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反对宋英宗追认其父为皇帝,全体监察御史辞职

 文石斋 2024-04-19 发布于河北

“人”说宋朝十八帝 之 宋英宗:我这是被生活逼的!被生活逼的!

  十二、朕要让父亲当皇帝(五)

  二十二,中书门下省奏事,宋英宗又派宦官召来韩琦“同议”,随即“降敕”,发布敕书,称接到皇太后、宋仁宗皇后曹氏“手书”:“吾闻群臣议称,请皇帝封崇濮安懿王,至今未见施行。

  吾再阅前史,乃知自有故事。濮安懿王、谯国太夫人王氏、襄国太夫人韩氏、仙游县君任氏,可令皇帝称亲,仍尊濮安懿王为濮安懿皇,谯国、襄国、仙游并称后。”

  又“降敕称上手诏”,发布宋英宗亲笔写的诏书:“朕面奉皇太后慈旨,已降手书如前。

  朕以方承大统,惧德不胜称亲之礼,谨遵慈训。

  追崇之典,岂易克当?且欲以茔为园,即园立庙,俾王子孙主祭祀。皇太后谅兹诚恳,即赐允从。”

  但诏书下发,职掌国家礼仪、礼制的机构“太常寺”长官“判太常寺”吕公著立即上言:“称亲之说,盖汉宣帝时有司奏请史皇孙故事。

  宣帝为昭帝之后,是以兄孙遥继祖统,于汉家无两考之嫌。史皇孙初无爵谥,有司奏请之,始故且称亲,其后既已立谥,只称悼园。

  然则亲字非所以为称谓,且陛下入继大统,虽天下三尺之童,皆知懿王所生,今但建立园庙,以王子承祀,是于濮王无绝父之义,于仁宗无两考之嫌,可谓兼得之矣。

  其亲字既称为难立,且义理不安,伏乞寝罢。”

  宋英宗仍还以“不报”。

  二十三,吕诲等人又奏:“臣窃思前敕三省集议,因皇太后手书切责大臣,遂罢集议。今有此命,始末相戾,群情震骇,重以疑惑。”

  又说:“盖首议者欲变兹事,自外制中苟逭深责,使天下怨谤归于人主,今复贻于母后,得谓之忠乎?”

  出差归朝的谏官、名臣范仲淹之子范纯仁奏:“皇太后自撤帘之后,深居九重,未尝预闻外政,岂当复降诏旨,有所建置?盖是政府臣僚苟欲遂非掩过,不思朝廷祸乱之原。

  且三代以来,未尝母后诏令于朝廷者。秦、汉以来,母后方预少主之政,自此权臣为非常之事,则必假母后之诏令以行其志。

  今一开其端,弊原极大,异日或力权臣矫托之地,甚非入主自安之计。”

  韩琦见到范纯仁的奏章,对同僚说:“琦与希文恩如兄弟,视纯仁如子侄,乃忍如此相攻乎?”我与范纯仁的父亲范仲淹恩情有如兄弟,把纯仁看做自己的子侄,纯仁竟忍心如此攻击我吗?

  当天,负责传宣觐见皇帝人员的部门“閤门司”长官“閤门使”两次奉诏劝谕吕诲等谏官“赴台供职”,回单位上班,但吕诲等人回奏:“今濮安典礼虽去殊号,而首举邪议之臣未蒙显责,中外犹以为惑,臣等何敢自止?”

  二十四,吕诲等人又奏:“今濮王陪葬熙陵(宋仁宗陵墓称“永熙陵”,宋人以“熙陵”代称宋仁宗),列子孙之序,奉邑守卫皆已严具,必别起园寝。增广制度,当须改卜,易其灵竁。不憔(疑为“惟”)熙陵隔绝,亦与润王(宋英宗祖父赵元份)分别。顾其典礼,疑有未安。”

  二十五,又奏:“近睹皇太后手书,追崇之典,并用哀、威衰世故事,乃与政府元议相符,中外之议,皆以为韩琦密与中宫苏利涉、高居简往来交结,上惑母后,有此指挥。盖欲归过至尊,自掩其恶。卖弄之迹,欲盖而彰。欺君负国,乃敢如此!”

  二十六,又奏:“若欲准汉宣故事,以濮王为亲,则襄国(妇人,宋英宗父亲正妻)已降,自当为母,于皇太后岂得安哉?”

  又曰:“称亲之礼,岂宜轻用?首议之臣,安得不诛?臣等待罪于家,屡蒙诏旨,促令供职,而跟躇未敢承命,以此故也。”

  但宋英宗仍置之不理,只是指示中书门下省“降札子”,以中书门下省的公文“趣使赴台供职”,催促吕诲等人上班,吕诲等人则“缴还札子”,并把“前后所奏九状”一并交送中书门下省,请中书省宰相、副宰相阅读,“坚辞台职”,坚决辞去国家最高监察机构“御史台”的职务。

  而宋英宗依然在实行两面做法,一面催吕诲等人上班,一边听从中书门下省的请求,下诏:“避濮安懿王名下一字”,从此以后,天下官民在起名字、写文章的时候,要象对待皇帝一样,避讳即避去濮王的名字“允让”中的一个字;“置濮安懿王园令一人,以大使臣为之,募兵二百人,以奉园为额”,“令河南置栢子户五十人”;命高级侍卫、“带御器械”王宁世、“权发遣户部判官”张徽测量“懿王园”庙地、画图呈上。

  吕公著接到诏书上言:“晋尚书王彪之等议所生之讳,臣下不当避。当时以彪之议为当。臣愚欲乞特降旨,濮安懿王名下一字,惟上书奏事者并听回改,余公私文字不须讳避,庶与祖宗文庙名讳小有差别。”

  双方的争论愈加激烈、扩展,由称濮王为皇考,延至是否应该为濮王“避讳”。

  二十七,中书门下省将吕诲等送交的九道“奏状”呈送宋英宗。

  “上问执政当何如”,宋英宗问宰相、副宰相应该怎么处理。

  韩琦回答:“臣等忠邪,陛下所知。”

  欧阳修说:“御史以为理难并立,若以臣等为有罪,即当留御史;若以臣等为无罪,则取圣旨。”谏官认为与臣等难以并在朝堂,圣上如果认为臣等有罪,就留下谏官,让臣等离开朝堂,如果认为臣等无罪,那就由圣上下旨决定。

  “上犹豫久之”,宋英宗犹豫了很久,“乃令出御史”,下令将谏官赶出朝堂,“既而曰:不宜责之太重也。”过了一会又说,也不宜对谏官处罚太重。

  于是,吕诲被罢免御史台副长官“侍御史知杂事”,以工部员外郎官职出任蕲州(治今湖北蕲州)知州,范纯仁以侍御史官职出任安州(治今广西钦州)通判,吕大防被免去试用监察御史“监察御史里行”职务,以太常博士官职出任休宁县(今安徽休宁)知县。

  然而,在起草吕诲的任免书时,宰相、副宰相却犯了难。

  “故事”,一向的惯例,任免“侍御史知杂事”,“皆有诰词”,都得有皇帝的“诰命”。但当天值班、负责起草“诰命”的“知制诰”恰好是反对尊崇濮王的韩维,而韩维又恰好“兼领通进银台司门下封驳事”,有驳回、拒绝起草认为不正确的“诰命”的权力。

  “执政恐维缴词头不肯草制,及封驳敕命”,宰相、副宰相唯恐韩维缴还“词头”即拟定的文件提纲,不肯起草,驳回宋英宗的“敕命”,“遂径以敕送吕诲等家,仍以累不遵禀圣旨赴台供职为诲等罪”,径直把宋英宗的“敕命”送到吕诲等人家中,宣布吕诲等人因累次不遵禀圣旨到单位上班台之罪,受到免职、外放处罚。

  而韩维知道之后,立即向宋英宗上言:“罢黜御史,事关政体,而不使有司与闻,纪纲之失,无有甚于此,宜追还诲等敕命,由银台司使臣得申议论,以正官法。”

  又“求对”,请求面见宋英宗,在得到宋英宗接见后“极论其失,请追还前敕,令百官详议,以尽人心;复召诲等还任旧职,以全政体。”

  但宋英宗“皆不从”,一概不予采纳。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