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十神者乃八字中的十种生克关系,即比肩,劫财,偏官,食神,伤官,正财,偏财,正官,正印,偏印。 格局为八格——正财,正官,正印,食神,偏财,偏印,七杀,羊刃,外加建禄。 正官,正财,正印,食神 为顺用格局。 七杀,偏印,伤官,羊刃 为逆用格局。 建禄单独举例。 《子平真诠》作者沈孝瞻采用月令取格原则。 月令专位直接取格,月令透干列为主格。 常见疑惑: 格局通关与格局病药 顺用格 破格之时, 不用通关 而用病药 逆用格 破格之时 采用通关 譬如: 正官格 遇伤官 用官生印,印克伤官 印格遇见财 用印生比劫 比劫克财 食神格遇见印 用食神所生之财 克印 建禄格——又称月劫(身强),用财官。 用财必须带食伤生效果佳,用官一位即可。 沈式认为:建禄用官,羊刃用杀。 若羊刃格用杀,天透财,印。则要七杀与印同根,真正的杀印相生,才有用财的可能。 七杀格用刃 再加食伤 大吉。 七杀格强 单刃不够制 需加一食伤(月令七杀格)。 羊刃格用杀,不可用食伤。 因为食伤制杀,身强无依。 甲生卯月 羊刃格(若是食伤制杀,则羊刃无制,不吉)。 甲生申月 七杀格(需食伤制杀,吉)。 沈式采用天干隔位可合的前提是为一字可以改变全局之时。 正常情况隔位不会合掉(通常是以年月合,可以视为合掉格局,等同无格,青年时期无志向之人。 而日月合,日时天干五合,可以视为日主所追求。 己日主合甲正官,合官,阴合阳(多疑)女命为夫。 庚日主合乙正财,合财,阳合阴(约束)男命为妻。 即使是合化也需要临位,所以隔合体系多采用李虚中命书——年日双合,主本合一类。 沈式调候: 金水伤官可以见官(所谓金寒水冷用丙丁)。 春木才有木火通明格,夏木不可(夏木为焚)。 木火其透才算木火通明,否则只是两局。 沈氏注重,相神不可伤。 官逢财,财被制,孤官不贵。 正官格遇伤官,用偏印合伤官,故此偏印不可伤,是处于破格考虑。 阳日主一定是 偏印合伤官。 戊日主,甲寅正官格,需丙偏印 辛伤官 互合,合去忌神。 若是见壬透,丙偏印无力,辛忌神反得救。 杂气透合,沈氏采用,辰透乙作木余气。 透癸作水库,透戊作本气土。 如果辰中三个字均不透干,日主是木,辰为木余气。 日主是水,为水库。 日主是土,为土本气。 申子辰就是化水,寅卯辰就是化木。 沈氏论特别格: 戊生庚申时,食神明旺。 但沈氏认为,要生在甲寅月,视为杀有制,不单纯认为有食神就是好命。 比如单独食神在时,只是有福,但不一定是峥嵘与显达。 日时归禄无官星,青云得路。 但沈氏认为 月令专求格局——丙生子月,巳时,视为归禄扶身。不可认为是归禄遇官之破禄。 六阴朝阳——六辛日生戊子月,忌火。 若是辛日透丙(正官),视为得官逢印(戊),不可以视为因为有火而无成。 注:特别格与月令格抵触,应以月令为第一,只要有一格能成,就不会有穷困之人生。但生涯驳杂。 最好是月令格局与特别格喜忌一致,可特达。 时上偏官——所谓时上七杀一位贵。 常法认为月干有食神,时上七杀代表晚年有权。 沈氏认为,只要再透财,就一定生杀攻身。 刑合禄格——癸日生甲寅时。 明通赋认为,六癸日生甲寅时,天干不见土,好命。 若是癸巳,最佳。 采用冲刑得之(巳中有财官印)刑开有气。 六癸日为主,时柱遇'庚申'时,四柱其它之干支不要见'丙、丁、戊、己',也是佳造好命。 也是暗刑,巳中之财官印。 沈氏认为,若癸生巳月,已经有财官,遇见寅,寅巳申三刑之故,反破暗官。 明通赋等认为,冲刑都是可以向虚求实,暗冲,暗合,暗刑,只要暗的字,里面有财官即可。 财官要冲刑才有气。 现代命理不采用此论法。但有杂气财官逢冲则发之理论。 拱贵,拱禄。 天比地拱,癸酉 癸亥 拱戌 戌是癸的正官,视为拱官。 拱之字忌见填实,虚字填实不吉。 填实之字,用神填实减半 忌神填实则引发。 沈氏不采用特别格,必须以月令为第一取格要素。 破格先后专栏: 沈氏之认为,如果不幸出现破格之字,最宜出现在年,不宜再时 符合三命通会所云 时乃归息之地。意思是先败后成,晚景还是可以论佳。 实际就是按照年限来看格局。 譬如食神见偏印,枭神夺食,用偏财克偏印。——枭在前,财在后,先败后成。 财先,枭后,到老皆败。 七杀格,所谓食先杀后,羊刃殿后才可如此排列——食杀刃。 即是 早年食神制得住杀,晚年羊刃架的住杀,从头到尾,一路吉祥。 若时支非禄刃,即是晚年大败。 沈氏六亲论: 一般性有分宫位 年祖 月父 日妻 时子,也有按十神分配。 沈氏认为,正官格遇见财生,若妻财同宫,妻佳,貌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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