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联合采购办公室召开了第八批国家集采企业培训会,对2023年3月2日正式发布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进行了要点解读。 01第八批关键词 1、中选非主非供: 主要与执行第八批时候的挂网价相关,中选价*1.5倍(本企业)或本组最高中选价。 取哪个价格交给了各省局、交给了各省局、交给了各省局。 非中选:官方回复是梯度降价(针对最高价格),未中选的不能突破天花板,常规来说就是联动全国最低价。 2、一个倡议 主要用主供企业、有时用备供企业、按需用原研企业、基本不用其他企业。 3、复合制剂纳入集采: 引入了按比例(不同规格)残缺的概念,5:10就是1:2,10:10就是1:1。 4、惩罚期内批件转让: 跟踪批件,这个时候看源头企业,杜绝多次转让规避不能参加集采的条件 5、装置加钱: 预灌封包装与安瓿瓶(西林瓶)差2.5元,安全装置预灌封与安瓿瓶(西林瓶)差3元。 大容量比小容量差比价3元,双室袋比小容量差比价10元。 6、残缺规格: 如果残缺比例的企业都落标,那么,算本比例产品流标。(内容来源:风云药谈) 02规则变化 1.过评综合满5家。 2.增加第二备选。 3.差比价增加新规则(输液VS小针,双室袋VS小针,预灌封)。 4.限价逻辑变化 5.中选产品挂网价限定 6.新剂型(双室袋)中选价匹配国谈 7.其他
来源:联合采购办公室、智采解读药 【免责声明】 1.“新康界”部分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对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司联系。 2.“新康界”致力于提供合理、准确、完整的资讯信息,但不保证信息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不对因信息的不合理、不准确或遗漏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3.“新康界”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商业交易及或医疗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新康界”内容发生偏差,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责任,赔偿责任。 4.本声明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声明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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