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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可平:“孥戮汝”或“罪人不孥”?——株连与中国传统政治 | 北大政治学讲堂(第十四期)

 老王abcd 2024-04-12 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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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8日下午,“北大文研讲座”第318期暨“北大政治学讲堂”第14期在北京大学静园二院208会议室举行,主题为“'孥戮汝’或'罪人不孥’?——株连与中国传统政治”。北京大学讲席教授、中国政治学研究中心主任俞可平主讲,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政治学系教授王续添,文研院邀访学者、斯坦福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周雪光,文研院邀访学者、加州大学圣芭芭拉校区历史学系副教授郑小威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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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可平教授在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作题为“'孥戮汝’或'罪人不孥’?——株连与中国传统政治”的主旨演讲。

讲座伊始,俞可平老师从热点事件引入株连制度的话题。“株连”其实是很晚才出现的一个词,历史上更多是将其称为“连坐”。呼吁“取消政审连坐”是当前的热门话题,今年有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取消“政审连坐”的规定,但网民绝大多数对此表示反对,最近还有法工委督促废止某些地方对涉罪人员近亲属进行“连坐”的新闻。除此之外,目前存在着肃清官员的“流毒”“余毒”或“遗毒”的做法,以及家族成员将犯了罪的官员从族谱中除名的现象,这些在西方是不可想象的,但是在中国具有深厚历史传统,涉及忠与孝的关系,与本次讲座所介绍的连坐制度密切相关。

俞可平老师首先介绍了“连坐”的含义。连坐又称缘坐、从坐、相坐、随坐、族诛、族刑、夷族、 籍没、门诛、孥戮、收孥等,指的是一人犯罪导致其特定关系人皆负连带责任而受到集体性的惩罚,或者说因个人犯罪而对特定共同体内具有连带关系者的集体处罚。

“连坐”历史悠久,是存续时间最长的中国传统政治法律制度之一。谥法与丁忧制度曾有中断,但连坐制度却历经各朝而贯穿于整个中国传统政治。夏朝开创了连坐的先河。《尚书·甘誓》首次出现了“孥戮”一词:“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一般认为,这里的“孥戮”意即连坐:如果胆敢抗命,则戮及家人。商朝延续了夏朝的连坐制度。《尚书·盘庚》篇记录了商王盘庚迁都殷之前发布的训令:“呜呼!今予告汝:………乃有不吉不迪,颠越不恭,暂遇奸宄,我乃劓殄灭之,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新邑。”意思就是说,如果胆敢有人居心不良,违抗命令,图谋不轨,那么我不仅要灭了你们,还要让你们断子绝孙,不能让你们在新的国都中繁衍后代。周朝出现了公开反对连坐的势力,《康诰》曰:“父不慈,子不祗,兄不友,弟不共,不相及也。”然而,更多的文献记载表明,至少到了东周王朝和春秋时期,连坐制度已经普遍推行,而且首次出现了对以后的中国政治产生深远影响的“族”“灭族”和“灭三族”刑罚。到了战国时期,连坐制度已经成为了非常重要的政治经济制度,商鞅在秦国推行变法,颁布的法令之一即是后人所称《告奸连坐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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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甘誓》夏启讨伐有扈氏。

秦统一中国后,连坐和族刑的范围更加扩大,惩罚更加残酷。《焚书令》中明确规定“以古非今者族”。“百代皆行秦政”,包括连坐在内的其他统治制度均被后来的专制君主所效仿。连坐不仅贯穿整个传统社会,而且从长时段看,也不因中国社会政治的发展而在程度上逐渐减轻。在三国魏晋南北朝时代,连坐制度曾有重大的进步性改革。但明、清时期的连坐程度,甚至超越历史上的所有朝代。

俞老师对连坐的范围和形式做了新的概括,将连坐分为三种范围。其一是“缘坐”,指一人犯罪株连与其有血缘关系的直系近亲属,这是最重要的连坐惩罚,也是传统连坐制度的原型。从“株连三族”直至“株连九族”或“株连十族”,这是缘坐的极点。其二是“伍坐”,又称“邻里连坐”“邻保连坐”或“邻伍连坐”,指一人犯罪株连共同居住地的其他无故之人,这是仅次于“缘坐”的连坐形式。“伍坐”深刻地反映了个人与其所处地缘共同体的有机联系,体现了传统社会中个人与邻里的连带责任,是对个人与其所在地缘共同体相互联系的强制性约束。最后是“职坐”,“职坐”是职务连坐的简称,主要是指同一官僚机构成员之间的连带惩罚,因而也称“官坐”。“职坐”反映的是个人与单位之间的相互关系,是个人对业缘共同体所承担的连带责任。俞老师指出,三种范围的“连坐”间还存在着历史逻辑的先后关系。比较而言,缘坐是最早产生的,职坐和伍坐要晚得多,职坐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变得日益重要,直到最后超越缘坐和伍坐,成为最重要的连坐形式,这和中国传统社会的权力本位密切相关。连坐从形式上划分,首先是诛杀或处死,从肉体上消灭正犯及其最亲近的血缘共同体成员。除了诛杀处死的极刑外,适用缘坐对象的刑罚还包括流放、充军、籍没、收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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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劝慎刑文碑墨拓本,有记载:“又王温舒为河内太守。好杀行威。捕郡豪连坐千余□□奏杀之。”

纸本 立轴  195x84.5 厘米

台北故宫博物院 藏

连坐在中国历史中延续了几千年,一定有其存在的道理,俞老师认为连坐有六种政治功能。第一,胁迫从善。国家通过强迫不从恶和胁迫从善维持社会秩序,“为非,罪之必加,而戮及父兄,必惧而为善”,体现了连坐制度胁迫从善的功能。中国强迫从善的功能与西方有所不同,但从古至今都很重要。第二,强化社会成员之间相互的监督,提高政治统治的效能。连坐可以通过抓住关键少数,实现对多数人的监控,有助于提高统治效率。第三,增强孝的社会政治功能,引导社会对忠孝的评价。忠孝作为传统社会的核心价值有为现实服务的作用,孝维持社会秩序,忠维持政治秩序,连坐制度可以发挥孝的功能来维持社会秩序,进而强化忠的功能。第四,防止当事犯家族成员的反抗与复仇。第五,利用“熟人社会”和“人情关系”有效约束邻里和血缘共同体的社会行为。第六,通过连坐的惩罚和奖励,将血缘、地缘和业缘共同体变为利益共同体,从而规训人们的社会行为。共同体成员在连坐制度的奖励和惩罚下“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接着,俞老师介绍了与连坐制有关的容隐制度。容隐就是孔子说的“子为父隐,父为子隐,子在其中”。当事人犯罪,其亲属须为其隐匿,若有告发,反而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容隐制是对连坐制的补充,而不是对连坐的对抗。因为历代容隐制度都有一个不容置疑的共同前提,就是当威胁君主专制和王朝统治的时候是不能容隐的,容隐制不包括谋反、叛逆和大逆等重罪。所以容隐体现了“孝”和“家”的价值,有助于维持社会公共秩序;连坐体现了“忠”和“国”的价值,主要维持政治统治秩序。当家和国发生冲突,忠孝不能两全时,孝必须服从于忠。

俞老师进一步就连坐与中国传统政治进行分析,指出,传统中国的连坐是一种国家制度,是国家对个人与其家族、邻里和同僚等连带责任的强制性要求,是国家对个人行为的超强制约束。传统的连坐是一种极端严酷的群体性惩罚,其惩罚的对象不仅是当事犯个人,更包括当事犯所在的群体。连坐从现代政治学的角度来看,也是国家对个人生存权、自主权和其他基本权利的无端剥夺,是国家对个人与其关系最紧密群体的一种绝对专制。连坐之所以为历代统治者所沿袭,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它是维持专制政治统治和巩固现存政治秩序的有效手段。作为君主专制的重要制度安排,连坐的根本目的是通过残暴的群体性惩罚来镇压和扑灭任何对现存政权现实的或可能的重大反抗。连坐和现代意义上的行政连带责任有着实质性的区别,因为行政连带主要是官僚群体,而且是以集体承担某种行政责任为前提的,没有共同行政责任的人不会受到处罚。连坐是国家对个人社会连带责任的强制性约束,深刻地反映了个人的社会属性。连坐反映的是一种特定的个人-群体关系模式,通过血缘、地缘、业缘三种关系将个人捆绑在共同体内,是人身依附的结构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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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梦睡虎地秦简》,共1155枚竹简、4万余字,记载了秦朝的法律制度、行政文书等,中有关于“连坐”制度的记载。

湖北省博物馆 藏

最后,俞可平老师总结道:连坐以牺牲大量无故个体的生命、自主、自由和尊严等基本人权为代价,来换取国家对社会的严密控制,增进少数统治者的特权利益。这是一种典型的前现代野蛮政治,与以民主和法治为实质性要素的现代政治文明格格不入。现代民主政治建立在人的主体性之上,充分保障每个人的自由、平等、自主和尊严等基本人权,实行“罪则自负”的基本法治原则,所有这些现代政治文明的要素在本质上与传统的连坐制度截然对立。因此,推进高度发达的民主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求我们必须坚决摈弃任何形式的连坐政治文化,努力肃清数千年连坐制度残留下来的余毒。

评议环节

王续添老师从中心主义国家视角进行评议,连坐制度可以说是中国传统中心主义政治制度的产品。理解传统中国需要使用学术的概念,尤其是应用现代政治学的概念,在这个基础上,需要把握中国传统的社会结构——市民社会,士作为市民之首与君主的关系,以及士阶层与其他社会阶层群体之间的关系是中国传统社会最基本的关系秩序,依据这样的关系秩序建构的国家政治秩序,王老师将其概括为“四个中心”:一是中心力量,士大夫是传统中国社会的中心力量;二是中心理念即儒家文化;三是中心制度,王老师认为传统中国最重要的制度是科举制、领导军队的制度和央地关系制度;四是中心过程,是基于中心力量的主导、中心理念的指导和中心制度的架构在政治实践中形成的有效运作,连坐就是维持中国治理有效运作的制度。王老师指出,俞老师的学术关切落实在中心主义政治如何现代化的问题上,这个问题的核心是社会中心力量如何现代化的问题,以及社会中心力量与社会基本力量关系现代化的问题。

周雪光老师在评议中指出法律制度和法律实践是社会学研究中一个很少涉及的领域,法律制度、法律实践包括刑罚制度可以作为社会学研究社会关系、社会制度、社会结构非常重要的角度,这是俞老师讲座给人很大启发之处。接着周老师提出了几个问题,为什么业缘可以作为连坐的基础?血缘、业缘和地缘背后是否是一个逻辑?容隐制度是否可能与连坐制度来自不同的渊源,当容隐、连坐、丁忧制度之间产生紧张的时候,在制度运作中是怎么化解的,会产生什么后果?周雪光老师认为连坐制对其思考差序格局非常有启发,比较制度的角度可以为我们开辟新的寻找答案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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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现场。

郑小威老师从四个角度做出点评。首先是古代史的角度,专制作为理想型,包括元首的无限权力和人身依附关系两个层面,俞老师的讲座可以帮助我们在人身依附关系层面理解专制。其次是中西比较的角度,中国和西方的法的含义不一样,可以从统治集团与被统治集体的关系做梳理和比较,古希腊罗马的统治集团人数比较大,古代中国则是一人统治,君主的意志就是法。再次是写作的方法,专制、连坐的概念都有极大的政治性,在后殖民主义的叙事如此强势的情况下,我们需要思考如何使观点在不被别人误解的情况下更好发展下去。最后是在晚清民国的人看来,中国没有社会,市民社会和晚清民国的知识分子想建造的社会不同,他们引入了西方对社会的理解来反观中国的历史。

俞老师感谢三位老师的评议意见并作了回应。现场师生就连坐制度的有效性、西方的连坐制度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和交流。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氛围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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