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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呈现,便是偏见

 十丈红尘客 2024-04-22 发布于广东

很想写一篇读后感。读了几天,好不容易有点感。我取这个题目也是偏见,毫无疑问。第一次重新认识“偏见”,以前我也提到过,是读陈丹青《为什么我不是读书人》的时候的事了。

即使是偏见,但也没有办法,因为试图呈现出来的都只能是剪影。我这种感悟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因为我刚刚好看到了勒庞在《乌合之众》开篇写的下面的一段话:

​从绝对真理的观点看,一个立方体或一个圆,都是由一定的公式做了严格定义的不变的几何形状。但是从印象角度,这些几何图形在我们眼里却会表现出十分不同的形状。从透视的角度看,立体可以变成椎形的或方形的,圆可以变成椭圆或者直线。但是,考虑这些虚幻的形状,远比考虑它们的真正形状更重要,因为它们,也只有它们,是我们所看到并能够用照相或绘画加以再现的形状。

照相或者绘画我们都不陌生,表现形式都很类似,就是一张图。绘画图里面,可能画下所有可能的一切;照相图里,可能拍下了看到的一切。想在想想,这些图中让人感知到的信息是来自呈现还是来自想象?全部是来自脑海里重构的想象,千人千象也即如此逻辑。

若我们移步到文字和语言,一个是用作书面记录,一个是用作沟通交流,都是具有呈现的属性。那么文字和语言能否保持不偏见么?而我们经过大脑加工联想,却觉得文字和语言是如此的丰满美妙。是文字和语言本身的功能么?也不是。文字和语言的功能可能还不如照相或者绘画传递的更丰富。

不是客观世界不丰富。而是用于呈现和描述客观世界的方法手段只能截取其一面、一角,然后传递回大脑,再做想象力的加工成像。所有试图传经布道的各家各派,即使是其掌握了真理,但一旦试图用文字、图像、声音传递的时候,都不是最真实的真理自身。而为了规避这个问题,就出现了传递真理的使者这一角色——所谓教诲者。显然,如前面的叙述逻辑,教诲者不是真理也不是真理的作者,他怎么能无误的呈现真理呢?

真理正见是存在的。但不是以呈现的形式存在,而只能是以认知的虚幻的形式存在。因此,我们也可以这么说:《道德经》的文字是偏见,《道德经》的观点是真理。至于能否从文字的偏见中在脑海里绘制出真理的样子,这个过程可以描述为“悟”,这种能力可以描述为“慧”。然后,同样的即使悟了、慧了,后面也无法完整讲出来了。

我们所见皆是偏见的呈现。所以因此,逼着我们去悟“如何是呈现承载的全部”,这个逻辑也似乎证明了“为什么人必须有悟性——悟是人们须从无数偏见中构建正见的生存需要”。悟,是全面知道的过程;慧,是全面绘制认知的能力。不然,没啥事,我们干嘛要悟东悟西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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