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01 十五年——养老保险的最低缴纳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 ↓ 来源:中央人民政府 https://www.gov.cn/flfg/2010-10/28/content_1732964.htm ↓ 这就意味着 按法律规定 ↓ ![]() ![]() 02 停缴社保会影响医保、失业、生育等待遇 ![]() 这个问题我们分两个对象来讲—— 根据《关于调整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职工有关政策实施方案》: 全面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待遇。2020年12月31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的企业参保人员,退休前职工医保处于参保状态,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达到10年以上,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受用人单位缴费影响。视同缴费年限以人社部门认定的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为依据。跨统筹地区转入的参保人员,在异地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年限计入实际缴费年限,且在我市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5年。 逐步调整最低缴费年限。为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和医疗费用快速增长等叠加因素带来的医保基金刚性支出加大的压力,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健康可持续运行,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与省直医保实际缴费年限执行同一标准,逐步实现 “同城同待遇”。自2022年1月起,采用逐渐过渡的方式,每年对医保实际缴费年限递增一年,到2026年1月起,全部参保人员的实际缴费年限达到累计最低满15年。正式执行过程中若遇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规定执行。 切实完善费用补缴政策。未达到以上规定年限的参保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一次性补缴或继续缴费到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其中,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缴费年限不足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补齐;用人单位无力补缴的则由职工个人承担补缴责任。补缴费用全部进入统筹基金,不划入个人账户。 03 社保断缴和未缴满十五年可依规补救 大家对号入座即可! ↓ 职工就业期间 单位应缴未缴 ↓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建议劳动者提醒单位人事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参保手续,并补缴上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申办补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收入凭据等与补缴事由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其中,一次性补缴超过三年,需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劳动监察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行政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供大家参考,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 到了退休年龄 养老保险缴费不满足规定年限 ↓ 此情况分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类。 第一,如果参加的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将国家在2011年7月1日出台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作为分界点: 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并缴费的,到了退休年龄不满足缴费年限要求,请继续缴纳,直至满足条件,再领取基本养老金; 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就参保缴费了,实施后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没缴满,也是继续逐年缴,但缴了5年还缴不满,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然后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待遇。 第二,如果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时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对个人缴费出现中断的,应当补缴中断年度的费用,补缴的个人缴费不享受政府补贴; 参保时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且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可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供大家参考,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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