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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阅读碎札·四十二

 吴营洲文存 2024-04-01 发布于河北

《红楼梦》阅读碎札·四十二

吴营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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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曹雪芹生活的年代,外国的一些东西已经传进来了。
在《红楼梦》的第十六回,凤姐说:“那时我爷爷专管各国进贡朝贺的事,凡有外国人来,都是我们家养活。粤、闽、滇、浙所有的洋船货物都是我们家的。”
也许,当时有的人可能只欣赏或关注自鸣钟、金鸡拿之类“洋货”,而曹雪芹,可能更在意那些思想或文化,诸如传教士带来的基督思想,诸如资本主义初期的那些自由、平等、博爱等理念。
这些思想和理念可能对曹雪芹产生过影响。
从《红楼梦》的文本来看,曹雪芹的许多思想都是“超前”的。即使是今天看来,曹雪芹的思想都不落伍,诸如对人的尊重,诸如拿人当人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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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之所以写出《红楼梦》,是有许多必然的。
如果他的家不被抄,他即便当不成织造,也会是个纨绔子弟,不可能去呕心沥血地写书。
如果他的爷爷曹寅,只是地位显赫,只是家资万贯,而不爱好诗词曲赋,又没有万卷藏书,便也不会有博学多识的曹雪芹。
如果在他的少年时期,遇不到一位令他心仪的女孩子,而那个女孩子后来的命运若不是特别凄惨,恐怕也就没有这部《红楼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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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定曹雪芹是《红楼梦》一书作者的,代不乏人。究其原因,主要是历史上留下来的有关曹雪芹的资料不多,且相互间又有些舛误或矛盾,再加上《红楼梦》写的是这样好,各个方面都好,于是便有人对“曹雪芹”产生怀疑。
其实,这是正常的。由“疑”到“不疑”,是需要一个过程的。
不妨假设一下,如果《红楼梦》写得不好,而像浩如烟海的其他小说一样,那么作者爱谁谁,人们就不会死乞白赖地研究他了。但是,“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是两百年来广大《红楼梦》读者的普遍认定,若彻底否定“曹雪芹”,那需要面对的问题会更多,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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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敏对“燕市悲歌”“秦淮旧梦”是很感兴趣的,他在写给曹雪芹的诗中,曾两次出现类似的语句:
一次是在乾隆二十五年,敦敏偶过明琳的养石轩,意外地遇到曹雪芹,“感成长句”,其中写道:“秦淮旧梦人犹在,燕市悲歌酒易醺。”
另一次是在乾隆二十六年秋天,他去西山造访曹雪芹而写的《赠芹圃》,其中有这样的语句:“燕市哭歌悲遇合,秦淮旧梦忆繁华。”
在这里,“秦淮旧梦”好解释,秦淮是一河名,在南京。曹雪芹的少年时代曾在南京居住,经历过一段极为豪华富贵的生活。“燕市哭歌”也好解释,曹家败落后,曹雪芹一直住在“燕市”北京,历尽了一番离合悲欢炎凉世态,这自然便是“燕市哭歌”。难解释的便是“人犹在”和“悲遇合”。
有人说:“人犹在”的人,当是曹雪芹少年风月繁华生活中的旧友。并猜测他们在北京意外地相遇了。并把“遇合”也做了相似的解释,说“遇合”便是“意外地遇见了秦淮故人”。
另外还有人进一步解释说,这位“秦淮故人”,便是史湘云式的人物,和曹雪芹有着感情上的纠葛,于是二人重温了旧梦,那句“获麒麟伏白首双星”便也有了着落。
然而,这种解释对不对呢?而今在我看来,似是不妥的。
曹雪芹离开南京时,最大不过十三四岁。这般年纪,再早熟,在感情这一问题上,恐也不至于爱谁爱到死去活来的程度。所以说,那句“获麒麟伏白首双星”,在文学作品中那样安排尚可,在现实生活中不大可能,曹雪芹本人恐怕也不会有类似的经历。
“遇合”一词,一般解作“相遇而彼此投合”或“碰到”,而在这里,似不该做如此简单或机械的解释,总觉得他是有出处的,或者说是有典的。
典出哪里?当是典出《红楼梦》的。
一部《红楼梦》,洋洋洒洒近百万言,从主旨上讲,自然是道学家看见淫阴谋家看到宫闱秘事,但就故事本身来看,一言以蔽之,不过是写了人的“遭逢际遇”“悲欢离合”。这一点,别的人不清楚,敦敏肯定是清楚的。他再一再二地提及“燕市哭歌”,当是指曹雪芹为这部书所付出的巨大心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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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敦敏诗中“芹圃曹君霑别来已一载余矣,偶过明君琳养石轩,隔院闻高谈声……”等句看,曹雪芹从南方回来,心情很好,很高兴,并不沮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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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秦淮旧梦人犹在”,是曹雪芹去南方看旧相识去了。
其实,曹雪芹从南方回来时,才十三岁,哪有什么“旧交”。
李鼎、曹頫有。
那么,这里的“人”是什么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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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为什么去南方呢?
宋谋瑒说,是给尹继善做幕僚去了。
可是,从北京到南京,往返也得半年时间,而只在那里待了两三个月?太悖常理了。
曹雪芹去南方,恐怕也不是为了挣钱。
会不会是他娶了“新妇”,带着“新妇”和孩子去南方看看呢?似乎也没有这个可能!太拖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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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鼎、曹頫,是曹李两家的长辈,经常会聊些过去的事情,如“接驾”什么的。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曹雪芹就把这些记了下来。
曹雪芹开始是随意地听,说什么听什么,后来就主动地问些什么。
李鼎和曹頫,也渐渐地由闲聊,变为主动回忆了。
“秦淮旧梦忆繁华”,是李鼎、曹頫这样的老一辈人在“忆繁华”。曹雪芹的童少年时,没有“繁华”可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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