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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连桐:“翠色真红”——生活史视野下宋女生活服色考论

 掌染草2012 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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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长期以来,宋女日常服色的观点抵牾杂驳,聚讼纷纭。文章通过梳理过往研究,以社会生活史为基本视野,以二重证据法结合传世绘画、出土实物、札记、诗文等探讨宋代女性生活服饰色彩的总体情状。文章认为宋代女装色彩浓艳绚烂和质朴淡雅两种格调并峙。文章从皮尔斯“规约符号”的观点出发,认为色彩作为规约符号在政治场合之外、日常生活里只在男性群体中发挥作用,在女性那里并没有具体明晰的规范。宋代女性服色的研究通常以传世绘画为端绪。然而,大多数为文人主持并收藏流转的绘画并不能完整反映时装服色系统的真实情况,政治理念与生活实践之间存在张力与裂隙。宋代女性生活色彩丰富多变。色彩研究必须认识到历史的参与者,即“人”的复杂性,并从日常生活的多重视角出发,才能在丰富纷杂的历史材料中括撮出女服色彩的具体写真。

来  源《丝绸》2024年 第61卷4期 

作  者:  银连桐王小松

( 浙江大学 艺术与考古学院,杭州 310000 )

关键词:  色彩; 皮尔斯符号学; 宋代; 女子服饰; 社会规范; 生活史

作者简介:  银连桐(1996—),男,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设计史、中国艺术史。


研究背景

自21世纪始,关于宋代服饰专题研究逐渐增多[1],宋代服饰的色彩研究犹有余地。宋代审美意趣由金匮玉堂走进普罗大众,宋代服饰、织绣色彩的研究随着考古工作的矻矻耕耘犹有所见。在“传统与现代”“保守与开放”对立的语境下,部分研究探讨宋代服饰文化时,认为宋女服色“拘谨保守”而唐时鲜艳华丽,并将之归因于政治衰微与文人情调。近来大部分研究仍持此论。《唐宋服饰纹样审美比较》[2]认为,唐代以青、碧、红、蓝等浓艳色彩为主,而宋代以如鹅黄、粉红等间色为主。宋代服饰色彩通常被描述为清淡质朴、简约素净的基本样态,与唐代“浓艳华丽”呈现界限分明的对立。“宋代的衣冠服饰总体上显得拘谨保守,款式变化不多,色彩也不够丰富,和唐代形成鲜明的对比”[3]52。同时相反的观点也存在,沈从文先生[4]319认为,宋代一般贵族官僚妇女,配色十分大胆。《唐宋时期服饰色彩的研究》[5]肯定宋代用色技术成熟的同时,提出“雅淡与俗艳并存”的论点。《宋代色彩社会发微》[6]认为:“宋代服色虽有细密的规定,整体趋势无论官府还是民间都呈宽松景象。民间服饰由单调变成五颜六色,官员服饰则向高贵的朱紫蔓延。”总体上,宋代服饰色彩,特别是有关现实生活女服色彩的观点抵牾杂驳,聚讼纷纭。

“生活服色”泛指政治场合以外的日常服用颜色,与社会观念、政治结构的关系不能与礼服用色等同看待,必须回到具体幽微的生活记录中得以管窥。陈芳教授[7]认为:“物质文化视野下的服饰研究和社会生活史视角下的服饰研究,能全面彰显服饰作为'物’所呈现的一套象征系统,或者说一套'物语’语法,以及'人’ 与'物’的关系,从而更好地回答服饰研究中的诸多问题。”包括传世绘画在内,本研究结合诗文、札记、碑铭、织绣实物等其他成果,从社会生活史的视角得出更细致具体的服色认识成为题中之义。

1 女性服饰色彩与规约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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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尔斯认为,符号表意的确切保证是使用者所属社会的规约。无论什么样的理据性,解释时依然必须依靠规约[8]84。一般认为,在两宋“兴文教、抑武事”的环境中,礼法规训决定了女子服色的选用。事实上,色彩作为服饰符号在女性那里并没有具体清晰的规定,统治群体对女服的规约并不以色彩表征。 

两宋“复古”“崇简”的服饰倡导并不围绕女性展开。礼服上宋廷尊崇古制,如《全宋文》有“恢尧舜之典则,总夏商之礼文”,此类服饰倡导大多数是针对“衮冕之饰”的礼服系统。他们作为社会绝对的第一性群体,其穿用的颜色在政治生活中承担标定等级的作用。男性精英在日常服色上倡导“淡而不厌,简而文,温而理”的格调。但是两宋实行男女服饰分制的制度。《宋史》记录仁宗天圣三年诏有“在京士庶不得衣黑褐地白花衣服并蓝、黄、紫地撮晕花样,妇女不得将白色、褐色毛段并淡褐色匹帛制造衣服”。男女用色禁令的有意分列,说明服饰研究时应该将不同性别面对的不同情况加以区分。在当时主流观念看来,女子装束的确应该洁净简朴,但具体又与男性存在区别。北宋袁采认为:“妇女衣饰惟务洁净,尤不可异众。且如十数人同处,而一人之衣饰独异,众所瞩目,其行坐能自安否?”[9]737这里强调的是“不可异众”且并无明确的色彩规约。曾巩写《郓州平阴县主簿关君妻曾氏墓表》赞其妹“性俭素,于纷华盛丽之际无所好”。男性对“天性沉静,不事华侈”美德的赞赏,一为防止“女祸”,二为抨击奢靡之风;无论出于何种目的,都不直言服饰色彩。事实上“礼之不行,无甚于此”等关于服色的指摘主要围绕男服,比如针对秦桧子秦熺“秦小相黄葛衫”与“习为虏俗”的“顺圣紫”的讨论。颜色作为男性身份的规约符号,对作为“第二性”的女性,其规约作用微乎其微,且多在典礼场合中的部分上层女性身上体现。日常生活中男服反复禁用的“紫色”在女性日常服色中并未见禁绝。词云“野草绣巢紫罗襦”“生紫衫儿,影金领子”“宋代妇女的襦、袄颜色以红、紫为主,黄者次之”[10]284。由文人组成的统治主体的约定与喜好,包括禁色制度等并未对女子日常生活中的服色存在广泛约束。文人士大夫之道德提倡对女服用色的影响实际上并不显著。

事实上,统治者针对女性的服饰要求偏重材质工艺的层面。《宋会要辑稿》记载有“数内合用翠毛浮动罗花五十枝,系铺翠镂金真金纸制造。今禁止翡翠销金,欲以药玉假翠叶漆金纸充代”。所谓“充代”,便意在申明保留饰品颜色而反对饰品材质上的铺张,穿用色彩依然保留“翠金”的华丽效果。两宋时期墓志也表明社会主流话语对女性服用材质工艺的限制。《边氏夫人行状》记载陆珪之妻边氏受赞曰:“平居自奉俭薄,不服犀玉珠贝之饰。”《夫人蔡氏墓志铭》也记录有刘彦融之妻蔡氏以“服饰少珍异”获赞。《宋史》中关于女性服饰的禁令有禁销金、泥金、真珠、缕金妇人首饰等。这些是因材料难得、造价靡费而达成的反奢侈浪费的主张,与装饰颜色效果无甚关系。具体与服色有关的,禁止妇人“衣铜绿兔褐”的禁令,也是在强调“华夷之别”思潮中的个别现象,并不牵涉社会大范围的色彩时尚。两宋“服妖”只说对女子服饰多有限制,但“赶上裙”“泪妆”等穿用现象并不涉及颜色。“妖上黄”等少数涉及颜色的指摘与争论,也并未达到可观的数量。再加上两宋官方统治不同阶段的失序,政治规约对女性用色的影响实际上并不强烈。

另外,社会主流观念对女装形象的影响更显著者在于形制的改变。“北宋时衫式较为宽大,而南宋时衫式逐渐窄瘦”[11]。在雍容宽博的礼用大袖衫之外,女子日常装束以窄、瘦、长、奇等形制特点形成修长苗条、“纤秀矜巧”的审美风潮[12]。宋代女服的窄瘦风格才是典型的“唐宋之别”,而服饰颜色并没有界限分明的唐宋时代差别。

2 两宋女性生活空间与色彩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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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文人“尚文尚质”的呼吁相反,两宋女子现实生活的服饰色彩可谓别开生面,争奇斗艳。随着两税法的实行与“不立田制”等新的土地制度的建立,门阀士族瓦解,生产者的人身依附关系得以松动。士庶之间尽管还存在差别,但已不像原来那样泾渭分明。宋代社会各阶层出现了较为明显的社会流动[13]。上层的审美与底层的世俗审美得以上下互济。

两宋时期物质生产水平有较大提升。坊市合一带来商业活动范围扩大,商品经济空前繁荣。吴自牧《梦梁录》中记载:“自大街及诸坊巷,大小铺席连门俱是,既无虚空之屋。”在这个背景下,以从事服饰手工业和商业为营生的市民群体数量迅速扩大,他们的劳动成果为服饰追求“新奇淫巧”提供了物质条件。

宋时酒楼密布,瓦舍勾栏遍地,遍及京畿及其以外的市镇。居民的娱乐生活颇为自由。“有楼八间,周遭栏楯,夜点红栀子灯,鼓乐歌笑至三更乃罢”[14]151。百行云集的娱乐兼商贸场所,歌妓舞女汇聚,产生了服饰上的争奇斗艳,追逐时尚的需求。整个社会的拜金情绪疯狂高涨,时人婚姻重彩礼。如《琴堂谕俗编》记有“将娶妇,惟问资装之厚薄,而不问其女之贤否;将嫁女,惟问聘财之多少,而不问其壻(婿)之何如”。

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中,服饰色彩的全盘保守克制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使一段时间内如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言“其士农工商,诸行百户,衣装各有本色,不敢越外”,但两宋服饰禁令并未有效推行,如袁说友《禁戢销金劄子》:“往往法令稍宽,随即纵驰,累岁以来,其侈日盛。”现实生活中的女子服饰风尚并非保守拘谨。宋袁褧《枫窗小牍》中记述了汴京都城变化纷繁的妇人时尚:“汴京闺阁妆抹,凡数变,崇宁间,少尝记忆,作大髩(鬓)方额。政、宣之际又尚急把垂肩。宣和已后多梳云尖巧额、鬓撑金凤。小家至为剪纸衬发,膏沐芳香,花靴弓履,穷极金翠。”王栐著《燕翼诒谋录》有:“妇人冠以漆纱为之,而加以饰,金银珠翠,采(彩)色装花。”宋词常以“时样”谓时尚新妆,“时样宫妆一样新”“时样新妆淡伫”。此时与白居易作《时世妆》的时代并无保守与开放的分别。随着两宋统治力量不同程度的失效,骄奢之风并未得到有效约束。《宋史》载微宗时“奉身之欲,奢荡靡极”。《东京梦华录》记录的北宋以来“巧制新妆,竞夸华丽”的习尚,至南宋已经愈演愈烈。吴自牧《梦梁录》中记述宋人“三五为群,斗美夸丽”。有时奢靡之风并不因财力有限而稍加消减,甚至成为全民活动。如嘉定十年王迈“丁丑廷对策”云:“妇女饰簪之微,至当十万之直,不惟巨室为之,而中产亦强仿之矣。后宫朝有服饰,夕行之于民间矣;上方昨有制造,明布之于京师矣。”上自宫掖,下至民间,人们竞相攀比。

此外,两宋时期女子的社会权益有所提升,中上层女性享有家庭财产权和受教育的权利。南宋时期有女子参与童子科考试并入选[15]118,这为女性的服饰之丰富提供现实条件。两宋女子生活空间是相对丰富广阔的,有揽胜游玩、参神拜佛、交友唱和等活动[16]349。是时如《东京梦华录》云“间列舞场歌馆,车马交驰。向晚,贵家妇女纵赏观赌,入场观看”。又如周密《武林旧事》云:“终夕天街鼓吹不绝,都民士女,罗绮如云,盖无夕不然也。”公众集会、节日庆典为女性提供了展示服饰的空间。下层女子特别是妓女等并无特别的约束,反而可以广泛参与社会活动。两宋文人与歌妓交际甚密。妓女群体作为娱乐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参与者,客观助长了女子服色的丰富程度。《西湖老人繁胜录》有行首二人着“乾红大袖”的记载。《梦粱录》也有妓着“红大衫”与“销金衫”的记录,可见当时下层女性的着装颜色也并不简素。

伴随市民阶层兴起和士庶文化交流,女子日常服色上下差异缩小。北宋王得臣《麈史·仪礼》亦言当时“衣冠之制,上下混一”。南宋时如《朱子语类》载:“衣服无章,上下混淆。”上海龙美术馆藏《中兴瑞应图》中,皇后与女婢服饰颜色相近,一定程度反映了穿着者身份对着装色彩的影响[17]。两宋时期女服,既有下层对“宫样”的追慕效法,也有上层对闾巷的尝新涉猎。宋词云“娇额妆成宫样新”“宫样细腰身”。以“宫样”“内样”为代表的宫廷时尚已经进入更广泛的生活领域。南宋时,宫廷时尚由近贵之家仿效,随后流传民间,形成了由宫禁到民间的流传路径。宫中与乡野的女子服饰区隔有时并不分明。陆游《岳池农家》写“谁言农家不入时,小姑画得城中眉”是此时写照。南宋时宫中贵妇服用色彩与士人之家无异。《建炎以来朝野杂记》记载南宋进御中宫成恭皇后的常服衣物与“与士大夫家无异”,甚至“尝记贾生言娼优被后服”,且出现大量“真红”“明黄”等鲜艳色。《宋史》中记载也有后妃常服“背子、生色领皆用绛罗,盖与臣下不异”。南宋时民间婚嫁女子穿有“销金大袖,黄罗销金裙,段红长裙,或红素罗大袖”送嫁。这些故事一方面反映了上行下效的奢侈之风;另一方面也说明宫禁内外、上下之间服饰用色限制并没有传统印象中固若金汤。“三十年来渐失等威,近岁尤甚”[18]151。女服色尚上下交济,士庶女性未因身份而服用色彩受限,反而对色彩的热情未曾消退。

宋高似孙《纬略》记城中绸缎铺榜曰“翠色真红”。嵇康在《琴赋》中说“新衣翠粲,缨徽流芳”;班婕妤《自悼赋》中说“纷翠粲兮纨素声”。东坡牡丹诗中有“一朵妖红翠欲流”,是对地方土语进行提炼。翠为璀璨鲜明的绿色,引申为鲜明之意;“真红”为鲜艳的红色。可见当时社会人民的生活用色是鲜丽的,在内的女性穿用也必然色彩丰富。

3 染色技术、出土文物中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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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宋时期,手工业空前发达,行业分工细致。与服色有关的纺织业特别是染色业蓬勃兴旺,家庭经营的纺织作坊达到了相当的规模。时人能制作出如“一年景”“春幡”等工艺繁复的节物[19]98,染色技术商业化程度超前。大多数染坊支持私人订制并收取加工费,利润丰厚。独立经营的染坊遍布各地并“微有家活”。

南宋的洪迈著《夷坚志》中记载的一则逸事言明了民间群众对色彩的向往。“王锡文在京师,见一人推小车,车上有瓮,其外为花门,立小榜曰'诸般染铺’,架上挂杂色缯十数条。人窥其瓮,但贮浊汁斗许。或授以尺绢,曰:'欲染青。’受而投之,少顷取出,则成青绢矣。又以尺纱欲染茜,亦投于中,及取出,成茜纱矣。他或黄或赤或黑或白,以丹为碧,以紫为绛,从所求索,应之如响,而斗水未尝竭。视所染色,皆明洁精好,如练肆经日所为者,竟无人能测其何术。”

传闻难免存在夸张虚造的成分,但相较前代,两宋染色技艺更高超,效果更细腻。鹅黄、粉红、揉蓝、天水碧等间色的搭配体现材料的革新和技艺的纯熟。红花、苏木、蓝草、紫草、黄栀、橡实等染色材料的规模化种植,使得染匠能够充分发挥能动性[20]。匠人们积极探索色彩谱的广度。魏泰著《东轩笔录》载英宗时“市民染帛以油渍紫色,谓之油紫”。《能改斋漫录》中《川帛宜色》有:“蜀之蓄蚕,与他邦异。当其眠将起时,以桑灰喂之,故宜色。”四川染绯红色,以桑灰喂蚕,使之“宜色”。染缬工艺在宋代有所传继。虽然部分时期官方禁止民间私造缬板,但南宋又解禁。不仅如政和三年“禁打造缬帛诏”曰“使臣之家雇工开板,公然打造”,普通市民李装花也“能打装花缬”。织造技艺中金饰的广泛使用,是服饰色彩极大丰富的另一面。文彦博为谄媚张贵妃而在成都织造金线莲花灯笼锦,大中祥符八年诏令中禁止使用的用金技艺达十八种之多。金装饰宋廷虽有禁止,但后来又渐渐松懈。用金技术的大量应用,使服饰色彩更为繁丽。总体上两宋的印染色技术、织造能力保持发展。染色材料有增益,色彩表现更多变细腻。服饰并非保守拘谨而极富创造力,与同时期“斗美夸丽”“奔竞侈靡”的时尚风潮互为因果。

更重要的是,织染工艺并没有为贵族全盘垄断,而部分织物进入市场流通。据《西湖老人繁胜录》记载,宋代城市里不但有专门从事缝纫的作坊和技人,还有各种与服装相关的商行店铺。李觏《富国策》云“今也庶民之家,必衣重锦,厚绫罗縠之衣,名状百出”。平民百姓日常的服用并未受到全方位的限制,官方禁色与现实服用的关系需要重新审视。

从出土实物来看,唐宋织物在视觉效果风格上差异并不明显(图1)。如包伟民先生[21]言:“如果我们转换视角,不再局限于唐、宋间服饰特征的这种简单对比,而是将眼光稍放长远一点、宽广一点,就会发现这种……方式,距离历史真实颇远。”参看《江苏武进村前南宋墓清理纪要》[22]、《德安南宋周氏墓》[23]、《福州南宋黄升墓》[24]、《南京高淳花山宋墓出土丝绸服饰保护与研究》[25]等资料,出土织物以茶色、烟色、褐色为主。现存的宋代织绣实物著名者多出土自南方,保存条件苛刻导致色彩信息损失。而唐代实物典型者大多出自敦煌、新疆等环境干燥、保存条件适宜的地区。色彩研究只取典型者并不能构成比较。此外,局部的地区间的差异并不能扩展为“时代之说”等而论之,东西地区横向之间的织品审美并不能代表纵向时代差异。由图1可见,若刻意比较,唐宋两代皆有华丽风格。成都蜀锦织绣博物馆所藏宋锦、北宋时期出土于新疆的重莲团花纹锦依然有鲜艳瑰丽的色彩。南京大报恩寺遗址出土了红罗描金和泥金的织品,其色彩构思之华彩程度不输前代[26]。两宋之际绚丽和淡雅两种色彩取向是同时存在的,人们对色彩的热情依然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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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部分唐宋织物风格对比
Fig.1 Comparison of some textile styles in the Tang and Song Dynasties

墓室壁画中的服色信息呈现如表1所示。总体上看,女子服色红白的色彩搭配占据主流,粉色、浅红、淡绿、青色等间色相较唐代壁画变多。北宋墓室壁画服色依然延续唐末的色彩风格,在此基础上更细腻多变。红衫配淡红长裙、绿色褙子配白裙、红色褙子配黄裙、蓝窄袖短衫配白裙,青红、红绿等强对比色依然在使用。与唐代墓室壁画相比,女性服饰色彩并没有集中展现出质朴素淡的特点;色彩搭配并无明显区别,始终以红白二色多见。

表1 现存宋代墓室壁画中的服装色彩搭配(部分)
Tab.1 Clothing color coordination in tomb mural paintings (part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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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观壁画中女性的服色更细腻纷杂。比如开化寺壁画中女性服色红、白、绿、金相间,光耀璀璨(图2)[30]7。又如太原晋祠圣母殿彩塑,女性服饰色彩以红、白、蓝等为主,整体鲜艳明丽。另外一些出土图像中的女子,如江西赣州慈云寺塔出土的宋代纸本人物图,其衣物红绿相间,配色大胆热烈(图3)[31]。这些颜色浓丽者,说明宋代女性着装在不同记录媒材中的服色呈现有不同,实际情况与“素雅简洁”的定论有分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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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开化寺太子本生壁画
Fig.2 Prince Jataka Mural in Kaihua Tem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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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慈云寺塔出土绘画
Fig.3 A painting unearthed from Ciyun Temple Tower



4 文人记录中的女性服饰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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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传统社会的女性服色的文字,通常为文人秉笔。这些记录是理解宋女服色彩的重要信息来源。文人群体不仅有“文质彬彬”的理想观念,也有感官享乐的需求。在诗文、制诰、绘画中的女性形象大致为两类。郭若虚的《图画见闻志》将画中妇女一类归为“貌虽端严,神必清古,自有威重俨然之色,使人见则肃恭,有归仰之心”;而另一种为“跨丽之容,是取悦于众目”。本文以此为线索可按迹循踪。

第一类形象是出现在行状、家训与墓志铭中的女性,如《女孝经》言“卑让恭俭,思尽妇道”“居尊能约,守位无私”之形象。这类形象符合道德礼法,也是文人们道德诉求的投射。以《女孝经图》为代表,此类作品描绘礼记所谓“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的贞妇贤妻形象。其色彩素雅端丽,严守规定。相对的,如梁楷的《八高僧图》和王居正的《纺车图》等,角色穿红着绿,与上层女性素净端正的形象不同,颜色更为热烈(表2)。

表2 《八高僧图》与《女孝经图》服色比较
Tab.2 Comparison of costume colors in Eight Eminent Monks and Ladies’ Classic of Filial P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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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图版采自浙江大学中国古代书画研究中心编《宋画全集》第2卷第2册和第1卷第5册。

第二类是出现在娱乐场合中的女性,她们符合“秀色婑媠”的特征。这些女性姿容艳丽、服色鲜妍,兼具才情与容貌,可以满足男性生活中的情感需要。唐时“粉胸半掩疑晴雪”等诗句对女性裸露肌肤的大胆赞美,宋代文人依旧歌咏;如“绉红衫子映丰肌”“青衫透玉肌”等语。宋代部分文人狎妓成风,溺于声色。世风相对开放,酒肆开张、婚迎嫁娶、集会游乐有妓女列席参与。《武林旧事》载临安歌馆妓女“靓妆迎门,争妍卖笑”。因照顾男性欣赏者观感之缘故,女伎等艺人群体服色好尚冶艳靡丽,引领一种特别风气。如上海博物馆馆藏《歌乐图》中描绘的供给乐舞助兴的歌乐女伎,服色真红,极艳丽之能事。周密著《齐东野语》中记载了男性文人在声色场所对妓女服饰色彩的想象:“名姬十辈皆衣白,凡首饰衣领皆牡丹,首带照殿红一枝……别十姬,易服与花而出。大抵簪白花则衣紫,紫花则衣鹅黄,黄花则衣红,如是十杯,衣与花凡十易。”其中有“姱丽之容”者用大红配销金、紫花衣鹅黄、黄花衣红的现象,是文人眼中女性服色鲜妍审美的记录。

在诗词笔记中,两宋的女服色彩也是丰富华丽的,日常服色配比柔和鲜明而不突兀。宋话本《西湖三塔记》云“盈盈嫩绿,有如剪就薄薄轻罗;袅袅轻红,不若裁成鲜鲜丽锦”。诗词中有“淡红衫,缕金裙”“绣裙斜绰茜罗轻”“簟纹衫色娇黄浅”等语。宋女服色善用红黄、蓝黄等弱对比色。如《绊绿衣人传》云“女十余岁,红衣黄裳,珠绊满头”;《关王池》“女子少艾,戴鱼枕冠,皂衫黄裙红履”。诗词中也有“淡黄衫袖仙衣轻”“莺黄衫子退红裙”“揉蓝衫子杏黄裙”等语。虽然衫子上衣的服色偏轻,但是通常宋女会佐以鲜亮的裙色。女服红绿对比色不如唐代常见但有所保留。如“裙腰绿如草,衫色石榴花”和“鬓拢春烟湿翠翘,石榴裙幔袅纤腰”等记录。此外,宋女服色相与明度也有更多细腻变化。比如形容绿色的词句有“墨绿衫儿窄窄裁”“柳绿春衫放窄裁”“湘叶匆匆换翠裙”等。而黄色有“春衫是柳黄”“衣染莺黄”“忽掩赭黄衣”“簟纹衫色娇黄浅”等。同类色名目众多,视觉效果各异。

另外,文人笔下也可以看到女服日常色彩的阶层差异并不大,且庶民可以穿用鲜艳色。诗云“青荷叶伞茜裙红,随母归宁省外翁”“珍禽彩翼嬉晴日,游女红裙上大堤”。无论乡村归宁还是出游场合,艳丽色彩的使用无严格的限制。宋蔡絛撰《铁围山丛谈》记载宣和时寡妇衣红裤而被罚杖的佚事。“蔡内相文饶薿,以殿魁骤进。晚知杭州,稍失志。时宣和间,钱塘经方寇破残后,其用意将效张乖崖公领成都故事花判。府有寡妇诣讼庭投牒,而衣绯袴。即大书曰:红袴白裆,礼法相妨。臀杖十七,且守孤孀。”这则故事看似说明礼法对女子的规训,实际上做出判决的当事人是被当成“士大夫谈柄”而记录。记载中其更是被列为“憸邪小人”,官员借“红袴白裆,礼法相妨”之由责打平民寡妇并没有得到认同。反而时人对此举有讥讽之意,认为他东施效颦、道貌岸然。可见首先底层民众也衣艳色(绯袴);其次所谓礼法观念的影响力没有深刻地嵌入宋代女性生活中。时人并没有对下层寡妇衣艳色有苛责,现实生活与礼法规训的理想之间存在距离。

从文人记录来看,所谓文人眼中清雅脱俗的女性形象,也不仅依靠服饰颜色来表征。北宋蔡伸的《小重山》是典型的例子。“蔡伸友古,宣和间,奉檄燕山。道经莫闾,州守宴之筹边阁。名妓有陈文者侑席。明年归,则陈已脱籍入道矣。请于崔守,强致之,风度闲雅,愈胜初见。因赋小重山云:流水桃花小洞天。壶中春不老,胜尘寰。霞衣鹤氅并桃冠。新妆好,风度愈飘然。”陈姓名妓已脱籍入道,词云其“风度闲雅”“风韵飘然”。陈席上着“霞衣鹤氅”,可能与其宗教身份有关。比照柳永“金缕霞衣轻褪”中描述的身穿霞衣却气质完全不同的冶艳形象,陈姓女子之着装表明:艳丽的色彩不只与富贵格调相联系,也可以与高雅的气质甚至是相对严肃的宗教身份联系起来。在文人眼中,女性形象审美在于情态与视觉的综合感受。色彩的属性倾向只是影响美感结果的一部分因素而已。

在复杂的服饰研究中,过往者大多以传世绘画作为图像证据依凭。传世绘画所存者记录的女性服色以弱饱和度、高明度的颜色为主,与其他材料记录中呈现富贵绚丽的效果有殊异。究其缘故,传世绘画大多托为文人笔墨,来自庙堂书斋,古雅清旷;而日常服色适应日常起居,别开生面。绘画的创作与收藏被图像的消费主体——士人掌握。在士大夫看来,表现女性形象,偏装饰作用的淫乐感官的作品甚至是不应传世的。《宣和画谱》载宋人语曰《韩熙载夜宴图》之流“又何必令传于世哉!一阅而弃之可也”。又如高居翰先生在《致用与娱情》中所言:“收藏家将功能性与装饰性的绘画当作家族的遗产留给后人,这些作品因而也不大可能流入艺术市场……于是,这些绘画被长期保存的可能性也就更微乎其微。”[32]21文人墨客对此类绘画价值的观点与其收藏的机制,反映了女性图像制作与流传标准的主观性与随机性。因此,传世绘画记录的服色信息并不足以窥见当时女服的全貌。总体上,两宋女服服色搭配雍雅,但也并不暗淡素净。在传世绘画之外,大量丰富的色彩描写,诗词中颜色词的与日俱新,都在证明两宋女服色彩的丰富艳丽。

5 结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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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女服日常色彩的规范限制相对宽松,商品经济的繁荣为服饰色彩空间的扩展提供条件。女性地位抬升和活动空间的扩大,客观造成时人喜奢斗艳的氛围。两宋女服上行下效,巧制新妆,竞夸华丽,奢靡之风不逊于前代。从记载中的染色技术可以看出两宋色域广阔,配色细腻,两宋服色比唐时更显出许多慧心巧思。从出土文物和壁画来看,间色与复合色有所添益,宋代色相表现较前代更丰富细腻。两宋女服色彩浓艳绚烂和质朴淡雅两种格调并峙。

色彩是历史、技术与观念交织作用下的复杂产物。服饰的最终呈现,首先受物质条件的制约;技术能力、气候温度和地理环境也是在内因素。这几种因素都比制度规范与伦常理念对民众的日常生活有更为优先的影响。马克斯·韦伯认为,直接支配人类行为的是物质上与精神上的利益,而不是理念。规范的理念之外,各个阶层、地区的女性有其自身生活中区别于统治集团政治理念的独异性。儒教的理想化规训与生活实践之间存在张力与裂隙,伦理观念与制度的限制非固若金汤,女性具有从其自我人格出发的对抗环境的协商与适应。宋代女性身体是否被拘束,穿用的颜色艳丽与否,服饰开放的程度,在不同呈现空间与讲述者视角里往往是不同的状貌。服饰穿用与政治观念是弹性的互动关系,研究者忽视这种现实生活的复杂性难免会陷入“理念”与“生活”截然对立的迷误。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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