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收,即官府的收据。这是1937年11月,民国泰安县政府发放的“二元印收”。无非巧立名目,寅吃卯粮。旧藏有四份。 其文曰: 泰安县政府为发给印收事案 奉省政府密令,内开现值国难严重,需款万急,敕发印收筹借国币五万元以应要需。(民国)二十七年一期田赋开征时如数偿还。等因奉此。当即召集各区队长及全县乡镇长代表会议表决,由本府发给印收,交由乡镇长负责筹借。俟二十七年一期田赋开征时,即以此项印收完纳田赋,须至印收者。中华民国二十六年十月 向社会民众发放印收的缘由,“现值国难严重”并承诺“(民国)二十七年一期田赋开征时如数偿还”。好在苛捐杂税也讲究个冠冕堂皇的程序正义,还煞有介事的“召集各区队长及全县乡镇长代表会议表决”。大约是在规避强征暴敛的提法。 所谓“国难严重”、“以应要需”,乃指抗战军兴。泰安一县筹借五万,是时全省一百零七县,约略要在五百万以上。韩复榘筹得此款,与日本人虚晃一枪后,于“1937年12月24日晚八时,乘坐一辆豪华的流线型防弹汽车,熄灭了车灯,由(济南)西门悄然驶出。车到白马山车站,换乘铁甲车,向泰安方向逃去。”(《民国山东史》) 至于印收“如数偿还”的承诺,则是以韩复榘一路撤退,不作抵抗,泰安沦陷于日军为终结。方氏这四份白条子,至今无从兑换。只落得“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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