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会计懵了!申报期刚结束,突然接到税务局电话,致命5连问!

 ghqhyx 2024-03-28 发布于江西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繁忙的会计办公室内,李会计正聚精会神地处理着一堆堆的财务报表和税务文件。突然,电话铃声响起,打破了办公室的安静。她迅速放下手中的笔,拿起电话接听:

图片

图片



有几个关于你们公司纳税申报的问题,我需要向你了解一下。
李会计心中一紧,但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会计,她迅速调整心态,保持冷静与专业:“好的,请问有什么问题需要了解?”

1、你们现金支出频繁,是否取得合规的发票?没有取得发票的是什么情况?
已取得合规的发票,金额在500元以下的情形,取得对应金额的收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收据本身也可以作为合规的票据列支,具体使用情形:
①个人零星采购支出,个人提供的临时服务!要求:单笔≤500 元且收据上要注明个人身份信息;
②财政监制收据,包括非税收入票据和财政收款收据;
③企业内部的收据,比如材料报废、内部领用等。
④费用的分摊表,比如企业共用水表、电表,凭分摊表和开具总的发票复印件或分割单即可入账并税前扣除;
⑤个人抬头的发票,比如个人出差的交通费用,飞机、高铁等,租赁个人名下车牌号码的油费发票、租赁个人名下的物业费、相关的水电费、固定电话费等。

2、你们公司业务招待费用很高,取得的业务招待费中的住宿费专用发票是否抵扣进项税额?
取得的业务招待费中的住宿类专用发票未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根据上述规定,若是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3、你们取得了这么多个人代开的劳务费的发票,作为支付方是否履行了代扣代缴个税的义务了?
已经履行了代扣代缴个税的义务!
在取得个人代开劳务费发票方面,用人单位应当与个人劳务提供者签订了正规劳务合同,并依照规定流程,由个人前往税务机关代开相应发票。
作为支付方,用人单位严格履行了代扣代缴个税的义务。在支付个人劳务费时,已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了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并确保税款及时上缴至税务机关。

4、你们公司账面上的注册资本金怎么这么大,认缴的注册资本金是不是认为不用到位了?
不是的,认缴并不是不缴,将根据新《公司法》要求约定的期限陆续安排实缴到位。
根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已于2023年12月29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公司法,在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新《公司法》对资本认缴制度进行了根本变更,由原来的认缴登记制,改为限期认缴制,股东的出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
新《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你们公司把车子转给老板个人了,这税交了没啊?都交了哪些税?
已按照税法规定要求的进行申报缴纳税费,车辆转让给个人涉及到以下税费。
(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无论是按照市场价(公允价值)转让还是低价转让(包括无偿转让),车辆转让过户时都需要到二手车市场去申请代开二手车专用发票,代开的价格应按照市场价代开,企业也应按照市场价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
1.满足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简易计税的条件,企业可以适用按3%征收率减按2%征税的简易计税。
2.不满足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简易计税的条件,一般纳税人应按照销售货物的税率13%,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
3.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的,在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之间,可以享受增值税一定的减免优惠政策。
4.如果企业实际缴纳了增值税的,还应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的金额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二)企业所得税
公司对外转让车辆,属于对外转让财产,财产转让的净额(利得或损失)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不是公允价值转让的(低价或无偿),应按照视同转让财产处理。
(三)印花税
因为对方是个人,按照《印花税法》规定,转让车辆的合同属于买卖合同,对方是个人的就可以享受免印花税,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四)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按照市场价转让(公允价值),就不涉及到个人所得税;如果是按照非公允价值转让(低价或无偿),就涉及到个人所得税。
1.低价或无偿转让对象是企业员工的,与市场价的差价部分属于受让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并入当月的工资,一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2.低价或无偿转让对象是企业投资者及其近亲属的,差价部分应视为“股息红利所得”,应按照20%的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
3.低价或无偿转让对象是跟企业无关的,比如通过相关抽奖活动获得的,应按照“偶然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税率20%。
本文来源:财税大世界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