度理性化文本,亦贯穿着“公理”原则。因此,公理原则在文书中亦时有体现。
大中祥符九年(1016)五月德明朝贡,表曰“伏以蕃陲部落,戎寇杂居,劫掠是常,逋亡不一。臣自景德中进纳誓表,朝廷亦降诏书,应两地逃民,缘边杂掠,不令停舍,皆俾交还。自兹谨守翰垣,颇成伦理。自向敏中归阙,张崇贵云亡,后来边臣,罕守旧制”,希望朝廷“敦谕边臣悉遵诏约,肃静往来之奸寇,止绝南北之逋逃”。真宗在十月《答西平王赵德明诏》中指出自己“唯关防是守,唯盟款是遵,靡容侵渔,庶安境土”,对于缘边蕃部争斗,则是德明与边将“辞说异同”,“互相诬执”,“朝廷固不细知”。对于缘边之事,已再令“鄜延泾原环庆麟府等路部署钤辖司,今后约束蕃部。不得辄相劫夺,擅兴甲兵”,正式提出了“凡于交争,须尽公理”原则,希望双方“各遵纪律,共守封疆”。[70]
庆历四年(1046)元昊进誓书重建缘边秩序后,元昊上书时亦不时“陈疆事”,庆历六年(1046)九月仁宗颁《赐夏国主诏》,曰“斯则前皆立制,已有定规,然虑其间或有事理,更须通晓。今差尚书刑部员外郎张子奭于保安军计会,差来人将边界事节面更商议”[71]。引文“或有事理,更须通晓”,也就是要“以理晓事”,以双方都能接受的道理来沟通处理。前揭英宗治平年间谅祚不断侵扰边界,治平二年(1065)十月英宗接到环庆路经略司所奏谅祚兵迫大顺城事后,便先颁《赐夏国主取问无名举兵迫大顺城诏》要环庆路经略司对谅祚近年来“或侵蹂元禁之土田,或焚荡近边之族帐”,“今复大驱兵众,奄至塞垣,拒敌官军,赛酬蕃户”的行为移文理辩。[72]后又颁《诫约夏国诏》对谅祚“累年以来,数兴兵甲,侵犯疆陲,惊扰人民,诱胁熟户,荡覆族帐,亡失生业”行为进行谴责,接着对西夏非但不听环庆路经略司持诏“移文理辩”,且还“复多聚人马,直叩大顺,围迫城寨,焚烧村落,张其兵势,以抗官军”的行为进行诫约。[73]
三、罪与刑:儒家王道话语与作为教化手段的战争书写
以周、孔“敬天保民”、“为政以德”思想为基础的王道秩序一直是传统中国的官方意识形态。以力服人的霸道一直都是儒者极力反对的,如孟子曾言“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74]。荀子虽亦重霸道,主张“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75],但是隆礼尊贤的王道亦是优先选项,礼所不行,势必以刑辅之。在传统的儒家王道话语下,战争都属荀子所言的“以刑辅之”的范畴。关于王道话语及德、刑关系,班固《汉书》创立的正史传统中的首篇《刑法志》就有系统性的阐述,曰:“圣人取类以正名,而谓群为父母,明仁、爱、德、让,王道之本也。爱待敬而不败,德须威而久立,故制礼以崇敬,作刑以明威也。……刑罚威狱,以类天之震曜杀戮也……圣人因天秩而制五礼,因天讨而作五刑。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凿;薄刑用鞭扑。”[76]引文“大刑用甲兵”,将战争纳入刑法体系,也就是将战争也作为“教化”的一种辅助手段。战争的目的仍是要“立德”,要被征伐者“明德”,明“仁、爱、德、让”的王道秩序。所以王道话语下的儒家战争观绝非浪战,只有在道德说教行不通的情况下才会选择战争以刑“明威”。
宋夏往来文书中宋对西夏的战争及其书写都是儒家王道话语下“天子”所施的“罪与刑”。如太平兴国八年(983)三月李继迁首次入贡,希望承祖宗功业,为“不侵不叛之臣”时,宋太宗就恩威并施,诏曰“朕恭迓天庥,懋昭皇极”,“尔河西李氏,世分旄钺,久任边疆,忠节著于前朝,丰功彰于昭代。属兹家庭多难,几化参商;幸逢恩诏曲全,无亏棣萼。业经同族共列王朝,何忍一夫远居荒俗”,要李继迁“细为善后,合念归诚”,要是“敢行旅拒,难逃天诛”,届时“不特宗祀忽焉,抑且身名两败”。[77]是书就是秉持儒家先德后刑的观念,先行道德说教,若还不感恩戴德则要以天的名义进行“天讨”。
元昊要仁宗“册为南面之君”的行为,仁宗仍是先行劝诫,先颁《赐西平王赵元昊诏》,曰“朕奉承端命,抚有万方”,“专任德教,以统华夷”;对于元昊违背其父德明以来的誓书的行为“所不忍闻”,深表遗憾;又曰“自卿表之来,内外咸愤。然朕独排群议,深惜旧勋,恐卿惑左右一时之辞,非英杰本怀之欲,人谁无过,事犹可追”,希望元昊“洗心响善,改往怀昔,则朕之待卿,旷然如旧,永绍世禄,长为国藩”。[78]仁宗劝诫元昊不听后,仁宗则颇为气愤,又下诏削赵元昊官爵除属籍诏,并述及先前之所以赐元昊诏书的心理活动,曰对元昊“欺天罔畏,既张逆节”的行为本应是“合举明刑”,出兵讨伐的,但其仍“深怜旧勋,特加涵覆,横遏群议。密赐手书。贷其方命之愆,开以自新之路”,是希望元昊“俾还穹居,庶迁善而革音”,能幡然悔悟,改过自新。然而元昊仍“终恃远而迷复”,并且还“敢驱率配隶,攘窃塞民,腾告文符,诱诳区落”,但是仍念元昊是“一夫肆狂”,其胁从者并无罪责,还是不欲起兵端,故先“令宗正寺除去属籍”,希望所属诸部“结党归义,执贼建功”。
嘉祐六年(1061)谅祚亲政以后,对宋不断侵扰,治平二年(1065)正月英宗就下诏曰“朕绍承丕命,抚育多方。念遐迩之所怀,唯恩信之是笃。迺顾泾秦之道,适当蕃塞之交。谨封守以有常,列部加而相望。安其生聚,积有岁年”;然而谅祚却“忽此无名之举,侵掠堡障,荡焚资粮。始成生事之端,殊失奉藩之体”,接着又申说朝廷与其父元昊的誓约,道“况先朝之厚德,从乃父之再盟,仰要日月之临,共固山河之界”,对谅祚“轻渝旧约”的行为亦表示原谅,战争系“非所以致福有邦,保名厥后”的行为,自己并不乐“交兵残民”,希望谅祚“宜遵誓诏,自今不可更行侵扰,所掠过生口,并须发遣,各还住坐”。[79]谅祚不听英宗戒谕,又兵迫庆州大顺城,英宗遂于是年十月又《赐夏国主取问无名举兵迫大顺城诏》曰“国家戢威武以安中夏,推恩信以待四裔,岂欲与众兴劳,为边生事”,近来谅祚“颇乖素诚,或侵蹂元禁之土田。或焚荡近边之族帐”,虽已降旨谕“示含容之体”,然谅祚却“复大驱兵众,奄至塞垣,拒敌官军,赛酬蕃户”,对此自己“至终食之兴嗟”,最后提出了“罚罪”的警告,曰“自昔罚罪,必先陈文告之辞,若将因心,犹足誓言之事,傥终不悛,安免用惩”。[80]
神宗虽有意经略西夏,但与王安石“苟可以用兵,不患无名”思想不同,神宗仍存有用兵“须有名”的观念。[81]元丰四年(1081)神宗趁西夏内乱,欲用兵西夏时亦使用“罪与刑”的话语,在《招谕夏国敕榜》中首先声讨了西夏“忽奸臣之擅命,致弱主之被囚。迨移问其端倪。辄自隳于信约。暴驱兵众。直犯塞防。在神理之莫容”的罪行;接着便以拯就人民为说,奉行天讨,曰“方切拯民之念,宜兴问罪之师”;最后又警告西夏军民“其或违拒天兵,九族并诛无赦,盖天道助顺,必致万灵之归,王师有征,更无千里之敌”。[82]元丰六年(1083)闰六月西夏乞修职贡,对此前神宗出兵讨伐亦不敢有所指斥,指出近岁失欢的原因是“俭人诬间”,朝廷才“特起大兵”的。[83]神宗颁《赐夏国诏》解释此前兴兵时仍是“讨有罪,义存拯患”话语,曰“朕以尔膺受封爵,世为藩臣,职贡之修,岁时无怠,朝廷待遇,恩礼加隆。顷以权强,敢行废辱,达于予听,良用震惊。尝令边州,就往移问,匿而不报,继犯疆陲,王师徂征,盖讨有罪,义存拯患,非获已焉”。[84]十月神宗《赐夏国主秉常诏》亦称“昨者王师出征,义存拯患”,“闻国政之复常,旋纳恳诚,许修贡职”。[85]
哲宗元祐八年(1093)四月西夏遣使上章,索塞门寨。哲宗下诏乾顺曰“眷尔嗣蕃之始。亟驰请命之诚。爰给土疆。复颁岁币。岂谓受赐而往。辄兴犯顺之师。中外交章。神民共愤”,“朕以尔在位未久。势匪自由。姑戢伐罪之大兵。聊用御边之中策。仍敕疆吏。许尔自新”。后哲宗绍圣开边,元符二年(1099)九月西夏求和,亦以“谢罪”为说,言神宗时“中朝兴吊伐之师”是由于其国自起祸乱,曰“起祸之基,由祖母之世”;其后西夏“旷日以寻戈,致弥年而造隙”,其缘由“始则凶舅擅其命”,“继复奸臣固其权”。哲宗回《赐夏国诏》亦曰“尔国乱常,历年于此。迨尔母氏。复听奸谋。屡兴甲兵。扰我疆场”,因此朝廷才义不容辞而“天讨有罪”,“今凶党歼除,尔既亲事,而能抗章引慝,冀得自新。朕嘉尔改图,姑从矜贷”。[86]
四、余论
宋继承五代瓜剖豆分的天下格局,景德元年更是与辽建立兄弟对等关系。西夏方面自李继迁以来就时叛时和,元昊以后更是“帝其国中自若”[87],但其在与宋的交往交流中并未达到与辽相眸的地位,仍秉君臣之礼,仍以儒家君臣角色为各自行事话语。在双方往来文书中,无不体现着儒家话语下天子至仁、至慈、至大、至德及臣子忠、诚、孝、顺的关系。宋太宗以天子仁、慈等理念,对弱小的李继迁多有含容,将李继迁反叛说成是“因献提封,偶怀疑惧”[88],另一方面则对李继迁不能感天子恩德,因“怒”而数次征讨。真宗即位后积极招纳德明,将其父李继迁的反叛解释为“因间谍,自起忧疑”[89]。真宗朝文人士大夫逐渐取得了话语权,文人政治逐渐成型,天子为民“屈己”成为“和戎”与对西夏妥协的一种重要话语。此后不论是庆历新政还是王安石变法都先后走上“攘外必先安内、强内”[90]之路,这都与上文所论儒家天下治理模式不无关系。文官政治及儒者以仁为心,以民为本,人民常成为其重要话语,正所谓“搢绅之儒则言和戎,介胄之士则言征伐”,“今问儒者,必欲息民”[91]。虽然宋夏双方在缘边地区激烈争夺,甚者多次重订誓约,但这其中多有西夏主动发起的侵掠行动,宋方对此多有诫约,表现出“慎战”的倾向,主动发起的大规模进攻则为数不多。神宗及以后的宋夏战争就其性质而言多是儒家王道话语下的“明刑罚罪”行动,常以西夏主动“谢罪”求和而终,且宋夏在缘边问题上都有“誓约”和“公理”等较成熟的沟通机制。宋夏不光有争战的一面,不光有宠与臣的关系,西夏作为天子藩辅之臣更有“协赞混同之化”[92]之作用。
宋朝天子的仁、德等儒家理念不仅仅是作为一种交往交流的话语,而且是切实体现在政治实践中的,典型者如真宗时边臣上奏宜趁“夏州饥馑”而攻取德明,然真宗却诏曰“朕知其旱欠,已令榷场勿禁西蕃市粒食者。盖抚御戎夷,当务含容。不然,须至杀伐,害及生灵矣”。[93]元昊虽制小蕃文字,改大汉衣冠,因称帝建国而与宋多有争战,但其内心亦是高度认同儒家文化理念的,临终有遗言曰“异日力弱势衰,宜附中国,不可专从契丹。盖契丹残虐,中国仁慈,顺中国则子孙安宁”[94]。西夏还将其体认的儒家文化话语运到与宋的交涉之中,如神宗收绥州,秉常熙宁元年(1068)便遣使交涉曰:“主上方以孝治天下,而反教夏国之人叛其君,何哉?”[95]熙宁二年(1069)二月秉常上誓表,乞以安远、塞门二寨易绥州,表曰“非不知畏天而事大,勉坚卫国之猷,背盟者不祥,寅懔奉君之体”[96]。引文“畏天而事大”思想,则源出《孟子》一书,时齐宣王问:“交邻国有道乎?”孟子则对曰:“有。惟仁者为能以大事小……惟智者为能以小事大,……以大事小者,乐天者也;以小事大者,畏天者也。乐天者保天下,畏天者保其国”。[97]秉常引孟子语实欲神宗以大事小,以“乐天”精神事西夏而还绥州。神宗元丰五年(1082)年宋夏永乐城大战后,西夏南都统、星茂威明吉鼐致书宋环庆路经略使卢秉,书曰“夫中国者,礼义之所存,出入动止,猷为不失其正。苟听诬受间,肆诈穷兵,侵人之土疆,残人之黎庶,事乖中国之体,岂不为外夷之羞哉?……天民无辜,被兹涂炭之苦,《孟子》所谓'未有好杀能得天下’者也”,更是直接提及《孟子》一书。[98]
学界认为相较于唐而言,宋朝文化精神及态度是转趋单纯与收敛的,族群关系上“严华夷之防”亦被认为是“宋型文化”的典型特点,[99]甚者更将宋朝的族群意识视作近世民族主义思想的一个远源[100]。以上分析基本以晚宋才得到政府认可的理学思想为模型的,其并不能反映宋朝思想界的全部。而且作为一种学术思想,其与传统儒家政治文化不可混同,自西周以来的天子、天下主义与至上的王权主义话语一直是传统政治文化的核心。宋朝武力不振,虽不能如盛唐通过武力播儒家文化于四方,但宋朝在政治上践行儒家孔孟文化的力度则远胜唐朝,对外交往交流中儒家仁、德、礼、义等观念的运用,对周边民族政权产生了深刻影响。10-13世纪的宋代,周边各民族政权“竟称中国”[101],正是对以宋文化为代表的儒家文化理念的深度认同,正所谓孟子“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102]也。宋代儒家的天下秩序和道德话语体系,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乃至交融提供了一种强大的文化向心力,为以后政治、文化的大一统及中华一体格局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注释
[1]相关主要有王天顺《西夏战史》,宁夏人民出版社,1993年;李华瑞《宋夏关系史》,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曾瑞龙《拓边西北:北宋中后期对夏战争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方震华《和战之间的两难:北宋中后期的军政与对辽夏关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0年。
[2]如黄纯艳《多样形态与通用话语:宋朝在朝贡活动中对“四夷怀服”的营造》,《思想战线》2013年第5期;李俊芳《宋人著述中的“华夷秩序”书写——“蛮”与“外国”》,《人文杂志》2018年第11期;黄纯艳《绝对理念与弹性标准——宋朝政治场域对“华夷”“中国”观念的运用》,《南国学术》2019年第2期。
[3]黎虎:《周代交聘礼中的对等性原则》,《史学集刊》2010年第2期。
[4]顾吉辰:《宋—西夏交聘考》,《固原师专学报》1986年第3期。
[5]顾吉辰:《<宋史·夏国传>宋西夏交聘史料补正》,载张舜徽主编:《中国历史文献研究(二)》,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226-243页。
[6]李华瑞:《宋夏关系史》,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
[7]主要有王小玫《宋夏交聘礼仪研究》,湖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5年。
[8]代表性成果如杜建录《西夏与周边民族关系史》,甘肃文化出版社,1995年;王德忠《西夏外交政策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吴晓萍《宋代外交制度研究》,安徽人民出版社,2006年。
[9]《尚书正义》卷十一《周书·泰誓》,[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年,第181页。
[10]参见王杰《先秦儒家政治思想论稿》,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7-50页。
[11]参见刘泽华《论天、道、圣、王四合一——中国政治思维的神话逻辑》,《南开学报》2013年第3期。
[12]《毛诗正义》卷十三《小雅·北山》,[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本,第463页中。
[13]关于“王权主义”的系统论述可参刘泽华《中国的王权主义》,天津人民出版社,2019年。
[14]《论语注疏》卷二《为政》,[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本,第2461页下。
[15]传统的君臣关系可参刘泽华《从君臣譬喻说君尊臣卑》,《历史教学》2016年第9期。
[16]《孟子注疏》卷十四上《尽心章句下》,[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本,第2774页中。
[17]《春秋公羊传注疏》卷二《隐公二年》“公会戎于潜”条何休注文,[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本,第2202页中。
[18][唐]吴兢《贞观政要》卷五《论诚信十七》,四部丛刊景明成化刊本,第38页a。
[19][汉]刘向:《说苑》卷 十五《指武》,四部丛刊景平湖葛氏传朴堂藏明钞本,第 3-4 页。
[20][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卷一“建隆元年正月乙巳条”,中华书局,2004年,第4-5页。
[21]《宋史》卷四百八十五《外国一·夏国上》,第13999页。
[22][清]吴广成撰,龚世俊等校证:《西夏书事校证》卷三“太平兴国八年三月”条,甘肃文化出版社,1995年,第39页。
[23][清]吴广成撰,龚世俊等校证:《西夏书事校证》卷五“至道元年六月”条,第63页。
[34][清]吴广成撰,龚世俊等校证:《西夏书事校证》卷六“咸平元年正月”条,第72-73页。
[25][清]吴广成撰,龚世俊等校证:《西夏书事校证》卷八“景德二年六月”条,第97页。
[26][清]吴广成撰,龚世俊等校证:《西夏书事校证》卷三“太平兴国八年三月”,第39页。
[27] 《宋大诏令集》卷二三三《赵保吉赐姓名除银州观察使诏》,中华书局,1962年,第905页。按:是书诏令多有无系年或系年有误者,本文有关系年均据彭向前考证,详见氏著《<宋大诏令集>西夏目诏令系年考》《宁夏社会科学》2006年第2期。
[28]《宋大诏令集》卷二三三《答银州观察使赵宝吉诏》,第905页。
[29]《宋大诏令集》卷二三三《银州观察使赵保吉除定难军节度使制》,第905页。
[30]《宋大诏令集》卷二三三《赐李德明诏》,第906页。
[31]《长编》卷一二三“宝元二年正月辛亥”条,第2894页。
[32]《长编》卷一二三“宝元二年正月甲寅”条,第2894页。
[33][宋]宋庠:《宋元宪集》卷二七《赐西平王赵元昊诏》,《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087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616页。
[34]《宋大诏令集》卷二三三《削赵元昊官爵除去属籍诏》,第908页。
[35]《长编》卷一三四“庆历元年十月壬寅”条,第3192-3194页。
[36]《长编》卷一三九“庆历三年正月壬辰”条,第3343-3344页。
[37]《长编》卷一四二“庆历三年七月乙酉”条,第3403页。
[38]相关可参陶晋生《宋辽关系史研究》,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4年,第75-89页。
[39][宋]李埴撰,燕永成校正:《皇宋十朝纲要校正》卷六《仁宗》“庆历四年五月丙戌”条,中华书局,2013年,第203页。
[40]《宋大诏令集》卷二三三《赐西夏诏》,第908页。
[41]参见《长编》卷一五二“庆历四年九月甲申”条,第3705-3706页。
[42]《宋大诏令集》卷二三三《册夏国主文》,第909页。
[43]《长编》卷六四“景德三年九月丁卯”条,第1427页。
[44]《宋大诏令集》卷二三三《赐西夏诏》,第908页。
[45]《长编》卷二三七“熙宁五年八月壬午”条,第5760页。
[46]《宋史》卷四百九十一《外国七·党项》,第14146页。
[47]《长编》卷六五“景德四年五月壬寅”条,第1455页。
[48]《长编》卷六四“景德三年十一月癸卯”条,第1432页。
[49]《宋大诏令集》卷二三三《赵元昊静难军节度西平王制》,第908页。
[50]《长编》卷一二三“宝元二年正月辛亥”条,第2894页。
[51][宋]宋庠:《宋元宪集》卷二十七《赐西平王赵元昊诏》,第616页下。
[52]《长编》卷一二五“宝元二年闰十二月壬子”条,第2950页。
[53]《宋大诏令集》卷二三三《赐西夏诏》,第908页。
[54]《宋大诏令集》卷二三四《赐夏国主取问无名举兵迫大顺城诏》,第913页。
[55]《宋大诏令集》卷二三五《诫约夏国诏》,第915页。
[56]《宋大诏令集》卷二三五《赐夏国主诏》,第915页。
[57][宋]司马光撰,李裕民校注:《司马光日记校注》卷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 年,第 41 页。
[58][宋]文彦博:《文潞公文集》卷十八《论夏国册命》,线装书局,2004年,第359页。
[59][宋]李埴撰,燕永成校正:《皇宋十朝纲要校正》卷九《神宗》“熙宁元年三月庚辰条,第277页。
[60]《宋大诏令集》卷二三五《赐夏国主给还绥州誓诏》,第916页。
[61]《宋大诏令集》卷二三五《夏国秉常乞进誓文永遵臣礼赐诏》,第915页。
[62]参见[宋]杨仲良《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八十三《种谔城绥州》,江苏古籍出版社影印宛委别藏本,1988 年,第2715-2716页。
[63]《宋大诏令集》卷二三五《答夏国主秉常诏》,第917页。
[64]《宋大诏令集》卷二三六《赐夏国主进誓表答诏》,第918页。
[65]《宋大诏令集》卷二三六《赐夏国诏》,第921页。
[66]《宋史》卷四百八十六《外国二·夏国下》,第14019页。
[67]《宋大诏令集》卷二三六《答夏国诏》,第921页。
[68]参见李华瑞《宋夏关系史》,第314页。
[69]《宋大诏令集》卷二三三《答西平王赵德明诏》,第906页。
[70]《宋大诏令集》卷二三三《答西平王赵德明诏》,第906页。
[71]《宋大诏令集》卷二三四《赐夏国主诏》,第910页。
[72]《宋大诏令集》卷二三四《赐夏国主取问无名举兵迫大顺城诏》,第913页。
[73]《宋大诏令集》卷二三五《诫约夏国诏》,第915页。
[74]《孟子注疏》卷三下《公孙丑章句上》,第2689页下。
[75][清]王先谦撰,沈啸寰、王星贤点校:《荀子集解》卷十一《强国篇》,中华书局,1988年,第291页。
[76]《汉书》卷二十三《刑法志》,中华书局,1962年,第1079页。
[77][清]吴广成撰,龚世俊等校证:《西夏书事校证》卷三“太平兴国八年三月”,第39-40页。
[78]《宋元宪集》卷二十七《赐西平王赵元昊诏》,第616页。
[79]《宋大诏令集》卷二三四《谕夏国泾原秦凤熟户弓箭手不可更行侵扰掠过生口并须发还诏》,第912页。
[80]《宋大诏令集》卷二三四《赐夏国主取问无名举兵迫大顺城诏》,第913页。
[81]《长编》卷二二一“熙宁四年三月乙未”条,第 5377 页。
[82]《宋大诏令集》卷二三五《招谕夏国敕榜》,第917页。
[83]《宋史》卷四百八十六《外国二·夏国下》,第14014页。
[84]《宋大诏令集》卷二三六《赐夏国诏》,第918页。
[85]《宋大诏令集》卷二三六《赐夏国主秉常诏》,第919页。
[86]《宋大诏令集》卷二三六《赐夏国诏》,第921页。
[87]《宋史》卷四百八十五《外国一·夏国上》,第13999页。
[88] 《宋大诏令集》卷二三三《赵保吉赐姓名除银州观察使诏》,第905页。
[89]《宋大诏令集》卷二三三《赐李德明诏》,第906页。
[90] 参见陶晋生《宋辽关系史》,第133-136页;李华瑞《宋夏关系史》,第43、65页。
[91] [宋]范祖禹:《范太史集》卷十七《乞罢河役状》,《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00册,第234页下。
[92]《宋大诏令集》卷二三三《赵德明拜官封西平王制》,第906页。
[93]《长编》卷六八“大中祥符元年正月壬申”条,第1520页。
[94][清]吴广成撰,龚世俊等校证:《西夏书事校证》卷十九“仁宗皇祐元年二月”条,第219页。
[95][宋]杨仲良《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八十三《种谔城绥州》,熙宁元年十二月庚戌条,第2713页。
[96] 《宋大诏令集》卷二三五《赐夏国主给还绥州誓诏》,第916页。
[97]《孟子注疏》卷二上《梁惠王章句下》,第2674页下-2675页上。
[98] 《长编》卷三三一“元丰五年十一月乙巳”条,第7979-7980页。按:《孟子》一书在西夏的流传与翻译情况可详参彭向前《西夏文<孟子>整理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一书相关研究。
[99]傅乐成:《唐型文化与宋型文化》,《(台湾)“国立”编译馆馆刊》1972年第1卷第4期。
[100]葛兆光:《宋代“中国”意识的凸显——关于近世民族主义思想的一个远源》,《文史哲》2004年第1期。
[101]参见马升林、彭向前《试论辽宋西夏金时期少数民族政权的“中国观”》,《宁夏社会科学》2020年第2期。
[102]《孟子注疏》卷三下《公孙丑章句上》,第2689页下。
原刊于《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23年第5期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