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2024年4月16日(周五)9:30—10:30三月,春回大地,万物复苏,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然而,突如其来的疫情让这一切按下了暂停键,昔日热闹的校园变得异常安静,全体师生居家学习,所有线下教学活动停了下来。此刻,世界仿佛静止了,为了将来能更好地“动”,所有人都选择了“静”。作为公民,我们选择了“静”。居家不出门,是每个公民抗击本轮疫情必须遵守的。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那些逃避隔离、硬闯关卡、不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工作等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带给我们太多的思考,为了一己之利,选择了危害社会的行为。这种漠视法律、逃避责任的行为,是法治意识淡薄的表现。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我们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我们要遵守宪法和法律,提高法治素养。有时我们会混淆义务的概念,会把“法定义务、基本义务和道德义务”理解成一个意思。其实,这三个概念还是有区别的: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具有强制性;基本义务是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所以,法定义务包括基本义务,道德义务又比法定义务的范围广泛。作为学生,我们选择了“静”。居家线上学习,是我们每个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受教育既是我们享有的权利,又是我们履行的基本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确认并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是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依法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不仅关乎我们个人的尊严和家庭的幸福,同时也关乎社会的进步和国家的发展。因此做好线上学习,也是遵守宪法的表现,坚持宪法至上,维护宪法权威。我们选择了“静”,就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各种信息遍网都是,特别是一些与疫情相关的信息,要学会甄别,除了官方渠道公布的信息之外,其他的信息要慎重选择。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在了解了自身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同时,内心暗潮涌动。宪法规范国家的权力保障公民的权利,在宪法的保护下,我们“静”中有“动”,“静”中的“动”预示着花开的季节已然临近。坚守我们的选择,在“静”中等待着“动”,等待和花开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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