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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中国近代书法美学大家

 吕剑藏书 2024-03-27 发布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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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艺术是运用毛笔写出来的点画线条,借着汉字的结构态势,通过意识和身手进行具体的点画、线条组合,体现其运动、节奏、张力种种的变化,表达出个人所追求的美感。因此,不同书法家的作品可以表现出不同的风格美。这是中国书法具有独特的传统和审美观点而成为一门历史悠久并广泛受到人们尊崇的传统艺术的根本原因。但当西方美学思想传到中国以后,这一传统观点有些动摇了。

1932年,朱光潜(1897—1986,美学家、文艺理论家)在《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宇宙的人情化 》一文中指出了这一事实,并从美学的角度维护了书法的艺术地位。他在文中写道:“书法在中国向成艺术,和图画有同等的身分,近来才有人怀疑它是否可以列于艺术。这些人大概是看到西方艺术史中向来不留位置给书法,所以觉得中国人看重书法有些离奇。其实书法可列于艺术,是无可置疑的。它可以表现性格和情趣。… … 我们说柳公权的字' 劲拔 ’,赵孟頫的字' 秀媚 ’,这都是把墨涂的痕迹看作有生气的东西,都是把字在心中所引起的意 象移到字的本身上去。”(见朱光潜《艺文杂谈》,安徽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其实,论及现代西方美学观点来看待中国书法艺术,梁启超要比朱光潜早得多。早在1902年,梁启超在论及美术时,就将书法列入世界公认的美术门类之一。他在那年所撰写的《中国地理大势论》中指出 :

吾中国以书法为一美术。故千余年来,此学蔚为大国焉。……盖虽雕虫小技,而与其社会之人物风气,皆一一相肖有如此者,不亦奇哉。

1926年,他在《书法指导》(梁启超在清华大学教职员书法研究会作演讲的记录稿)中,详细论述了书法在美术上的价值。他说:

美术,世界所公认的为图画、雕刻、建筑三种。中国于这三种之外,还有一种,就是写字。

他接着说:

中国写字有特别的工具,就成为特别的美术。写字比旁的美术不同,而仍可以称为美术的原因,约有四点: 一、线的美。……西洋美术,最讲究线。……如果绘画,要用很多的线,表示最高的美。字不比画,只需几笔,也就可以表示最高的美了。二、光的美。……西洋画所谓有光,或者因为颜色,或者因为浓淡,那是自然的结果。中国的字,黑白两色相间,光线即能浮出。三、力的美。……写字,一笔下去,……有力量的飞动、遒劲、活跃,没有力量的呆板、委靡、迟钝。四、个性的表现。……美术一种要素,是在发挥个性,而发挥个性最真确的,莫如写字。如果说能够表现个性就是最高美术,那么各种美术,以写字为最高。

梁启超谈到的这些关于书法的美学观点,在传统的书学文献中,如关于类似线条美的描述:“鸿飞兽骇之姿,鸾舞蛇惊之态”(唐孙过庭《书谱》),关于类似笔力美的描述:“下笔用力,肌肤之丽”(东汉蔡邕《九势》),以及宋人“书为心画”“心正则笔正”等关于类似书法个性美的论述,零零碎碎,略有论及。能运用现代的美学观点有系统地加以论述,自民国以来尚属首见。这些美学观点,直至今天,书学界仍然作为课题不断深入探讨。

可以认为,梁启超在中国书法史上是较早接受西方美学思想的人。他从西方美学思想的启发中,加深了对中国书法在美学价值上的认识,并运用西方的审美法则,从美学的角度论述了中国书法是一门地地道道的艺术。在世界艺术之林,它的艺术美及魅力是无可置疑的。

当代书法理论界对梁启超在《书法指导》中关于书法美学观点的论述的学术价值和历史地位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是传统书学走向现代书学过程中的重要成果,堪称现代书法美学的开山之作。书法理论家陈振濂在《现代中国书法史》(河南美术出版社1996年版)中,对梁启超的书法美学观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是“预示着一个书法美学的新的理论的诞生”,还称梁启超为“中国近代书法美学的第一人”。

(本文节选自陈福树专著《梁启超的书法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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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王晓娜

编辑 | 姚纪芳

来源 | 羊城晚报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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