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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规定是怎样出现的?

 天府小小爸 2024-04-03 发布于新疆

你有没有遇到过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

员工出差住在亲戚家,为公司节省了住宿费,结果财务以没有住宿发票为由,拒绝报销打车钱;

行政部要求在半天内对生产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还不能停止生产,一线无法完成,干脆也不检查直接报个假结果;

某地搞垃圾分类,每个小区都安排志愿者守着大家把垃圾扔到正确的桶里,还闹出不少矛盾,但是所有垃圾却又在扔进垃圾车时混在一起。

当事人会吐槽这些事情,因为它们根本不符合最基本的常识。

常识是什么?丹麦管理顾问马丁·林斯特龙在《常识工作法》中给出的定义是:常识是指人类基于经验、观察、智力和直觉而形成并不断完善的判断和本能,是看清事物本质并依照事物规律做事的诀窍。

什么才是事物的真正本质,每个人恐怕都会有不同的理解,但大多也有基本的共识。那些被吐槽缺乏常识的行为,往往就是违背了人们的基本共识。

一、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况

1.认知不同

俗话说,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人们的经历有别、见识有异,让他们形成了不同的世界观和思维模式,这是做事方法差异的底层逻辑。

正如各个地方的生活习惯差别很大一样,一些人眼中的常识,对其他人而言则闻所未闻。

彼之蜜糖,吾之砒霜。

2.需求差异

任何一个组织都是由很多人组成的,他们担负不同的角色,履行不同的职责,也有不同的需求。

即使所有人都遵循组织的大需求,但当细化到不同岗位时,必然会有更加“符合”岗位特点的解读,以及相应的行动。

生产一线的需求是能够按照科学规律和正常节奏开展生产,管理层希望高效又高质,行政部门则只看是否符合流程。

需求不同,关注重点就不同,做事规则也就不同。尤其是掌握规则制定权的人,必然会优先考虑自身的需求,此乃人之天性。

正所谓,屁股决定脑袋。

3.同理心缺失

认知和需求不同,并不是缺乏常识的充分条件。如果能够站在他人的角度思考问题,也可以达成一致,不至于出现那么多奇葩事。

然而,同理心缺失是一个普遍现象,甚至一些人会刻意为之。

有的安于现状,宁可天天抱怨流程缺陷也不愿意推动哪怕一点点改动;有的各自为战,只顾本部门的利益而不愿意提供协作;有的坐在舒适的办公室,凭想象开展工作;有的更是宽以律己苛以待人,刻意刁难。

常识的缺乏通常源于短视。当组织开始把注意力放在运营管理和工作流程上时,奇葩的规定、违反常识的事情就会越来越多。

大多数蠢事和不便,都可以追溯到一个有缺陷或破损的组织生态系统。

二、我们能够做什么

对于组织中的大多数人而言,都只是规章制度和管理指示的执行对象。面对奇葩事,用“无能为力”来形容,应该也不为过。

毕竟,个体的力量是有限的,尤其是在面对一个成熟的组织体系时。

然而,一旦那些违背常识的事情发生反噬,首先受到伤害的,往往也是一线的执行者。

无法左右规定,但却可以把握尺度,毕竟很多事情都是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变通的,还有一些事情根本没人去关注真实的情况。

当你觉得某个规定不合常理时,可以找机会提出意见,如果没机会也要自行决定怎么办。因为无论结果如何,都得你来承担。

比如守在垃圾站的志愿者,如果人们主动分类,应当予以鼓励和感谢,但如果有人就是不愿意,劝说一下即可,不要激化矛盾,毕竟最终的结果都一样。

人与螺丝钉的最大区别在于人是可以思考的。任何时候都要有思考、有判断,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你的服务对象是活生生的人而不是冷冰冰的KPI。更要牢记,无论处于组织中的什么位置,你都是一个独立的人。

多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多用同理心判断,多开放和接纳不同,不要太自我,更不要太自私。

如果你是管理者,则要更多关注能创造价值的事情,少抓工作规程、会议和PPT,多看现场少看报告,不要靠臆测做事,更不要“要求我提了,怎么做到是你们的事”。

减少奇葩的事,一靠真实,二靠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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