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聂以道任江南一县的知县时,有一个农民每天早上出门卖菜,这一天他在卖菜路上捡得至元宝钞十五锭,很厚的一沓,就高高兴兴回家拿给母亲看。 可是母亲当即大怒:“你这是偷来的钱吗?说什么捡来的,别人丢东西哪会丢这么多?况且我家从来没有这么多钱,留在家里一定惹来大祸,快赶去马上还了,不要连累我们一家!” 农民实在太想这钱了,就不肯还,硬说是捡来的东西,归还给谁?可他母亲一再责骂催逼,说如果不还就去官府告状。儿子只好说:“那怎么还?失主是谁都不知道。” 母亲说:“你可以去你捡钱的地方守着,一定会有人来寻找。”农民无法,只好揣着钱去路上等候。 他等了一会,果然有人慌忙寻找而至。一问是对方掉了钱,农民此时倒也质朴,全无心机,取出钱就全部还给了他。而旁边有许多人看热闹,都在起哄说要那人分点钱给农民作感谢费。 可那丢钱人数了数钱,脸色一变说道:“我原来有三十锭钱,这只是一半,哪能再赏他?把另外十五锭交出来再说!” 这下事出意外,一时争执得难解难分,又因为无人见证,各说各有理,就解决不下来,最后就争执到了知县那里。 知县聂以道升堂,他就询问农民,见他说的话恳切属实。又悄悄找他母亲一问,与农民说的一致,于是非常欣赏他母亲拾金不昧的品德。 然后聂以道就将两边同时提审,仍是一个说丢失三十锭,一个说确实只捡得十五锭。 他就对失主说道:“如果对方捡得三十锭,那一定是你的钱;但人家只捡得十五锭,这就不是你的钱,必定是老天赐给这个农民赡养母亲的。你还是去别的地方再找找吧。” 于是把钱断给了母子,旁听的人无不拍手称快。 --出《南村辍耕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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