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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鱼肝油者 作者:孙了红

 新用户4541Ay47 2024-04-09 发布于上海

孙了红著。悬疑推理类小说。据说是这样:一个素不害病的人,不害病则已,一旦害病,要比一般人更重。不知道这种说法,到底是否有理。而这一次,我们这个故事中的主角,却遭遇到了类如上述的事情。这个故事中的主角,连名带姓,叫做余慰堂。这里并不说他真的害什么病,而是记着他所遭遇到的一件事。我们这个主角,一生所走的路,都是平坦顺利的路,从来不曾遇到一件事情,可以称为奇事。然而这一次,他竟遇到一件事情,比任何人所遇到的奇事还要奇。你们曾在古书上,看到过那些借尸还魂之类的故事吗?那些不很可信的故事,大半含着一些骇人的意味。根据传说,有些人在某种情形之下,自己的灵魂竟会走进另外一个躯壳而演出许多骇人听闻的奇事!

章节列表

据说是这样:一个素不害病的人,不害病则已,一旦害病,要比一般人更重。不知道这种说法,到底是否有理。

而这一次,我们这个故事中的主角,却遭遇到了类如上述的事情。

这个故事中的主角,连名带姓,叫做余慰堂。

这里并不说他真的害什么病,而是记着他所遭遇到的一件事。我们这个主角,一生所走的路,都是平坦顺利的路,从来不曾遇到一件事情,可以称为奇事。然而这一次,他竟遇到一件事情,比任何人所遇到的奇事还要奇。

你们曾在古书上,看到过那些借尸还魂之类的故事吗?那些不很可信的故事,大半含着一些骇人的意味。根据传说,有些人在某种情形之下,自己的灵魂竟会走进另外一个躯壳而演出许多骇人听闻的奇事!这样的事,听听似乎不足凭信。然而,我们这个故事中的主角,他竟有这种经历。虽说那件事的背后,另有一种内幕,可是,单就开场时的情景而论,那已尽够加上神秘恐怖之类的字样了!

以下,就是我们的主角在某一夕中,他所亲身遭遇到的怪事件。

再看下去一二页,连你,也要感到非常奇怪了!

故事揭幕的时候,我们的主角,他正独自一个,在一条马路上面摇摇晃晃地走着。

那时候,他像喝醉了酒;他像在腾云驾雾;他又像坐着一叶孤舟,漂泊到了惊涛骇浪中。

奇怪的是,他不知道,他从什么地方来,他不知道,他将到什么地方去;他也不知道,眼前他的身子,是在什么地点;他更不知道,凭什么理由,他要把他自己,带到这个莫名其妙的地点来。

总之,他觉得自己是在做梦,而且,所做的梦,还是一个并不十分清楚的梦。如果这时候,有人向他注视,那一定可以看出:他的发直的眼光,不像一个平常人的眼光;他的走路的姿态,也分明带着一种梦游病的姿态。

那条马路好像很幽静,路边的行人道,平坦而宽阔。可是,在他疲软的脚下,却并不发生平坦的感觉。他像一个幼孩,在一张装着强度弹簧的长椅上面学走路。

记着,这故事的发生,是在时代开始动荡的时节。都市之夜不同于以前的情调。时代的晦暗,正自钻进每一个街角;街角的晦暗,也正自钻进每一颗人心。于是,在这一种晦暗的背景之下,却使这个晦暗的故事,更增加了一重晦暗的色彩。

天际有些稀疏的星。路上有些稀疏的人。街面有些稀疏的灯。路灯从道旁一排外国梧桐的树阴中,把惨淡的光线挤进来,却在平坦的行人道上,画了一些漆黑的剪影。这时,我们的主角,就在这种黑沉沉的树影下,拖着他的梦游的步子,像一个魅影那样,在扶墙摸壁地走过来。

劈面吹来一些风,微微的风把他已失去的记忆,恍恍惚惚唤起了一点。

不!比较妥当该这样说:被这微风一吹,让他恍恍惚惚,记起了一点梦中经过的片段。

他恍惚记起:不久以前,他好像曾从一辆汽车中走下来。至于那辆汽车是白牌?是黑牌?是别人的?还是自己的?这些,他竟完全不知道。

他又恍惚记起:在汽车上走下来的时候,好像有一个人,曾经搀扶着他走了几步路。至于那个人,是男?是女?是老?是幼?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这些,他也完全记忆不起。

如果那辆汽车正是自己的,那么,现在自己那辆汽车在什么地方呢?

以上的问题,他很想从头到底思索一下,但是,他竟绝对无从思索。稍微想一想,他觉得他的脑内,就像斧劈一样的痛。他还觉得他的耳边,一阵阵,像泼翻了一片海水那样在发响。

远处有些汽车的喇叭声在随风送过来。

听到汽车的喇叭,使他想起了自己的汽车;因为想起了汽车,紧接使他想起:自己在这路上孤零零地走,不知道到底他要走到什么地方去。

四面看看,路灯是那样的暗。树影横在地下,显着一种可怕的幽悄。身前身后,“秃,秃,秃”,有些零稀的脚步声送到耳边,使他引起一种异样的感觉。

每一个路人的影子,在他身旁闪过,都像憧憧的鬼影!

他开始觉得有些怕。

有一个意念紧接着害怕的感觉而走进他的脑海:“回去!”抬眼看到对街正有一辆人力车,他不禁半意识地发喊:

“黄包车!”

呼喊的时候他仿佛觉得自己的声音有些不同于往常,——简直不像自己的声音。

正在这个时候,他的耳边,忽然送来一个意外的语声:

“喂!不行!坐黄包车太危险!”

那个语声,好像发自他的身旁,但是反顾身旁,却看不见有什么人。只有数码以外,有两个路人,站在另外一片树影下,悄然在谈话。那两个人,却不像在和自己打招呼。

也许这是错觉吧?他这样想。于是,他继续招呼着对街的车子。一辆空车向他身边奔过来。他刚待移动步子,踏上这辆空车。不料,在他身旁的树影之下,很轻捷地跳出一个人,竟抢先一步不讲价而跨上了那辆人力车。

他眼看第一辆车子很快地消逝。

由于他的嘶哑的呼喊,第二辆空车又从马路的另外一端迎候上来。但是,在那辆车子还没有走近之前,他的背后,另外又有第二个人,在向那个车夫尽力挥着手,意思不让那辆车子拉过来。

他并没有看到背后这个离奇的情形。

时候似乎已经不很早,那条幽悄悄的马路上,车子简直特别少。摇晃晃的身子,在行人道上呆立了片晌,结果,他并没有雇到一辆他所需要的人力车。

事情真的有些可怪,在这个离奇的晚上,他不但失落了他的自备汽车,甚至,他连从来不屑一坐的人力车也坐不成。

周遭的情形,越看越像一个迷离的梦境!

而且,单身站在这种黑沉沉的梧桐树下,越看越有点怕!

现在,他似乎已开始发觉,在他身后,像有什么东西正在追逼他。至于追逼他的那是什么东西,他却完全说不出来。

无可奈何,他只得重新拖着他的灌铅似的脚步,昏昏然,重新再向梦境一样的路途上走去。

还好,走过来一点,四周的情形,似乎比较热闹了一点。两旁的店面,间有一些比较明亮的灯光,射进他的眼角。不过从一个不很光明的环境之中转入一个较明朗的地点,那是一种新的刺激。他努力眨眼,眼珠有点发痛。

头脑越弄越昏沉;身子越弄越疲倦;脚步越走越软弱;当前的事情,越弄越糊涂。

昏惘中的唯一的意念,他急于要找一个地方坐下来,休息一下,至于其他的一切,他已绝对没有工夫再去管。

他把失却重心的身子,投入于那个比较光亮的所在。同时他的双手,却已摸在一些冷冰冰的东西上:那是一条擦得很亮的铜梗,一种玻璃窗外的装饰品。看这玻璃窗内,揭起着很漂亮的锦帷。在窗槛上,有些翠绿的植物,浮上他的眼膜。

高处有一条霓虹灯组成的横招牌,一排闪着光的玻璃字,在他昏眩的感觉中,却像卡通片上的五彩人,一个个都在摇晃,一个个都在跳舞。

第一眼中他看到如后一排大小不等的字样:——口力口口非舍官——

努力定神,他把缭乱的视线缚住了那些跳跃的字体,他方始看清,这是“咖啡馆”几个字。——当然,在这三个字上,另外还有一些别的字。

啊!这里是一家咖啡馆。他向自己报告。

脚步还只刚刚停下,就有一个很响亮的声气,像从半空飞下来,直飞进了他的耳朵,那个声音说:

“喂!站在这里做什么?进去坐一会不好吗?”

他慌忙掉过头来,看时,只见这家咖啡馆的门口,正有一个西装男子,在挽留另外一个人。呆怔了一下,他意识到那句飞来的话,并不是向他所说。

他不禁抬起迷惘的视线,向这西装男子看了一眼;同时那个西装男子却也有意无意向他回看了一眼。

他让那个意外飞来的建议提醒了他。他想:好,就到这家咖啡馆里去坐一会。

他以神经病者踏进疯人院的姿态,他摇晃地向那门口里走来。

一个孩子,穿着整洁的制服,恭敬地替他拉门,却把一种诧异的目光,投上了他的脸。

屋内和屋外,真是两个不同的世界:音乐在响,器皿在发光,座客们在笑语,一些像凤凰那样美丽的女侍应生,穿着一式的服装,在柔和的灯影下,穿花一样在忙碌。

我们的主角余先生,平常,习惯出入于这大都市中的一些最豪华的所在。对于这种略带贵族化的娱乐处所,一向相当熟悉。但是,在他此刻的眼光里,一切的一切,都觉迷离而惝恍;一切一切,都觉缭乱而陌生。——他像一个童话中的苦孩子,被推进了一座光怪陆离的魔宫。

他在一个离门不远的座位里面安放下他的身子。坐下去时,几乎碰翻了一张轻巧的圆桌。

四周有许多异样的视线,从不同的角度里,陆续投集在他踞坐的位子上;可是,他自己却丝毫没有觉察。

有一个女侍应生,蝴蝶那样翩然飞止于他的身前,以一种询问的目光凝注着他,意思问他“需要什么?”——这女子的眼珠睁得很大,好像在看一个银幕上的恐怖剧。

我们的主角,最初踏进这个地点,原意他只需要休息一下。由于这个女子的询问,他方始觉到嘴里干燥得很厉害,好像即刻刚从大沙漠里逃出来。于是,他模模糊糊随口说出了一些饮料的名目。——实际,他在说过之后,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所说的是什么。

女侍应生退下以后,他把他的疲惫而又刺促的眼球,茫茫然,看着四周的一切。他看出这一处装饰瑰丽的所在,是一座长方形的大广厅。四角列着四支大方柱;柱的周围,镶嵌着晶莹的镜子。他的座位和其中一支方柱,距离得相当近。他的眼光,偶然落到镜面上,只见里面的人影,像是华德狄斯耐笔下的东西,花花绿绿地在旋转。多看一眼,就使他的眼球,格外增加眩晕的感觉。

不行!他赶快把视线收回来。

一大杯流汁和一盆西点,托在一个银盘里面,送到了他的桌上。那个凤凰似的侍应生,放下了东西,却像逃遁一般,轻捷地旋转身子就走。一面,她还回眸向他偷看了一眼。

那个女子,走向她的一个同伴之前,轻轻说了些什么,立刻就有四条视线,远远投向他的坐处。这四条秀媚的视线之中,都在透露异样的神情。

我们余先生,他,当然不知道。

饮料来了,他惘惘然举起玻璃杯,狂饮了一口。他的手有点发颤,杯子里的流汁在晃荡,一只手不行,他用双手捧住这杯子。

喝了一口冷饮,心里感觉很畅快。因这冷饮的刺激,他的神志,好像清醒了一点。如果不是耳边的声音太嘈杂,他几乎快要找到他的已失去的经过;仿佛,他已屡次将要找到一些什么,但是,仿佛,屡次快要找到什么而一下子却又轻轻滑走了。嗳!思想始终那样昏沉,头脑始终那样胀痛,耳边始终像泼翻潮水那样的响。

但虽如此,他终于迷迷糊糊,抓住了一些失去的记忆。这时候,他的眼光,正自失神地停滞在对座一个啤酒瓶上。突然,有一个意念,轻轻闪进他的脑海;他像在无边黑暗的长空里,看到了一颗星。

他心里在喊:“瓶!”

不错,有一只瓶……有一只瓶……有一只瓶……有一只瓶,怎么样呢?

他苦苦思索下去。他再下意识地擎起那只玻璃杯,猛喝了一口冷饮。

他恍惚记起:在过去的时间中,好像他的手里,曾经拿到过一只什么瓶,……他好像曾在那只瓶里,嗅到过一种什么强烈的气味,……但,他却绝对思索不起,这是一件发生在什么时刻与什么地点的事。

那是梦里的事情吗?他自己迷惘地问。

不!那不像是梦里的事!他自己迷惘地回答。

但是,以后呢?——在捧着那只瓶,和嗅到那种气味之后,以后又怎样呢?

看着对面那只啤酒瓶,他的神思,不觉深入于他所失落的迷离的梦境之中。不料,过去的哑谜还没有解决,眼前的奇事却已接踵而来。——而且,那些奇事,竟像穿在一根绳子上,简直成串而来了!

就在这个时候,在他背后,忽然有一个声音,轻而并十分严重地,在警戒他说:

“喂!你要留心呀!你——”

第一遍的声音他似乎并没有听到;即使听到他也决不以为这是向他说的话。可是,第二次的语声紧接着又在说:

“喂!听得没有?余先生,你要留心你的危险呀!”

那个突兀的声音,不但近得像是凑在他的耳边所说,而且,语声之中还清清楚楚指出他的姓。他被那个声音猛然从迷离的思索中唤回。他不等那个声音歇绝,就愕然抬起他的视线。他向近身的一个小圈子里四面找过来,只见:那些桌子上的人,有的在吃,有的在喝,有的在谈笑,有的在把烟圈吐在热烈的空气里。结果,他并没有找到那个喊他“余先生”而向他发言的人。

只有隔座一张桌子上,坐着一个单身的座客,那个人,距离和他最近。看样子,最有可能向他说出如上的话。但是,看这家伙,一手执刀,一手执叉,正自埋头苦干于他面前的一个餐碟中。工作得这样忙,在神气上也绝对不像开口说过话。何况,自己根本并不认识这个人。

于是他仅仅把困扰的眼色,在隔座这个家伙身上轻轻一掠而过。他只模模糊糊看到那个人,是个阔肩膀的人,年纪并不十分老,穿的是一套深色的西装。——不过,也许他连如上模糊的印象也不曾留下。

其实,如果余先生的脑力能够清醒些,他就可以看出:隔座这个穿西装的家伙,正是即刻在这门口高声说话的人;如果他的脑力再清醒些,他一定还可以记起这个人,也就是从汽车上把他扶下来的人;再,如果他的脑力能清醒得和平常的人一样,他一定早已觉察:在路上的时候,这个神秘的家伙,一直是或前或后,或左或右,在暗地里追随着他的。

实际上,他从一辆汽车之中,莫名其妙被扶下来。连着,他又莫名其妙,无形被压迫走进这家咖啡馆,其间他只走了绝短的一段路,多说些也不过六七个门面。——至于他在这个离奇的晚上,究竟已遭遇到了一桩何种的事件?那也只有坐在他隔座的这个家伙——就是从汽车里把他扶下来的那个人——能够解答这个太神秘的问题。

可惜他都不知道。

这时候,他的迷惘的意识,已被那个突兀的语声,从苦思之中拉回来。他无暇再找他的已失落的记忆,而只顾抬起视线,昏乱地,在寻觅那个和他说话的人。

平素,余先生有个习惯:遇到什么疑惑不决,而需要思索的事,他喜欢一面思索,一面把他的脚尖,一起一落,在地上抖动,像是拍板的样子。——在这举目四顾的瞬间,他的脚尖,不知不觉,又在桌子底下颠顿起来。由于脚尖的抖动,他开始觉得他的两只脚,竟是那样的不适意,像被什么东西束缚了起来。无意之中,他低下头来,看看自己的脚。他在他的脚下,找到了些非常可怪的东西,竟使他的两个眼球,立刻起了凝冻的作用!

“皮鞋!”他几乎要出声高喊!

一双皮鞋,那也值得惊异吗?未免太多惊异了!然而不!说出来是自有可惊异的理由:原来,我们的主角,他有一个古怪的性情,他一向最不喜欢穿皮鞋,也可以说,他的一生,从来不曾有过一双任何式样的皮鞋穿上过他的脚;不料,眼前他竟发现自己的脚上,不知如何,竟已换上了一双他所从来不曾穿过的东西,并且,那双皮鞋擦得那样光亮,一望而知这是十分摩登的式样。

看到了那双皮鞋,再把视线沿着皮鞋逐步看上来。哎!事情越发可怪了!

当时,他的呼吸有点急促,他的额上,有些汗液在流出来。他把两个眼瞳,扩张得很大,错愕地向四周乱望,他像一头受惊的野兽,在找寻出路。他又像准备向身旁的大众提出如下的问句:

“今天晚上,我,——我到底遇见了怎么一回事?”

但是,四周那些浸沉于欢笑中的座客,除了有一两个人,偶然举起诧异的眼光在向他看,谁能知道他的意思呢?

一时他的目光,又本能地飘落到附近那支方柱上。他从镜子里面,呆呆照着他的影子。他不照这镜子还好,一照之后,只觉全身的汗毛,每根都已竖立起来!原来,他在镜子里面,发现一个奇怪的影子,那个影子,却绝对不是他本人的影子!——他本人的影子不见了!

这里,我们应该把这主角固有的面目,简单介绍一下,方始能让听故事的人,了解这故事的超出乎理性以外的神秘性。

我们的余慰堂先生,在今天以前,他的正确的年龄,已超过五十岁。他是这个镀金大都市中的一个老牌闻人(平心而论,我们很喜欢谈谈闻人们的故事;甚至,我们有时也喜欢故事造造他们的谣言,因为,多谈闻人们的事情,渐渐地,也许我们自己,也就成为闻人啦)。他的外貌,是一个典型的旧人物。他的两眼带点小学程度的近视。在他脸上,留着两撇庄严而美观的八字须。他这两撇小须,至少在最近市面上,正像仁丹商标一样风行而有名。就为人家都很尊重他的小须,于是,这小须在他自己眼内,便也格外显得珍贵。尤其他在无事的时候,最喜欢独自拈捻一下,如同一个好古的人士,玩弄一小方汉玉一样。

以上,便是我们这位余先生的一个速写像。

而现在呢,他从那面神秘的镜子之中看出来,他又看到了一些什么情形呢?——说出来真是太觉可怪了!

再说一遍:镜子里的影子,完全不是他!

镜子里的那个家伙,太漂亮啦!

一套浅色的西装,剪裁得入时而合身。洁白的衬衫,配上一条鲜艳的领带,一个梅花形的小钻针,扣在这领带上,在闪烁发光。再看头上,一些稀疏而带白星的头发,却已梳得很光亮,看样子是很花费了些美发浆。这个时髦家伙的年岁,看去顶多只有四十岁。最主要的是:镜中人的小白脸,又光又洁,你拿显微镜来照这整个的颜面上面,你也不会找到半根胡子星。

他的最尊贵的八字小须失踪了!

你想,一个素向穿中装而很保守的人物,他在照镜子的时候,竟发现了如上那样一个神秘的影子,你想吧,他将发生如何昏迷错愕的感觉?

总之,镜中人的面貌,在他略带近视的眼光里,轮廓还有点像他,而镜中人的样子,却已经绝对不像是他!

如果说,镜中的影子就是他,他怎么竟会变成这种样子呢?

如果说,镜中的影子并不是他,那么,他自己的影子呢?——他自己的影子又到哪里去了呢?

他睁大了恐怖的眼球,重新跌进了噩梦的深渊!最初,他还以为这是眼睛的错觉——因为,在这一个离奇的晚上,他自觉他的神经有点错乱;他疑惑他在过去的时间中,曾经剧烈地喝醉过酒,以致在听觉与视觉上,屡次发生错乱的感觉。

但是他尽力抹抹他的眼眶,尽力再凝视这镜中的迷离的影子:清清楚楚,这是一个穿西装的人!低头看看身上,没有错;用手摸摸身上,也没有错!

一种无可形容的恐怖,霎时布满于全身。这使他立刻想到了以前所听得的那些借尸还魂的故事!他的身子,不自觉地渐渐直立起来,接着,又不自觉地颓然地倒坐下去。最后,他的视线已凝冻在镜子上,他的血液已凝冻在血管里,而他的身子,也连带像一座化石那样,凝冻在他的座位之中,不复再有动作的可能!

至少,这时他的外表的神情,却已接近疯狂的状态。无怪四周的座客,不时举起惊奇的眼色,在飘到他的座位上来。

那些女侍应生,也都纷纷把视线从各个不同的角度里,集中于他的脸上;尤其是最初招待他的那一个,偶尔向他偷看一眼,格外显着害怕的样子。

他这僵化的状态,如果没有一些东西唤醒他,简直不知道将要维持到怎样长久!可是,在这昏迷错愕的瞬间,那个离奇突兀的语声,紧接又幽幽然像叫魂那样起于他的座后,那个声音清楚地在说:

“喂!余先生,胡思乱想做什么?你的危险来了!还不赶快留意吗?”

这同样的可怕的语声,好像一连说了两遍。在第二遍上,他让危险两字从那面迷离的镜子里把惊魂唤回来。他再度旋转眼光,急剧地寻找这语声的来源。但是,他依旧没有找到。

他只发觉四周有许多人在汹汹然地向他注意。

隔座那个穿深色西装的人,正自低着头,在把一些糖块,用心地调在一杯咖啡里。

扩声机中,在放送一片繁杂的音乐,把满座上的笑语声都盖住了。

一切的事情,都是那样离奇而突兀,仿佛在他昏迷的脑壳里,接连在放焰火,使他越弄越不懂。

今天晚上,到底碰到了什么恶鬼?他这样想。

想念未已,突然,一个更严重的声气,忽又直刺进他的耳朵,那个声音很害怕地在说:

“赶快看门口!”

这最后一次的语声已使他疑惑到那个向他发言的人就是隔座这个穿深色西装的家伙,但是,他来不及向这家伙加以更多的注意,而已抬眼看到这咖啡馆的门口里,正有一个很可怕的角色在昂昂然走进来。

走进来的新角色,是一个魁梧大汉子。如果说,眼前这满咖啡馆中的座客身材都不及新进来的这人那样高大,这话也不算武断。此人头戴一顶黑呢帽,身穿一件深青色的哗叽长袍,两个袖子,连着里面白纺绸短衫的袖口一同不规则地掷起在他强壮而多毛的臂腕上,右腕露出一个阔带的大手表。此人的面颊上,长着大块的横肉,像是两枚橘子的样子。他的一双向外突出的眼珠,完全是三角形,好像上帝在安置他这三角怪眼的时候,怕他这双眼珠因过于突出而脱离眼眶,因之,顺便在他眼膜的四周,络上了些粗粗的红筋,让它不至于掉下来。

总之,那个人的相貌,简直凶恶得可怕!

此人走进来时,立即举起他的三角怪眼,在各个座位之上恶狠狠搜索过来。最后,他的视线,却紧张地停留到我们这个主角的位子上。

这时,我们的主角余先生,正因为身旁的警告而惊愕地举眼,一时,他的眼光,恰巧和这大汉的眼光像针锋那样接触了一下。似乎由于心理上的虚怯的关系吧?余先生被这双凶锐的眼睛一看,全身顿时起了一种异乎寻常的感觉。

他简直不敢向这新进来的高大家伙再多看一眼。但是当他第二眼再偷看时,只见那个大汉,已在距离他四张圆桌的一个座位里坐下来。双方的面部恰好斜对着。

有一个女侍应生在招呼这个大汉。只见这大汉,正以诡秘的神气,在向那个女侍应生问什么话。女侍应生一面回答,一面在扭转头,不时把眼梢歪到自己这边来。

看样子,他们对于自己,分明正有什么诡秘的谈论。

自从这个大汉进门之后,奇怪,余先生的注意力,似乎全部已被这个家伙所吸住。这时候,他已全部遗忘了过去的一切,在不知不觉之间,竟屡次举眼,偷看这个新的角色,他每次看到那双红筋满布的怪眼,每次在增加不安的感觉,最后,他简直越看越觉害怕,越看越觉不敢再看。

他不明白这个新进来的角色,为什么要把这种阴险可怕的眼光来威胁他?

这个家伙要和自己过不去吗?

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为什么要和自己过不去呢?

此人将以什么方式,和自己过不去呢?

一种新的恐怖只管从那双三角怪眼之中一阵阵向他这边传送过来;这恐怖引起了他像马蹄那样历乱的思想。

本来,他自从走进这家咖啡馆里,获得了一点短促的休息以后,他的神志,仿佛将要接近清醒的边际。不料,眼前所遇的事情,每件都是那样的突兀,每件都是那样不可解释,这使他的将近清醒的神志,越发堕入了一个较前格外昏乱的境界。

正当这个迷离惝恍的瞬间,他身旁的幽幽的语声却又随之而起,只听那个语声穿过了四座杂乱的音响,而送到他耳边说:

“喂!听到没有?我叫你别乱想啊!”

这语声使他猛然记起那个向他发警告的人,他赶快回头,看着隔座那个穿深色西装的家伙。这一次,他已确定这话就是此人向他所发。一看此人的眼光,却并不向着自己,而脸上也依然并无说话的表情。但是,细看此人的眼角,却含有一种非常戒备的神气。只见他的两眼,呆望着玻璃桌面,嘴里还在幽幽然地说:

“赶快把你的头旋过去!不要只管看着我!”

这是一种极度严重而带命令意味的声气,像一柄刺刀那样割破了白热的空气而送向他的身边。由于这语气的严重,吓得他慌忙把昏乱的眼光从隔座收回来。他不期然而然,又抬眼偷望对方那个大汉,恰巧看到那个大汉也在抬眼偷看他。四条视线略一接触,他看到那双三角怪眼,却躲闪到了别处去。

同时他听到隔座穿西装的那个人,还在用着警告的语气向他说:“喂喂!余先生,别忘记你的身价!你得留心着对面这个恶汉!”

那声音又连着说:“好好保护你自己!——千万不要再向我看!”

以上的语句,虽然并不响亮,但每个字眼夹杂在音乐的繁响之中都有一种沉重的力量。

不错,他是一个有身价的人。谁都知道,一个有身价的人,很像一枚直立着的鸡蛋,最容易遭遇被碰碎的危险。这样的意识,他在昏迷错乱之中,当然也还没有忘掉。而现在,他听得隔座那个人,连续向他提出危险的警告,自然,这使他错乱的神经上,越发增加了极度不安的感觉。

一个意念飞速闪进他的脑海:“啊!有危险!还是赶快离开这地点!”

想定主意,他摸摸头,把双手撑在圆桌上,却像酒醉那样站起来,准备举步向门外走。

四周仍有许多异样的眼光,乱箭一样地飞集于他的一身。这些眼光,包括许多座客,女侍应生,身旁那个穿深色西装的怪客,以及对方那个三角眼的大汉。

他的身子刚离座位,不料面前来了一个人,竟自拦住了去路不让他走,使他吃了一惊。

一看,只见方才那个女侍应生,秀媚的眼角带着畏怯在向他问:

“先生,不需要什么了么?”

他看到这女侍应生的手内,捧着一个腰圆的小银盘,盘里放着一张小纸片。他呆了呆,方始意识到自己吃了东西,还没有付账。他不禁伸手到衣袋里面,准备掏钱。在这伸手掏钱的瞬间,一种莫名的恐怖重新又袭进他的心坎:因为他已记起,身上所穿的衣服,已并不是自己固有的衣服。他不知道在这一套神秘得莫名其妙的衣服里,究竟有没有钱。他姑且伸手到衣袋里去摸索一下。还好,他在右边的衣袋里,摸到了一些纸片,样子可能是钞票。掏出来一看,果然是两沓蓝颜色的花纸。他把其中较厚的一沓,向那小银盘里一抛。不管三七二十一,摇晃晃地向门口就走。

他完全没有看到那个女侍应生睁大了眼在向他发愣。

穿制服的孩子仍旧用先前那样的眼色看着他而替他拉开了门。

他的身子从热闹的空气之中再度摇晃进幽悄的街面。

迎面夜风吹来,使他昏乱的脑子,比较更清静了些。

这时街面上已比之前更冷静。

他准备到哪里去呢?当然是准备回家。看看四周,并没有一辆车子。定定神,他模模糊糊意识到他身子所在的地点,好像是在霞飞路的某一段。他开始懊悔,没有在这咖啡馆里借打一个电话,好让家里放车子来接他。但是,想起了那个大汉的三角怪眼,他并不想再回去。

他姑且向着比较光亮的地方走过来。

他把极度疲弱的身子,再度投入于那些梧桐叶的晦暗的剪影之下。

过去的奇事,一件件在脑内打击。一种莫名的恐怖,一阵阵在刺促他的神经。想来想去,只觉今天晚上的事,完全像是一个梦。然而仔细想想,明明不是梦。既然不是梦,那么,到底已遇见了些什么事情呢?——他依旧无法解答这个谜。

他一面找着车子,一面在树影之下摇晃地向前,一面不知不觉,伸手插进了西装的衣袋。他在方才摸索过的那只衣袋里,又摸到了一些手帕,烟盒,铅笔之类的零物。同时,他在满脑子里搜索过来,却想不出他所穿的,究竟是谁的衣服。

因为摸着右边的衣袋,顺便他把他的左手,再向左边的衣袋里伸进去。他的指尖,碰到了一件坚硬的东西,那是一件金属品的东西,分量似乎相当沉重。仔细一摸,手指的触觉告诉他:那东西不是别的,却是一支冰冷的手枪!哎呀!衣袋里面,怎么会有这种危险的物品呢?他的胆子一向就很小,并且,他自生手指以来,一生也从没有接触过这种东西。他怕这支不知来历的手枪,没有关上保险,一不小心会触动扳机而闯出祸来。他赶快把手从衣袋里伸出来。

他的心在狂跳!同时他的脚步在加速地向前移动,在他昏乱的意识中,好像是要逃避衣袋里的那支手枪的追袭!

就在这个时候,这静寂的街面上,忽有一串历乱的皮鞋声,直向他的耳边送来。

起先,他还以为这是他自己的脚声。因为他还记得他的脚上已被换上了一双莫名其妙的皮鞋。但是,仔细一听,那种急骤的步子,分明来自他的身后。当时,他不回头去张望倒还好,回头一望,他的灵魂几乎要飞散在这幽暗的树影里!

原来,他从路灯光里看过去,只见二丈路以外,正有三四个人在追随着他。为首的一个,正是那个三角怪眼的大汉。其余的几个,他不及看清是什么人,仿佛觉得内中有着穿短打或是穿西装的人。这使他在万分惊慌之中,陡然想起了咖啡馆里隔座那个怪客的警告。紧接着又有一个念头迅速走进他的惊慌的意识中。

哎呀!一定遇见绑票了!——他这样暗喊。

一面迅速地转念,一面拖着沉重的脚步,不自觉地在向前飞奔。可是他虽奔得很快,背后的人似乎追得更快,听听脚步声,分明已越追越近。他的一颗心几乎要在腔子里狂跳出来,呼吸也越弄越短促。在这冷汗直冒的瞬间,他想起衣袋里面藏有一支莫名其妙的手枪。虽不知道这支手枪是否实弹,可是,在这万分危急的时候,他想,何不取出来,吓吓那些追踪他的匪徒,也许可以救一救急。

想念之间,他赶快把手伸进衣袋里,在他伸手摸出手枪的瞬间,他听到那些急骤的脚声,已经接近他的身后。他在万分慌乱之中,准备旋转身子,把枪镇住那些追踪他的人。他的手指刚自钩住扳机而旋转身,不料,就在这个短促的瞬间,他的执枪的手臂,已被人家一把抓住,同时他的手指却在一阵痛之中被人狠命高举了起来。

呯!——

一响尖锐的枪声从那支向天的枪管中急骤地发出而划破了街面上的幽悄的空气!

连下来,他不知道他在那个沸腾的刹那之间,又做出了一些什么动作,他只觉得做梦那样,一双手已被一种铁制的东西铐了起来!

再连下来,他只觉得他已被一小队气势汹汹的家伙,推进了一辆黑色的汽车!

那个宽大的车厢里面一片漆黑,不见一丝光。

在那狭长的车座上,左右各有一人,把他紧挤在中间,连转动一下也不可能。

对面也有两团黑影,惨默地坐在那里,不作一声。车窗上的铁丝网里偶尔漏进一丝光来,闪在这两个黑影的脸上,他不时看到那双三角怪眼,正在向着他狞笑。

他觉得天地在他脑海里疯狂地旋转!

不久,他又完全丧失了知觉。

约摸上午九点的时候。

有一种暴风吹过那样的骚乱,起于一宅五楼五底美轮美奂的住宅中。那座华丽的屋子,当然不属于那些专门仰仗二房东先生代领户口米票的凄惨朋友之所有。告诉你:它是我们的闻人余慰堂先生的不动产之一。

如果你有那种幸福,你能常常走进这座屋子,不久,你就会发现:在这广厦中的一些废置不用的空屋之中,囤着大量的食品,大量的用品,以及大量不为自己所需的药品。

这广厦中不但囤有大量的货,同时却也囤有大量的人。

平时,住在这所广厦里的每一个人,其安闲的程度,决不输于那些被囤的货物。但是,在这一个特殊的上午,那些被囤的人,却已不能和被囤的货物保持同样的安静。

骚扰的原因,是为他们的主人——我们的闻人余慰堂先生,一夜没有回来。

一个闻人,必然的也是一个忙人,一夜不归,那有什么稀罕呢?也许,他是高兴住在他的“袖珍公馆”里;也许,他已被挽留在特种的所谓“生意上”;也许,他有外交上的应酬,而在研讨什么“四方形的战略”。凡此种种,不是都有一夜不归的可能吗?急什么?

可是,以上的理由,现在却并不适用于这座广厦之中。

因为,我们这位闻人,私生活一向很严肃。平时,绝对没有一夜不归的习惯。很多人知道:他的太太的贤德,却是养成他这严肃的习惯的原因之一。

余先生另有一个习惯:平时,如因特殊的原因而在外面逗留到晚上十二时以后,他必须要打电话回来,报告他的准确的所在地点,连带说明他的准确的回家时间。

可是,在上一晚的十二时以后,那个必要的电话,竟没有打回家来。

这是一个反常的情形哪!

因此,一种较小的骚乱,在隔夜已起于这座广厦之中。

电话线在隔夜已和各个有关方面开始接触。但是,从各方面所获得的消息,始终非常混沌。

尤其恶劣的是:我们闻人的贤德太太,在最近,恰巧听到过一种传说,据说余先生在外面,颇有一些不稳当的企图,正在偷偷进行。这使太太暴跳如雷。她觉得那个传说,似乎已让眼前的事变证实了。

并且,还有很离奇的事情哩。

在这一夜,余公馆中曾一连接获三个很奇怪的电话。电话的对方,是一个年轻的女人,声音非常紧张,探问余老先生有没有回来。这里问她是什么人,找余老先生有什么事,那边却把电话呱的一声挂断了。——三次的情形都一样。

这三个电话,第一个是在晚餐时候打来的。最后的一个,时间却已过了午夜。对方的声气,似乎愈弄愈着急。——这女人和余先生有什么重要交涉呢?

看来事情真有点奇怪!

一个紧张的隔夜,在那位贤德太太一半愤懑一半忧虑的混合心理之下度了过去。

到今天早晨,时候还不到六点钟,大队带有通缉性的侦骑,纷纷奉命出动。其中包括:余先生的大公子国华,次公子家华,以及男女干练仆役,等等。

在九点半的时候,大少爷国华的自备汽车,已开回余公馆门口。他从汽车里跳下来,用喷香的手帕抹着汗说:他把全上海的地皮,差不多都已翻转来,简直毫无影踪。

十点刚敲过,二少爷家华坐着出租汽车,也回来了。头上菲律宾式的头发,已经弄得很乱。他用手帕拂着西装上的灰尘说:凡是可找的地方,都已找遍,甚至他连浴室那种地方,也已列入调查的表格;但是,浴室在上午不开门,所以结果当然他是失望了。

以后,其他出动的人员,也都陆续回来,他们都没有发现老太爷的两撇八字须的影子。

于是,事态渐见严重,公馆里的小扰乱,渐渐进入于惊惶的阶段。

正在这个鸦飞雀乱的纷扰的时候,门房里的小山东,拿着一张名片,急匆匆地奔进来说:有一位客,说要求见少爷,报告关于老太爷的消息。大少爷二少爷抢先看那名片,只见那张片子,纸质很劣。片子不是印刷品,却用开花毛笔,写着三个不成样的字:

费太敏

单看这一个片子,就知道这个片子的主人,是个不成材的东西。况且弟兄二人一见这个名字,大家都不认识。二少爷急忙问:“那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那个人,看起来有三十多岁。西装穿得挺漂亮。”小山东这样回答。

看在西装挺漂亮的分上,于是大少爷急忙吩咐:“请他进来。”

那个不相识而投进一张劣等名片的西装来宾,被邀进一间古色古香的书房里,和两位少爷会见。

女太太和下人们,在别室里以一种异样的心理,期待着这来宾所带来的消息。

当那位来宾大模大样踏进书房时,弟兄二人急忙用天然的快镜向他拍照。

只见进来的那个家伙,阔肩膀,高个子,身上穿了一套浅灰色的秋季西装,裁剪十分配身。从弟兄二人眼内看来,觉得此人的衣着竟比他们还要考究。二人在想:这家伙如此漂亮;为什么要用那种蹩脚的名片?再看此人的面貌,倒也并不讨人厌;而且,看在眼里,仿佛很熟,像在什么地方见过面,但又记不起曾在什么地方见过面。还有一点,此人胸前,垂着一条太过鲜艳的领带,颜色红得刺眼!这使二少爷的脑神经上,似乎已引起了些某一种的刺促;而一时却又想不起,这刺促是属于何种原因。

来客响亮的皮鞋声,充分表示出他高等华人的身份。一个钻石的领针,在近午的阳光里闪射着威胁穷人的光华。

由于来宾气宇的华贵,必然地使二位主人在招待他时引起一种心理上的优待。

大少爷和二少爷争先以恭敬的态度招呼他坐下。

来客的“派头”大得可以。他把他的染过色的西洋眼光,向着那些不够摩登的中国式的家具“巡礼”了一下。眉宇之间,表示轻鄙不屑。他皱皱眉,以不习惯的样子,选了一张紫檀椅子坐下,坐的姿势,像是横靠在西洋式的睡椅里。

下人们拣选了上品好茶与上等名烟送上来。来客拿起纸烟,先看看牌子,看得满意了,方始拿在手里,让敬烟的下人给他燃上火。

下人肃然退出。外面有许多人,在窃窃私议,当然,其中包括着余先生的贤德太太。

于是,他们听到书房里的主客在开始谈话了。

“费先生和家严是一向认识的?”老大用这敷衍句子开场。

“不知费先生光临,有什么见教?”老二跟着提出较现实的问句。

来客仰面喷出一口烟,于是他开口了。他的语声很骄蹇,好像尊长在对小辈发言。他先问:“两位是不是余老先生的世兄?”

“正是,正是。”老大先说。

“家严在什么地方?”老二比较性急。

“鄙人先要声明,”来客说,“我和令尊并不是朋友。但有一点关于令尊的消息,想报告二位。”

“家严为什么不回来?”老二感到有点焦急了。

“有什么消息呢?”这是老大眼光里的问句。

“我不知道府上的规矩,对于报告消息的人,是否有什么赏格?”来客不说正文而先提出这样的问句。说话时,弹掉一些烟头上的灰。弟兄二人看到此人左手的一个手指上,戴着一枚特大的指环,——那是一枚鲤鱼形的指环,式样非常特别。

可是弟兄二人,听这人的话,说得有点蹊跷,不禁面面相觑,一时觉得无从作答。

结果还是老大先开口说:“如果我们有什么事情,劳了费先生的驾,我们当然要设法谢谢费先生的。”他这话,说得相当圆滑而含糊。这巧妙的词令,有点近于现代外交席上所习用的方式。

“那就很好。”来客点头表示满意。他又说道:“第一我要报告二位:令尊近时,在外面已新建设了一处小规模的公馆,很有许多较神秘的事项,都在那里和人接洽。这消息也许二位还不知道。”

老大睁眼看看老二,没有发声。因为,这消息于他们确是一个新奇的报道。

“令尊昨日,不是在上午就出去的吗?”来客发问。二人点头。来客又说:“事实上,令尊离府以后,一直就到他的新建设的公馆里,消磨掉了整半个下午。”

来客的说话,带有一些顿挫的调子,这调子暂停于这个小段落上。他又喷着烟。

这时候,书房门外,有些密探们,正以蚂蚁传报的方式,将这位来宾所带来的新奇消息,传达于总司令部。大本营里有些咆哮的声音在发出来。依着总司令的主张,恨不能立刻亲自出马,向来人追问出那个新政府的地点,而马上给予叛离者以闪电式的袭击。但是,这一个策略,却让一些参谋人员,尽力阻止了。

密探们在书房门外,密切地注视着这谈话的新发展。

只听来客扬声在说:“但是二位,决不可错怪令尊翁,以为他在小公馆里,学习游手好闲。事实上,他在那边秘密等候一个人,准备接洽一注伟大的生意。”——来客这几句话,倒像有意在对付这书房以外的咆哮。

“秘密等候一个人?什么人?”二少爷感到焦灼而又困扰。

“接洽一注很大的生意吗?”大少爷的较和缓的口气。

“费先生,能不能请你痛快些说?——接洽生意,大概用不着开一整夜的谈判!——家严为什么还不回家?”老二的脾气,毕竟暴躁,他开始对这位气概不凡的贵宾,发出他的二少爷脾气。

“咦!你——”来客自动燃上一支新的烟,随手抛掉烟尾。他向老二瞪了一眼而厉声说:“你竟这样性急吗?”

他用训斥的声吻接说下去道:“阿弟!请你耐心听我说,事情的演变,都由逐步而来,事体的说明,也要逐步而来。譬如,世界大战之酝酿以及爆发,那决不是一句话所能说明的。阿弟,是不是?”

二少爷是一个“七石缸式”的人物,主要的是他不知道这位叫他阿弟的来宾,是个什么身份。他觉得未便反抗,于是,红着脸,默默然。

大少爷连带不敢作声。

书房门外又在窃窃私议。

他们听得那位来客在用较和婉的口气说下去道:“令尊在新公馆里所等候的,是一个犹太人。那个英国籍的犹太老板,手内囤有大批的挪威鱼肝油。最近,为着某种原因,他的囤货将有无法出笼的危险。因之,他急于要找一个囤积界的伟人,赶快把这批货物贬价脱手。——于是他就找到了你们的令尊。——”

弟兄二人很注意的倾听。听到这里,交换了一下眼光。因为在几天之前,他们的确听到过这回事。他们再听下去。

“提起你们的令尊翁,的确是一个太伟大的人物!”来客耸耸肩膀,装着一脸布景式的笑容说:“我们都知道他以前的伟大的历史,真可以说是一位囤积界的天才者。在过去,他囤过米,囤过煤,囤过纱,囤过一切一切生活上的必需品。他的伟大的计划乃是无所不囤。而在最近,他又着手于建筑一道大西洋的海底围墙。他打算把全市所留存的各种西药,尽数打进他的围墙之内。他的志愿真伟大:他准备把全市那些缺少康健的人,全数囤积进医院,他又准备把各医院的病人,全数囤积进坟墓。哈哈,伟大,伟大极了!”

来客在整串的赞叹声中闪动他的眼珠。至此,他让对方看出他的眼光里,流露一种凶锐可怕的神情。但是,他又不让那弟兄二人,获得插口的机会。

“实在令尊翁的意思,那也并不算坏。这个年头,生活程度这样高,做人也真不容易。承蒙他代大众打算,让他们早点得到总休息,省得伸长头颈盼望户口米。也不失为仁人君子的用心。”他继续这样说:“现在且谈正文。昨天令尊在新公馆里,等候那个犹太人,等到傍晚的时候,那边忽而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事情。——”

大少爷的眼光亮起来。

性急的二少爷,搔搔菲律宾式的头发,又想发问。但是,他的问句让来客凶锐的眼光阻了回去。

书房门外议论又起。

有一件事颇为可怪:弟兄二人听了来客那套半真半假似嘲似讽的话,他们始终无法猜测:这个家伙,究竟是个何等样的人?同时他们也始终无法猜测:这位客人的来意,又是何等的来意?他们只觉对于眼前这个人,好像很有点畏惧,而又说不出为什么对他畏惧的原因。

他们只能努力忍耐着再听下去。

“要说昨天发生的那件事,先得把新公馆里的情形说一说。——”来客向弟兄二人问道:“你们对于那边的情形,当然不会明了的,是不是?——这新公馆是一宅单幢的小洋房。里边下人不多,只有男女仆役各一。这是令尊怕人多泄漏机密的缘故。既然称为新公馆,当然有一位新太太作为主要点缀。昨天下午,新太太正在陪伴令尊,吃点法国式的米汤。忽然外边打来了一个电话,那是某公馆里的太太邀请新太太去打牌。依照新太太的意思,本来舍不得把令尊冷冰冰地抛下。而令尊却体恤他的新太太,说是只管去打牌,让他一个人呆在家里也不妨。新太太走了,那个出卖大批鱼肝油的犹太人却来了。来的,并不是犹太人本身,而是犹太人派来的一个代表。这位代表先生带来了几瓶挪威鱼肝油的样品。那个女佣下楼的时节,曾看见'她们的少爷’,开了一瓶鱼肝油,把瓶口凑近他的八字须,在嗅着瓶里的气味。——”

二少爷讶异地问:“哪一个少爷?”

“这是令尊在新公馆里用钞票捐到的愉快新称呼。”来客说:“你别打断我的话呀!——不多一会,楼下男女两个下人,听得楼上有人在喊。那是犹太人代表的喊声。奔上楼去一看,只见他们的有胡子的少爷,横倒在一张沙发里,样子像已昏晕过去。犹太人的代表说:大约是天气太热受了暑,不要紧!赶快把太太找回来再说。但是,那一男一女两个仅有的下人,都不知道太太是在哪家打牌,因之他们无法打电话。于是不久他们都被那个犹太人的代表支使出去,分头去到几家熟悉的公馆里,找寻他们的太太。结果,太太不等她的下人去找而先自动溜了回来,据说并没有人邀她打牌,那个电话来得有点奇怪,让她上了一次大当。不过,这还不算上当哩!踏进门来一看,方知真的上了大当。原来,她的'少爷’不见了!”

这位古怪的来宾,像潮涨那样一口气述说完了那桩离奇的故事,最后,他用大声补充:

“这就是令尊昨日在新公馆里所遇到的事!”

这个时候,“余公馆”中的首脑——我们闻人先生的正式而贤德的太太——为嫌密探们的情报不仔细,她已亲自“移步出堂前”。她并没有听出那位来宾,站在两架麦克风前,滔滔地在发表何种伟大的议论;她只听到那篇长篇演说之中,横一个新公馆,竖一位新太太,这让她耳内的火星,快要飞上巴尔干半岛。依着太太的主见,几乎就要亲自列席于这书房中的小组会议。但是,她的一些随员们,却劝她姑且听听看再说。

事实上,书房门外的许多人,都没有听清楚书房里的那段离奇的小说。因为,那位来宾,把这一席话,实在说得太长而又太快了。

当然书房里的出奇谈话还在继续下去。

只听得大少爷在惊疑地问:“那么,家严究竟到什么地方去了呢?”

二少爷却用尖刻而严重的调子,在向来宾发话:“你对这件事,怎么会知道得这样清楚呢?”

来宾正在扬声大笑,那笑声像是深夜里的怪鸟叫。随着笑声他在得意地说:“这是鄙人一手经办的事情,我怎么会不清楚?”

这轻轻的一句话,仿佛挟着一股北极的寒流以俱来。却使这弟兄二人的身上立刻冒着冷气,连呼吸也冻住了。

室内来了一阵紧张的沉默。

老大简直惊异得无法再开口。

比较镇静而又机警的还是老二。他在嗫嚅地问:“你,你是什么人?”

“二位的意思,大概想要查查我的身份证,是不是?”

弟兄二人,瞪大了四只眼,不响。来宾把锐利的视线从老大脸上兜到老二脸上,他指指自己胸前的那条红领带,说:“喏!”他侧转脸,指指自己的耳朵,说:“喏!”他又伸出他的左手,让对方看他那个鲤鱼形的指环说:“喏!这些,都是我的身份证。你们也许知道这些古董的。”

老大似乎还没有觉悟到这是什么玩意,他的滞定的眼珠依然滞定。

(世上有些某种的人物,他们自以为名气很大,他们自以为已经把金字招牌挂在额上,连拾荒的孩子们一看也会认得。偏偏,有时候他们把额角掮出来,而人家却不买那本账。于是,我们的有名的人物,未免感到一些微妙的窘意。这时候,书房里的来宾,他就感到一点如上的窘态。然而还好,幸喜他颜面神经的组织,一向具有可惊的密度。因之,虽然窘,倒还“不在乎”。)

但是,那位较机警的老二,他望望来宾的耳朵与领带,他的脑内,开始闪出某种可怕的幻影。他用徒教基督对付撒旦那样的声气向这来宾发问:

“你,——你,——你先生——就是?——”

来宾却以温和平静的口气接下去道:“不错,你已经认识我。既然大家相识,那就好商量了!是不是?”

老二退后了一步,畏怯地问:“先生的来意如何?”

来宾提高了声音,笑笑说:“鄙人以绑票匪首领的资格,准备和两位非正式的谈谈,不知两位以为怎么样?”

“绑票匪?”老大惊喊。他的眼珠几乎突出到眶外。

这时,书房门外,有些较机警的人物已经听出里边谈话的真相。有一个人,把这消息报告了大众。顿时,书房门外,好像踢翻了一个黄蜂窝。

一阵极大的扰乱,起于这蜂群之中,连蜂后也在内。

黄蜂A说:不好了,老爷被绑票的绑去了!

黄蜂B说:老爷是在新公馆里被绑去的!

黄蜂C说:老爷还有新公馆吗?——书房里的人,就是绑票匪吗?

黄蜂D说:这混蛋胆子不小绑了人家的票,还敢大模大样跑上门!

黄蜂E说:这个家伙,样子倒漂亮得很!——要不要去喊警察?

黄蜂F……

嗡嗡嗡嗡嗡!……

那一阵交响曲热闹得可以!

毕竟还是太太有主见,急忙喝阻了扰乱。她吩咐赶快把二少爷悄悄唤出来。于是,有一个男仆走到书房门口,偷偷地向二少爷招手。二少爷心里明白,他以一副尴尬面孔向来宾告假,他说:“先生请宽坐一回,让家兄陪你谈谈。”

“请便,请便。”来宾客气地欠身。

一面,他又扬扬然,向冻结在书房里的大少爷说:“我们不妨以合理的态度,谈谈那个价钱。好在我这个人一向出名是个正当商人;我们的生意,都是说一不二的。”

他这几句话,好像有意在向门外发表,所以声音说得相当响亮。

二少爷带着一脸惊惶,从书房里溜出来。他把那个不很有趣的消息,历乱无章地向余太太报告了一番,他说明书房里的家伙,是一个著名匪首,他又尽力描写这匪首的凶悍。

众人忍不住又纷纷议论!

太太在“力排众议”之下,提出了她的意见:她主张赶快和这匪首好好议价。因为,在这样的时势之中,家庭里断断损失不起一个善于囤积的天才;就是在社会上,同样也损失不起这样一位太伟大的人物的。

于是,她又主张对这书房里的匪徒,尽可能地加以优待。同时她又吩咐全家的人,把这消息严密封锁起来,千万不可声张出去。

(先生们,记着吧!这就是社会上的一般人们,如何取得他们到处受到优待的最简便的方法了!)

商议已定,二少爷准备回进书房,以优待的姿态,和这凶悍的匪徒讲价。但是,太太毕竟上了年纪,有见识,想了想,她把二少爷唤住道:“啊呀!我想起来啦!照规矩绑票勒赎,肉票应该有一封亲笔写的信。你爸爸的信呢?”

二少爷感到一呆。即刻,他似乎已被那条刺眼睛的红领带,弄昏了头,他的确没有想到这一层。于是他说:“让我问问他去。”

“你别上人家的当啊!”太太说。

“那不会。”二少爷轻声地说:“里面那个家伙,虽然出名很凶悍,但也出名很有信用。我一向知道他,说一是一,比之许多有名人物,靠得住得多。”

于是,二少爷硬着头皮重新回进书房,准备和这上宾式的匪徒,展开互惠的谈判。

书房里静悄悄的画面,看来相当有趣:一个的态度,仿佛被供养在星宿殿中的人物,看样子,好像许多时候始终没有开过金口;另一个的状貌,相反的是这样悠闲,这时他又自动取了一支新的烟燃上火。二少爷简直猜不出这位大烟量的来宾,自从进门以后,到底已经烧掉了几支烟,他只看见这位来宾身前随便丢下的烟尾,至少已有三个或四个之多。

来宾搁起了腿,悠然吸着他的第五或第六支的纸烟,他望见二少爷进来,急忙客气地招呼:“请坐请坐!”样子倒像他是主人。一面他说:“我们的生意虽小,规矩不可不守。我忘记把带来的凭据给你看了。”

他边说边从他的西装衣袋里,掏出一枚图章金戒,递在二少爷的手里说:“这是令尊的东西,让我带来做一个凭据。这东西比较亲笔书信可靠得多,请你检查一下子。”

坐着发呆的老大,走过来一看,只见这金戒,果然是他父亲的东西。他不禁嗫嚅地问:“现……现在……家……家严在……在什么地方?”他似乎很关心于他令尊的安全。

来宾向他看看,安慰他说:“鄙人既然做这囤货的生意,当然知道囤货的方法。譬如,我们囤积了纸烟,一定不肯让它发霉;囤积了药品,当然要存放在比较干燥的地方。所以,关于令尊的安全,请你放心。”

他说时,却又看着老二表示一种慷慨的样子道:“这金戒,不妨请你先行收下,就算是我们这笔生意的赠品吧。”

老二弄着那枚金戒,他想开口问价。但一时却找不到一个最恰当的词令,于是他说:“那个,——那个,——”

“那个价钱是不是?”来宾代对方解除了那个“那个”的难关。

老大皱紧了眉毛,预先插口说:“不过,——舍间的景况,——况且,况且又是这种时候,所以我们要请先生格外原谅点。”

“二位请放心。”来客抛掉了半截纸烟,不再另取。却从衣袋里面,摸索出了些花花绿绿的小纸片,——其中包括电车票电影票根之类,——拿在手里玩弄。一面看着弟兄二人说:“票子是有一定的市面。鄙人早已说过,我们做生意很规矩,既不想以大廉价为号召,也不会把价钱抬得过分不合理。我们是决不愿意和市面上的一般猪猡奸商打比的。”

这漂亮的句子使弟兄二人心头感到一宽。

但是来宾又说:“不过,鄙人如果把这票价定得太低,这就是看轻令尊大人的身份,对府上的面子有关,这也不大好。”

二人的眉头重新蹙了起来。他们焦灼地期待着来宾口中的数目字;这焦灼比之关心肉票的安全更甚。

“一百万。二位以为怎么样?”来宾撕碎了两张电车票,随手抛在地下。

“一百万!”老大几乎要跳起来。

“这是现在的一百万呀。”来宾满不在意地这样说。他又随手撕碎一张电影票根。

老大以一种艰困的声气向他婉恳:“先生要原谅,我们根本没有那么多的钱。照舍间的景况,至多出到十万,已经是一身大汗了。”他说时,虽不至于真的出大汗,但的确已有些小汗在沁出来。

“十万?这个鲠不死一匹小猫的数目,让你们令尊听到了,岂不要生气?”来宾向这出汗的大少爷发笑。他又重新摸出一些有颜色的废纸片。一面他又燃烟。

“那么,二十万吧。”老二听口气不对,连忙加价。

来宾吸烟,摇头,手里仍在撕废纸。

“三十万!”

来宾以微笑表示不允。

“四十万!”老二也出汗了。

来宾温和地摇头。

“四十五万吧!”

“到食品公司去买饼干,那也没有还价的。难道令尊的身份,竟不如饼干?”来宾衔着纸烟,他以闭目养神的姿态,含糊地说出上面这几句话。碎纸片仍在他的手指间纷落到地下。弟兄二人,对他这种不冷不热的话,只觉敢怒而不敢言。

一方只管加价,一方不肯拍板。来宾一面接洽生意,一面却以撕纸头作为消遣。无多片刻,碎纸布满了一地。

弟兄二人弄不懂他这种举动是何用意?可是,老二的确比他令兄聪明得多。偶尔,他看到那些花花绿绿的纸屑之中,还有作废的舞票的碎片。他不觉眼珠一转,憬然觉悟这位来宾的用意。他想:这家伙,努力于扯碎各式的废票,这岂不是在说明:倘然不赎票,那就要拿撕票的手段对付了!

那笔生意无法成交,谈判陷于僵持的局面。

一个年轻的男仆从室外匆匆走进来,在二少爷的耳边,轻轻说了一句话。于是,二少爷以嘶哑的声音,用力喊出“八十万元”的数目。当这最后的数目喊出来时,大少爷的面色显得很难看。因为,至少这个数字在“未来的遗产”上,却是一种无形的损失。

那位来宾,举起凶锐的眼光,看看这弟兄二人,露着一点体恤的样子。于是,他那块板,总算在不很热心的态度之下拍了下去。但是,他还在独自咕哝:“我的生意,一向是真不二价。现在,姑且看在初次交易的分上,就以八折计算,贪图一下下回的生意吧。”

幸亏他这喃喃的低语,那二位少爷在心绪纷乱之中没有听得很清楚。

成交的确数,总算定规了。有孝心的大少爷连忙问:“那么,先生几时把家严放回来?”

来宾耸肩微笑。他说:“这是要问你们的。你们的钱,几时付给我呢?”

“当然就付,当然就付。”老二把眼光掠上那条红领带而赶快这样说。但是他又皱皱眉:“不过,舍间一时恐怕凑不出这么多的现款,可不可以……”

老二想说可不可以搭用支票,他这话还没有出口。老大看看老二的眉毛,他忽然得到了一个新的意见。他连忙代老二接口:“那个数目的确太大了。我们或者可以勉强凑出半数的现款。其余一半,等家严回来后,一准立刻奉上。先生如果不信,我们可以先出一纸票据的。”

老大说完,他向老二看了一眼。他自以为他这几句话,说得相当圆滑而聪明。

不料那个来宾却向他笑笑说:“阿弟!你不要以为我的颈子上面,装着三个猪头!为令尊着想,我以为这一笔货款,是越付得爽快越好的。”

他说着,伸手整理了一下他的领带。他再回头向老二说:“有一件事我还没有告诉你们,说出来好让你们放心:我在临出门的时候,我把那票货色,——你们的令尊,——交给了我的伙计们,我再三嘱咐:必须加以特别的优待。据伙计们的意见,一个有钱的人,身体必然很孱弱,讲优待,补品是必需的。而且,一个喜欢囤积大量西药的人,那也一定喜欢大量服用西药的。否则,为什么要拼命囤积大量的西药呢?基于上述的理论,我的伙计们,已给你们的老太爷特别定下了一张优待的表格。在我临出门的时节,他们曾把那张表格,高声读给我听:在今天的一点钟上,他们要给老太爷注射一点强心剂,预防他的心脏衰弱,并且,还要让他吃点葡萄糖与各种钙剂,用以抵抗结核菌。到一点一刻,要给他注射维他命A。一点半,注射维他命B。一点三刻,换用维他命C。到两点钟,再换维他命D。从二点一刻起,他们要请他吃两磅或两磅半的鱼肝油。此后,他们再要请他吃些鱼肝油精丸,鱼肝油滴剂,以防药力的不足。至于其他阿司匹林,阿特灵,药特灵之类上品特效的西药,准当随时供应,决不使他感到有病买不到药的痛苦。”

来宾摇着腿,像在背诵着一张药房里的囤货表。他伸手看看他的浪琴手表,又说:“啊!时候倒已不早。伙计们的优待手续,大约已经在开始了。”

弟兄二人睁大着眼,起先,一本正经在听他说出优待的办法。到后来,方始听出他在说笑话;而且,看他说话的态度,明明也是说笑话的态度。可是不知如何,他们只觉得他在说话时的眼光里,老是流露一种凶悍可怕的神情,让他们看着,只觉神经上面,会有一种说不出的不舒服。

他们简直摸不透这位魔鬼式的贵宾的心思。

总之,他们在对方这种不死不活的眼光里面找到了一个确定的结论,那就是:假使他们不把那笔票款赶紧凑出来,结果,一定不会弄出什么有趣的事情来,那是无疑的。

于是,老二霍然站起身来说:“先生不要开玩笑。请再宽坐片刻,让我们商议商议,尽速把款子凑齐,免劳先生久等。”

老二说完,仍旧让他那位面色不很好看的老兄,款待着这位说话不大好听的贵宾,他再回身向外走。

来宾还在谦和地说:“不忙,不忙!”此时,他已不再撕着电车票。他又伸手把茄力克的烟罐拿了起来。

老二到了外面,赶紧把谈判的情形一一如一、一二得二详细禀明了太夫人。太夫人听了当然也很着急,主张赶快张罗款子。因为,那张被扣留的票子,要是过了时的东西,那倒也罢了。无奈,眼前这一纸票据,市面上非常吃香,当然要赶快赎回来,越快越好。

可是,事情有点小小的为难:你想吧,无论一个如何富有的家庭,在一时三刻之间,马上就要凑出近百万的现款,那总有点不大可能。何况,在这一个地球被踢得像皮球那样乱滚的时候,无论哪一家,根本就不愿意把大量的花纸挽留在家里。

于是,这张罗在这大囤积家的家里,倒也费点时间。

适宜的午饭时间,快要过去了。余府对这位来宾既然主张优待,当然不能让人家饿着肚子而不留饭。因之,太太吩咐专开一桌饭到书房里,让大少爷陪来宾用饭。

来宾吃罢这一顿精美而免费的午餐,抹抹嘴,他又伸手拿起免费的纸烟。燃火的时候,他向大少爷建议:以后买纸烟,可以改换三五牌,烟丝既差不多,价钱,却比较公道。

他打着呵欠:“————!——”向大少爷说:“!昨夜有点小事,睡得迟了些,倦得要命!”他又伸伸懒腰:“鄙人有个坏习惯,每天吃过午饭,非睡午觉不可。如果不妨事的话,我想就在这里炕榻上面横一横。阿弟,你要是有事情,不妨自便。”

大少爷听说,如遇皇恩大赦,当他透出一口重气而跨出书房门的时节,来宾在成串的呵欠声中向他说:“对不起,请你顺手带上了门。”

这一个舒服卫生的午睡,时间维持得并不长久。我们这位惰性的来宾,他让一些讨厌的声音,把他唤醒了。睁开眼来,只见两位穿西装的小财爷,恭敬地站在紫檀炕榻之前,把许多花花绿绿的东西,送来请他点数。原来,那注数目算是凑齐了。可是其中只有半数是现钞,其余半数,二少爷却以婉转的语气,请他搭用一些条子,公债,与不记名的股票之类。来宾伸手抹着他的倦眼,他对那些一沓沓的百元纸币,只是蒙眬地略一检视,并不细细点数。他在检查公债股票的时候却皱皱眉说:“我们做生意素来十分迁就,凡可通融,那是一定予以通融的。”最后,他把一条条子拿在手里,掂着分量。他尽力做出有钱人怕危险的样子说:“那么多的东西,赤裸裸地捧在手里,我有点胆小。况且,这个年头,路上又是那样不太平!能不能借个皮包让我装一装?”他又自言自语:“生在这个时代,明哲保身,财不露帛,那都是很要紧的。”

大少爷听着他这种刺耳的鬼话,简直想哭而哭不出来,二少爷也是想笑而无法笑,两颗脑袋只能并在一处摇。无可奈何,他们只得把一个装过了许多囤货样品的旅行袋,出清了交给他。这是八十万元之外的一件小赠品。小意思。

票款是在“特别慷慨”的态度之下付清了。于是,双方开始讨论退票的手续。来宾对于这个问题,似乎比这弟兄二人更性急。他把那只吃饱了血的臭虫似的旅行袋,马上拎到手里。他向他的两个主顾说:“二位中的任何一位,跟我一道去,顺便就把那张票子亲自带回,好吗?”

弟兄二人听说,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四个眼珠,露着一种类如奉命举行壮烈牺牲的神情,他们没有爽快地说出OK。

最后,还是老二看看来宾的耳朵,又看看他的领带——再看看他的那个指环,忽很漂亮地说:“我们一向知道先生的信用,可以不必跟先生同去,关于家严的事一切都仰仗费心吧。”

来宾客气地说:“你们知道我的信用,那就好说话。”说着,他以告别亲友的方式,提起那只旅行袋,向他的主顾一鞠躬而踱出书房。

弟兄二人在一连串的“费心”、“劳驾”之中恭送这贵宾踱出大门。满屋子里的人,大家透出了半口气,仿佛在西北方四十五步,送走了一个神道一样!

来宾踏出门外,并不开步就走。弟兄二人看他站定了脚步,在那里吹口哨。有一辆小汽车随着他这口哨而驶到他的身前,看样子是预先停在附近的地方的。他们以为他将跳上这辆预待着的汽车,但是,并不。他只将那只吃饱的旅行袋,从车门里递给了那个汽车夫,一面挥挥手,让这汽车开走。他自己把双手向袋里一插,连续吹着口哨,却悠悠地向行人道上走过去。

二位少爷一路摇着头回进来,把这情形报告了太夫人。太夫人埋怨这弟兄二个,说是不该不派人跟他同去。万一鹞子断了线呢,怎么办?

但二少爷却以极有把握的口气尽力担保,说是决没有那回事。并且他还保险:至多在二小时内,肉票可以安全回家。

太太却还不放心。她主张快派两个人,远远跟着那个家伙,看他走到哪里去。好在他既不坐汽车,也许,一时还没有走得远。

商量已定,赶快派人。这时余府的大众,都已知道那个刚被送走的匪徒,是个何等样的匪徒。因之,他们对于这个使命,大都表示不热心。最后,还算“重骂之下,必有勇夫”。有两个年轻机警的男仆,硬着头皮答应愿去。——这两个男仆,一个叫做阿根,一个叫做阿荣。

两位大管家在拜命之后火速追出大门。两面一看,还好,他们并没有费掉多大的气力,就找见了他们的目的物。原来,这座余公馆的屋子——位于西湖路和苑东路之间,地点相当冷静。他们举眼,就望见在不到六七个门面之外,那位曾经一度被优待为上宾的匪徒,脚步正停留在一个书报摊子之前,倒还没有走远。远远从他侧影上看去,那条红领带赫然刺眼。

阿根轻轻向阿荣说:“你看!”阿荣连忙用臂肘向他腰里一碰,碰得阿根喊喔唷。

二人这样鬼鬼祟祟,前面那个匪徒,好像预知后面一定有人送行,因此只缓缓开步向前走。走了一段路,前面已是凯旋路。后面的两个,只见这家伙摇摇摆摆踏进了一家装潢很漂亮的旧货商店,不多一会就看他走出来。看样子,大约是打了一个电话。——不错,他们猜着了。那个家伙的确是在这旧货商店里打了一个电话,在电话里他只说了两句话:“糊壁纸收到了,赶快开发票吧。”

一时,又见这家伙继续向凯旋路方面走去。他的样子真悠闲。手是一直插在裤袋里。嘴里的哨子,不断地在吹,从进行曲一直吹到了毛毛雨。这仿佛表示:他在余公馆里的一顿免费午餐吃得太饱,因而要借重餐后散步消一下食。

总之,他这一次午后的卫生散步,路是跑得相当长。背后的两个,在没有跟完一半路的时候已是怨气冲天!他们简直疑惑这个家伙将要进行一个环球的旅行!而且,在背后追踪他也真不容易。因为,这家伙的步子,一忽儿那么快,一忽儿又那么慢;他的走路的方法,等于从前谭鑫培老板唱戏的方法,“尺寸”忽急忽缓,毫无一定;这简直存心和背后拉弦子的伙计们开玩笑。

两个一路追随,一路连抹汗都来不及。

最后,这家伙已进入第二特区。在峨嵋路相近,前面来了一个穿西装的矮胖子,这家伙略站定了向这矮胖子问:“事情怎么样了?”矮胖子只向他点点头而表示事情已完全办妥。于是,他放过了这矮胖子再继续前进。走到华山路,将近华山区的警署。这家伙的步子忽而像加足了电气那样比前走得更快。背后的两个,急忙在十几码外加紧步子而喘息地跟上来。正自追得气急,不料路边忽有三四个短衣汉子,在他们的身前打起架来。那场架,打得有点奇怪:好像他们不走上前,这场架也不会打起来;而他们一上前,那路上的全套武行,马上开始表演。甚至,那些战士们的身子,也被推挤到了他们身上。两人为要躲闪那场世界小战,注意力受到了分散,眨眨眼,却已失落了前面那个家伙的影子。

于是,两人焦急起来。阿荣埋怨阿根,阿根也埋怨阿荣,他们互相抱怨,为什么不留心些?

但是阿荣却说:“我好像看见他向这警署里面走进去的。”

“做梦!他是一个匪徒,会走进警署里去吗?”阿根说。

“我真的好像看他走进去的。”阿荣固执他的意见。

“要不要我来替你叫叫魂?”阿根用林语堂博士发明的“幽默”方法斥责他。

争论没有用,他们姑且走向这警署门前去看看。在这警署的门外,他们看到一件事情,感到有点奇怪。原来,他们看见自己公馆里的汽车,静悄悄停在那里。在驾驶座上端坐着的,正是汽车夫阿林,一点也不会错。

两人急忙走上前去,隔着车门向阿林问:“你在这里做什么?”

“接老爷回去呀!”阿林说。

“到这里来接老爷?”两人同时感到惊奇了。

“你们出来没有多久,公馆里接到了一个电话,是老爷的好朋友打来的。——”汽车夫向他们解释:“叫我们赶快派车子到这里华山区警署来,接老爷回去。”

“这是怎么一回事?”

“我也不知道。我只听说老爷昨晚在这里住了一夜。”

“你别瞎说!”阿根不信。

“难道老爷会在这里打上一夜扑克吗?”阿荣也以为阿林的话靠不住。

“不相信,随便你们。”阿林别转头去,表示对这两个同伴无可理喻。

正在这个时候,阿荣忽然用力拉着阿根的衣袖而诡秘地说:“快点看!那个家伙又从警署的大门里走出来啦!”当阿根随着阿荣紧张的指示而举眼向前看时,阿荣还在轻轻地说:

“我说我的眼力一向很好,决不会看错!刚才我是清清楚楚看他进去的!”

两个正在紧张地说着,那条神秘而刺眼的红领带,却已越走越近。

有一点是太奇怪了!这个红领带的家伙,进去的时候,显得神气十足;出来的时候,竟已变成非常萎靡。看他的样子,真像一匹受了伤的野兽快要倒下来。他的身子,被挟持在两个西装青年的中间。细看这两个西装青年,不是别人,正是他们的大少爷和二少爷。

背后另外跟着两个人,那两个人也是认识的,都是老爷的好朋友。其中的一个是纱业巨子,另一个是药业巨子。总之,这两个人也都是在这大都市中常常做些证婚与揭幕等类的“荣誉事业”的大闻人;不但两个人认识他们,多数上海人是连他们的骨头变成了灰也认识的。

奇怪!两位大闻人为什么追步着一个盗匪的后尘呢?

事情是越弄越可疑了。

等这一队人物将要踏上汽车,阿荣阿根方始辨认清楚:中间这个被簇拥着的家伙,并不是他们所追随的匪徒,细看面貌的轮廓,仿佛像他们已走了一整夜的老爷。可是身上的西装,皮鞋,还有那条红领带,竟和那个盗匪完全一样。咦!老爷为什么要装扮得和盗匪一样呢?

而且,老爷脸上的胡子呢?

那辆汽车满载着一车子的神秘绝尘而去。这里,留下了阿荣与阿根,睁大着眼珠站在人行道上做梦,正像他们的老爷——我们的闻人余慰堂先生——在隔夜所遭遇的情形一样!

那两个惊奇得发呆的人,他们当然不会在人行道上发上一整夜的呆。所以,不久他们就在议论纷纷之中回到了公馆里。可是回家以后,他们依旧不曾打开那个神秘的闷葫芦。他们只在众人口里,得到了一些零碎,纷乱而又模糊的消息,这消息像是某时期中报纸上所载的消息一样,简直使人越弄越糊涂!

有的说:老爷回来的时候,那种疲倦简直难得看见,所以一回来就睡下了。

有的说:老爷和人吵架,所以昨夜在警署中被关了一夜。

有的说:老爷犯了什么罪,今天是交保出来的。

有的说:老爷为打抱不平,昨夜曾开枪拒捕。

有的说:老爷是由警署里的人物,从绑票匪的手里救出来的。——那个匪首已经抓住了。

有的说……

总而言之,这是怎么一本账?这连留守大本营的太太,连迎接老爷回家的两位少爷,连送老爷回来的两位闻人,连警探人员,甚至,连老爷本人,都有点说不上来。

真的,他们中每个人,都只能说出这事件的某一部分,而无法把这整个的“Trick”,加以详细说明。

写到这里,故事是完了。我似乎又可以把我的患肺病的钢笔搁下来了。

但是读者们说:不行!你只说明了这故事的外表,而没有说明这故事的内容!你应该把幕后的一切,指出来给我们看。

好吧!我就把幕后的事情说给你们听。

其实呢,说出来也像氢氧二变成水一样的平淡。原来,我们的主角——闻人余慰堂先生——所遭遇的事情,其前半,那位匪徒先生在余府上已完全说明;他所说的一切,的确丝毫不假。当时,余先生在那只鱼肝油的样瓶里面,嗅到了一些什么东西,——当然是麻醉品,这东西的性质非常剧烈。我愿意保留这个秘密以待我自己不能以笔墨维持生活而准备跟“吾友”下海做强盗时自己应用。所以,我不准备把它的名目说出来。——之后,他就被那个犹太人的代表和另外一个人,从他的新公馆里,用老虎车装死猪猡的方式,搬到了另外一个地方。——当然是匪徒们的巢穴。感谢匪徒们在他昏迷不醒的时候,让他漂亮漂亮,代他施行了些返老还童的手术,——这手续包括免费的理发和修面。——他们把他由中装改成西装,由缎鞋换上皮鞋,使他以另外一个强盗面目与世人相见。——此外,他们又在他的衣袋里面,放了一支手枪,让这位有身价的人物,随时可以防防身。却不防这个没脑子的东西,居然也会藐视法律,做出开枪拒捕的事来。

总而言之,以上的计划,又是我们这位神秘朋友特地和现代绅士们开开玩笑的一个新鲜杰作。——这里,我们姑且尊重这位神秘朋友的意见,就称他为费太敏。

当时这个费太敏,既用速成方法把一个绅士改造成了强盗,一面他又指使一个向来和警署方面有联络的眼线,特向华山区警署告密:就说那个红领带的家伙,将于今晚几点钟到几点钟,出现于霞飞路的某段,而有所动作。在警署方面,听说这条捉不到的大鱼将要入网,当然不肯错过机会。而同时,这费太敏却用一辆汽车,就把他的代表人,准时送到了那个预先指定的地点——霞飞路的某一段。——并亲自请他下车,准备让他进网。

在事前,费太敏还怕余先生在鱼肝油瓶里所受到的药力有点不够。因之,他曾提早实行他所许诺的“优待”,给余先生施行了一次注射的手续。那种注射剂,能使人在短时间中,完全失去记忆。——这是一种什么药品呢?这也因为有关我们那位神秘朋友的“商业上”的秘密,当然,我也同样不能加以说明。——于是,我们的主角余先生,就在这种情形之下便遭遇到了一件任何人都不曾遭遇过的经历。

不过,读者假使要问:当时的余先生,为什么要走进那家咖啡馆里呢?这里面,似乎有些时间上的错误,以致临时造成了一个新的局势。原来,费太敏亲送他的代表人到达指定地点时,因为谨守时间信用,竟比警署人员先到了许多时。那时“买主”既没有光临,却让他暂时感到了囤货无法出笼的困难。他又不能把这囤货久露在街面上,而使货物受到潮湿。无可奈何,他只能把它送到附近那家咖啡馆中,暂时安放一下,以等待买主的光临。

以后,他当然又曾想些方法,把那买主引到这家咖啡馆里来。

以后,就演出了咖啡馆中所演出的一幕。

以后,那个三角怪眼的买主就来了。你们现在当然已经知道,他就是华山区警署的侦探长。

以后……你们完全知道了;不用我再说了。

至于这个神秘的费太敏,导演这出戏剧,他的目的何在呢?目的吗?除了以演剧消遣他所以为可憎的人生以外,主要的一层,当然是为绑票勒赎。根据他的经验,绑票虽是一件轻本重利的事业,而其中最难处理的就是藏票。况且,在眼前这种时势之下,房屋是这样的难找,栈租是这样的昂贵,而二房东之流的面目,又是这样的难看!为避免一切等等的麻烦起见,除了把那张肉票,免费暂寄在警署里面,此外,似乎没有比较更妥善的方法了。——好好,这是一个新发明!

还有一点,他对于那位余先生,过去有一些小仇隙;因为余先生在大庭广众之间,曾尽力抨击过他说:像这样的一个恶魔,为什么警探界不设法把他捉住了关起来?而竟眼看他在社会上横行不法!这几句话曾使他感到不大痛快。于是他就依着余先生的话,设法把他捉住了而关起来,也算“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依他的原意,还想慢一点把余先生被捕的消息,让他的朋友们知道。这可以把这强盗绅士,多关几天,教训教训他,以后不要再信口瞎说。无奈,近来他又很穷。由于经济上的恐慌,才使他不得不将手里的囤货,赶快点就脱了手。

这里再要告诉读者们:前文所说犹太人出卖大批廉价鱼肝油的事,当然也是完全没有的事。你们想:假如一个犹太人而有大量的便宜货让你搨,那么,大文豪“Shakespeare”先生,也不至于写出他的名著“Merchant of Venices”,来了!是不是?

总而言之,我们的神秘朋友,他在这个故事之中,他又实行了一次所谓“劫富济贫”的老把戏。不过该声明的是:他的为人绝对没有什么伟大的所谓“正义感”,他并不想劫了富人们之富而去救济贫人们之贫!他只想劫他人之富以济他自己之贫。痛快地说:他是和现代那些面目狰狞的绅士们,完全没有什么两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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