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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机关公文运行规则

 欢政文辛 2024-03-11 发布于广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机关公文运行质量和效率,提升机关效能,推动工作落实,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在公文运行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公文安全,防止失密泄密。

第三条  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应严守纪律,恪尽职守,自觉遵守公文运行规则,促进机关公文运行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第二章  内部公文运行

第四条  公文审核:公文送签之前,承办委室要对文稿的政策依据、内容真实性、文字和数据准确性等审核把关。

第五条  公文签发

()政协党组和委员会的文件,以政协办公室名义向市委、市政府及省政协报送的报告和有关重要文件,党组会议和主席会议纪要、《政协通报》、《社情民意》等送联系副秘书长或办公室副主任核稿后,送秘书长初审、分管副主席审核,由主席签发。

()以市政协办公室名义发出的一般性公文、工作简报等送委室负责人、联系副秘书长或办公室副主任核稿,分管副主席审核后,由秘书长签发。

第六条  经领导签发的文稿,由办公室秘书科对文种、格式、行文关系、主题词、发送范围等复核无误后,进行统一编号、登记。文印室按核定的份数印制,用印后原稿存秘书科,定期送交机关综合档案室存档备查。

第七条  所有文稿由文印室统一打印,由草拟委室负责校对、分装;主席会成员的文件材料由综合科负责分发,其他的由相关委室负责分发。

第三章 外来公文运行

第八条  公文收取

(一)综合科外收发人员每周二、四上午到市政综合楼文件交换中心收取文件。对外交换文件时,应及时将发出的文件送至交换箱;为避免遗漏,应在当日将外单位送至我单位的文件全部取回。

(二)政协机关外的所有单位临时通知要取回的文件,外收发人员务必在当天内取回,不得延误。

(三)外收发人员取回文件后,应及时交至内收发人员,双方应清点核实数量,履行签字手续,明确责任,避免遗漏和差错。

第九条  收到的文件一律由综合科统一管理,并做好签收等工作。凡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秘密以上等级的文件由综合科科长负责保管;其余公文一律交综合科内收发人员保管。所有文件都要登记注明签收时间。

第十条  文件办理

(一)文件签收后,内收发人员必须及时分类处理,交由综合科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送秘书长阅批后报主席审示。当天文件当天送阅,不得延误。

(二)根据主席批示将重要的、紧急的公文迅速送分管副主席阅示,后送其他主席会成员和相关人员阅办。

(三)每个文件夹内所装文件应归类清晰,紧急公文要一夹一文,及时送阅处理。

(四)来文应分清是属于领导个人的,还是属于单位的,凡属领导个人的,一律与单位文件分开处理,单独送阅。

(五)综合科人员应对领导批示作好登记,并按照领导批示将相关文件及时送相关委室阅办;需要办理的文件,连同领导的批示复印后,交由相关委室及时办理,并履行文件领取的签字手续。

(六)领导批示的公文,承办委(室、科)应及时办理,并按时限要求向主席、分管副主席、秘书长报告办理情况,不得延误、错办、漏办。

第十一条  文件传阅

(一)文件传阅一般按主席会成员先后顺序进行,由综合科统一送至其办公室传阅。主席会成员传阅完毕后送交机关阅文室,各专委会负责人和机关干部到机关阅文室阅读文件。

(二)凡标有密级需要清退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标有密级的文件,由综合科指派专人直送领导办公室交由领导本人阅签,送阅的文件原则上应在半天内阅毕,因特殊原因当天不能阅批的密级文件要放入保密柜内,防止泄密。因领导外出不在达州时,综合科可递送另一位领导传阅,确保传阅时效性。其他文件由内收发人员直送领导办公室传阅。

(三)科级以上干部和退休老同志阅文,于每周星期二、四的下午200-430,在机关阅文室进行并登记。阅文范围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文件;全国政协、省政协文件、领导讲话;市委、市政府文件、通报、信息和市级部门相关文件等。阅文室文件由综合科确定专人负责管理。

(四)文件传阅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传阅文件不得私自取下带走;保密性文件,未经主要领导批准,一律不准复印。传阅后的文件一律留综合科统一管理。

(五)留存综合科的文件,于当年末移交机关综合档案室按照要求整理、立卷、归档。

第四章 网上公文运行

第十二条 公文网上交换使用达州市党政网统一软件平台,通过“达州市公文交换中心”向各县(市、区)政协和市级各部门进行文件交换。

第十三条 进行网上交换的公文,完成签发手续后,由办公室综合科将其处理生成电子公文发送至接收单位。接收到电子公文后,打印成纸质文件,并按纸质文件的收文处理程序办理。要增强责任意识,对网上文件和会议通知,要天天查看、随到随收随送。不得因未及时收发而贻误工作。

第五章 公文存档管理

第十四条 公文办理完毕后,由机关综合档案室按档案管理规定统一立卷、归档。不立卷的文件、资料一律交保密局废旧文件资料中心统一销毁,严禁自行处理。整理立卷的档案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机关各委室的文件按年度清理、清退,交机关综合档案室统一管理,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标有密级的公文不得丢失,严格按照保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销毁处理。

第十五条 公文网上交换操作程序、用户口令等相关环节和软件要严格保密,用于公文网上交换的相关设备须在四川党政网内网上使用,并与国际互联网和政务外网完全隔离。

第十六条 实行机关公文运行定期检查,凡在公文运行中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责任追究。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政协达州委员会办公室为政协机关公文运行的管理部门,负责指导机关公文运行工作。

第十八条 本规则由政协达州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则经政协达州市委员会主席会议通过后试行,以往规定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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