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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节奏:827新政后第28周

 静思之 2024-03-25 发布于江苏

本周(3月18日-3月22日)是8月27日提出“合理把握IPO、再融资节奏”“阶段性收紧IPO节奏”后的第28周。本系列基于不信谣、不传谣的原则,只根据历史数据,汇报各周IPO节奏的真实情况。大家可以结合半年多来的情况,判断目前真实的IPO节奏。

一、IPO

1、批文

本周继续有2个项目注册生效。这样,827新政以来,除第21周是1个项目注册生效外,其余各周均是2个。

827新政以来,一共有55个项目注册生效,其中主板27家,科创板8家,创业板20家。其中,科创板春节后还没有项目注册生效。

北交所注册没有稳定的节奏,最近四周无北交所项目注册生效。827新政以来,北交所有27个项目注册生效,其中2024年以来5个。

2、申报

本周无新受理项目。

下周五是以2023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申报项目的受理截至日。迄今为止,沪深交易所没有项目受理,北交所也只有2家。这个基准日虽然不怎么常用,但以前多少还是有几家的,不知道这个基准日沪深交易所会不会是0受理。

3、上会

本周无项目上会。根据预告,下周也无项目上会。

本周北交所无项目上会。根据预告,下周也无项目上会。

这样,春节长假后将连续六周没有项目上会。

4、终止

本周终止审查项目7个,与上周持平。

贝利特化学主要从事氰胺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咪唑烷、噁二嗪、硝酸胍产量位居国内第一,2022年净利润1.41亿元。2023年1-6月,公司主要产品单价较2022年下降了30%左右,导致业绩出现下滑,可能是本次撤回原因。

将“持续盈利能力”改为“持续经营能力”是此前注册制改革的“成果”之一,当时对业绩下滑的包容度确实有所提升,但在现在的大环境下,肯定是回到过去了。

另外,公司相关产品的产量是全国第一,却依然没法掌握定价权,这也是国内制造业普遍面临的尴尬局面。

金田新材主要产品为BOPP薄膜,2022年净利润为4.56亿元,2023年整个行业景气度在下降,但它绝对规模不会小,放以前是个一美遮百丑的项目。本次撤回可能是因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曾经存在因民间互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可能是因为报告期内大额分红。

京阳科技主要从事针状焦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核心产品包括锂电池负极材料用针状焦和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用针状焦。2023年整个产业链的景气度都在下降,同行业直接可比的公司益大新材已经在827新政后第14周撤回。京阳科技的毛利率和规模都比益大新材要好,2022年净利润3.02亿元,但在目前的环境下还是撤回了。

金盛海洋主营业务为海水制盐、提溴及利用苦卤生产钾镁产品。公司所处行业也是强周期行业,2022年净利润2.07亿元,2023年1-9月只有5,354万元。

翌圣生物曾于2022年11月上会前被取消审议,此后再无审核进展。从公开材料看,公司主要产品为分子类、蛋白类和细胞类生物试剂,2022年1-6月与疫情相关的收入占比为38.28%。

青牛技术主要为电信、保险、银行等行业的企业客户提供智慧联络平台。公司2022年净利润5,427万元,规模偏小。

海宏液压主要产品为液压阀。从公开材料看,审核中主要关注了收入增长和毛利率的合理性、被收购方实际控制人认定、报告期大额分红等事项。从舆情看,媒体认为撤回原因是因为报告期大额分红。

真实的撤回原因当然外面搞不清楚,但如果真的是因为分红,那确实是很悲哀的。因为海宏液压从2008年以来就一直坚持分红,并不是上市前突击分红,而且它是新三板挂牌公司,股东人数106人,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57.75%,已经是一个典型的公众公司,分红也不能说是实际控制人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监督既是社会赋予媒体的权利,同时媒体也要承担客观公正的责任。如果仅靠在招股说明书中检索“分红”两个字就可以写大字报,那媒体也太好干了

总体来看,827新政以来,一共有156个IPO项目撤回。

5、提交注册

本周新增提交注册项目1家。

二、再融资

827新政提出的是“合理把握IPO、再融资节奏”,这个系列在最初10周是同时汇报IPO和再融资节奏的,但从第11周开始,再融资恢复正常受理和审核,所以就没有再跟踪了。

但这周还是要汇报一个情况,就是春节后还没有1单再融资被受理,只有2单审核通过(其中1单简易程序)。不清楚为什么会这样,反正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

三、第三个舆情牺牲品

浙江国祥、福华化学应该是827新政以后,最早的两个舆情牺牲品,本周出现了第三个。

在第9周的文章中,针对福华化学事件,已经对舆论参与IPO审核发表了看法。对于第三个,其实也没有更新的观点,所以就把当时的观点再贴一次:
“目前让舆论参与IPO审核,本质上是在IPO审核中引入了陪审团,谁能当陪审员,取决于谁的粉丝多。陪审团制度作为在诉讼领域已经长期执行的成熟制度,扩展到其他领域也不是不可以。但是,诉讼领域的陪审团,在参与表决时必须说明表决的理由,即被告违反了某某法律第几条第几款,所以我这样表决。而IPO审核的陪审团要否决一个项目,是不需要援引规定的,只要自己看着不舒服,认为不行就是不行。比如他们否决福华化学,实际上是找不到任何一个条文来支持的,就是看着不舒服。
另外,福华化学事件让舆论掌握了流量密码,现在批判IPO成了政治正确,只需要检索招股说明书中报告期内分红情况的章节,发现一些金额较大的情况;或者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董监高简历,挖掘一些八卦;或者看看前五大客户的注册资本、社保缴纳人数,就可以模板式地生成一篇大字报(通过前五大客户的工商信息就能发现问题,在十几年前或许可以,但现在基本上不可能,千万不要认为除了自己聪明别人都是傻瓜)。
这让我们想起了十几年前的舆论监督。当时有个卖黄酒的公司叫胜景山河,被媒体质疑财务造假,后来被查实。媒体是怎么发现呢?是记者去走访黄酒的经销商,了解它真实的行业地位;去超市里面看它终端的实际销售情况,最后得出结论,以它渠道的覆盖情况和终端的销售情况,不可能支撑披露的那个规模的销售。这种调查式的舆论监督,是有价值的,也是值得肯定的。
但后来,在包括财经领域的各个领域,传统媒体衰败,新媒体以流量为第一KPI,而且他们很快发现,由于用户的下沉,是否去基层调查,是否传播真实信息,与流量大小没有必然联系。于是,坐在家里根据网络信息,汇总加工后提炼出耸人听闻的标题和添油加醋的内容,成为现在主流的“舆论监督”方式。
近年来,这种基于追求流量的情绪化的“舆论监督”泛滥成灾,不但使得逻辑和理性离互联网越来越远,而且也严重干扰了现实中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使得政府、企业、个人都不得不耗费大量精力应对流量很大但是毫无意义的“舆情”。随着用户的下沉,互联网的信息质量是逐渐下降的。有没有必要如此在乎互联网的低质信息,可能是全社会都需要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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