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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思想韩非子的天道观,道、理、法的内在联系是什么?

 小播读书 2024-04-01 发布于广东

法家思想还有天道观?

这其实是很多人对法家思想的误解,认为法家思想是严刑峻法,是强权和专制。

但其实不是,今天我们就来看看法家思想是如何从道家、名家、儒家和墨家中吸取养分,构建自己的理论体系,并且论证法家思想的真理性和科学性的。

前面我们介绍了,一种思想之所以能被大众所接受被传承,一定不是靠某些个人的人格魅力和国家的强权,而是应该有自己正当性和合法性的理由。

或者说它能够在理论上实现自给,在道理上通达,才能被人们所广泛接受和传承,法家思想也不例外。

法家思想的理论基础是来自黄老道家和老子的“道”

在《韩非子·解老》中,韩非子说,道是什么?

道是万物之所然,万理之所稽。理者,成物之文也;道者,万物之所成也。

道是成就万物的根本原因,是万理构成的根源。

理是万物的外在表现,道则是成就万物的本因。

这一段非常经典,我们经常要讲“道理”,其实道和理是分开来讲的,道和理不是一回事。

韩非子是第一位在本体论和认识论上把“道和理”分开论述的思想家,儒家后来的“天理”的“理”其实在《庄子》《韩非子》中都提出过。

简单来说,道是万物的本体,万物的来源,道具有普遍性和根本性,而理是道在万物中的显性,如果道是万物的普遍性,那么理就是万物的独特性,每一个事物都是“道和理”的结合,道是普遍性,是万物普遍规律;理是独特性,是事物具体的规则。

后来儒家思想提出了“天理”和“格物致知”,格物致知就是“知天理”

当然,儒家的天理其实也是“道和理”的融合,是通过具体事物的规律,进而探求万物的普遍规律。

好了,我们还是回到韩非子的思想,韩非子说,道是理的参照,万物各有其理,彼此不会相侵,所以,理就成为万物形成的宰制力量。

行人有行人的规则;车辆有车辆的规则,这些各种事物各自的理,各不相同,互不冲突,道是理的来源,道包括理。

所以,韩非子说,道成就万物,道不远人。

理就是万物方圆、长短、粗细、坚脆的分别,理是道在具体事物中的显性,有了理才可以知道“道”的存在。

韩非子说,道是不变的,是永恒的;而理是变化的,有存在和消亡,有盛极和衰败。

韩非子通过对“道和理”关系的阐释,建立了法家思想天道观。

他认为天下万物都在道的统摄下,不在道之外,只有尊道顺理,才能实现无为而治。

道是万物的本体,万物的来源;理是道在万物中的具体规则,那么“法”呢?

法就是道在人类社会的具体规则。在老子的《道德经》中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类社会的运行是有其规律、规则和定理,这些都是从道而来,而法就是道在社会中的显现。

遵道而行,就是顺理而行,也就是尊法而行。

由此韩非子为法家思想的“法”找到了形而上学的理论依据,“法”来自不可辩驳的“道”。

道是永恒的、普遍的、根本的,而理和法是变化的,那应该如何去认识事物的法和理呢?

韩非子提出的认识论的方法是:参验。

参就是多方比较、经验就是用事实、实践去检验。简单说就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韩非子《解老》《喻老》这两篇内容就是按照这种方法构建的,从老子的《道德经》中总结提炼出真理。

“解”就是通过各种对比、分析、比较、解读,找出其内在的规律和道理。

“喻”就是与历史、现实结合,用这些道理去检验君臣、政治的得失,证明老子之言的真理性。

不仅在《解老》和《喻老》中,其实韩非子在多篇内容中多次提到“参验”的重要性,韩非子的“参验”的思想,其实来自名家的“循名责实”,韩非子提出了“循名实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的思想。

名就是抽象的名称、规则、道理、规律,而实就是具体的实在、事实、实践。

《韩非子·显学》举例说,宝剑是否锋利,只凭金属的颜色,铸剑高手也很难判断,但如果用它来宰杀牲畜,很容易就检验出来。

韩非子的“参验”其实和墨子的“三表法”是非常类似的。

墨子在《墨子》中提出了我国古代的逻辑分析方法“三表法”,墨子创造了我国古代历史上第一个完整的逻辑学体系。

墨子的三表法、印度因明学,还有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演绎法,并称为世界三大逻辑学。

什么是三表法?墨子说:“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

“有本、有原、有用”就是著名的“三表法”,是判断一个事物真实可靠的论证方法。

简单来说,就是要考察一个知识是否是真,是否值得信任,可以从三个方面考察:有本源、有论据,而且还能得到实践的检验。

有本之者,就是说有历史经验佐证,有经验基础;有原之者,就是说有实际的评价佐证;有用之者,就是说有实践后的效果佐证。

这是一种典型的“经验实证”思想,跟韩非子的“参验”类似。

所以,我们说韩非子是先秦思想的集大成者,不仅仅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众采各家之长为己所用,韩非子也被誉为先秦最后一位思想大家。

好了,今天我们介绍了韩非子的天道观,韩非子论证了:道、理、法的内在联系,也介绍了法家思想的 方法论:参验法。

道是永恒和普遍的,理是具体的显现的,在事物中,理是道的显现,在人类社会法就是道的呈现。

通过“道与理”“ 道与法”的论述,韩非子为“法”找到了形而上学的依据,实现了理论自洽。

“法”并非异想天开,也并非空中楼阁,它是有坚实的、不可辩驳的理论基础,这就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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