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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民国货币

 雨天石 2024-03-12 发布于四川

白银的一些术语

库平银两起于康熙年间,是清朝国库收支使用的标准货币单位。

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1895年4月17日)中日两国在日本马关签订了不平等的《马关条约》《条约》规定:一库平两相当于575.82英厘或37.26542108克的十足纹银(成色93.5374%)。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清朝农工商部和度支部拟订了统一的度量衡制度,规定库平一两为37.301克。

关银:又称“关平两”、“关平银”、“海关两”,是清朝中后期海关所使用的一种记账货币单位,属于虚银两。

清朝时期,中国海关征收进出口税,原先并无全国统一的标准,各地实际流通的金属银成色、重量、名称互不一致,折算困难,中外商人均感不便,为了统一标准,遂以对外贸易习惯使用的“司马平”(“平”即砝码,又称“广平”),取其一两作为关平两的标准单位。

库银:也称官银,是上缴国库的银锭,要求大小一致,并有特殊标记。

(图一)库银

市银:也称普通银,就是市面上流通的银子,有散碎的银子,也有大锭的银子,甚至还可以包含各种银饰品。

(图二)市银

库银市银的主要区别是纯度不同。

库银纯度为999银。含银99.9%的银纯银,质地柔软,纯银在市场上没有出售,只有国库持有。

市银:是市场上流通的普通银两,形状、规格都比较随意。S999、S925是银饰品含银的标志。

古代市民一般用铜钱,如果交易额度很大的话,才会使用银子或银票。又因大块银锭带在身上比较沉重、使用起来也非常不便,日常支付也会使用一些散碎银子。

清末华阳县令周询记载,当时佣仆、工仆“皆给工资,大都每月仅数百文,多者千文而已”。

按照银的含量,一两银子可换铜钱1200~1500文不等。

民国货币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民国初年的流通货币全继承了清代流通的银两、银元(含银票)、铜钱。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清度支部预算司长、统计局局长、币制改良委员会会长、大清银行副监督、度支部副大臣陈锦涛出任南京临时政府财政部总长。

1912年元月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就大清银行停业、中国银行开办呈文大总统,呈请:

1912年2月17日前清中央银行——大清银行各行一律停止营业,实行清全面清算。

1912年2月18日民国临时政府的中央银行——中国银行开办。

1821年元月24日,时任财政总长批示:“……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呈悉。奉大总统谕:“新政府既已成立,凡商民已得旧政府正当之权利,自宜分别准予继续。所请将大清银行改为中国银行,添招商股500万两,认为新政府之中央银行,由部筹款,以雄财力,并请派正副监督,先行开办,克期成立……。

(图三)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呈文

1912年2月5日,中国银行在上海汉口路3号大清银行旧址宣布开业进行交易。

1912年2月13日,清帝逊位之后,孙中山信守诺言,辞去临时大总统。袁世凯通电拥护共和。孙中山推荐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

2月14日,临时参议院批准孙中山辞去临时大总统。

1912年2月15日下午2时,孙中山在南京总统府举行南北统一共和成立大典,当日参议院选举袁世凯为第二任临时大总统,决定临时政府仍设在南京。

1912年3月2日,参议院议决定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迁往北京。确定中华民国首都为北京。

1921年3月6日,临时参议院议决统一政府组织办法6条,并允许袁世凯在北京就职。

1912年3月10日,袁世凯在北京宣誓就任临时大总统。

北洋军阀统治自此开始。袁世凯政府继承了清王朝遗留下来的全部财政摊子。

民国初建,局面动乱,各省处于独立状态,各地截留上缴中央政府的田赋,各地盐务机关也面临瘫痪,北洋政府盐税收入大幅度下降。加之清末关税又被充作外债的担保,由于不平等条约的限制,西方列强获取了对关税的管理和支配权,扣除外债本息及管理费之后,民国政府只能得到很小一部分的关税余额,而民国临时政府成立时曾向各国宣布,负责偿还前清政府所欠的所有款项,当时所欠的外债数目达1200万英镑。

为解决前清遗留的外债和维持庞大的军费支出,袁世凯政府只能继续走清政府借债的老路。尤其是1918年北京政府与五国银行签订的“善后大借款”金额达2500万英镑,北洋政府又将盐税、关税当作借款担保,丧失了盐税和关税这两大财政收入。后又有“西原借款”,金额达1.08亿日元,且其中大部分借款被用于弥补财政亏空。北洋政府统治期间,没有一年不借外债。旧债未清,新债又举,导致恶性循环。

简而言之,北洋政府统治时期,民国政府的财政其实一直是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

民国三年(1914年2月7日),袁世凯政府公布《国币条例》13条,确立银本位货币制度。

《国币条例》规定民国三年袁头像银币壹圆为本位币,以库平纯银六钱四分八厘为壹圆,总重七钱二分,含纯银八成九,即六钱四分八厘。

《国币条例》规定:国币分银币、镍币和铜币3种;各以十进位;实行银本位制,以圆为单位;圆为主币,角、分为辅币。

《国币条例》施行细则规定:“凡公款出入必须用国币”;铸新币兑换各种银元,以实行币制统一。

《国币条例》还规定了国币的铸造权,专属于政府,由天津造币厂铸造。

天津造币厂根据《国币条例》按照银币重量、成色的规定,试版铸造了壹圆银币,因袁世凯认为该币肖像不理想,故未批准发行流通。钱币收藏界称该币为“民国三年袁大头七分脸“。

(图四)未批准流通的民国三年袁大头七分脸

随后又重新制版,铸造发行了有袁世凯头像的银元,俗称袁大头,民国三年“壹圆”银币重26.697克,成色87%-88%,含纯银23.493克。

(图五)民国三年铸造的有袁世凯头像的银元(袁大头)

北洋军阀时期,军阀割据。为筹备军饷,各路军阀都自批开办地方银行,滥发自制的地方银币及纸币掠夺民利。有的银币含银量严重不足,甚至低至40%,这些低劣的银币泛滥成灾,加之二、三十年代,国际金价及银价的波动大,导致中国国内的白银不断外流,《国币条例》制定的银本位币制受到了严重冲击。

1928年6月8日,国民党军队进入北京,北洋军阀政府在中国的统治结束。北洋政府终结后,中国迎来了相对的统一。

法币与金条

法币是民国政府当年规定的流通货币,称"法定货币",简称“法币”。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在英国、美国两国的支持下,国民政府开始新一轮货币制度改革,11月,财政部发布公告,宣布中国的货币彻底的与白银脱钩,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推行法币。白银收为国有,由国家统一管理。禁止银元的流通后,个人持有的白银必须全部兑换成法币,商业往来也必须使用法币结算。自此,法币全面进入市民的生活中,财政部在公告中还指出,法币的发行机关只有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其它银行发行的钞票也要逐渐收回。全国金融秩序才逐步得以统一。

(图六)民国三十四年中央银行发行的法币

抗战胜利后的1946年12月23日,十两"大黄鱼"正式发行上市,最初定价400万法币/条。

关于金条的描述请移步《成都人摆龙门阵》2024年2月9日发布的《民国年间“大黄鱼”、“小黄鱼”价值几何》一文。

由于大量买手闯入黄金市场,疯狂抢购黄金,导致黄金价格飞涨。到1947年2月份的时候,短短两个月,"大黄鱼"的价格就涨到了九百六十多万法币。没多久,政府贮存的八百万两黄金就被”抢劫“一空,与之俱来的是法币疯狂贬值。当时的法币已经贬值成了一堆废纸。一张60亿元的法币买不了一盒火柴,一千亿元法币买不了一石白米。

1937年抗日战争前夕,法币发行总额还不过14亿余元,在八年抗战期间,国民党政府利用法币不断扩大发行量来垄断全国经济,搜刮人民财富,兼以国土大幅度沦陷,税收骤减,一切军政费开支,惟依赖发行钞票。到1945年8月日本投降前夕,法币的发行额已达到5569亿元,为抗战初期的360倍。

1946年7月,国共和谈破裂,全面内战爆发。国民党军费开支浩大,政府财政实际收入只占预算的15%,于是猛增法币的发行量,以期平衡财政赤字。加之黄金和外汇迅速消耗和外流。由于法币已经不能保值,所以在1947年2月,出现了抢购黄金美钞的风潮。到1947年4月,在短短的半年多时间里,法币发行额又陡增至16万亿元。

1937年——1949年全中国解放前,国民政府大量增加了法币的发行额。采取了通货膨胀的政策,使得法币急剧贬值。由于发行量激增,法币的价值也断崖式下降。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中国银行在重庆发行纸币,1940版有五元、十元、二十五元、五十元、一百元五种面值。

(图七)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中国银行在重庆发行纸币

关金劵

关金是“海关金单位兑换券”的简称,为国民党统治时期中国海关收税的计算单位。原来海关收税为银两,1929年世界银价大落,影响关税收入。政府于1930年1月决定征收金币,以值0.601866克纯金为单位作标准计算,称“海关金单位”,合美元0.40元。1931年5月中央银行发行关金兑换券,作为缴纳关税之用。1942年4月,以关金一元折合法币二十元的比价,与法币并行流通。1948年8月发行金元券后,关金券停止发行,共流通17年半。期间正式发行的关金券种类有47种,未发行的有4种。

(图八)关金卷


1948年5月后,由翁文灏出任行政院长,王云五被任为财政部长,国民党政府在美国的帮助下再次进行货币改革,宣布废除法币及关金券,推出了金本位的“金圆券”。金圆券取代法币。至此“法币”货币时代结束。并以1金圆券兑换15万关金券的比率收兑关金券,同年11月21日停止收兑,关金券正式作废。

“金圆券“发行之初,每金元含纯金0.22217克。原有的法币按300万法币兑换1元金圆券。并且声称,金圆券发行以20亿为限。但从1948年6月发行金圆券以来的不到一年里,其发行额超过了原来限额的几万倍。当时印钞厂昼夜不停地赶印纸币,仍然供不应求,情急之下只好到美国、英国大量印刷。金元券膨胀速度比法币更快,十个月上涨一百七十万倍。而各地仅有较少人使用,民间多数继续使用银元。

银圆券

银元券是国民政府败退台湾之前在广州发行的纸币。

1949年7月4日,迁至广州的国民政府行政院公布币制改革令和《银元及银元兑换券发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国币以银元为单位,银元1元重26.6971公分(克),每元含纯银23.493448克。

发行可兑银元的银圆券,面额为1元、5元、10元、50元、100元5种。另外设辅币券4种。金元券5亿元折合银元1块或银元券1元。

银圆券与金圆券的比价是1元银圆券抵5亿元金圆券,银圆券兑现银元限在广州、重庆、兰州等9个城市进行。

(图九)1949年发行的银元卷

民国货币综述

民国初年,北洋政府全面接管清政府遗留下来的财政。银元、银锭、铜钱继续流通。

民国三年(1914年),袁世凯政府,发行银本位制的袁大头银元。民国三年“壹圆”银币重26.697克,成色87%-88%,含纯银23.493克。

1935年民国政府实行货币改革,发行银本位制的法币,取取缔银元流通。此时,1美元兑换3.3块银元。由于通货膨胀,到1945年,1美元可以兑换3000多法币了。

1948年国民政府再次实行货币改革,推出金本位的“金圆券”。金圆券取代法币。“金圆券“发行之初,每金元含纯金0.22217克。原有的法币按300万法币兑换1元金圆券,至此,“法币”货币时代寿终。

1949年7月国民政府败退台湾之前在广州发行银元券。规定:国币以银元为单位,银元壹圓重26.6971公分(克),成色每元含纯银23.493448克。银圆券与金圆券的比价是1元银圆券抵5亿元金圆券。但銀元券还未大规模流通,蒋家王朝就败退台湾。

金圆券虽然才存活了不到一年时间,但贬值速度远超法币。

1947年7月24日美联社上海电讯:“法币100元可购买的物品:1940年为一头猪,1943年为一只鸡,1945年为一条鱼,1946年为一个鸡蛋,1947年为1/3盒火柴。“

新中国成立后,为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实施金元券兑换人民币,其比例是10万金元券兑换1元人民币。说明金圆券至少贬值了10万倍。

人民政府在解放华南地区后,以2000元银元券兑换1元人民币的比价予以收回。

记得解放初年,当时的人民币壹佰圓,也只相当于一分钱,民国时期发行的纸质货币几乎沦为废纸,院坝里的娃娃们把金圆券叠成三角形,称为“幅”,拿来作为游戏道具——扇幅。

注释:1955年以前人民币面值:壹萬圓(元)、壹仟圓(角)、壹佰圓(分)。从1955年发行第二套人民币才改成现在元,角,分的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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