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小伙伴们,大家好! 上周五一个粉丝朋友想让我分享有关开发成本的一些内容。还说我分享的她能看得明白,接地气。 那今天就先从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核算会计科目如何设置开始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第二十条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审核的内容包括: 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1、土地费用 此科目设置的注意事项: 土地费用: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所以发生与土地有关的费用都入账此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基本上都是通过竞拍方式取得的,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的核算也就很简单了。 2、前期工程费 此科目设置的注意事项: 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能够分清成本计算对象的,应直接计入有关开发项目成本,记入'开发成本'账户所属明细账的'前期工程费'成本项目。 由两个以上成本计算对象负担的,可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各开发项目成本,记入'开发成本'账户所属各有关明细账的'前期工程费'成本项目。分配标准可按具体费用细目分别确定,如勘察费、绘费及'三通一平'费等可按各开发项目的占地面积比例分配,而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可按概算比例或建筑面积比例分配。也可将具体费用细目均按概算比例进行分配。 3、建筑安装工程费 此科目设置的注意事项: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建筑工程费用和安装工程费用。 4、基础设施建设费 此科目设置的注意事项: 基础设施建设费:指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基础设施支出,主要包括开发项目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等社区管网工程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园林环境工程费。 关于'基础设施建设费',企业所得税前和土地增值税前扣除的都必须是'红线以内'发生的成本支出。 5、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 此科目设置的注意事项: 由以下明细科目可以看出“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公建性质的学习、幼儿园、物业用法、居委会、派出所等,这些一般是非营利性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等。 在我们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这些公共配套的成本一般含在主体工程中的,财务无法单独核算,故直接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土建工程费。 所以,我们一般企业可以不设置公共配套科目,这样等项目完工后,将所有开发成本分摊至可售成本中。 只有在项目开工建设这些公共配套设施,它的工程合同是单独签订,发票是单独开具,可以独立核算的,那这个时候就需要用到“开发成本--公共配套设施费“,待项目完工结转时,这个公共配套设施费需要进行二次分摊。 不过以上两种结果不影响可售成本对象分摊的金额。 6、开发间接费 此科目设置的注意事项: 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这个费用容易与管理费用混淆。土增清算时,税局也比较关注这个。所以在项目成立时,项目部门组织架构和岗位的建立要清晰明确。并在公司通知培训到位,这样的话,项目部门所以发生的费用就可以合理、合法的计入”开发间接费“科目了。 今天分享开发成本核算会计科目的设置和注意事项就到这里,如有需要会计科目电子档的可以添加下面二维码免费领取哦。我是小玲,感谢小伙伴们的阅读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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