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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日|谈谈那些消费者说了算的事儿

 零点有数 2024-04-26 发布于广东

今天是第二十四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的主题是“知识产权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立足创新创造,构建共同未来”,我国的宣传周主题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高质量发展”。

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制度框架和实施情况对于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世界银行去年发布的最新指标体系中,也大幅增加了知识产权比重,覆盖了一套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公共服务、法律法规、服务便利度、政策支持和落地等一系列有关知识产权的评价,对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进行全方位的考察。

附图 2024 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主题海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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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十分重要。随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不断发展、知名商标蕴含的商业价值不断增长,商标等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数量与复杂程度不断增加。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纠纷、虚假宣传、反垄断案件等行政争议或司法诉讼环节中,结合具体案件需要,获取消费者或相关公众的认知和行为特点,补强证据链条,已成为国内外的通用做法和关键性的证据形式。

零点有数作为数据分析与决策智能服务机构,在知识产权等司法诉讼类调查方面积累了超过二十年的经验,持续参与国内的司法实践,以“乔丹案”“拉菲案”等为代表,零点有数出具的消费者研究报告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认可,成为在诉讼案件审理中使用的重要证据形式。今天我们再次谈一谈消费者研究在知识产权和权利保护中的具体应用。

  • 消费者研究支撑企业知识产权和权利保护具体内容

消费者研究可获取消费者认知和行为特点相关数据,可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纠纷、虚假宣传、反垄断案件等行政争议或司法诉讼环节中,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提供关键性的证据形式。

1.商标显著性、知名度测试,包括固有显著性和获得性显著性,是否构成通用名称,商标知名度/驰名商标测试等,涉及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立体商标、外观设计等多种类型。以“小罐茶案”“N标识案”“知名品牌包装装潢/立体商标系列案件”等为典型。

案件示例:某品牌因行业通用名称、不具备显著性等被相关方提起无效宣告,后诉至法院,品牌方委托零点开展第三方市场调查,了解相关消费者或公众对该品牌商标的知名度、含义的认知、是否构成行业通用名称进行测试。

2.商标近似、混淆测试,以及商标类别和跨类保护问题,涉及商标/产品/店面包装装潢/外观设计专利等,以“乔丹案”“拉菲案”等为典型。

案件示例:某餐饮品牌A的知名度不断发展,市场上出现与其类型相似、名称相似的品牌B。品牌A委托零点有数开展第三方市场研究,测试双方品牌的知名度,以及消费者对两个品牌之间关系的认识。

3.商标含义认知等测试,是否带有欺骗性、具有不良影响、构成虚假宣传等,以“巴黎贝甜案”等为典型。

案件示例:某英文商标因其中文释义含有负面意义被提起无效,委托零点有数开展第三方市场研究,研究相关公众对商标名称的理解情况,测试消费者是否认为该名称作为商标使用会产生消极、负面的影响。同时测试受访者在已知英文主要含义的情况下,是否认为其具有贬义。

4.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中,为相关市场界定和假定垄断者测试提供消费者研究等支持,以国内现制饮品、电商、即时通信领域等二选一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相关案例为典型。

案件示例:国内某咖啡连锁品牌A以排他性条款等为由,认为咖啡连锁品牌B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零点有数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相关消费者对咖啡等现制饮品的购买行为习惯,行为影响因素,通过价格弹性等方式进行假定垄断者测试,并通过对消费半径的测试等对地域市场问题进行调研。

  • 消费者调研证据的审查

国外对于消费者调研证据使用效力有相应法律规范,对于调查问卷的步骤、内容、方法等都进行了相对详细的规定,确保调研证据具备相关性和可信性。在国外,问卷调查的采信及证明力认可经过了“排斥-否定-个案接纳-认可-规范”等一系列过程,目前已经越发的完善和规范。如美国联邦执法中心的《复杂诉讼指南》、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商标审查程序指南》,英国知识产权局的《商标指南》,澳大利亚的《调查证据实践指南》等,均对此有所涉及。以美国为例,问卷调查属于专家证言,对于问卷调查的审查主要分为可采性审查和证明力审查。前者属于法律问题,由法官来判断。后者属于事实问题,由陪审团认定。

在国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各地法院等也出台了相关审理指南,对“相关公众界定”“隔离比对”“整体比对”“一般注意力”等进行阐释。其中,北京高院《关于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审理指南》明确提出“对于相关公众能否将诉争商标和引证商标相区分,当事人可提供市场调研结论作为证据”。

  • 近两年消费者调研司法证据的特点和趋势

近两年在国内的司法实践中,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行政争议,行政授权、确权案件或民事侵权案件中,律师或当事人会考虑采用消费者调研的形式提供证据支持,也有越来越多的法院和法官开始重视消费者调研证据的作用。

从方法应用的角度,国内消费者调研证据的方法实践越来越丰富,从传统的面对面访问,到电话调查、网络调查,甚至互联网大数据等多种方法的尝试更加活跃,与国外法域案件的内容、方法衔接也越来越频密。

从法院的角度,国内法院对相关调研证据更加开放,同时审查也更加细致,已经从一般的形式性审查,开始关注实质性的技术操作,包括样本量设定、相关公众选取、调查问题设计等,关注代表性、科学性问题。同时,法院也开始在审判活动中通过引入调查机构专家证人陈述等形式,进一步细致审查相关调查工作的实施过程。

总体来看,我国司法诉讼活动中对市场调查报告审查还处于活跃的地方法院实践和典型案例推动阶段法院在审查消费者调研证据的可采性和证明力方面仍存在一定的主观性、随意性,还缺乏权威的、适用全国的相关司法指引,证据审查认定标准仍需进一步明确。

  • 消费者调证据进行公证最新进展

在调研工作中,公证主要监督调查员的操作过程以及受访者回答是否被如实、客观、完整的记录,从而能够更好地对调查过程的客观性、完整性进行背书,有助于提升报告证据的可信度和证明力,但没有进行公证不是排除市场调研报告证据资格的绝对理由。

在零点有数的调研实践中,除传统的由公证员全程参与的线下公证外,还尝试应用区块链第三方存证平台,采用线上公证的形式,对调研工作进行存证保全。相较于传统的公证存证方式而言,电子存证方式具有成本低、效率高、易操作的优势,为电子证据应用难题提供了一套较为完整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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