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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参考(财产继承)

 冷面人生2012 2024-03-27 发布于云南

      北京,男子八旬父亲,在睡梦中突然离世后,大姐提议把父亲1000多万的房子卖掉,4姐弟每人分占250万。男子生气地说:爸妈瘫痪,我照顾7年,你们一个个躲得远远的,有啥资格平分遗产?大姐却说他站着说话不腰疼。双方对簿公堂,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熟悉刘小强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大孝子。
他家虽然有四姐弟,却只有他陪伴在父母身边,且这样的陪伴,维持了整整42年。
多年来,邻居看到他对父母的付出,无不赞叹感慨他42年如一日对父母的照顾。
但是,这个大孝子却成为哥哥姐姐口中沾光最大的啃老族。还被哥哥姐姐告上法庭。
故事要从七十年代说起。
刘家二老育有四个子女,三个大的,都学业有成,毕业后分别去往不同的城市。
唯有老四刘小强,没考上学,从1975年起,他一直守在父母身边。
在刘小强看来,能陪着父母,并照顾他们,是他的福气。他跟妻子不但一日三餐为父母安排妥帖,更是在节假日带父母出去散心。
春天,他带父母去看故宫的玉兰花和山桃花。
夏日,他带父母去玉渊潭看荷花盛开。
秋日,他带父母去香山公园看红叶满天。
冬日,他把屋子里收拾得暖暖和和的,让老人不受寒冬的侵袭。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2012年,两位老人先后患上重病,生活无法自理。
刘志强肩上的担子突然加重,他不但要上班养家,还要照顾父母。幸好妻子善良,经常搭手帮忙。
寻常人家照顾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尚且感到吃力,更何况刘志强要照顾两个老人?
为了更好地照顾父母,他搬了一把躺椅,晚上睡在父母卧室中。
老人有病痛苦时,他会给他们讲笑话,以减轻他们的痛苦。
他每天为父母清洗,推他们出去晒太阳。给他们读报纸。
在他精心照顾下,刘家二老虽瘫痪几年,却从未长过褥疮。屋子里更是一点异味都没有。
他的苦和累,妻子看在眼里,疼在心中。背转身,妻子跟他抱怨,明明父母有四个孩子。平常他们照顾也就罢了,现在二老都瘫痪了,姐姐哥哥都不闻不问,也忒不像话了。
刘小强却说,咱做到问心无愧就好。
他很有耐心,每次为父母做事,都是笑嘻嘻很开心的样子。
但他的付出,父母岂能不知?
有一次,他为父亲换脏衣服时,母亲突然就哭了,父亲眼睛红红地说:“我这四个孩子,就你没啥出息,却就你最孝顺。是我们拖累你了!”
“瞧您说的,您二老要是能活100岁,我天天侍候你们都高兴。我能每天陪着你们,是我的福气!”
两个老人都笑了,但那笑中却带着泪滴。
2017年,母亲去世后。父亲也在睡梦中去世,死前没留遗嘱。
哥哥姐姐回来奔丧,安葬完老人后,提议卖掉房子,姐弟四人,每人分25%。
刘小强怒了,父母活着时,哥哥姐姐不闻不问,老人刚刚去世,他们就如此迫不及待?
他说:“爸妈生病多年,你们一个个躲得远远的,有啥资格来平分遗产?”
大姐怒吼:“爸妈的退休金都被你用了,你站着说话不腰疼!”
姐弟四人对簿公堂。
哥姐认为,父母没有留下遗嘱,就该按法定继承分割,每人分25%的份额。
刘小强却说,从1975年到2017年,他一人照顾父母42年,父母生活不能自理7年,都是他和妻子侍候,他理应多分。
法院审理后认为:
1、按常理来说,老人生前未留下遗嘱,理应按照法定继承。由四姐弟均等分割。
但是,很明显,四姐弟中,刘小强对父母尽到的照顾和赡养更多。
《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刘小强照顾父母更多,理应多分。
2、根据调查,刘小强这些年不仅对父母尽到了生活上照料的义务,更尽到了精神上慰藉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虽然两位老人有退休金,但他们身体不好,刘小强不但在生活上给予照顾,在精神上也给予陪伴和鼓励。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提高,国家和社会也能够为老年人提供一些物质保障。很多老年人不再主要依靠子女提供物质帮助。
老人年迈时,更需要亲情的慰藉,来克服精神上的孤独和无助。
刘小强不仅陪伴父母42年,更在两位老人生病时照顾7年。
7年,整整2555个日夜,他牺牲了多少时间和精力,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
他的做法,值得被肯定。
3、法院判决多给刘小强分割遗产。
《民法典》第6条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刘小强为父母尽孝42年,他的孝心天地可鉴。他这种尽善尽孝的行为,应该被倡导赞扬。
但赡养父母不是他一人的责任,其他三人也有义务。
所以,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法院判决:确认诉争房屋由刘小强继承70%,其他三人各继承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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