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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先贤|居官廉洁的“青菜王”

 颍州西湖会老堂 2024-03-28 发布于安徽

在阜阳市太和县城西关外,原有一座“尚书墓”,在1958年城建被拆除,现仍有一条长约200余米的街道叫“王布政街”,是为了纪念明代时曾在四川任过布政使,后官至刑部尚书的太和人王质而命名的。

 王质(1392-1444),字孟瑾,祖籍山东莘县,是北宋丞相王旦的后裔,后择居颍州太和。他在永乐年间由乡举为训导,先后担任云南道监察御史、四川布政使司右参政、山东右布政使户部右侍郎、刑部尚书等官职。《阜阳地区志》《阜阳地区历史人物》《阜阳古今名人》等均对王质有记载。

  王质在云南道监察御史任上三年,后因丧父回太和县家乡守孝。有一同僚巡按至太和,见王质家境贫寒,令知县馈送绢帛、米面和肉食,作为挽奠礼品。王质则婉言谢绝了,他说这些东西都是家乡民众的脂膏,力辞不受。

  王质在任四川布政司右参政时,勤政爱民,自奉俭约,不忘农耕传统,亲自在布政司署衙内的闲荒地上开辟了一块菜园,种植了多种蔬菜 。王质的日常生活多以蔬菜为主要副食,“晨昏一蔬,未常有厌”,数十年如一日,的确难能可贵。他所在任职地的百姓深为其廉洁所感动,誉以雅号“青菜王”(王青菜)。

  正三年(1438),王质升任山东右布政使。当时济南郊外经常有虎患伤人,百姓谈虎色变,惊恐不安。王质立即遣人操强弩抓捕,三日内就捕获猛虎17只,虎患很快得到平息,此举深受群众赞扬。济南狱中有长期羁押的重囚七人,其中有三人一直在喊冤,王质认真核查后确认为冤案,遂将三人无罪释放。正统六年(1441)王质擢升为户部右侍郎,执掌全国疆土、田地 、户籍、赋税、俸饷及财政相关事宜。后调任刑部尚书,掌管全国司法和刑狱,正遇福建宝峰银场发生重大盗窃案件,王质奉诣日夜兼程前往调查穷乡此案,当官船至苏州时,患了严重的疾病,属下建议靠岸停船请医生诊治,但他坚持以办案任务为重,仍然继续前行,当官船抵达杭州时已病入膏肓,不治而逝。皇帝闻讯后非常悲痛,命令工部营葬,礼部遣官谕祭。大学士杨溥为其撰写墓表,学士苗衷撰写墓志铭(现藏阜阳市博物馆)。大学士李贤撰《青菜王记》,颂其高风亮节。史学大师万斯作有赞美王质的诗《青菜王》:

  天下何人咬菜根,菜根之味胜八珍。

  仕宦纷纷厌粱肉,岂知菜根更宜人!

  官至尚书惟食菜,清贫谁与公为辈?

  世上谁嫌肉食鄙,究竟谁知菜味贵?

  何况为官求肉食,不顾民间有菜色。

  民有菜色官不知,官有肉味民岂知?

  安得今日有王公,大起天下沟中瘠?”

  此诗结尾呼吁“安得今日有王公,大起天下沟中瘠”,意思是说大臣能俭朴些,挨饿的饥民就少了。

  青菜作为普通的素菜,最能体现食用者的清苦。在“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菜银”的封建社会,王质官至刑部尚书,一生能在生活上淡泊如水,以常食青菜为乐,廉洁俭朴为荣,比之那些花天酒地、灯红酒绿的官宦们,其精神境界何止天壤之别。王质廉洁自律、克勤克俭的品格,永远值得人们学习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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