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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中客店的相关服务,中国古代旅馆中都有吗?

 博士论西游 2024-04-19 发布于河南

(博士论西游第九五一讲,选自《〈西游记〉与中国古代社会》(138)第三章――生活篇之“高度繁荣的城市经济”)
在上一讲,我们提到,在《西游记》中,作者描写了“王小二店”和“赵寡妇店”两个客店,这两个档次不同的客店各具特色,分别提供了住宿、饮食、财物保管、牲畜饲喂等服务,而赵寡妇店甚至还提供“小娘陪歇陪唱”项目。
《西游记》中提到的客店服务如此周到,那么,在中国古代社会中,私营旅馆客店也是如此,会提供这样周到的服务吗?可以这样说,中国古代旅馆客店的服务更加多样、更为周到,远超书中“王小二店”和“赵寡妇店”!
在中国古代社会中,随着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旅馆客店业得到了逐渐增长。宋代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旅馆客店业随之出现井喷式增长,而到了《西游记》成书的明代,在宋元两代旅馆客店业发展的基础上,又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先来看一下客店的数量。北宋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描述了京城汴梁的客店数量,“州桥东街迄东,沿城皆客店”。意大利传教士鄂多立克在游记中提到元代的杭州,“那里的客店很多,每店设十至十二间客房”。
而到了商业经济高度发展的明代,各大城市中的客店数量更是多得惊人,栉比鳞次。据描述明代开封城的《如梦录》记载,仅在钟楼东向南再折向西的一条街上,就有6个客店,分别是2个“客寓”、1个“客舍”、1个“客店”、1个“过客店”、1个“酒店”等。
接下来,再来看客店的服务。前文已经提到,《西游记》中的客店除了提供吃、住等基本服务之外,还提供了保管财物、储存货物和饲喂马匹的服务,并且还根据客人的需要,提供不同档次的服务。
而在中国古代的现实社会之中,客店提供的服务更为周到。首先是做到礼貌待客,作为招揽顾客的店小二,他根据客人的身份,分别尊称其为“相公”、“客官”、“长官”、“官人”等;其次,客店根据住店客人不同需要,还会提供一些不同档次的房间和饭菜酒食。
据明代文人张岱在《陶庵梦忆》记载,泰安州的客店“店房三等”,提供称为“贺”的餐饮服务,“贺亦三等:上者专席,糖饼、五果、十肴、果核、演戏;次者二人一席,亦糖饼,亦肴核,亦演戏;下者三四人一席,亦糖饼、骨核,不演戏,用弹唱”。
而在提供住宿和餐饮等基本服务的同时,与《西游记》中的一样,中国古代的客店也提供很多其他的服务。《晋书·潘岳传》中提到客店,“刍秣成行,器用取给”,也就是说,早在晋朝时期,客店就为客人提供了饲喂马匹、供应器物的服务。
从张岱所记载泰安州客店时提到的“演戏”、“弹唱”,可以看出,明代客店还提供娱乐等服务。更有甚者,与书中赵寡妇店提供的“小娘陪唱陪歇”一样,而泰安州中一些客店为招揽客人,还在客店之内招娼纳妓,“再近则密户曲房,皆妓女妖冶其中”。
中国古代有一些客店还帮客人蓄妾。元代来华的摩洛哥旅行家拔图塔,在其所著的《伊本拔图塔行记》中就写道:“客人有欲蓄妾者,主人代为购婢作妾,给室以二人居,费用由主人临时代付。”
在中国古代客店所提供服务中,上面所述只不过是冰山一角,可以说,它们的服务完全称得上是五花八门,仅以代理服务为例,现代学者尉文澍在其所著的《旅馆概论》就提到了十几种。
比如,代请导游、代雇行脚、代办交通、代存货物、代支款项、代传信件、代付税赋、代通关节、代写文书、代找保镖、代请医生、代订酒肆、代洗衣服、代设香堂、代纳妾婢、代拉皮条等等,惟恐招呼客人不周。
如此来看,中国古代社会的客店服务,并不一定比现在的酒店服务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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