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公司购买了一部手机3510元,计入“管理费用”还是“固定资产”?

 jialing147 2024-03-19 发布于内蒙古

友情提醒:

3月1日起,月薪不到这个数、单位不发工资条,违法!

图片

01

 公司购买3510元手机
这样入账!



情形一:

购买的手机,用于日常经营与管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入当期费用,可以抵扣增值税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3106.2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03.8元

     贷:银行存款    3510元

注意:

手机由于更新换代比较快,一般不建议计入“固定资产”,可以计入当期损益。

情形二:

购买的手机,用于员工发福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入职工薪酬,不得抵扣增值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3106.2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03.8元

     贷:银行存款            3510元

再做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403.8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03.8元

注意:

用手机当做福利发放职工,属于个人性福利,应当并入当月工资代扣“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情形三:

购买的手机,用于随机当做礼品送给客户,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入业务招待费,不得抵扣增值税

借:管理费用——招待费  3106.2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03.8元

     贷:银行存款            3510元

借:管理费用——招待费  403.8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03.8元

注意:

购买的手机用于随机当做礼品送给客户,属于业务招待,应当按照“其他所得”代扣20%的个人所得税。

情形四:

购买的手机,取得发票为个人抬头,属于个人消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不得计入公司费用。

02

 办公室购入桶装水
“办公费”还是“职工福利费”?


例:

查看一家公司老会计做的账,发现该家公司的老会计,把平时办公室购买的桶装水计入了“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从而导致公司历年来的福利费一直大大超过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标准,但是老会计从来没有在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增处理,留下了非常大的涉税风险!

殊不知,好多账务风险都是由于会计不懂政策,错误入账人为造成的。

桶装水计入什么科目?

公司办公室购买的桶装水,属于“管理费用——办公费”。

哪些费用属于福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03

 高铁票1090元,计入“差旅费”吗?


案例:

我单位的员工回家探亲,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允许报销员工探亲期间来回高铁票,4月份小王报销探亲车票金额1090元。

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1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0元

      贷:银行存款     1090元

以上处理是否正确?这张车票能否抵扣增值税?

答复:

以上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是错误的,这张1090元的高铁票不是差旅费,属于福利费,是万万不得抵扣增值税的!

正确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1090元

      贷:银行存款           1090元

结转福利费: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1090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1090元

 醒:

若是报销的车票按照福利费来抵扣了,应转出: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1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0元

      贷:银行存款     1090元

然后做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90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90元


04

 残保金计入“税金及附加”还是“管理费用”?


图片

划重点:

1.按规定应该缴的残保金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2.收到的奖励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3.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扩展:目前“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核算范围包括以下8种,请会计们不要记错。

图片

05

 刚明确!这20种费用支出
不需要发票也可以入账!


上面的案例是大家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提醒大家注意,会计做账要切合业务,也要符合准则。

目前,税务局 “以票控税”,查账必查票。

给大家总结了20种没有发票也能入账和扣除的支出,今后不用再为找票而烦恼了!

图片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税务经理人、财务经理人

编辑:罗莎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