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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历史——抽象篇(克)

 汉字历史 2024-03-25 发布于黑龙江

    全副武装的人   

   抽象篇   



字源演变





说文解字



“克”,象形指事字,'克’字最早见于商朝甲骨文。甲骨文的'克’字有多款写法,根据西周金文、楚简承袭的字形,其所表达的是“头戴胄、身穿皮甲的人”。西周金文、楚简承袭商朝甲骨文,东汉《说文》小篆、两汉隶书承袭秦文字。造字本义:全副武装的人,引申为“攻下、战胜、打败、制服”等;又引申为“能够、可以”等。

备注:

甲骨文的“膝”字是在“人”字的基础上,在腿部膝盖处加了一个“鼓包”;“臀”字是在“人”字的基础上,在身后膝盖上部加了一个“鼓包”;“尾”字是在“人”字中,表义“身体”的切线处,加了“尾巴”符号。由此可见,先商古民用“人”字的各个区间来描述不同的姿态、行为,以及头、手、臀、腿的具体分区。

甲骨文中表达与人有关的字一般都是用“线条”来刻画,如“人、大、尸、兄”等;表达人的行为或身份时,加义符或饰笔,如“企、兆、鬥、羌、姜”等;而强调身体或跪卧的字会在字符中间部位加上一笔,使其呈鼓包状,如“身、克、邑、欠”等。

虽然,在秦简中尚未发现“克”字,但从秦版的“皮”字中不难看出,东汉《说文》小篆中的“克、皮”均是承袭了秦版“皮”字的写法。

其实,从秦简中的“皮”字仍然可以看出西周金文的痕迹,而两汉隶书中的“皮”字已经被重构。推测,自西汉开始,“克”字被重构,成为今天所看到的字形。

甲骨文的'克’字有多款写法:字形一,由“由”和“鼓腹”的符号构成;字形二,由“兄”和“鼓腹”的符号构成;字形三,由“兄”和“手持武器”的符号构成。

商人常戴一种叫“頍”的头饰,用来固发、束发,甲骨文中的“兄”字恰似戴頍人形的象形描绘,相对于“兒”字(幼儿),“兄”字(成年后)已在发冠上进行了区分。

甲骨文中“从戈”的字非常多,都与杀伐、征战有关。“克”字显然比较特殊,结合卜辞内容可判断其字义多作“战胜”义,故而推测,“鼓腹”的符号应表义“穿着盔甲”。头部无论是指成年还是胄帽,都可视作“一个身着盔甲的人”,如果加上军帽,则可表示“全副武装”,从卜辞中可见,“从由”的字形占了大多数。

结合西周早期至战国晚期“克”字的写法,可见,均沿用了“从由”的字形。字形二表达的是“成年男子身穿皮甲”,从字义的角度来看,并不严谨,或为当时的人们所能接受。

甲骨文的“克”字多用作人名,也作“战胜”义,如《合集》6573:“子征基方,克”,释义“征伐基方国,胜利”;金文作“战胜”义,如「尊」:“武王既克大邑商”;楚简作“战胜”义,如《清华简二.系年》简13:“周武王既克殷”;《上博竹书四.曹沫之陈》简14:“又(有)克正(政)而亡(无)克陈”,释义“有绝对足以胜人的政治,而没有绝对足以胜人的阵式。”。又作“能够”义,如《合集》20508:“癸卯卜,其克𢦏周。四月。三”,释义“能够灭周。”。

战国中晚期,时常有“克、皮”互通的现象,如「中山王厝鼎」:“隹(唯)吾老贾是皮(克)行之”,“贾”是人名,指司马贾,释义“唯有我年老的司马贾能够做到。”;「中山王厝鼎」“又(有)厥忠臣贾,皮(克)顺皮(克)卑(俾)”,释义“有一位忠臣名叫贾,能顺能从。”;《郭店简.老子乙》简2:“重积德则无不皮(克)”,释义“不断积德就没有什么不能胜任的。”;《上博竹书一.缁衣》简10-11:“未视(见)圣,女(如)丌(其)弗皮(克)视(见)”,释义“人们没有看到圣德典范的时候,就觉得自己永远不能见到”。这可能是秦简中仅见“皮”,而未见“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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