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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IPO条件对照表(含征求意见稿)

 静思之 2024-04-16 发布于江苏

文/梧桐兄弟

4月12日,一系列征求意见稿显示,证监会拟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上交所拟提高主板IPO上市财务指标、深交所拟提高主板IPO、创业板IPO上市财务指标。值得注意的是,同日北交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没有提高北交所IPO财务指标的内容。

参见:重磅!主板、创业板IPO财务指标提高,科创板科创属性3项评价指标提高

本文根据证监会及三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及征求意见稿整理如下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上市条件对照表,仅供读者参考。

注:尽管前述一系列征求意见稿尚未发布实施,但考虑到其反映的是修订之趋势,下表仍有所引用,且该处引用并不代表其已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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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第二十条 申请挂牌公司主要业务属于人工智能、数字经济、互联网应用、医疗健康、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新经济领域以及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软件、基础工艺等产业基础领域,且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 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明确可行的经营规划的, 持续经营时间可以少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但不少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最近一年研发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且最近12个月或挂牌同时定向发行获得专业机构投资者股权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

(二)挂牌时即采取做市交易方式,挂牌同时向不少于4家做市商在内的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按挂牌同时定向发行价格计算的市值不低于1亿元。

《中国证监会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十一),加强多层次市场互联互通。稳妥有序推进北交所上市公司转板。优化新三板分层标准,取消进入创新层前置融资要求。开展新三板与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型对接,落地公示审核制度。制定北交所撬动新三板发展的专项方案。促进新三板更好发挥孵化培育功能,切实提升更早、更小、更新优质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获得感。全面优化新三板市场监管基础制度,完善挂牌、调层、上市、摘牌全生命周期监管流程,形成协同一致、衔接有序、成本相适的制度安排,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2、修订前为,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一)最近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亿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5亿元;

(三)预计市值不低于8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亿元。

3、修订前为,符合其中一项标准:

(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

(三)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属于先进制造、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创业企业可适用该规定。

4、修订前为,支持和鼓励科创板定位规定的相关行业领域中,同时符合下列4项指标的企业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

(一)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或者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

(二)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三)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

(四)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或者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

采用《科创板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上市标准申报科创板的企业,或按照《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则申报科创板的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可不适用前款第(四)项指标的规定;软件行业不适用前款第(三)项指标的要求,研发投入占比应在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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