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楚。 不申请。 无异议。 律师开庭前三句基本就是这3句话。单独看有点儿莫名其妙的,配上法官的问题就丝滑顺畅了。 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 是否申请回避? 对出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 哈哈,各位律师,有木有条件反射地感受到了开庭的气氛呢? 影视剧里的庭审场面都是针锋相对,刀光剑影,妙语连珠,火花四射的。 实际上,很多庭审就如上述对话一样枯燥乏味、没营养。 尤其是法官赶时间时。 如果当事人在场,律师基本选用的是前述套话 or后面那个版本。 我方对对方该组证据的三性及证明目的均不予认可...... 我方对对方该组证据的形式真实性认可,但不认可实质真实性..... 我方认为对方该组证据与本案没有任何关联性...... 对方的该组证据恰恰证明我方观点...... 对方提供伪造、虚假证据,应予严惩! 质证时,对对方证据发表意见的开场白一般就在上面几句中。 如果一方对对方证据的三性及证明目的全部认可,一般要么是技术性诉讼,需要取得一份法律文书;要么就是名为对手,实为队友,双方都准备携手送其他案件当事人去入坑,一般见于有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或第三人时。 法官问到事实问题或一些细节时,若当事人不到庭,律师难免会不知道答案。此时,稳妥一些的做法是不要直接回答,庭后核实。 如果法官非要律师回答,那律师只能选对当事人比较有利的回答了。 即便是特别授权,调解时律师也最好让当事人表态,除非当事人给过书面的调解尺度。 退一步讲...... 再退一步讲...... 最后退一步讲...... 退一百步讲...... 退一万步讲...... 有些大爷大妈喜欢倒退着走路健身,但他们退着走时不一定讲话的。 一名秉承“托底思维”的诉讼律师,庭审发表辩论意见时,一般都会一退再退,退出太阳系,退出银河系,退成流浪地球的。 法官眨巴眨巴眼睛时,书记员晃动晃动手指时,一名“退着讲”的律师已经退出去好几公里了,讲了N句话了。 嘿嘿,书记员挺开心的,不用记录喽。 当被告承认部分诉请或者局面确实对被告全面不利时,被告律师才会说“请求依法判决”。 所以说,原告说的“依法判决”意思是“判如所请”,被告说的“依法判决”意思是“法官您看着判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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