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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宝林寺序

 严陵散人 2024-04-05 发布于四川

重修宝林寺序

宝林寺,吾祖创之,又舍田几亩以供僧之主持是寺者。舍田之日,即焚契于寺。而田米七斗,则归房下,盖为寺虑远矣。

嘉隆年间,僧犹然输役,而田租所入,岁可供僧十馀口。迨主持更代,或不得其人,寺田遂为豪强所占。日侵月割,至今存者,仅数坵耳。嗟乎!吾祖焚契之意,惟虑子孙或夺之也,岂意为豪强所占哉!然老僧、故佃,犹有知其塅落、界限者,是寺田尚可查而明复之也。独寺颓坠既久,且遭贼燹,遂尽毁圯。而佛像罗汉露下,为风雨所蚀大半,过者惜之。

今岁,长房侄美等有志重建,命其子龙英、侄龙祐同来请具言所以建寺之意,余不觉津津然喜曰:“有是哉,不忘我祖之志乎?”

我祖祠堂有所,蒸尝有田,今皆废没。所存者,蒸尝户役田耳。然额数寡尠,各用不充,其重且急,不特如宝林寺废。侄不虑此而虑彼,何哉?虽然后人之患,不心先人之心耳。齐宣爱牛,孟子赞其可行王道,谓其有是心也。苟心先人之心,靡所不举,独新一寺而已哉。此余之所以喜也。

建寺工费,大约计银若干,吾家兄侄、子孙同志者,随其善念,力量所及,不论多寡;而亲邻之喜助者,亦书之簿,以侄出纳。庶成功之日可纪云。

万曆五年岁次丁丑(1577)中秋闰月之吉 曰巽书

【注】广东五华县安流镇李氏。此文转载自《对镜旧谱》《重庆谱》,锡球校订注释。

①据《低坑旧谱》记载,宝林寺为六世祖得生公(1403—1479)修建。十世美公(1528—1590)于明万曆五年丁丑岁(1577年)主持重修宝林寺,置铜钟一口、铜印一颗。清雍正甲寅年(1734)经美公派房长秀成、斌梅、裕标、子信、肇汉等主持重修。清乾隆四十七年壬寅(1782)三月初三庚子日辰时,又经美公派房长辅佐、长赓、连发、荣万、福秀、达政等奉尝田立碑。清嘉庆年间(1796-1820)由雍公裔学金倡首董理,迁建宝林寺于祖祠左青龙砂位,并重修祖祠,捐题特牌。祠、寺之规模大壮焉。《长乐县志》载:宝林寺,李美夫妇献铜钟一座。

②嘉隆年间:明嘉靖、隆庆年间(1522—1572年)。

③得生公有七子:郁、实、荩、广、通、盛、幼。郁公是长房,郁公之孙世宽公与作者曰巽肖峰公同为得生公之曾孙、子高公之玄孙,乃五服内堂兄弟关系也。世宽公生六子:仟、雍、遂、徵、彦、美。“美”为世宽公之幼子。“龙英(1551—1624)”为美公之长子;“龙祐(约1550—1598)”为彦公之次子、美公之侄。故曰巽肖峰公称美公为“长房侄美”,“其子龙英、侄龙祐”。

④肖峰公(1526—1593),讳曰巽,字顺之,是七世幼公之孙。其世系为:1藩→2标龙→3朝烨→4均一→5春华→6萼翻→7致祥→8子高→9得生公→10幼公→11富先公→12曰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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